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是八月的一个雾气蒙蒙的黎明,浓浓的夜雾被温暖的阳光一照便纷纷散去,化成一片片的绒毛,它们隐藏在低洼和隐蔽的地方,一直到被太阳晒得一干二净为止。
因为雾气弥漫,太阳也变得奇怪起来,它露出了人的面孔,有了人的知觉与个性,要想准确地将之表达出来,还必须要用阳性代词才行。太阳此时的样子,同其中全无人类形像的景物搭配在一起,向我们诠释了古代人类崇拜太阳的原因。人们自然感觉到,普天之下流传的种种宗教同它相比,都没有一个更为合情合理的了。
这个发光体有着金黄色的头发、满脸的笑容和柔和的目光,它是一个犹如上帝一样的生灵,它朝气蓬勃、目光热切地凝视着妙趣横生的大地。
过了一小会儿,它的光线就穿过了农舍百叶窗的缝隙,一直照射到了屋子中,将碗橱、抽屉柜和其他的家具都映上了一条条的红线,如同烧红了的铁条一样,将那些还没有起床的收割庄稼的工人们都晒醒了。
可是在这天早上,在所有的红色东西里面,最鲜明的还要属两根涂着颜色的宽木条,它们正耸立在玛特落村外一片金黄色的麦地边上。原本昨天地边儿上运来了一架收割机,准备在今天用。那两根宽木条和另外的两根木头,构成了一个机器上转动的马耳塔式十字架。
麦地上已经“开镰”了,而所谓“开镰”的意思,就是说用手把周围的麦子整个的割去一溜,而这样一般能够开辟出来约几英尺宽的通道,以方便马匹和机器通过。
从大路上走来了两班工人,其中一班是男人和小伙子,而另一班则是女人,他们来的时候,东边树篱顶儿的影子正好落到西边树篱的腰上,因此看起来他们的脑袋处在朝阳中,而他们的脚却依然在黎明里,这些人离开大路,走进最近的那个地边上的栅栏门里,随后他们便在门侧旁的石头柱子中间消失了。
片刻后,麦地里传来一阵“格哒格哒”的声音,像是蚂蚱求爱时的叫声。机器开始工作起来了,只见有三匹马套在一起,这几匹马拉着刚才那辆摇摇晃晃的长身机器,在栅栏门的另一边朝前方挪动。在这三匹马中,有一匹上面驮着个赶马的人,机器上有个座位,坐着一个管理机器的人。机器先沿着路面的一侧往前走,上瞒的十字架慢慢地转动着,后来下到了山坡,被山所阻拦,就一点也看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机器又像先前一样不紧不慢地在出现在了路面的另一侧,先是前面那匹马额头上发亮的铜星儿在割剩下来的麦秆上方升起,接着便可以看到色彩鲜明的十字架,而最后能够看到的才是整部机器。
当机器每绕着麦田走一圈儿,麦田四周割剩下来的麦秆子便会加宽一层,儿随着早上的时光慢慢地流逝,地里还长着麦子的面积也在慢慢的缩小。大野兔、小野兔、大老鼠和小老鼠,还有蛇,都一齐朝麦地的中间退缩,仿佛那是它们最后的阵地似的。但它们却不知道,自己的庇身之所也不会是持久的,它们命中注定了要死亡,那是没法逃避的,因为到了午后,它们避难的地方会越来越小,无论它们从前是朋友还是敌人,都会越挤越紧。最后那直立在地上的麦子就只剩几码了,并且都让那架铁面无私的机器给割断了,收割庄稼的工人们就拿着棍子和石头,一个一个地将它们消灭了。
那架收割机把割下来的麦子一堆一堆地撂在机器后边,每一堆都刚好够捆成一抱。跟在机器后面的是一些手脚麻利的工人,他们负责捆扎这些麦子。在这些工人当中,女人占了大多数,但是也有几个男的,他们的上身都只穿着印花布衬衫,用皮带将裤子系在腰上,这样腰后那两个钮扣就用不着了,而只要他们一动,钮扣就会在日光下,时而像孤星闪烁,时而又像繁星闪耀,仿佛在他们腰眼上长了两只眼睛似的。
尽管如此,在那些捆麦子的工人中,还是女工最有趣,由于女人一旦不像平时那样作为一件平常的生命存在,而是成了自然界的重要部分的时候,她们就会生出一种令人着迷动情的神姿。地里的男工仅仅是一个男人而已,而女工却是田地的一部分,她们似乎褪去了自身的轮廓,而吸收了周围景物的精华,并与它们融为一体了。
