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五十四|定元年,尽四年(五)
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尹,正也。○蕃,方元反。相,息亮反。於周为睦。睦,亲厚也。以盛德见亲厚。分鲁公以大路、大旂,鲁公,伯禽也。此大路,金路,锡同姓诸侯车也。交龙为旂,《周礼》:“同姓以封。”○分,扶问反,下并同。路,本亦作辂,音路,下皆同。旂,其依反。锡,星历反。
[疏]注“鲁公”至“以封”。○正义曰:《周礼·巾车》云:“金路,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郑玄云:“金路,以金饰诸末。大旂,九旗之画交龙者。以宾,以会宾客。同姓以封,谓王子母弟以功德出封,若鲁、卫也
。”“交龙为旂”,《司常》文也。
夏后氏之璜,璜,美玉名。○夏,户雅反,下皆同。璜音黄。
[疏]注“璜美玉名”。○正义曰:夏后氏所宝,历代传之,知美玉名也。哀十四年传云:“向魋出於卫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后氏之璜焉。”则璜非一也。《尚书·旅獒》及《鲁语》皆云,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则先王不以玉赐向魋,向魋自规求得之也。郑玄注《周礼》云:“半璧曰璜。”
封父之繁弱,封父,古诸侯也。繁弱,大弓名。○父音甫,下“武父”同。封父,国名。繁,扶元反。
[疏]注“封父”至“弓名”。○正义曰:郑玄云:“古者伐国,迁其重器以与同姓。”此繁弱,封父之国为之,不知何时灭其国而得之也。《孔丛》云:“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於云梦。”是繁弱为弓名也。
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丑,众也。○索,素各反,下同。勺,市灼反,下同。辑音集,又七入反。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即,就也。使六族就周,受周公之法制。是使之职事于鲁,共鲁公之职事。○共恭,下文“以共上职”同。以昭周公之明德。昭,显也。
[疏]“使帅”至“明德”。○正义曰:使六族之长,各自帅其当宗同氏。辑,合也。合其所分枝属。族,属也。将其族类人众,以法则周公,令其移家居鲁,用就受周公之命,是以使之共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也。下赐殷民七族,亦是使之法则康叔,令共职事于卫也。赐唐叔及怀姓九宗亦然。
分之土田陪敦、陪,增也。敦,厚也。○陪,本亦作倍,同,步回反。
[疏]“陪敦”。○正义曰:陪是加增之义。“敦,厚”,《释诂》文也。言既封为大国,地方五百里,又分以土田,更增彼宽厚,为七百里也。《明堂位》云:“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郑玄云:“公之地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之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井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郑玄《周礼·大司徒》注云:“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附庸二十四,言德兼此四等矣。”是增厚鲁国之事也。
祝、宗、卜、史,大祝、宗人、大卜、大史,凡四官
。备物、典策,典策,春秋之制。○策,本又作册,亦作筴,或作众8,皆初革反。官司、彝器;官司,百官也。彝器,常用器。○彝,羊之反。
[疏]“祝宗”至“彝器”。○正义曰:祝、宗,接神之官,大卜主卜,大史主书,与此四等官人,使之将归於鲁也。服虔云:“备物,国之职物之备也。当谓国君威仪之物,若今伞扇之属,备赐鲁也。”杜不解备物,则与典策为一也。备物典策,谓史官书策之典,若传之所云发凡之类,赐之以法,使依法书时事也。官司、彝器,谓百官常用之器,盖樽、罍、俎、豆之属,具赐鲁也。
因商奄之民,商奄,国名也。与四国流言,或迸散在鲁,皆令即属鲁怀柔之。○迸,彼诤反。令,徐力呈反。
