福尔摩斯

回忆录

银色马

有一天早晨,太阳刚刚升起,我和福尔摩斯先生在一起吃早饭,他对我说:“华生,我恐怕必须得去一次了。”

“去哪里?”我好奇地问。

“我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了感觉并不是非常惊讶。坦白说,我原来感到奇怪的是,目前全英国对一件离奇的案件讨论得沸沸扬扬的时候,福尔摩斯却从来没有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他整日里双眉紧蹙,低头思考,并在屋内走来走去,在烟斗上装上一斗又一斗的烈性烟叶,吸个不停,对我提出的问题和提议,根本就是置若罔闻。报刊经售人给我们拿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看一眼就放到一旁。然而,尽管他一声不吭,我完全明白,福尔摩斯正在仔细思考着什么。当前,人们眼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论能力去解决,那就是在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宝马奇怪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所以,当他突然打算着手去调查这件戏剧性的奇案时,这并不以外,而且正中我的怀。

“要是你觉得我不妨碍你的话,我非常乐意和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可以和我一起去,真的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想此行决不会白白浪费你的时间,因为这件案子本身有些特点,这预示着它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我想,我们刚好有时间能够到帕丁顿车站赶上火车,在路上我会把这件案子的详细情况告诉你。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上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面,一顶带护耳的旅行帽盖住了福尔摩斯那张生机焕发的、充满热望的面孔,他正在低着头快速阅读在帕丁顿车站买到的一整叠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就已经过了雷丁站非常远了,他把最后看完的那张报纸放在座位下面,然后把香烟盒掏出来给我。

“火车的速度真快啊!”福尔摩斯呆呆地望着窗外,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火车每小时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还没有观察过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标。”我坦白说道。

“我也没观察到。可是这条铁道线附近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还是非常简单。我猜想或许你已经知道约翰·斯特雷克遇害,还有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件吧。”

“我已经看到电讯和今天的新闻报道了。”

“这是一起必须依靠逻辑推理艺术的案件,需要非常仔细查明事件细节,而并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案子非常地特别,令人费解,并且与非常多人有切身的利害关系,颇费我们的推测、猜想和假设。案件的困难是需要把那些看起来确凿的事实——无须争辩的事实与那些批评家、记者假设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信的根据,然后得出结论,并确信在目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疑点是主要的。星期二晚上,我收到马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发来的电报,格雷戈里希望我能够与他合作侦破这件案子。”

“星期二晚上啊!”我惊呼道,“可是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动身呢?”

“我亲爱的华生啊,因为我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恐怕我以后还会犯更多的错误,事情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回忆录了解我的那些人所想象的那样。在事实上,我并不怎么相信这匹英国宝马会隐藏得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昨天我每时每刻都希望能够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走马匹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但是,现在我发觉除了捉住那个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了。我觉得应该是我采取举措的时候了。不过,从某些意义上说,我觉得昨天的时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那么,你对这些已经有了什么判断吗?”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了解了一些。现在我可以向你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弄清一件案子的最好办法,就是能把它的情况对另一个人讲清楚。而且,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目前所处的情况的话,我就非常难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俯身向前,一边用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一边向我描述了我们此次旅行的事件的梗概。”

“银色的白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的密种,和它们大名鼎鼎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非常辉煌的纪录。它已经五岁了,在赛马场的决逐中,每次都能为它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奖。在发生这次不幸事件以前,它一直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下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 指赢时拿对方一份,输了要给对方三份。]。它是赛马爱好者最喜欢的宝马,而且它从未让他们失望过。即使赌注如此悬殊,仍然有巨款押在它身上。”

非常明显,肯定有许多人期望,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因为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事实上,当然,在上校养马场所在的地方金斯皮兰,非常多人对这匹宝马采取了各种预防发生不测的安全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曾经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加,才换了他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曾经做了五年骑师,担任七年驯马师,他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心忠诚的仆人。斯特雷克拥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也不大,加起来只有四匹马。一个养马人每日晚上都住在马房里,还有两个就睡在存放草料的阁楼上。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不错。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并且住在离马厩只有二百码远近的一座小别墅里。他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仆,生活非常愉快。”

那个地方非常的安静,离北边半英里以外,有几座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造的,专门为病人疗养以及那些专门来呼吸达特穆尔纯净空气的人来使用。再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一片荒野,差不多也有二英里远近,有一片非常大的训练基地,叫做梅浦顿,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财产,其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的其它方向都是不毛之地,只有比较少的流浪的吉卜赛人在那里栖息。这场大祸发生在一个星期一晚上,基本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那个晚上,这些马匹像往常一样,经过训练、洗刷之后,九点钟立刻被就锁在马厩里。两个养马人到斯特雷克家里去,在厨房里吃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负责留下来看守。九点过几分钟之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负责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并没有带来什么别的喝的,因为马厩里面有自来水。而且按照规定,马倌仍然在值班时,不能喝其它的饮料。天色因为非常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拎着一盏提灯。伊迪丝·巴克斯特在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时,一个人突然从暗处走出来,叫她立刻站住。在提灯的昏黄灯光下,她看到这个人衣着像是个绅士,身着灰色花呢的套装,头顶上戴一顶毛料帽子,他的脚上有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子,手上拿一根粗重的圆头手杖。然而给她最深刻印象的是,他的脸色非常得白,就像一张白纸一样,神情紧张不安。她思考感觉这个人的年龄恐怕要在三十岁以上。”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询问道,‘要不是看到你的亮光,我以为自己要在荒野里过夜了。’”