而那些妇女们,或者说姑娘们,她们大部分都很年轻,头上戴着抽花儿的布帽,帽檐下垂以便遮挡阳光,手上戴着皮手套用来保护双手,免得让手被麦秆划破。她们当中有一个人身穿粉红褂子,有一个人身穿米色的窄袖长裙,还有一个腰系红裙,红得像是机器上的十字架一样。那些年龄稍大些的女工都穿着棕色粗布“连根倒”,也就是外罩,这本来就是地里的女工们穿的传统的服装,也是最合适的服装,可惜年轻人却都渐渐地不再穿了。
这天早晨,人们的眼睛都情不自禁地朝一个女孩子那里瞧,她穿着粉红色的布褂,在这一群人当中,要论身段的袅娜苗条,她属第一。但是她的帽子却低低地扣在了前额上,因此当她捆麦子的时候,人们一点儿也看不到她的脸,不过,她的肤色却能通过直垂帽檐下面的一两绺松散开来的深棕色头发上猜出一二。在麦田里,别的女工时常四面观望,她却一门心思干活,不求引人注意,也许正因为这样,反倒引起了大家的好奇,时不时地会看她两眼。
她捆麦子的动作像钟表摆动一样的单调。她从刚刚捆好了的一抱麦子中抽出了一把麦穗儿来,用左手手掌将麦穗头儿拍齐,再弯腰往前,双手将一抱麦子拢到膝盖,把戴着手套的左手插到那一抱麦子下面,同那一抱麦子的另一面用右手合拢,像情人一样将一抱麦子整个抱住,再把绳子的两头拉到一起,跪在那一抱麦子上面将它系好。有时候微风把她的裙子吹了起来,她又用手把它送回去。她的胳膊在暗黄色的皮手套与衣袖之间露出了一块,干活的时间长了,胳膊上柔嫩的皮肤被麦秆划破,流出了血来。
干了一会儿,她就把身子站直了休息一一会儿,她把松了的围裙再系紧,或者把歪了的帽子扶正。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女孩子,鸭蛋脸,眼睛深而黑,头发又长又厚,一绺一绺、一起一伏的,仿佛不管落在什么东西上,都要紧紧箍住、毫不放松似的。对一个生长在乡间的普通女孩子来说,她的脸更加白皙,牙齿更加整齐,两片红唇也更加薄。
这个女人正是苔丝·德贝威尔(或者说是德伯威尔),她好像有了一些改变,似乎是她,却似乎不是她。她现在住在个地方,好像是住在异国他乡一样,其实她住的这个地方完全就是她的故乡。她在家里面躲了很多天了,最后终于拿定主意,在本村做一点户外的活儿,因为这个时候正是庄稼地里最忙的时候,从报酬上来说的话,她在屋中所能作的所有事都不如收割庄稼挣的钱多。
别的女工的动作也几乎同苔丝的一样,每次束好了一抱麦子,大家就都像跳四面舞一样,四面聚拢过来,每人将自己捆的一抱,与别人的竖着靠在一起,一直到十抱或十二抱聚拢成了一个麦捆(或者按照当地的说法,一个麦“簇”)才算完工。
人们吃完早餐之后又都回来了,继续干起活来,差不多快到十一的时候,如果有人观察苔丝,他一定能够看到,尽管她一直没有停止工作,但她却一直带着忧愁的神情朝山头那里时瞥时瞟。在十一点即将到来时,有一群小孩子,年龄从六岁到十四岁不止,从一块有麦茬竖立的凸起的山田后面露出了脑袋。
苔丝一见他们,脸上微微一红,却还是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这一群孩子向前走来,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一个女孩,她身上披着一个三角形的大围巾,一直拖到了麦茬上,怀里抱着一个东西,猛一看好像是个泥娃娃,仔细一瞧,原来是一个裹在襁褓里的小婴孩,其他的一些孩子拿着食物。收麦子的工人们都停了工,各自拿起自己的东西,靠在麦捆边坐下吃起来,男工们还随意地倒着一个砂罐儿,大家轮流地传着一个杯子。
苔丝·德贝威尔是他们当中最后休息的一个。她靠着麦捆的一侧坐下,把脸扭过去一点,背对着她的同伴。她坐好以后,有一个头上戴着兔皮帽、腰带上塞着一条红手绢的男工人,将酒杯举到麦捆顶上,递过来让她喝,但是她没有接受这种殷勤。她的午饭刚摆出来,她就把那个大女孩——她的妹妹叫了过来,从她手中将婴儿接过去,她的妹妹如释重负,就走到另一个麦捆前面,和另几个在那里玩耍的孩子跑到一起去了。苔丝的脸越来越红,有一点怕人,又有一点大胆,她把上衣解开来给小孩子喂奶。
