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唇男人
艾萨·惠特尼是圣乔治大学的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他整日沉迷抽鸦片,而且他瘾癖非常大。根据我知,他染上这一恶习是因为在大学读书时出于一种非常愚蠢慌诞的想法而形成的。那时候因为他看过了德·昆西[ 英国著名散文家、评论家,吸鸦片成瘾。代表作《一个英国伪君子的自白》。]对梦境和**的描写,然后就把烟草放在鸦片酊里浸染过后来吸,希望获得梦境和**的那种感觉。他跟许多人一样,后来才发现这样做上瘾并且非常难戒除,然后他多年来便吸毒成癖而不能自拔,他的亲戚和朋友们对他是又深恶痛绝,又非常地怜悯。他的样子我现在还记忆犹新:他的面色青黄憔悴,并且眼皮下垂,两瞳无神,身体会缩成一团蜷缩在一把椅子里,表露出一种落迫王孙的倒霉像。
“有病人,”她说,“你又得出诊了。”
我叹了口气,因为我刚忙了一整天,疲惫不堪,刚从外面回来。
我听到开门声和急促的说话声,然后一阵快步走过地毡的声响。接着我们的房门突然大开,一位妇女身穿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走了进来。
“请原谅我这么晚来打搅您!”她开始说,随即克制不住自己,快步向前,搂着我妻子的脖子,伏在她的肩上啜泣了起来。“哦!我真倒霉!”她哭着说,“我现在非常需要一点帮助啊!”
“啊!”我的妻子说,同时掀开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尼啊。你吓坏我了,凯特!你进来时我简直想不到是你!”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就直接跑来找你。”事情总是这样,人们一有发愁的事,就来找我的妻子,好像黑夜里的鸟儿喜欢朝向灯塔寻找慰藉一样。
“我们非常高兴你的光临!不过,你得喝一点兑水的酒,坐一会儿平静一下,再跟我们讲是怎么回事,要不然我先打发詹姆斯去就寝,你看好吗?”
“哦!不,不!我也需要大夫的指点和帮助呢。是关于艾萨的事情,他两天没回家了。我非常的害怕!”
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医生,对我妻子来说作为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听她向我们诉说她丈夫给她带来的苦恼,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尽量找些类似这样的话来安慰她,比如,她知道她的丈夫在哪里吗?我们有可能替她把他找回来吗?看来好象有可能。她得到确切的消息说,近来他的烟瘾一发作,就到老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到目前为止,他在外**从来不会超出一天,每到晚上他就抽搐着身体,垮掉了似的回到家里。可是这次鬼迷心窍已经四十八小时了。现在准是躺在那儿,和在码头上的社会渣滓鬼混在一起吞云吐雾地吸毒。或者是在酣睡,好从鸦片所起的作用中缓过劲来。到那儿一定会找得到他,这一点她确信无疑。地点是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可是,她可怎么办呢?她,一个年轻娇怯的女人,又怎能闯进那样一个地方,把厮混在一群歹徒中间的丈夫拽走呢?
情况大体就是这样,而且当然也只有这样一个办法。我想是否就由我陪同她去那地方呢?随着,又一转念,她又为什么要去呢?我是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以这层关系讲,我对他还是有点影响力。我倘若独自前往,也许能解决得更好些。我答应她,如果他真是在她告诉我们的那个地方的话,我会在两小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去。于是,在非常钟内,我就已经离开了我的那张手扶椅和那舒适的起居室,乘了一辆双轮小马车,在向东面疾驶而去。
这趟差事,当时我已觉得有点离奇,不过只有到了之后才显出它究竟离奇到了何等程度。但是,在我这探奇之始,倒没有多大的困难。天鹅闸巷是一条污浊的小巷,它隐藏于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边。在一家出售廉价成衣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之间,靠近有一条陡峭的阶梯往下直通一个象洞穴似的黑乎乎豁口,我发现了我要寻访的那家烟馆。我叫马车停下来等着,便顺着那阶梯走下去。
这阶梯的石阶中部已被川流不息的醉汉们的双脚踩磨得凹陷不平。门上悬挂着的油灯灯光闪烁不定。借着灯光,我摸到门闩,便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里面,屋里弥漫着浓重的棕褐色的鸦片烟的烟雾,靠墙放着一排排的木榻,就象移民船前甲板下的隐隐约约地瞧见东倒西歪的人躺在木榻上,有的耸肩低头,有的屈膝蜷卧,有的头颅后仰,有的下颔朝天,他们从各个角落里以失神的目光望着新来的客人。在幢幢黑影里,有不少地方发出了红色小光环,微光闪烁,忽明忽暗。这是人们用金属的烟斗锅吮吸燃烧的鸦片的情景。大多数人静悄悄地躺在那里,也有些人自言自语,还有人用一种奇怪的、低沉而单调的语声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这种谈话有时滔滔不绝,嘟嘟囔囔,只是在说自己的心事,而把人家对他讲的话都当耳边风。
在远处的一头,有一个小炭火盆,炭火熊熊燃烧。盆旁一只三足木板凳上坐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双目凝视着炭火。当我进屋时,一个面无血色的马来人伙计兴冲冲地走上前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招呼我到一张空榻上去。“谢谢你。我来呆不长时间,”我说,“我有一位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在这里。我我想找他说几句话。”
在我右边有人蠕动并发出喊声。我透过暗淡的灯光瞧见惠特尼面色苍白,憔悴不堪,邋里邋遢,睁大眼睛盯着我看。“天哪!原来是华生!”他说,他答话的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恨,他的每条神经似乎都处于紧张状态,“嘿,华生,几点钟了?”