“‘你就在金斯皮兰马厩旁边啦。’女仆答道。”

“‘啊,是真的吗?我今天真是太走运了!’他惊讶地喊道,‘我只知道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自己一个人睡在这里。也许你手上拿的就是给他送的晚饭吧。’”

“这个人从背心的口袋里拿出一张折起来的白纸片:‘如果你今天晚上将这个东西交给那个小马倌,你就能够得到买一件漂亮上衣的钱。’”

“他这种认真的举动把这个女仆着实吓坏了,赶紧从他身边跑到了窗户下面,因为她习惯于从窗口把饭送过去。窗户立刻打开了,亨特已经坐在里面的小桌旁边。伊迪丝想开口把刚才发生的事情告诉他,这时那个陌生人又乐走过来。”

“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晚上好啊!’”

“当他说话的时候,她发现在他手里的那张小纸片儿已经露出一角来了。”

“‘你来这里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养马人问道。”

“有件事情可以让你的口袋变得稍微充实一些,”那个陌生人说道,“你们这里有两匹马可以参加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的白额马,另一匹是贝阿德。你要是把可靠的消息告诉我,你自己并没有任何的损失。在场五弗隆的马比赛中,贝阿德超过了银色白额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马厩的人都把赌注都押到贝阿德身上,这是确定的吗?’”

“如果这么说的话,你就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养马人喊道,“现在我应该让你知道,在金斯皮兰我们是如何对付像你这种家伙的。’他跑过去立刻把狗放了出来。这个姑娘赶忙跑回家去,但是她一边跑,一边往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是探着身子往窗内张望。然而,一分钟以后,当亨特牵着猎狗出来的时候,那个人早就已经走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房子转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那个人的踪迹。”

“等一下,”我喊道,“小马倌牵着狗跑出去时,他没有锁门吗?”

“太好了,华生,太棒了!”我的伙伴低声嘟哝着,“我也认为这一点非常的重要,所以昨天特地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询问这个细节。小马倌在离开之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非常小,人根本不能从那里钻进去。亨特等那两个同伙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虽不清楚这件事的真正用意,却感觉非常地惊慌。这件事让他心神不安,所以,斯特雷克太太在凌晨一点钟醒来的时候,发现他正在穿衣服。对妻子的询问,斯特雷克回答说是因为太挂念这几匹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打算到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安然无恙。当时,斯特雷克的妻子听到雨点嘀嘀嗒嗒地打在窗户上,请求他留在家里,但是他不顾妻子的恳求,披上他的大雨衣就离开了家。”

“斯特雷克太太在早上七点钟醒来的时候,发觉丈夫还没有回来。她急忙穿好衣服,立刻把女仆叫醒,一起到了马房去了。只见马厩的门依旧大开着;里面,亨特在椅子上已经缩成一团,已经不省人事,马厩里面已经空空的,驯马师也不见踪影。睡阁楼上的两个养马人也立刻就被叫醒了。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都非常沉,晚上什么声音也没听到。亨特明显受到强烈麻醉剂的作用,所以怎么也不能叫醒他,两个养马人和两个妇女只好任由亨特睡在那里不管,赶忙跑到外面去搜寻失踪的驯马师和那匹宝马。他们希望是驯马师出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晨炼,但是当他们登上房子附近的丘陵向四周的荒野张望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匹失踪宝马的一丁点影子。但是他们发觉了一样东西,让他们感觉到发生了惨重的事情。

“在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斯特雷克的大衣在金雀花灌木丛中随着微风飘动。非常快,他们发现在荒野附近有个凹陷的地方,并且找到了那个不幸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壳骨已被砸得粉碎,这显然是遭受到什么沉重利器的重击。大腿上也已经受了伤,是一道非常长、但是边缘非常齐整的刀痕,明显也是被一种非常尖利的器具划破。斯特雷克右手拿着一把小刀,在刀把上还有凝固的血迹。非常明显,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曾经搏斗过。而在他的左手上紧紧握着一条黑红相间的丝绸领带。女仆辨认出来,前一天晚上来访马厩的陌生人所戴的就是这样的领带。”

“亨特在恢复感觉以后,也非常肯定地说这条领带就是来访那个人的。而且,他非常确信就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户边儿的时候,在他的咖喱羊肉里放了麻醉药,这样,使看守马厩的人失去防守能力。至于那匹失去的宝马,从山谷底部泥地上留下的大量脚印来看,他们拼命时宝马也曾经在场。但是从那天早晨以后,它就立刻失踪了,尽管高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也都保持高度地警觉,但是仍然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这个养马人吃剩下的晚饭里仍然含有大量的麻醉剂,但是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所有人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后果。”

“案件的全部过程大体就是这样的。我讲述的时候绝对没有掺杂任何的主观推测,而且尽量不进行任何的虚构。现在我把警局对此所采取的措施给你讲一讲。”