坐得离她最近的那几个男工都不好意思了,有的把脸转了过去,还有几个抽起烟来;其中有一个坐在那儿出神儿,想着自己的爱好,怅惘地摸着那个倒不出酒来的罐子。除了苔丝,别的女工都开始快活地聊起天来,并整理着自己弄乱了的发结。
当小婴孩吃饱了以后,这位年轻的母亲便把他放到腿上,让他坐直了,逗弄着他,而她的眼睛却望着远方,脸上带着阴郁沉闷的冷淡神情,好像是憎恶着什么的样子。她忽然又不顾轻重地往孩子脸上亲了十几下,像是总也亲不够一样,孩子受不了这种又痛爱、又奇怪的夹杂着鄙夷的剧烈动作,便“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虽然她外表装出恨他,虽然口中说她和孩子都死了才好,其实她心里还是很疼那个孩子呢,”系红裙子的女工说道。
“她过不了多久就不会这么说了,”另一个穿黄衣服的说道,“老天啊!一旦时间长了,一个人对这种事情无论如何也都会习惯的,真是不得了!”
“我觉得,这样的事情一开始是会麻烦一点,不能只是劝说劝说就行了!去年有一个晚上,有人从猎苑经过的时候,听见里面有人哭,如果人们上前去看一看,那就倒大霉了!”
“不管怎么说,这种事情让她碰上了,真是可怜。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种事情,也只有最漂亮的人才能碰得上。像我这么丑的人,肯定有一点危险也没有,对不对,珍妮?”说话的那个人回过头来向人群中的一个女人问道,说这番话的人果真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人。
的确,这话说得一点不假,真得是很可怜。那个时候,苔丝坐在那儿的样子,就算是她的仇人见了,也没法说不可怜。因为她的嘴唇如同花朵一样,她还有一双柔媚的大眼睛,说它黑也不是,说它蓝也不是,说它灰、说它紫,都不是,不如说这深浅不一的颜色样样都有,而且还夹杂着很多其他的颜色。你只要一直看着这些彩虹般的色调,就能够翘楚一层层深浅不一的颜色来,一道道浓淡各异的阴影围在又深又远、看不见底的瞳孔的四周。如果说她的家族没遗传给她那种不小心谨慎的毛病,她简直就是个标准的女人了。
这几个月以来,苔丝总是藏在家里,这个星期居然会走到地里去干活,就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她这样一个没有阅历的人,独居孤处的时候想出种种自悔自恨的方法,来折磨、消耗她那颗搏动跳跃的心。如今,她想通了,不管付出了什么代价,她还是可以再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再尝一尝自由独立的美好滋味的。过去毕竟已经过去了,无论从前如何,反正现下它不存在了。无论有什么结果,时光总会将它冲淡的。在若干年以后,过去将会似水无痕,而她自己也会被青草所掩埋,无人再记得了。而树木让然会像以前一样碧绿,鸟鸣声仍然会像以前那样清脆,太阳仍然会像往常一样散发出光辉。一切每天都能够看到的景物,并不会因为她的忧伤而变得憔悴,也不会因为她的痛苦而变得阴沉。
苔丝总是觉得全世界都关注着她的事情,她不敢抬头见人。而实际上她就早应该明白,这种想法完全是建立在她的幻想之上的,除了她自己以外,没有人会把她的生存、她的感情、她的遭遇和她的感觉放在心上。对于苔丝,别人只是偶尔想起她来,并且转眼又会把她忘了。就算是她的朋友,也只不过是想到她的次数多几回而已。她每天自怨自悔,他们也不过是觉得她自寻烦恼而已。如果她尽力地寻找快乐,不把一切麻烦放在心上,从阳光、花儿和婴儿的身上寻找快乐,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有涵养、能忍受而已。况且,假若她一个人住在一个荒岛上,她会为自己的遭遇感到难过吗?