“快十一点钟了。”
“哪天的十一点钟?”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我的天!我一直以为是星期三。今天确实是星期三,你可别吓唬我?”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双臂之间,开始放声痛哭起来。
“我告诉你,今天是星期五,没错。你的妻子一直等你两天了。你应当感到羞愧!”
“对!我应当感到羞愧,不过你弄错了,华生,因为我在这里只不过待了几个小时,抽了三锅,四锅……我记不得抽了多少锅了。不过我还是要跟你回去。我不该让凯特担心害怕,可怜的小凯特!扶我一下!你雇马车来了吗?”
“是的,我雇了一辆,等着你呢。”
“那我就坐车走吧。不过,我一定欠了账。看看我欠了多少,华生。我一点精神也没有了。我无法照顾我自己了。”
我穿过两排躺着人的木榻间那条非常狭窄的过道,一直屏息不敢喘气,生怕去闻到那鸦片令人恶心和呕吐的臭气,到处寻找掌柜的。我穿过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时,忽然发现有一只手突然猛地拉了一下我上衣,并且有人低声说:“你现在走过去,然后回头看我!”这两句话一句一句地落入了我的耳朵里面。我转过头一看,这话仅仅是出自我旁边的老头之口。但是,这时他还是跟刚才一样了,专心致志地坐在那里。他浑身瘦骨嶙峋,面脸皱纹,佝偻着身体,一支烟枪放在他的双膝中间,似乎是为了怕他疲乏无力而脱落下去似的。
我向前又走了几步,回头看看,不禁让我大吃一惊。幸亏我努力控制才没有喊出声来。他也同时转过身来,除了我,没有人能看见他。他的身体的样子已经伸展开了,脸上的皱纹也已经彻底消失,昏花无神的双眼又恢复到炯炯有神。同时,坐在炭火盆边盯着惊讶的我并咧着嘴开始发笑,果然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暗示叫我到他的身边去,立刻转过身去,再侧脸朝向众人,马上又摆出一种哆哆嗦嗦、胡言乱语的龙钟老态的样子。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是来干什么呢?”
“你最好小声点,”他回答道,“我耳朵是非常灵的。要是你愿意帮个大忙,打发掉你的那位瘾君子朋友,我倒非常高兴可以和你稍微说几句话。”
“我有一辆小马车现在在外边。”
“那么,还是请让他坐着回去吧!对他你尽管放心,因为他明显已经没有什么精力再去惹事生非了。我提醒你再写个便条,托马车夫带给你的妻子,跟她讲咱俩又搭上伙啦。你在外边稍微等一会,我过五分钟之后就从里面出来。”
要回绝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所有请求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他的恳求总是非常恳切,又总以这样一种灵巧的温柔态度提出来的。总而言之,我认为惠特尼如果一登上马车,我的使命在实际上就已经完成了。至于其余的事情,可以和我的老友一起携手去准备一次非常非比平常的探奇涉险那是再好不过的了,而冒险对他说来,却是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情了。我花了几分钟时间写好了一张便条,帮惠特尼付清了帐,带他出去上了马车,送他在黑夜中乘车缓缓而去。这个时候,一个面容衰老的人从那鸦片烟馆跑了出来,这样我便同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来到街上了。大概走了两条街的路途,他一路上总是驼着背,并且东摇西晃,蹒跚而行。
“华生,我猜想,”他说,“你想象我在注射可卡因和一些你从医学观点来看也并不反对的小毛病之外,又添了一个阿芙蓉癖吧?”