“接手调查这个案子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官员。要是他的才能再增加点儿想象力,那他肯定会在那个部门里升到更高的职位。他一到事发现场,立刻找到了一个嫌疑犯,自然就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一点儿都不困难,因为他就住在我刚才提到的那些小别墅里。他的名字,听起来似乎是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金如土,现在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做马匹预售员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下过总数五千镑的赌注,赌银色白额马输。

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他到达特穆尔是想刺探有关金斯皮兰宝马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宝马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全部承认了,可是却声称他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想得到第一手情报而已。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刻变得非常苍白,几乎无法解释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衣服非常湿,说明那天夜晚曾冒雨外出,而他的手杖末端镶着铅制的包头,如果用它反复打击,那它就完全可以用做可怕的凶器,驯马师就是这样被打死的。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受了伤。总的来说,情况就是这样。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点启发,那我将非常感激。”

福尔摩斯凭他独有的特色,把情况描述得清清楚楚,让我听得入了迷。尽管我已经掌握了大致的概况,可是我还没有充分理解事情的重要意义,也不能看出这些事物互相之间有什么关联。

“到底有没有可能,”我试探着问道,“在他们搏斗的时候,斯特雷克的脑袋受了伤,然后他自己把自己划伤了呢?”

“这个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有可能,”福尔摩斯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起诉被告最有利的一个重要证据就已经不存在了。”

“还有,”我继续说道,“一直到现在,我还不了解警察对这个案子是怎么看的。”

“我担心我们的推论和他们的意见是截然相反的,”我的朋友又返回到了原点说,“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警察们推断,菲茨罗伊·辛普森在把养马人麻醉之后,用他事先想办法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大门,把那匹银色白额马牵出来。非常明显,他肯定是想把马偷走。因为马辔头已经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必须要把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就让门在他背后敞开着,并把马牵到旷野上,不巧在半路遇到了驯马师,或者他是被驯马师给追上了,这样自然而然就争论起来,尽管斯特雷克想用那把小刀自卫,但是辛普森却毫发未损,并且用他那粗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敲得粉碎。之后,这个盗马贼把马藏在某个不容易发现的地方。要不就是趁他们搏斗时,那匹马立刻挣脱了缰绳,现在正在某个荒野上流浪。这就是那些警察们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并不是非常大,可是其它解释则更加离谱。无论如何,只要我一赶到现场,立刻就能够把情况查明白。在这之前,我实在想象不出我们如何能够从当前情况向前作进一步推理。”

当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那个小镇就像盾牌上凸起的金属装饰一样,坐落在幅员辽阔的达特穆尔草原中间,车站已经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是身材颀长,面容俊秀,生着卷曲的头发和浓茂的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闪闪发光。另一个人身材不高,却非常机警干练,非常整齐利落,身穿一件礼服大衣,脚上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统靴子,络腮胡子修剪整齐,并且戴着一单眼镜,这个人就是有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而另一个人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在英国侦探界里也是大名鼎鼎。

“福尔摩斯先生,我非常欢迎您能到这里来,”上校高兴地说道,“警长先生正在想尽一切办法来破这个案子,并且我不仅要不惜一切代价为我们的驯马师报仇,而且还要重新找回我心爱的宝马。”

“最近,案件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非常遗憾,我们的的收效非常小,”警长回答道,“我希望你可以坐上停在外面的一辆敞篷马车,在天黑之前到现场看看,我们可以在途中交流一下对这件案子的看法。”

一分钟之后,我们就已经坐在宽敞而舒适的四轮马车里,德文郡的这个古老的城市响起了“嗒嗒”的马蹄声。警长格雷戈里一直在滔滔不绝地讲着这个案子,这个案件充斥着他整个脑袋。福尔摩斯偶尔会问一问,或者是插一两句话。我饶有兴趣地去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是头枕着其交叉着的双臂并且将他的帽子拉下来搭到双眼上。从他们的对话中,我得知格雷戈里的猜想居然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说的不谋而合。

“现在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落入了法网,”格雷戈里骄傲地说道,“我敢肯定他就是那个凶手。当然,我也认识到目前我们还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这种假设非常可能将会随着未来事情新的进展而被推翻。”

“但是斯特雷克的刀伤又如何解释吗?”

“我们认为这是在他不小心摔倒在地的时候自己划伤的,这是目前我们想到的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我们来这里的火车上也是这样推断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当前的情况就对辛普森非常的不利了。”

“那是毋庸置疑的,辛普森手里既没有刀,同时又没有受到任何的损伤。然而,对他不利的证据却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他对那匹失踪的宝马非常感兴趣,而且他还有麻醉养马人的嫌疑,更能说明一切的是,他还在下暴雨那晚外出,并且有一根粗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是在被害人手中。我真的认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起诉他。”

但是,这个时候福尔摩斯却摇了摇头。“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毫不费力地将这一切推翻,”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一定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真的想杀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你们搜查他的物品的时候发现有复制的钥匙吗?还有,是哪家药店卖给他烈性麻醉剂?第一,他作为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更何况还是这样一匹宝马?他要求一个女仆转交给看马房少年的一张纸条,他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他说那是一张面值十英镑的钞票。而且他的钱包里确实是有一张这样的纸币。但是你所提的其它疑难问题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那么解决。他在这个地方并不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每年的夏季,他都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剂非常可能是他从伦敦带来的。至于那把钥匙,既然麻药已经发挥了效用,肯定早就应该被扔掉了。那匹马非常可能是在荒野中的低洼处或者是在一个废弃的矿井里。”

“对于那条领带,他是怎么说的呢?”