不会很难过,对不对?再假如说,她是刚刚才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一出世就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生出一个孩子来,除了知道这个不知道该姓什么的孩子是她生的以外,其他的世事事故一点也不懂,这样的话,她会感到绝望吗?不会吧。不仅不会不会感到绝望,她一定还会泰然处之,还会体会到其中的乐趣呢。因此,她的痛苦大多是来源于世俗偏见,而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不论苔丝怎么想,都有一种力量促使着她穿戴得同从前一样干净整洁,并走出家门来到地里,因为现在正是需要人手收割庄稼的的时候,所以她才能够大大方方地走到外面来,即使怀里抱着个孩子也敢毫不羞怯地抬头看人。
收庄稼的工人们从麦捆旁边站了起来,他们伸伸胳膊伸伸腿,熄灭了烟袋。刚才卸下来的马也都已经喂饱了,又将它们套到红色的机器上。苔丝匆忙吃完了饭,把她的大妹妹叫过来抱小孩,她把衣服系紧了,又戴上了黄皮手套,弯下腰去,走到刚才捆好的那一抱麦子前面,抽出一些麦杆来捆另一抱。
人们从下午忙到傍晚,继续着上午所干的活。苔丝同那些工人都感到天全部黑了的时候,大家才都坐到一辆很大的大车上一起回家。一轮昏黄而又没有光彩的月亮正从东面升起,照耀着他们,月亮的圆盘很像是蛀虫咬坏了的托斯凯恩圣像①头上的金叶光环。
苔丝的女同伴唱起了歌来,想要表示她们见到她出门工作很高兴,也很同情。不过,她们有时却又很淘气,她们唱起几段小调来,小调说的是一位大姑娘跑到快活逍遥的绿树林子中,回来以后就变了模样儿。
世上的事情往往祸福相抵,同一件事,既使苔丝成为了大家提高警惕的榜样,又使她在许多人的眼里成了村里最稀罕的人物。她们的亲热劲儿使她将自己的往事放下了一些,她们那种活泼的精神也把苔丝感染了,她几乎也变得快活了起来。
现在,虽然苔丝在道德方面的悲哀已经逐渐消失了,而她那不懂得社会规则的天性却又发生了一段新的悲哀。
她收工回家的时候,得知她的小孩下午突然得病,心里感到很悲痛。小孩子的体格本来就又小又嫩,生病本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是做母亲的仍然觉得这是飞来横祸。
她的孩子来到这个世间是一种触犯社会的罪恶行为,可是,这个年纪轻轻的母亲却早把这种情况忘了,她一心一意地只想想要孩子活下来,延续这件罪恶。但是没多长时间她就明白了,这个关押在肉体之内的小囚徒得到解脱的时刻就快要到了,虽然知道他迟早要生出事端,却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她想到这一点,心里就不禁难过了起来,比小孩死去的悲痛更加难过,因为她的小宝贝儿到现在还没接受洗礼呢。
对于她自己,苔丝则完全抱着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她觉得如果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让火烧,那么就下地狱、让火烧吧,没什么好怕的。她和所有的乡下姑娘都一样,将一本《圣经》背得烂熟,她曾经仔细研究过亚褐剌和亚褐里巴的故事①,明白从那个故事中能够得到什么启示。可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的孩子身上时,她的想法就不一样了。她的小宝宝快要死了,在还没除去罪恶的时候就要死了,这可怎么办呀?已经是该睡觉的时候了,她却急忙跑到楼下来,询问是否可以去请牧师。她的父亲刚从洛丽夫酒店一礼拜一次的醺醉中回来,心中对于他是古老贵族后裔这件事正觉得最确定,对于他女儿给他在古老贵族上抹的这块黑的感觉也正最强烈。因此他就说道,这件事遮掩都还来不及,怎么还能在这时候找牧师到家里面来,使家丑外扬。绝对不能请牧师到家里。他将门锁了起来,把钥匙装进自己的衣兜里。