“我当然非常惊讶会在那里看到你。”
“不过不会比我在那里发现你更惊奇。”
“我来找一位朋友。”
“而我是来找一个敌人的。”
“敌人?”
“是的,找我的一个天敌,或者,我将称之为我的一个猎物。简单地说,华生,我正在进行一场非常不平常的侦查。我打算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到一条线索,正如我从前干过的一样。倘若在那烟馆里有人认出我来,那么,顷刻之间,我的性命就会断送掉了。以前我曾为自己的目的到那里去侦查过。那个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就曾经发誓要找我报仇。在保罗码头附近拐角处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它能说出一些奇怪的、在月黑风高之夜在那里经过的东西的非常多故事。”
“什么!莫非你说的是那些尸体?”
“唉,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够从每一个在烟馆里被害死的倒霉蛋身上得到一千镑,那我们就成为富翁啦。这是沿河一带最险恶的图财害命的地方。我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进得去,出不来。可是我们的圈套应当就设在这儿。”他把两个食指放在上下唇之间,吹出尖锐的哨声,远处也回响起同样信号的哨声,不久就听到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嘚嘚的马蹄声了。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这时一辆高轩的双轮单马车从暗中驶出,两旁吊灯射出两道黄色的灯光——“你愿意跟我一块去吗?”
“如果我对你有所帮助的话,我肯定会去。”
“哦,可靠的伙伴总是非常有用的,记忆力好的人更没得说了。我在杉园的房间里有两张床铺。”
“杉园?”
“是的,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进行侦查时就住在那里。”
“那么,它在什么地方?”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我们要跑二十来里路。”
“可是我一无所知啊。”
“当然是喽,不久你就会明白所有的情况。上来吧!好了,约翰,不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等着我,大约十一点钟。放开马疆绳吧,再见。”他轻轻抽了那马一鞭子,马车就飞快地跑了起来,穿过了一条条黑乎乎的没有人烟的街道,然后,路面慢慢地变得宽阔起来,最终飞驰过一座两侧都有栏杆的大桥,桥下是黑沉沉的河水缓慢地流淌着。我向前看去,又是一片满是砖堆,而且灰泥的单调的荒地,并且四野阒然。仅仅有巡逻警的沉重而非常有规则的脚步声,或者偶尔有某些留连忘返的狂欢的人在回家的路上乱唱乱喊,才偶尔打破寂静。一堆凌乱的云缓慢地穿过天空,这儿那儿有一两颗星星在云层里闪耀着微弱的光线。福尔摩斯静静地赶着车前行。他头垂在胸前,好像已经深深地陷入沉思了。我坐在他的身边,非常纳闷这件新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竟然使他耗费这么大的精力,但是又不敢打乱他的思绪。
我们赶车走出了好几里,直到到了郊外别墅区的边际,这时他才摇晃着身子,耸了耸肩膀,点着了烟斗,显露出洋洋得意的神气。“你有保持沉默的天赋,华生,”他说,“它让你成为一个非常难得的伙伴。我可以向你担保一定是这样:和别人相互谈论,对我来说是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自己的看法不一定能够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我想不出今夜那位可爱的年轻女人到门口来欢迎我时应该对她说些什么。”
“你忘了我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在我们来到李镇之前,我正好有时间对你讲清楚本案的详细情节。看来好像简单得太厉害,可是,我现在却有点搞不着头脑。可以肯定的是,思绪非常多,但我找不到任何头绪。目前,我来简单扼要地把案情说给你听一下,华生,或许你能在对我来说是一片黑暗之中看到一点光明。”
“那么,你就说吧。”
“在几年之前——说得更明确些,那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里。有一位绅士,他的名字叫做内维尔·圣克莱尔,来到了李镇。这个人确实非常得有钱。他购买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搞得非常漂亮,生活得非常豪华。他慢慢地和附近许多人交上朋友。在一八八七年,他迎娶了当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为妻,并且生下两个孩子。他并没有职业,但是却在几家公司里都有投资。他每天都会在早晨进城,并且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坐火车回来。圣克莱尔先生现在年纪约三十七岁,并没有任何不良癖好,可以称得上良夫慈父,与别人没什么不同。我能够再补充一句,现在他的全部债务,根据我们查到的,共有八十八镑十先令,但是他在首都郡银行里就有存款达到了二百二十镑。所以,没有理由会以为他会因财务问题而苦恼。”
“在上个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的时间要比平常的时候要早非常多。在出发前他说过有两件非常重要事情要办,还说要给小儿子捎一盒积木回来。说来也是非常巧的,在那同一个星期一,在他出门后没有不久,他的妻子看到一封电报说有个宝贵的小包裹——她一直在等着这包裹——现在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的办事处等候她去取。好了,要是你了解伦敦的街道,你会了解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岔路通向天鹅闸巷,就是今天晚上你见到我的那个地方。然后圣克莱尔太太就在那儿吃过午饭就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一些东西就到公司的办事处去,并且取出包裹,在回车站穿过天鹅闸巷时,刚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这些你了解了吗?”