“他承认那确实是他的领带,可是他却声称那是已经丢了的。不过还有一个新情况能够足以表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带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我们发现了非常多脚印,说明星期一的晚上,有一伙吉卜赛人来到距发生凶杀案地点一英里之内的地方。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定,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肯定达成某种协议,也许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或许现在那匹宝马就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难道不是吗?”

“这当然有这种可能。”

“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我也把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小房屋都检查过了。”

“我了解到,好像附近某个地方还有一家驯马厩,是吗?”

“对啊,我们并没有忽略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这次赌局中的第二匹最被看好的马,要是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就会让他们拣着一个便宜。据说那个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项目中下了非常大一笔赌注,而且,他对那个可怜的斯特雷克也并不非常友好。不过,我们之前已经检查了这些马厩,但是并没有发现他和这件事有什么瓜葛。”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利益纠葛吗?”

“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他们的谈话到此为止,福尔摩斯又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几分钟以后,我们的马车已经停靠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不远处,穿过驯马场的地方,是一幢长长的灰色的瓦房。四周全是低缓蜿蜒的荒原,荒原上面布满枯萎成古铜色的羊齿植物,它们一直延伸到天边,但是偶尔被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打断。如果再往西去,那里还有一群房屋所遮断的荒原,那就是梅浦顿所拥有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其它人从车上跳了下来。福尔摩斯仍然仰靠在车座的靠背上,他的双目凝望着眼前的天空,出神地沉思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手臂,他才猛地从车上跳了下来。

“对不起了,”福尔摩斯把身体朝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好像有点惊奇地望着他,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道,“我正好在做白日梦。”他的双眼突然大放异彩,而且表现出那种难以遏制的激动与兴奋。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完全可以确信,他肯定是已经掌握了线索,但我确实想象不出来他是从什么地方找到线索的。

“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非常愿意现在就到案发现场去看看吧?”格雷戈里兴奋地说道。

“我认为我还是应该先在这里稍微停一停,并且搞明白一两个细节问题。我想,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被抬回到这里了吧?”

“对啊,我们已经把它放在楼上了,明天才可以验尸。”

“他在你这里已经为您服务了非常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是啊,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非常出色的仆人。”

“警长,我想你已经搜查过死者口袋里的物品,并且列了一个详细的清单吧?”

“如果你愿意看的话,那我们就一起到起居室去看看吧。”

“我非常乐意。”

我们围着前厅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警长立刻从一个方形锡盒里把一些东西摆放在我们面前。里面装有非常多物品,包括有一盒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还有一支用欧石楠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做的里面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的烟袋,还有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有五个一英镑金币,一个铝做的铅笔盒,几张纸片,还有一把上面刻有“伦敦韦斯公司”的字样的象牙柄小刀。

“这把刀子造型非常的特别,”福尔摩斯说着,他把刀拿起上下看了一遍,“我猜测,这就是死者手上留有血迹的那把刀子吧?华生,你对这样的刀子一定非常的了解吧。”

“这是在医院里用来做白内障的手术刀。”我说道。

“我也是这样理解的。刀刃非常精致,是做一些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如果是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恶劣的天气下外出,而且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倒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们在他的尸体周围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曾经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是放在梳妆台上的,在他离开家的时候才把它带上的。这把刀绝对不可能被用做凶器,但是可能就在那一刻,这应该是他手头所能用到的最好的武器了。”

“这非常有可能。那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干草收购商提供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命令信。另一张则是女士服饰店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发票的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写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曾经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老朋友了,他的信件都会寄到这里来。”

“德比希尔太太果然出手非常的大方啊,”福尔摩斯瞧了瞧发票说道,“二十二基尼一件的衣服实在不算是非常的便宜。但是,这里实在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案发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我们,她一个箭步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而充满热望,表明她近日来受到了非常大的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会尽最大努力破案。”

“我可以肯定,不久以前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

“不,先生,你弄错了。”

“天呐!怎么回事?我可以对天发誓。你当时穿着一件鸽灰色鸵鸟毛镶边儿的外套。”

“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事情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歉之后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大衣就挂在坑边的金雀花丛上。

“我想,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非常大。”

“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绝对不会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而是有人专门把这个放到这里的。”

“对啊,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这个倒是激起了我的兴趣。我发觉这里还有非常多足迹。不用怀疑,自从那个星期一夜晚以后,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在尸体周围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几个都站在席子上。”

“那太好了。”

“这袋子里面装着斯特雷克当时穿的一只长统靴,还有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鞋子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马掌铁。”

“我亲爱的警长,你真是太高明了!”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马上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并且伏身席上,他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检查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啊呀!这到底是什么?”福尔摩斯非常突然喊道。那是一根已经烧了一半的蜡火柴,在它的上面裹有一层泥浆,猛一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

“我实在是想不通,我怎么会把它忘记了呢。”警长神情非常懊恼地说道。

“它被埋在泥里,是非常不容易被发现的。我之所以还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搜寻它。”

“怎么!你本来就猜到可能找到这个吗?”

