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别的“审判”
早在三年级时,班主任就立下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班干部要轮流值周,管理班上的纪律、卫生等。我作为生活委员,自然也少不了这份差事。
然而,在论到我值周的那个星期四下午,却发生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那天下午,我检查完清洁区后,便回到教室检查卫生。谁知值日生还正在打扫教室呢!
不知为什么,值日生小鹏突然叫我:“生活委员,小威不扫地,还在那儿玩的!”
“说话小声点,你以为你的声音很好听呀?”站在一旁的小威白了他一眼。
“你,你还有理?!”
“有又怎么着?你又不是老师,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说话?”
“你……”小鹏气得直跺脚。
两人越吵越凶,最后几乎要动手了。其他同学都着急地看着我。
怎么办?如果再吵下去,他们肯定会打起来的。有什么法子能“镇”住他们呢?我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忽然,一条妙计在我的脑子里生成。于是,我大步走上讲台坐了下来。
我拿起教鞭,用力抽打了一下桌子,喝道:“你俩在本官面前还想打架?住手!”两人一愣,其他同学也好奇地看着我。“你,”我看着小鹏,“为什么吵架?”“我不想吵!小威不扫地,我劝他,他不服就和我吵上了……”小鹏带着哭腔道。“嗯。”我点点头,“那么,小鹏你就作为‘原告’,入坐第一组第一桌;小威你就作为‘被告’入坐第四组第一桌。”待他俩坐稳,我便一扬教鞭:“现在开庭!”同学们反应过来来后都乐得鼓起掌来。
我干咳了两声,说:“现在请‘原告’陈述理由。”“好的!”小鹏站起来说,“刚才呀,我看到‘被告’在教室玩,就提醒他今天是我和他值日。可他却用恶意的语言伤害我!”“你胡说什么?!”小威桥起来大叫。“坐下!”我瞪了他一眼。
这时,小富来了。他站到小威身边,义正词严地说:“我作证,小威他扫地非常认真。”“假的!假的!”小鹏气得只拍桌子。看来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我严肃地对小富说:“小富,你可要明确,证人作假证是要受到惩罚的。”小富笑嘻嘻地说:“我发誓我所说的都是真的。”我清了清嗓子,向其他同学看去,问:“可有其他同学看到整个时间的经过?有的话请主动出来作目击证人。”这一下可奏效了,很多同学纷纷出来告诉我详细情况……
作了片刻的思考,我严肃地站起来宣布:“根据班规第3条规定,现判决如下:1。‘被告’立即扫地;2。‘被告’向‘原告’道歉;另据第15条规定,因小富作伪证,故罚小富到垃圾一周。闭庭!”同学们听了都高兴得不断鼓掌,一场争吵终于在掌声和关小声中平息了。
现在想起来,我还会忍不住想笑,我的童年因为有了那次“法官”身份而显得特别趣味无穷。长大后,我要当个真正的法官,主持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