“听得非常明白。”
“要是你能够记得记得非常清楚的话,星期一那天非常热,圣克莱尔太太的步子非常慢,四下环顾,期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发现她不喜欢周围那条街道。刚好在她穿过天鹅闸巷时,忽然听见一声喊叫声和哭嚎声,她发现她的丈夫正从三层楼的窗口往下看着她,似乎在向她招手,她顿时吓得浑身发冷。那窗户是开着的,他的脸她看得非常清楚,据她说他那激动的样子非常可怕,他拼命地向她挥手,但忽然消失于刹那之间,好像他身后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一把将他猛拉回去一样。她那双眼睛具有敏锐观察力,她突然看到的一个异常的地方是他穿的虽然是他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但是他的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戴领带。”
“她知道他肯定出了事,便顺着台阶飞奔下去——因为这房子正好是今晚你发现我待过的那个烟馆——闯进那栋房子的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正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人。她被他推了回来,接着又来了一个丹麦助手,一起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心里充满了疑虑和震惊,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想不到非常幸运,在弗雷斯诺街头,她遇见了正在去值岗上班途中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那巡官同两名巡捕随她回去。尽管那烟馆老板再三阻拦,他们仍然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在那间屋子里看不出他在那儿待过的迹象。事实上,在整个那层楼上,除了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似乎在那里住家以外,没有见到有其它任何人。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异口同声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他们矢口否认,使得巡官不知该如何处置,并且几乎认为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人。这时,她突然大喊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把盒盖掀开,哗地倒出来一大堆儿童玩得积木,这就是他曾经答应要带回家去的那个玩具。”
“这一发现,加上那瘸子表现出非常明显的惊慌失措的样子,使巡官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们把所有房间都进行了仔细检查,结果表明一切都与一件非常可憎的罪行有关。前屋陈设简朴,作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小卧室望出去,正对着一段码头的背部。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窄长地段,退潮时是干涸的,涨潮时则为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所淹没。卧室的窗户非常宽敞,是由下边开的。在检查房间时,发现窗框上有斑斑血迹,还有几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在前屋中,猛地拉开一条帷幕,在它的后面发现有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从这些衣物上瞧不出有什么暴行的痕迹,此外也看不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他显然一定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没有发现有别的出路。从窗框上那些非常不祥的血迹看来,他想通过游泳逃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这个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正涨到了最高点。”
“我们再说说看起来直接与本案有牵连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出名的劣迹斑斑的人。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以后仅仅几秒钟,他就已经在楼梯脚那里了。这个人顶多不过是这桩罪案的一个帮凶而已。他分辩说他什么也不知道,他声明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都毫无所知。他对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出现在那屋子里的原因也说不出原因。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就是这些。”
“那个阴险的瘸子住在三层楼上,一定是最后曾经亲眼见过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他那丑恶的面孔,素为常到伦敦旧城区来的人们所熟知。他以乞讨为生,由于要避免警察的管制,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就在针线街往下走不远,靠左手边,你可能已注意到有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腿儿,把少得可怜的几盒火柴放在膝上。由于他有着一副令人可怜的的模样,施舍给他的小钱就非常多地落进他放在人行道上一顶油腻的皮革帽子里。在我想到必须对他的以乞讨为生的情况进行了解以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对他在一会儿工夫收获这么多深感惊讶。你知道他的形象非常地特别,没有一个从他面前路过的人能不看他一眼的。一头蓬松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面孔被一块可怕的伤疤弄得更加难看,这块伤疤,一经收缩就把上唇的外部边缘翻卷上去了;一副哈巴狗一样的下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这两只眼睛和他的头发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显示出他和其他一般的乞丐不同。而且,他的智力显然也是超群的,因为过路人投给他无论是什么破烂东西时,他都有话可说。现在我们知道他只是寄宿在烟馆里的人,并且也正是最后目睹我们要寻找的那个绅士的人。”
“但是,一个瘸子!”我说,“他一个人能将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怎么样呢?”