“我想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掏出长统靴,拿地上的脚印逐个作了一下对比,接着伏下身子趴到坑边,再慢慢钻进羊齿草和金雀花灌木丛中。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这周围一百码之内我都仔细地检查过了。”

“对的!”福尔摩斯说着,忽然站了起来,“你如果这样说,我就不应该再多此一举了。但是我倒是情愿在天黑以前,在这片荒原上走上一圈,这样我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稍微熟悉一些,我想把这块马掌铁装在我的衣袋里面,希望这样能带来好运。”

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不紧不慢的工作态度,感到非常的不耐烦,他忽然看了看表。

“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恳切地说道,“还有几件事,我倒想听一听您的想法,尤其是我们有没有必要把我们宝马的名字从参加赛马的名单中删除。”

“那当然不必,”福尔摩斯坚定地高声说道,“我一定会让它如期参加比赛的。”

上校非常满意地点了点头。“听完你的想法,我感到非常的欣慰,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还是请你在荒原上走完之后,到那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来,然后我们可以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当罗斯上校和警长走了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先生一起在荒原上慢慢地走着。淡淡的夕阳渐渐沉入梅浦顿马厩后面,在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上洒着金光,血浓的晚霞洒射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福尔摩斯却无心情欣赏这旖旎绚丽的风景,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深思之中。

“华生,还是这样吧,”他最后还是开口了,“我们应该把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问题暂时搁到一边,先集中精力寻找马的下落。现在,我们假设在悲剧发生的时刻或在悲剧发生后,如果这匹马挣脱缰绳独自跑掉了,但是它又可能会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如果凭它喜欢群居的本性,应该不是回到金斯皮兰的马厩,就是跑到梅浦顿马厩去了。它根本不可能在荒原上乱跑。要是如此,它会被人立刻就发现的。然而吉卜赛人又为什么非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常总是努力摆脱干系在一些事情上,只是担心被警察纠缠不休。有一点是非常的明白:他们知道这样一匹宝马根本是没有办法卖掉的,如果带上它,不仅一无所获而且还要冒非常大的风险。”

“那么,马应该在哪里呢?”

“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它不是到了金斯皮兰就是去了梅浦顿去。现在既然不在金斯皮兰,那它一定在梅浦顿。我们可以按照这个思路来,看看结果到底是怎么样。正如警长告诉我们的,这一片荒原的土质非常坚硬并且非常干燥,可是通向梅浦顿地势却愈来愈低,从这里出发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夜晚一定是非常潮湿的。如果我们的假设是正确的话,那么这匹宝马必然会从那里经过,我们就可以在那里找到它所留下的蹄印了。”

我们这样边走边谈,几分钟之后,走到我们刚才所谈到的洼地了。按照福尔摩斯所要求的,我朝右边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方走,当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忽然叫我,并且看到他努力向我招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非常清晰的马蹄印,他从袋里取出马掌铁与地上的蹄印逐一对照,完全的吻合。

“你瞧看看,有想象力是多么的重要的,”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缺乏的就是这种能力。我们对已经发生的事有所假设,并按所假设的情况去办,结果证明我们的结论是正确的。我们应该接着进行下去。”我们穿过一片湿软的低洼地段,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后,地形开始向下倾斜,我们又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的光景,在梅浦顿附近,我们又发现了非常多的马蹄印。是福尔摩斯首先发现了它,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点着,他的脸上现出胜利的喜悦神情。在马蹄印旁边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一开始这匹马应该是自己走的。”我大声说道。

“应该是如此。开始它应该是独行的。嘿,到底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方向走去。福尔摩斯吹了一声口哨,我们两个人跟着脚印继续前进。福尔摩斯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足迹,可是我偶然向旁边一看,使我惊奇的是,我看到这同样的足迹又折了回来。

“华生,你真是太棒了,”在我指给福尔摩斯看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路,要不然我们就走回头路了。我们现在还按折回的足迹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就在通往梅浦顿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一靠近马厩,一个马夫从里面跑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人逗留的。”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是那时,任何人他都会接见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可是他来了,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把我赶走的,假如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儿。”福尔摩斯刚想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的时候,突然听到这话,立刻放回原处,突然一个面容狰狞可怕的老人大踏步地从门内走了出来,他的手中挥舞着一根猎鞭。

“你这是干什么啊,道森?”他大声喊道,“不许你闲谈!还是去干你的事!还有你们这些人,你们这些该死的到这里到底来干什么?”

“我们想和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啊。”福尔摩斯语气平静地说道。

“我没有时间和游手好闲的人说话,我们这里也不欢迎陌生人。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立刻俯身向前,并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

他忽然跳起来,并且面红耳赤。

“你撒谎!”他高喊道,“简直就是无无稽之谈!”