此时全家人都上床睡觉了,尽管苔丝极度痛苦,但她没有办法,也只好跟着睡了。她躺在**,总是不断地醒过来。到了半夜,孩子的状况更加糟糕了。他几乎只进气不出气了,虽然看上去安安静静的,没什么痛苦,实际上毫无疑问,他正在渐渐地走向死亡。
她悲痛得无以言喻,只能在**翻来覆去、辗转不安。钟声刚刚敲响了一点那个庄严的时刻,就在这时,毫无根据的想象才超出理智的范围,心里种种恶毒的揣测才变成坚如磐石的现实。她想到这个孩子既是私生,又没有受洗,两罪俱罚,会被打到地狱最下层的角落上。她仿佛看到那个大魔鬼拿着一把三刃叉,像他们烤面包时热烤炉用的那样,将这孩子叉来叉去。在这种想象里,她又添加了许多另外奇奇怪怪的残酷刑罚,这都是她平时听别人讲的,因为在这个信基督教的国家,有时为小孩子布道时就是这么讲的。大家都睡着了,屋子里静悄悄的,她越想越觉得可怕,觉得那些耸人听闻的情形就活灵活现地出现在这间寂静、沉睡的房子里,她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的心脏跳动一下,她的床也就跟着晃动了一下。
孩子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了,他的母亲也越来越紧张,即使吻遍了那个小东西也无济于事了。苔丝在**再也躺不住了,她下了床在房间里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
“天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呀!请你发发慈悲吧!救一救这个可怜的孩子吧!”她叫嚷着说,“把你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我身上吧,我甘愿受罚,但是请你对这个孩子发发慈悲吧!”
她靠在橱柜上,胡言乱语、嘟嘟囔囔着哀告了很久,忽然,她的心中一下敞亮起来。
“哦,或许我的孩子还有救!或许这么做也行的通!”
她说这话的时候,精神焕发,似乎她的面孔在周围的黑暗中都发出亮光来了。
她点燃一支蜡烛,来到靠墙放着的第二张和第三张床的前面,把睡在**的弟弟妹妹们全都叫醒了(他们全睡在一个屋子中)。她又把洗脸台拉出了一点来,自己站到台后面,又从水盂里倒出一些清水来,让弟弟妹妹们围在她前面跪着,每个人都要双手合十,此时孩子们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看到她的这个样子,觉得很庄严恐怖,眼睛越睁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她从**抱起小小的婴孩——一个孩子的孩子,之所以要这么说,是因为他是那么的稚嫩,很难讲生他的人是否有资格被称为母亲。苔丝把孩子擎在胳膊上,自己则笔直地站在脸盆旁边,她的大妹妹像教堂的助手对牧师那样,把《祈祷书》①展在她前面端着。一切都布置好了之后,这个女孩就给她的小婴儿行起洗礼来了。她穿着白色的长睡衣站在那儿,显得高大而又威严,一条又黑又粗的辫子从她的脑后一直垂到腰下。微弱的烛光和蔼暗淡,将她身上和脸上在日光下能看到的小毛病——胳膊上被麦茬划破了的口子,眼里流露出的惺松倦容——全部都勾抹掉了。心中的虔诚表现到了脸上,使得她的面目变得同平时不一样了,使得这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美丽动人,并且表现出一些几乎跟王后一样的尊严。那些孩子们跪在周围,蒙眬的眼里还带着睡意,一眨一眨地看着她作洗礼前的准备,他们在这个时刻因为困倦而昏昏欲睡,对于眼前的事也不太感到好奇了。
他们之中有一个受感动最深的问道:
“苔丝姐姐,你真的要给他举行洗礼吗?”