“如果就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这点来讲,他可能是个残废人;可是,在其它的方面,他明显是非常有力气,并且是个营养充足的人。明显的是你的医学经验会告知你,华生,一肢不灵的缺点,常常是可以由其它肢体的非常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请你继续讲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看到窗框上的血迹就立刻晕了过去,并由一位巡捕用车护送她回家,因为即使她留在现场对侦查也是毫无帮助的。巴顿巡官管理此案,将房屋全部细致地观察了一下,但是没有发觉对破案有一点启示的东西。同时他还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把休·布恩立即逮捕起来,使他得到了能够和他那印度朋友相互之间串供词的几分钟的时间。”
“但是,这个错误立刻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接受了审查,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将他定罪的证据。确实的,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是有一点血斑,但是他指着他的左手第四指接近指甲被刀所割破的地方,说血就是从那儿流出来的;还说不一会儿功夫之前他曾经走到窗户那边去过,并在那里被发觉的血斑一定也是这么来的。他坚持否认曾经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说起在他的房间里找到的衣物,他和警方一样都感觉非常的疑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所讲她肯定看到她丈夫是出现在窗前这一方面,他说她肯定是发疯了,否则那就是在做梦了。”
“后来不管他怎么大声地抗议,他们还是把他带回警察局去了。在另外一方面,巡官就停留在那个房间里,期望在退潮后能够搜寻到一些新的痕迹。 竟然真的找到了,即使在那泥滩上他们并没有找到他们害怕想要找到的东西。因为他找到的不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其本人,而是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想想他们在衣服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东西?”
“我实在想不出。”
“是的,我觉得你肯定不到的。每个口袋里都充满了便士和半便士——共有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无疑这上衣没有被潮水所卷走的。但是人的身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那所房子与码头中间的退潮,水势是汹涌的。看来非常有可能是这种沉甸甸的上衣保留了下来,而被剥光了的身体却被扔进河里去了。”
“不过,据我所知,他们发现所有其他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么?”
“不,先生,可是这件事也许能够自圆其说。假定布恩这个人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可是没有人亲眼看见此事——这样的话他会再干什么呢?他当然马上就会想到要消灭那些泄露真相的衣服了。这时他会抓起衣服来,抛出窗外去。而在他往外抛的当儿,他会想到:那件上衣会被水浮起,沉不下去。他的时间已经非常少了,因为他已听到那位太太为要上楼而在楼下吵闹,也许他已从他的印度同伙那里听说有一批巡捕正顺着大街朝这个方向急忙跑来。这时已刻不容缓。他一下子冲到密藏他从乞讨中积累起来的银钱的地方。看到那些硬币,他能抓起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这样为的是确保上衣能够深沉水底。他把这件上衣抛出去了以后,本来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其它的衣服,如果不是已听到楼下匆促的脚步声的话。可是这时巡捕已经上楼来了,他的时候仅够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的确可能是这样。”
“喏,咱们就权且当它是个有用的假定吧,因为还没有比这更好的假定。我已经说过,休·布恩被捕之后,被关到了警察局里面去了,可就是拿不出什么证据证实他有什么罪。多年以来他是尽人皆知的专门以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似乎是非常安静和对别人无害处的。现在事情就这样摆在面前,应该解决的问题像过去一样还远远没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么?他在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和他的失踪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我想不到有哪一个案件,乍一看好像非常得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许多困难。”
当夏洛克·福尔摩斯细说着这一连串离奇的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正飞快地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最后把那些零零散散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前进。他刚一讲完,我们正从两个疏疏落落的村庄之间驶过,有几家窗户里的灯光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现在已经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在我们短短的旅途中,一路上竟接触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德尔赛克斯出发,经过萨里的一隅,最后到达了肯特郡。你看到了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在那灯旁坐着一位妇女,她忧心如焚,静静聆听着的耳朵无疑已经听到我们马蹄得得的声音了。”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件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地安排了两间屋子供我使用。你可以放心,她一定对我的朋友兼伙伴表示热烈欢迎。华生,在我还没有得到她丈夫的消息以前,我可是真的非常怕见她。我们到啦。”
我们在一座大别墅前停车,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中间。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来跟着福尔摩斯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小小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立在门口,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在灯光的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非常地热情。她微微弯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我们,双唇微张欲语,好象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出我们是两个人,起先还充满了希望地喊着;可是看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就转而发出痛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没有坏消息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们一定非常辛苦了,足足累了这么一整天。”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几个案件里,他对我的帮助极大,我非常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同进行侦查。”
“我非常高兴见到您,”她说,热烈地和我握手,“如果您考虑到我们所受到的打击是来得多么突然的话,我相信您会原谅我们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的。”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过多次战役的老战士,即使不是如此,请您也不必跟我客气。对您或者对我的老朋友,如果我能够有所帮助的话,那么,我真是太高兴了。”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说,这时我们已经走进了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桌上摆好了冷餐,“我非常想问您几个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求您给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不会变得歇斯底里的,也不会动不动就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见。”
“在哪一方面?”