“这非常好。我们在这里当众争吵好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谈一谈好呢?”

“啊,要是你愿意的话,请吧。”

福尔摩斯最后微微一笑。“我是不会让你等非常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但是现在,布朗先生,我全都听你吩咐的。”

过了不到二十分钟,当福尔摩斯和他重新走出来时,天空中的晚霞已经全部都暗下来了。我至今还没见过有谁会像赛拉斯·布朗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有那么大的反差。他的面色灰白,额上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猎鞭像风中的细树枝一样无助地摆动。他那种专横霸道的神情也完全一扫而光,畏缩地随在我的伙伴身旁,就像一条狗跟着它的主人一样。

“我一定会照您的指示去办。而且一定全部都照办。”他说道。

“你一定不能有丝毫差错。”福尔摩斯回过头看着他说道。他战战兢兢,就好像从福尔摩斯的目光中看到了有什么可怕的威力。“啊,是的,我一定不会出错的,而且保证出场。还是,我要不要提前改变它?”

福尔摩斯顿了顿,突然放声大笑,“不,不用了啊。”福尔摩斯说道,“我会写信通知你的。不要耍花招,嗯,否则……”

“哦,请你相信我!”

“好,我想我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要听我的。”说完,福尔摩斯就转身走了,他丝毫没有观察到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出一个手来。就这样,我们便向金斯皮兰的方向走去。

“像赛拉斯·布朗这样一会儿理直气壮,一会儿又颤颤惊惊、唯唯诺诺的样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就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回走时,福尔摩斯评论道。

“那这么说,马肯定就在他那里了?”

“他本来是想恐吓我的,从而推卸责任。可是当我原原本本地把他那天早晨干的那些事向他说了出来的时候,他都惊呆了,而且布朗的长统靴正是和你观察到那个特殊的方头鞋印一样的。毫无疑问,下人们肯定不敢做这种事了。

“并且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问他你是如何发现有一匹非常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你又是怎么出去走到它的跟前的呢,当他看到那匹有名的白额银色马时,他是非常得特别地高兴呢,因为现在竟然能够战胜他下赌注的那一匹马意外地落入了自己手中。然后,我又向他描述道,他原本是想把马送回到金斯皮兰,但是后来又恶念丛生,又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因而又把那匹马牵了回来,继续藏在梅浦顿的。我把每一个细节都向他描述了,最后他都不得不认输了,只是想能够保全自己的性命了。”

“但是警察不是已经把他的马厩搜查了一遍了吗?”

“啊,像他这样的养马高手自然有非常多的办法。”

“既然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试图去伤害那匹宝马,那么现在你就不用担心那匹马的安全了吗?”

“我亲爱的伙计啊,他现在肯定会像保护眼珠子一样保护它的。因为他知道现在被宽恕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匹马的安全。”

“可是罗斯上校给我的印象,他似乎不是一个轻易宽恕别人的人。”

“这件事绝对不是由罗斯上校来决定的。我现在可以擅作主张,并且根据自己目前掌握的情况去选择多说或少说。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优势了。华生,我不知道你是否观察到,罗斯上校对我似乎有点儿傲慢。现在我就想拿他的损失来稍微开心一下。请不要告诉他有关马的事。”

“那时当然,没有你的许可我不会说的。”

“而且这件事与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事情相比起来,当然是那么微不足道的了。”

“你还打算继续追查凶手吗?”

“正好相反。我们两个人今天就会乘夜车返回伦敦。”

当听到我的朋友突然说这些,我感觉非常地惊奇。我们到德文郡才几个小时,而一开始调查情况就干得如此的漂亮,现在他竟然要回去了,这使我百思不解了。就在我们返回驯马师寓所的途中,不管我怎样追问,他都绝口不谈此事了。上校和警长早已在客厅等候我们。“我和我的朋友打算乘夜车赶回城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已经非常惬意地享受了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

警长立即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上校则是轻蔑地撇了撇嘴。“既然如此,你肯定是对捉拿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感到绝望了。”上校不屑地说道。

福尔摩斯又耸了耸双肩,“当然,这件事遇到了非常大的阻碍。”福尔摩斯说道,“但是,我现在可以打包票,你的马一定可以参加星期二的比赛,请你事先准备好赛马骑师吧。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相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你把我需要的东西事先都准备齐全了。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想向女仆问一个问题。”

“我不得不说,我对我们这位从伦敦来的顾问相当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便直截了当地说道,“自从他来了之后,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

“是的,他向我保证了,”上校耸了耸双肩说道,“但愿他能够找到我的那匹马。”

为了维护我的朋友,我正准备驳斥他,可是福尔摩斯又走进屋来。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我已经完全准备好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当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倌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便俯身向前,拉了拉小马倌的衣袖。

“你们的围场里有一群绵羊是吗?”福尔摩斯问道,“谁来照料它们?”

“先生,是我。”

“你有观察到它们有什么问题吗?”