这个年纪轻轻的母亲郑重其事地回答了一个字:“对”。
“那么,你想要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
她还没有想到这一点呢,不过,她接着进行洗礼的仪式,就想起了《创世记》中有一句话,因此念道:
“痛苦,我现在以圣父、圣子及圣灵的名义,给你行洗礼。”
说到这里,她洒起水来,此时一切都静悄悄的。
“孩子们,你们都要说‘阿门’。”
稚嫩的声音,听到吩咐,都异口同声、恭顺地说道“阿门”。
苔丝又继续念道:
“我们接纳这个婴儿”——如此等等——“我们给他画一个十字。”
这个时候,她把手放到水盆里蘸了蘸,将食指对着婴孩热烈地画了一个很大的十字。随后又把普通行洗礼时要念的那些话——如说他要勇敢地与世俗、罪恶、魔鬼交战,要自始至终做上帝忠实的奴仆和卫士等等——一直念到最后,然后按规矩往下念《主祷文》,孩子们也都像蚊子似的、咿咿呀呀地跟着她念,念完了最后一句,他们就都像教堂里的助手那样,提高嗓门在静悄悄的房间里,一起高喊“阿门!”
此时,他们的姐姐越发地坚信这场圣礼的巨大功效,并继续从心灵的最深处倾诉出随之而来的感谢上帝的祷文。她念诵的时候,精神饱满,意气风发,声音就像是调整了音调的风琴。每当她专心致志的时候,她的声音就是这个样子,听到她声音的人永远难以忘怀。虔诚的狂喜几乎让她变成了神仙,她的脸上熠熠生辉,腮上生出了红晕,眼里倒映出的两个小烛光,像两颗钻石一样地闪耀着,孩子们对她肃然起敬,都再也没有心思发问了。苔丝现在不像是他们的姐姐了,而像是一个崇高、威严、令人敬畏的人物,或者是一位神仙了,和他们几乎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那个可怜的苦恼与世俗、恶魔、罪孽的斗争,却早已命中注定,只能够得到有限的荣耀,这对于他来说倒也很好,因为他刚一出生就不像是具有光明前途的样子。晨光熹微中,那个虚弱的卫士和奴仆喘了他最后的一口气,其他孩子们醒来之后都痛哭失声,并且希望姐姐再为他们生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苔丝在施过洗礼之后,心中就平静了下来,一直到小孩死了仍旧是那样。天亮了以后,她觉得在夜里对小孩死后的灵魂作出那么可怕的预测,未免有些过分了。不管她的想法有没有依据,反正现在她的心中安定多了。她这样的理由是,如果上帝不承认这种以权为经的行动,因为不符合正式的程序就不允许小孩子上天堂,那么不管是针对自己还是针对小孩,这种天堂就不值一提了。
这个不请自来的苦恼就这么离开了人间。他是个讨厌鬼,他不过是那不顾社会理法、没有羞耻之心的一件杂种贱货,是“自然”当礼物白送来的。这个弃儿不会知道什么是一年,什么是一世纪;对他来说,永恒的时间只不过是几天的事情;对他来说,一所小草房就是整个宇宙;一个星期的阴晴雨雪就是一年的寒暑凉暖;婴儿时代便是一生的寿命;吃奶的本能便是人类的知识。
苔丝对于施洗礼这件事情已经考虑很久了,现在她又思考了起来,不知道在理论上能否按照教会的仪式将孩子埋葬。除了教区里的牧师外,再没其他人能够为她解答这个问题,但是这个牧师是刚来的,他不认识苔丝。她便趁着天黑跑到牧师住宅的栅栏门口,却怎么也鼓不起勇气走进门内。就在她快要前功尽弃准备回去的时候,牧师恰巧从外面回来了,与 她走了个对面。在幽暗的夜色下,她不顾一切地把心事对他全部说了出来。
“先生,我有点事情想要请教您一下。”
他表示他愿意听听她到底有什么事情要说,她就告诉牧师自己的小孩生病的事,又说自己如何暂行职权地给他施乐洗礼。
“现在,先生,”她很虔诚地又补充了一句,“请您告诉我,这样的方法是不是和你为他施洗礼是一样的?”