“您说真心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洛克·福尔摩斯似乎被这问题给问住了。“说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站在地毯上目光向下直盯着他,这时他正仰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那么,太太,说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你认为他已经死了?”
“是的。”
“被谋杀了?”
“我不这样认为。应该是。”
“他在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您希望能够解释一下我今天接到他的来信,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像触了电一样。
“什么?”他咆哮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地站着,高高地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抓住那张纸条,在桌子上把它摊开,挪过灯来,专心地审视着。我离开坐椅,从他背后注视那张纸。信封的纸非常粗糙,盖有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已过了午夜非常久了。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这肯定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是的,可是信的确是他写的。”
“我还觉得,不管是谁写的信封,您都得去问地址。”
“您怎能这么说?”
“这个人,您看看,全部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来之后就自己干了。剩余的字呈现灰黑色,这表明写后是用吸墨纸吸过的。要是一起写好的,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有些字就不可能是深黑色了。这个人是先写人名,然后过了一会儿,才会写地址,这就只能够表明他不了解这个地址。这肯定是件小事,但是没有比一些小事更紧要的了。现在还是让咱们来观察信吧。哈!随信还贴了件东西呢!”
“对,有一枚戒指,是的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确定这是您丈夫的手迹吗?”
“这是他的一种手迹。”
“是一种?”
“是他在急忙中写的一种笔迹。这和他日常的笔迹有些不一样,但是我全部都能够认得出来。”
亲爱的:
请不要担心。所有都会变得好起来的。我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误,这大概需要耗费一些时间来加以矫正。请耐心地等待。
内维尔
“这封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封页上的,但是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由一位大拇指非常脏的人最近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哈!信封口上面是用胶水粘的,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的人还在一直吃着草。太太,您敢确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确信。这是内维尔所写的字。”
“信物还是日前从格雷夫森德那儿寄出的。喏,圣克莱尔太太,乌云已经散去了,但是我不敢贸然说危险已经离开了。”
“但是他肯定是尚在人间了,福尔摩斯先生。”
“除了这笔迹是一种精巧的伪造,来诱导我们走入歧途的。那枚戒指,说到底,说明不了任何东西。它应该是从他手上拿下来的嘛!”
“不,不,这是他的亲自书写笔迹啊!”
“非常对。然而,它也许是星期一书写的,直到今天才寄过来的。”
“那是有可能的。”
“按照那么说,在这段时间里也许会发生非常多的事情。”
“哦,您可别光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了解他是一定事的。我们两个人之间,有一种敏感的同感力。一旦他遭到不幸,我应该是会感觉到的。就在我最终看到他的那一天,他一在卧室里割破了手,而我在餐室时,心里就了解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所以立刻跑上楼去。您猜一下我对这样一桩小事还会表现得这么迅速,而对于他的死亡,我又怎能一点都没感觉呢?”
“我见过的事情非常的多,不会不知道一位妇女所得到的印象可能会比一位分析推论家的推断更有些价值了。在这封信中,您一定得到一些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您的想法。然而,要是您的丈夫还活着,并且还能写信的话,那他为什么一直还呆在外面不回家呢?”
“我实在想象不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这简直非常让人费解的。”
“星期一的那天,当他离开您时,他没说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望见他时是不是大吃一惊?”
“非常得惊讶。”
“窗户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也许还可以叫您了?”
“可以。”
“据我所知,他仅仅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对。”
“您认为是一声呼救的声音吗?”
“是的,他挥动了他的双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声惊讶的叫喊。出他意料之外地看到您所引起的惊奇也可能会使他举起双手,是吗?”
“这是可能的。”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拽回去的吗?”
“他是这样突然就不见了。”
“他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没有看见房里还有别人吧?”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在楼梯脚下。”
“正是这样。就您所能看到的,您的丈夫穿的还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吗?”
“可是没有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脖子露着。”
“他以前提到过天鹅闸巷没有?”
“从来没有提过。”
“他曾经露出抽鸦片的任何迹象吗?”