“啊,先生,没什么特别大的问题啊,只不过是有三只羊跛足了。”

我能够观察到,福尔摩斯对此非常的为满意,因为他刚刚搓着双手,咯咯地又笑了起来。“我可以大胆的推测,华生,一个非常大胆的推测,”福尔摩斯突然拧了一下我的手臂,说道,“格雷戈里,我建议你观察一下羊群中的这些奇异病症。走吧!马车夫。”

罗斯上校脸上的神态与以前一样,他对我朋友的能力显示出非常不信任的神态,但是从警长脸上的表情看出,他非常关注福尔摩斯的话。

“你确定这个非常地重要吗?”格雷戈里好奇地问道。

“这是非常重要的。”

“你还需要我关注一些其它问题吗?”

“在那个夜间,狗的反应应该是非常奇怪的。”

“在那天晚上,狗并没有任何反常的表现啊。”

“这就是让人惊讶的地方。”夏洛克·福尔摩斯补充道。

四天以后,我和福尔摩斯又一次乘坐火车赶往温切斯特市,去观赏韦塞克斯杯赛马锦标赛。罗斯上校按照原计划在车站旁迎接我们,我们乘坐他那高大威武的马车到城外跑马场去。罗斯上校面如土色,态度特别地冷峻。

“我还是没有获得关于马的任何消息。”上校说道。

“当你看到它的时候,一定还能认得它吧?”福尔摩斯紧接着问道。

上校非常恼怒。“我在赛马场已经呆了二十年了,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问题,”他说着,“就连小孩子也会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具有杂色的右前腿。”

“那我们的赌注现在怎么样?”

“这个问题的确令人匪夷所思。昨天的比率还是十五比一,可今天比率的差距已经越来越小了,现在竟然已经跌到三比一了。”

“哈哈!”福尔摩斯诧异地说道,“这是非常明显的吗,已经有人得到了一些消息。”

当马车驶抵看台的围墙时,我已经看到了在赛马牌上已经打出了参加赛马的名单。

韦塞克斯金杯赛

每匹马交款五十镑。头名除金杯外得奖一千镑。第二名得奖三百镑。第三名得奖二百镑。赛马均在四、五岁口之间。最新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着红帽,棕黄色夹克。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着桃红帽,黑蓝色夹克。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德斯巴勒。骑师着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着黑帽,红色夹克。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着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着紫色帽,黑色衣袖。

“现在,我们把一切希望都交给你了,你竟然把准备好的另一匹马也撤出了比赛,”上校惊喜地说道,“快看,什么,那究竟是什么?那是宝马银色白额马?那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银色白额马啊,五比四啦!”赛马赌客惊喜地喊道,“银色白额马啊,已经五比四啦!德斯巴勒,到五比十五!而其余赛马,只有五比四!”

“那么所有的赛马都编好号了吗?”我大声喊道,“所有的六匹马都已经出场了吗?”

“六匹马都出场了吗?那么就是说,我的马也在上面跑了,”上校非常焦躁不安地大喊道,“可是我怎么还没有看见我那种颜色的马过来。”

“刚才跑过去了五匹,这一匹肯定是你的。”

正当我说时,突然有一匹矫健的栗色马强悍地从磅马围栏内跑出来,直接从我们面前慢步跑过,而马背上坐着的正是上校那位有名的黑帽红衣骑师。

“那不是我的马啊,”马主人大声嚷道,“可是这匹马浑身上下连一根白毛都没有。你究竟在干什么,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哦,我们就是来看它跑得怎样啊,”我的朋友非常平静地说道,然后他用我的双筒望远镜注意观察了几分钟,“真是太棒了!这个马起跑太精彩了!”他又忽然喊道,“快看,它们过来了,已经到拐弯了!”

我们从马车上向远处望过去,各匹赛马一直跑过来,那种情景非常的壮观。六匹马原先是紧挨在一起,甚至连一条地毯都可以把六匹马盖上,但是跑到中途的时候,梅浦顿马厩的戴黄帽骑师就已经跑到前面。但就在它们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消耗完了,而罗斯上校的宝马这个时候却一跃而上,领先冲过了终点线,比第二名快了六马身长,而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艾里斯名列第三。

“这样看来,那真的是我那匹马了,”上校把一只手搭起凉棚遮到眼睛朝上方望着,突然气喘吁吁地说道,“我必须承认,我没有任何头绪。你不认为你已经把秘密保存得时间太久了吗?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那是当然了,亲爱的上校,你马上就会知道一切情况的。我们立即会顺道一起去看看那匹马。它在那里,”福尔摩斯补充说道,这时我们已经穿过圈马的围栏里,这个地方只有赛马的拥有者和他们的朋友们才能够进去,“你只要先用酒精把马的面部和腿部清洗一下,你就马上可以看到它就是你那匹银色白额马。”

“你简直是让我喘不过气了!”

“我从盗马者那里找到了它,便擅作主张让它这样来参加马赛了。”

“我敬爱的先生,你所做这些简直是一个奇迹。这匹马看起来非常健壮、情况良好。在它一生中还从来还没有像今天跑得那么好。我开始对你的才能有些疑虑,实在感到非常抱歉。你现在给我找到了马,那真是帮了我一个大忙,要是你能够抓到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那你就给我帮了一个更大的忙了。”

“我现在已经这样做了。”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说道。上校和我都非常惊讶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好奇地问道:“你现在已经抓到他了?那么,他现在又在哪里呢?”