他乍一听这些话的时候,心里只是觉得,本来应该请自己来做的差事却让顾客们胡闹一气、苟且了事,这种生意人的心理本来使他想要回答说不相同,但是,他再一看到这个女孩子那种大方的态度,一听到她说话时那种不同寻常的柔和语气,他便良心发现,做出了高尚的行动。虽然十年以来,他竭尽全力地要让怀疑宗教的人们机械地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他的良心并没有完全被泯灭,人性和教士在他心中展了开搏斗,结果最后获胜的是人性。
“我亲爱的姑娘,”他说道,“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那么,您能够按照教会的仪式,把他埋葬了吗?”她急切地问道。
牧师感到自己被她逼到死胡同里面去了。他听说小孩子病得很重,曾经良心发现,想要在天黑之后到她家去给孩子施洗礼来着;但他并不知道,不准他进门的是苔丝的父亲,而不是苔丝,因此他不答应苔丝的这个请求,表示这样是不合常规的。
“啊,那个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他说道。
“为什么会是另外一回事?”苔丝很激动地问道。
“这个,如果只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那么,我很乐意这样做,可是因为还有其他的原因,我就不能够那么做了。”
“先生,我求求你了,就这样做一回吧。”
“我真的不能这样。”
“哦,先生!”她说话时,抓住了他的手。
他将手抽了回去,摇了摇头。
“那么,我就不喜欢您了!”她突然发作起来,“我这辈子再也不去您的教堂了。”
“说话别这么莽撞。”
“比如说,您不给他施礼,对他来说是不是也是一样的?是不是一样?请您看着上帝,不要像圣人对罪人那个样子来对我说话,请您像普通人对普通人那个样子说!”
这位牧师对于这种事情既然有绝对不能通融的想法,那么他遇到这类事情,要如何回答才能够同他的看法没有矛盾呢?这根本就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够说得出来的,尽管并不是我们平常人所不能原谅的。他因为多少有些感动,所以又像刚才那样回答道:
“效果完全是一样的。”
当天晚上,苔丝用一条旧的女用围巾将孩子包了起来,放在一个枞木匣子里,搬到陵园中。她花了一个先令和一扎啤酒,雇佣了教堂的执事,让他们借着风灯的光线将孩子埋在了那个难看的角落中,这是上帝分配的位置,上帝也让那里长满了荨麻。所有的没受过洗礼的婴儿、劣迹昭彰的醉鬼、自杀的懦夫以及其他可以想得出要打入地狱的人也都埋在那里。虽然环境并不好,但苔丝依然鼓起勇气,用一根绳子和两根木条扎了一个十字架,并在上面缀满了鲜花。然后,在某天晚上,趁别人没发现时跑进院子,把它插到了那座坟的坟头上。她还在十字架下面放了一束同样的鲜花,而且插在了瓶子里,瓶中有水养着鲜花。虽然人们一眼就能看出瓶子上面有“纪围耳氏酱”的字样,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位慈爱的母亲,她的眼睛是不会注意到这些东西的,她所能看得到的只有更加崇高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