“从来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些正是我希望弄得一清二楚的重点。让我们来吃点晚饭,然后去睡觉,因为明天我们也许要忙碌一整天呢。”
一间宽敞舒适的房子,里面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非常快就钻到被窝里去了,因为经过这一夜的奔波我已经身心疲惫了。可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却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数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是深信自己搜集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我非常快就知道:他正要准备通宵达旦地坐着。他脱下了上衣和背心,穿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随后就在屋子里到处乱找,把他**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收拢到一起。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他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着一盎斯强味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那幽黯的灯光里,只见他端坐在那里,嘴里叼着一只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寂静无声,纹丝不动。灯光闪耀,正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渐入梦乡,他就这样坐着。有时我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他还是这样坐着。最后,我睁开双眼,夏日的阳光正照进房来。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旧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浓重的烟雾弥漫满屋,昨晚所看到的一堆板烟丝,这时已经不在了。
“醒了么,华生?”他问道。
“醒了。”
“早上赶车出去玩玩如何?”
“好的!”
“那么,穿上衣服吧。还没有人起床呢,可是我知道那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们非常快就会把马车弄出来的。”他边说边咯咯地笑了起来,两眼闪烁着光芒,似乎和昨夜那个苦思冥想的他判若两人。我穿衣时看了一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床,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回来说马童正在套车准备出发。
“我要检验一下我小小的理论,”他边说边拉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现在正站在全欧洲一个最笨的糊涂虫面前!我该被人们一脚从这儿踢到查林克罗斯去!可是我想我现在已经找到了开启这个案子的最有把握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道,“哦,我不是开玩笑。”
他看见我不是非常相信的样子,就继续说下去:“我刚刚到那里去过了,我已经把它拿出来了,放进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了。走吧,伙计,让咱瞧瞧钥匙对不对得上锁。”
我们尽量放轻脚步走下楼梯,然后走出房门,沐浴在明媚的晨曦之中。套好的马车停在路边,那个衣服还没有穿好的马童在马头一旁等着。我们两人一跃上车,就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农村大车在走动,它们是运载蔬菜进城的,可是路旁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仍然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犹如仍然在睡梦中的城市。
“有些地方显示这是一桩奇案,”福尔摩斯说着,顺手一鞭催马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像鼹鼠一样眼拙。不过虽然学聪明比较晚,但总比不学强。”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这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也刚刚睡眼惺忪地望望窗外的曙光。马车驶过滑铁卢桥,飞快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福尔摩斯是警务人员所熟识的,门旁两个巡捕向他敬礼。一个巡捕牵住马头,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哦!布雷兹特里特,你好!”一位身材高大魁伟的巡官走下石板坡的甬道,头戴鸭舌便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夹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谈一谈,布雷兹特里特。”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那就到我的屋子里来吧。”
这是一间小小的类似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放着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安在墙上,比较突出。巡官临桌坐下。
“您需要我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为了乞丐休·布恩而来的。这人被控与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件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个我已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老实吗?”
“哦,一点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脏透了。”
“脏得非常?”
“对,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督促他洗洗手。他的脸简直黑得象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案定了,他就得按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您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现在非常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容易。跟我来。您可以把你的提包撂在这里。”
“不,我想我还是拿着它比较好。”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了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下去,把我们带到了一处墙上刷白灰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右手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巡官说,往里瞧了一瞧。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我们两个人从隔栅往里面看,那囚犯的脸对着我们躺着,他正在熟睡,他的呼吸缓慢并且深沉。他是中等身材,身穿和他的职业非常相称的粗料子衣服,贴身一件染过色的衬衫从破旧的上衣裂缝处显露了出来。他确实象巡官说的那样,简直肮脏污秽到了极点。但是他脸上的污泥还是掩示不了他那可恶的丑容:从眼边一直到下巴有那么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会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他的三颗牙齿全露在外面,好象是一直在叫唤的样子,他的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低低遮掩着自己的两只眼睛和前额。
“好似一个美人儿,是不是?”巡官说。
“他确实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想到了个他可以洗一洗的方法,我自做决定地带了一群家伙来。”他说时,一边打开那个由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从里面取出了一块非常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吃了一大惊。
“嘻,嘻!您真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巡官非常轻声地笑着。
“喏,要是您肯做件大好事,请你偷偷地打开这牢门,我们立刻就会让他重现出一副更体面的样子。”
“好的,那又有什么不行呢?”巡官说,“他这样子是不会给布街看守所增添光彩,是吗?”