[疏]注“商奄”至“柔之”。○正义曰:《书传》云:“武王杀以,继公子禄父。及管、蔡流言,奄君谓禄父曰:‘武王死,成王幼,周公疑。此百世之时,请举事。’然后禄父及三监叛。”是奄与四国流言也。昭九年传云“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此复云“因商奄之民”,则商奄是东方之国,近鲁之地也。昭元年传云:“周有徐、奄。”杜以彼奄与此商奄为一,故《土地名》奄、商奄二名共为一国。此注言“商奄,国名”,以商奄二字为国名也。《诗》称四国流言,《毛传》以四国为管、蔡、商、奄,则商、奄各自为国。奄则此奄是也,商谓纣子禄父,下云“管、蔡启商”,是名禄父为商也。然则毛言商、奄为二,杜言商奄为一。杜言“四国流言”,亦谓管、蔡、禄父与商奄为四也。商奄即四国之一,言“与”者,据民与四国之君流言,故言“与”也。或者,据奄君道三国为乱,故言“与”,总称四国,非为商奄外别有四国也。言封鲁於少皞之墟,则商奄非鲁地也。非鲁地而言因其民,是诛商奄之日,民或迸散在鲁,皆命使即属於鲁,令鲁怀柔之。玄卿以为三监与商为四国。奄在外,故言“与四国”。
命以伯禽伯禽,周公世子。时周公唯遣伯禽之国,故皆以付伯禽。
[疏]注“伯禽”至“伯禽”。○正义曰:《诗·鲁颂》说封鲁之事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是伯禽为周公世子也。《鲁世家》云:“周公相成王,使其子伯禽代就封於鲁。”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何以称太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其意言周公圣人,若使之鲁,则恐天下回心向之,故不使之鲁也
。以周公身不適鲁,唯遣伯禽之国,故传皆言分鲁公,不言分周公也。传言“命以伯禽”,於体例“命以《康诰》”、“命以《唐诰》”,则伯禽亦似策命篇名。今杜云“唯遣伯禽之国,故皆以付伯禽”,则“伯禽”非是诰誓篇名。若必是诰誓,当云“命以鲁诰”。既为国君,不得与君牙、伯冏同类也。刘炫云:“‘伯禽’,犹下‘命以《康诰》’,是‘伯禽’为命书。似《书·序》‘穆王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即以《君牙》为篇,与此同也。”
而封於少皞之虚。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少,诗照反,注及下同。皞,胡老反。虚,起居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少皞”至“城内”。○正义曰:此注少皞之虚即曲阜是也,曲阜在鲁城内,则鲁之所都,正在少皞虚矣。昭二十九年注:“穷桑,少皞之号。穷桑地在鲁北。”与此异者,贾逵云:“少皞居穷桑,登为帝。”盖未为帝居鲁北,既为帝乃居鲁也。
分康叔康叔,卫之祖。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少帛,杂帛也。綪茷,大赤,取染草名也。通帛为旃,析羽为旌。○綪,七见反。茷,步具反,又音吠。旃,章然反。
[疏]注“少帛”至“为旌”。○正义曰:《周礼·司常》云:“通帛为“巾亶”,杂帛为物。”郑玄云:“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杂帛者,以帛素饰,其侧白,殷之正色。”大赤是通帛,知少帛是杂帛也。《释草》云:“茹藘,茅蒐。”郭璞曰:“今之蒨也,可以染绛。”则綪是染赤之草。茷即旆也,《尔雅》:“继旐曰旆。”旐是旂身,旆是旂尾。尾犹用赤,则通身皆赤。知綪茷是大赤,大赤即今之红旗,取染赤之草为名也。盖王以通帛、杂帛并赐卫也。然则大赤即是旃也,於綪茷之下更言旃者,茷言旂尾,旃言旂身,圆其文,故具言耳。若其不然,旌是千之所建,旗皆有旌,少帛、旃旆之后,何须更复言旌?明是圆其文,故重言之。
大吕,钟名。
[疏]“钟名”。○正义曰:周铸无射,鲁铸林钟,皆以律名名钟。知此大吕、沽洗皆钟名也。其声与此律相应,故以律名焉。
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畛,涂所径也。略,界也。武父,卫北界。圃田,郑薮名。○陶,徒刀反。繁,步何反。锜,鱼绮反。畛,之忍反,一音真。圃,布五反,本亦作甫,同。涂音徒。径音经。薮,素口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