“他现在就在这里。”

“你说这里!在哪儿呢?”

“此时此刻,他就在我们中间。”

上校顿时气得满脸通红。

“我完全承认我应该好好地感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我认为你刚才的话,不是过火的玩笑就是侮辱人!”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

“我向你保证,我并没有把你跟罪犯混为一谈,上校,”福尔摩斯说道,“真正的凶手就站在你身后。”他走过去,把手放到这匹良马光滑的马颈上。

“这匹马!”上校和我两个人同时高声喊道。

“是的,就是这匹马。假如我说它是为了自卫而杀了人,那就可以减轻它的罪过了。而约翰·斯特雷克是一个根本不值得你信任的人。现在铃响了,我想在下一场比赛中,能够再赢得多一点。我们再找合适的机会详细谈一谈吧。”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客车返回到伦敦,我的朋友详细地讲述星期一夜晚达特穆尔驯马厩里发生的那些事,以及他为了破解案子采取的措施。我猜想,罗斯上校和我本人一样,都因事情的离奇而感觉旅程实在是太短了。

“我不得不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原来根据报纸报道的印象,是不正确的。但是这里现在仍然有一些线索,要不是已经被其它细节所掩盖,那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刚到德文郡的时候,也非常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真正的凶手。当然,那时我也知道没有非常确凿的证据。而就在我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味的羊肉意义非常地重大。你们应该还记得,你们刚从车上下来时,我仍旧在原位置上坐着不动,出神地想。我是在对我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奇,我怎么能省略了这么明显的一条线索。”

“我不得不承认,”上校说道,“到现在我仍然看不出咖喱羊肉究竟如何帮助我们的。”

“它是我推理链条中的首先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肯定会有气味的。这气味虽然不难闻,但是非常容易被察觉出来。如果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能够发现,或许就不想再吃下去了。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最好的食物。根本不可能的假设是,那个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了。另一种非常荒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恰好碰到了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也是让人无法相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除掉了。接着,我的考虑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选择咖喱羊肉供那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特别给养马人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相同的菜但是却没有什么不良反应。那么现在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能够靠近这份菜肴却没有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疑问以前,我还注意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有一个可靠的推论会推导出其它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只有一条狗,但是,尽管已经有人进来了,并且快把马牵走了,它竟然毫不出声,没有惊动已经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非常明显,这位深夜不速之客对这条狗非常的熟悉。

“我已经非常确信,或者说已经基本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差不多子夜来到马厩,然后把马牵走了。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非常显然的是,他是不怀好意的,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养马人呢?但是,我还是想不出为什么。因为以前有过类似的案子,驯马师通过自己的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耍一些诡计,有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比如,在赛马比赛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但是,有时他们会用一些更有把握的,同时也更为巧妙的手法。这里用的又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通过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相当的结论。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的,你们总不至于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一个神志清醒的人绝对不会拿它来当做武器使用的。正像华生医生所说的那样,这是一把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所使用的手术刀。”

“那个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一个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啊,你在赛马方面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你一定会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非常小的伤痕,那肯定不会被发现的。经过这种处理的马会渐渐地出现些轻微的跛足现象,而这会被人当做是它的训练过度或是患有一点风湿痛,但是不会被人发现那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这个恶棍!这个坏蛋!”上校大声叫嚷道。

“我们已经非常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然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会大声地嘶叫,因而会吵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他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是瞎了眼睛了!”上校气愤地高喊道,“怪不得他要带着蜡烛和火柴了。”

“对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手法,而且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亲爱的上校,你是一个阅历非常丰富的人,你应该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的吧。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负担自己的账务。所以我马上可以断定,斯特雷克现在过着重婚生活,而且另外还有一所住宅。从他的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个案子里一定有一个花钱浪费的女人。即使像你这样对待仆人非常慷慨大方的人,也非常难想象他能够花二十基尼给他的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在斯特雷克夫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听过这件衣服,她对此竟然一无所知,这使我非常的满意,这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然后,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应该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非常容易地解决关于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个时候开始,一切就都非常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然后在那里他点起了蜡烛,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了。辛普森逃走的时候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就把它捡起来,也许是打算用他来绑马腿。但是,走到坑穴之后,他走到马的后面,突然点起了蜡烛。但是他的眼前突然一亮,马匹由于受到了惊吓,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感觉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强烈地尥起蹶子来,他的钉有马掌的蹄子正好踢到斯特雷克的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这件非常细致的活儿,管不了天在下雨,就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就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已经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非常清楚吗?”

“真是太棒了!”上校突然喊道,“这真是太棒了!就像您已经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必须得承认,我最后的这一点推论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一个特别狡猾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精细的手术的。他会在什么东西上做试验呢?我开始看到了那些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非常正确的。就在我回伦敦后,马上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便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相当阔绰的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妻子,她非常喜欢昂贵奢华的服饰。我可以毫不怀疑地说,就是这个女人肯定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迫使他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已经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地说道,“这匹马藏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之后,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宽宏大量。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跟我一起吸口烟,上校,我将非常乐意将其它一些情节介绍给你听,这一定会使你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