他把钥匙放进门锁里面,我们都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就侧了侧身子,又重新进入了梦乡。福尔摩斯弯腰靠着水罐,并且蘸湿了海绵,并在囚犯的脸上用力地上下左右擦了两下。
“让我来替你们介绍介绍吧!”他高声喊道,“这位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这一辈子还从来没见到过这种场面。这人的脸就如同剥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下了一层皮。那种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在他的脸上横缝着的那道可怕的伤疤和那显出一副可恶的冷笑的歪唇也全都不见了。那一堆乱松松的红头发在一揪之下也全都掉下了。现在,从**坐起来的是一个面容苍白、愁眉不展、样子非常俊美的人,他是一头黑发,并且皮肤光滑。他搓了搓双眼,集中注意力上下打探着周围,睡眼惺忪,不知为什么。突然他知道事情已经败露,然后就尖叫一声扑在**,并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啊!”巡官叫道,“是的,他就是那个失踪了的人。我从相片上就认出他了。”
那囚犯转过身来,他摆出一副好像听天由命、不在乎的样子说,“就算是这样吧,”他说,“请问一下,你们能指控我犯了什么罪呢?”
“指控你犯了谋杀内维尔·圣……哦,要是他们把这个案件当做一起自杀未遂案,就不会指控你犯了这个大罪。”巡官咧开嘴笑着说道,“哼,我已经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了,这次可真算是见了世面了。”
“要是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明显我就是没犯什么罪。所以,我现在是受到非法拘禁的。”
“不是犯罪,却犯了一个非常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要是信得过你的妻子的话,你就会干得更漂亮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们,”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说,“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为自己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难堪啊!我该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坐在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你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情,”他说,“当然那就不可避免地要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这是一件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的事情,我想没有什么理由必须把你的案子详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说给我们听的记录记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就根本不会交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我宁愿忍受拘禁,唉,甚至处决,也不愿把让我感到痛苦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在那里我受过非常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时候非常热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就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的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就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客串充扮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化装的秘诀,并曾以我的化装技巧而闻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利用了这种本领。我先用油色涂脸,然后为了尽量装成最令人怜悯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在当乞丐。我就这样干了几个小时,晚上回到家里,我发现竟得到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让我大吃一惊。我把报道写完,这些事也就置之脑后不再去想了。”
“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然接到一张传票说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因为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想起来这一计。我央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来,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起了钱,还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是可以想象的,当时我知道:只要我在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的时候,再要我安心地去做那一星期只能挣这么点钱的辛苦工作,是非常困难的。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斗争了非常久。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我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一副可怕的面容所引起的恻隐之心,把我的铜板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隐秘。这个人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能够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浪**公子。这个印度阿三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所以他会为我保密。”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我已积起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任何在伦敦街头的乞丐,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巧于化装和善于应付的特殊才能,而这两方面又越练越精,这就使我成为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腰包,如果哪天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运道不济的了。我越发财,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栋房子,后来又结婚成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不知道我究竟是做什么的。”
“上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不料向窗外一望,突然看见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好看到我,这使我惶恐万状。我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遮住脸,接着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见她在楼下的声音,但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我飞快地脱下衣服,穿上乞丐的那一身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甚至于一个妻子的眼睛也不能识破这伪装。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在这屋子里要进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忙把窗户打开,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平常我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刚把其中的铜板掏出来塞在上衣兜里。我抓起因装满铜板而沉甸甸的这件衣服,扔出窗外。它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其它的衣服本来也要扔下去,但是就在此转瞬之间,有些警察这时正好冲上楼来。我感到非常欣慰得是我就发现我未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而是把我当作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逮捕起来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些什么别的需要我解释的地方。我当时下定决心长期保持我那化装的样子,所以我宁愿脸上脏一点也没关系。我晓得我的老婆一定焦急万分,我就取下戒指,乘警察不在意的时候,托付给那印度阿三,还匆匆写了几行字,告诉我的妻子不用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这一个星期可真够她受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非常了解:他会觉得要想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非常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又把它一股脑儿地忘了几天。”
“就是这么一回事,”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就是这样。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骗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几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局不声张出去,必须是休·布恩不再存在了。”
“我已经非常郑重地发过誓了。”
“要是这样,我想大概也就不会再深究下去了。可是,你如下次再犯,那我们就要全盘托出。福尔摩斯先生,我得说我们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这个案件!我希望知道,您又是怎样得出这个答案来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是全靠坐上五个钟头,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得来的。我想,华生,如果我们坐车去贝克街,正好可以赶上吃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