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卷 四十八|昭十七年,尽十九年(六)

[疏]“行火”至“登城”。○正义曰:此承司马、司寇之下,亦是二官使之,行火所炙,欲令人救之也。言城下之人,为部伍行列以登城,亦是司马、司寇之人备奸寇也。

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野司寇,县士也。火之明日,四方乃闻灾,故戒保所徵役之人。

[疏]注“野司”至“之人”。○正义曰:传言野司寇,则司寇之官在野。《周礼》司寇属官有县士掌野知野司寇是县士也。郑玄县士注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曰县,四百里以外至五百里曰都。都、县、野之地,其邑非王子弟、公卿大夫之采地,则皆公邑也,谓之县,县士掌其狱焉。言掌野者,郊外曰野,大总言之也。狱居近野之县狱,在二百里上;县之狱,在三百里上;都之县狱,在四百里上。”如郑此言,采邑之民有狱,则采地之官长各自断之。若公邑之民有狱,则县士断之。县士,司寇属官,所掌在野,故此传谓之野司寇也。县士职曰:“各掌其县之民数,而听其狱讼。若邦有大役,聚众庶,则各掌其县之禁令。”则诸侯县士亦当然也。县士分在四方,不闻火。火之明日,四方乃闻有灾,故戒使各保其所应受所徵役之人,皆令具备,以待上命,虑有所须当徵之。

郊人助祝史除於国北,为祭处於国北者,就大yin禳火

[疏]“郊人”至“国北”。○正义曰:《周礼》乡在郊内,遂在郊外,诸侯亦当然。郊人,当谓郊内乡之人也。祝史,掌祭祀之宫也。使此乡人助祝史除地,在城之北作坛场,为祭处也。就国北者,南为阳,北为阴,就大yin禳火也。

禳火于玄冥、回禄,玄冥,水神。回禄,火神。○冥,亡丁反。

[疏]注“玄冥”至“火神”。○正义曰:《月令》冬云“其神玄冥”,知玄冥水神也。《周语》云:“夏之亡也,回禄信於黔隧。”先儒注《左传》及《国语》者,皆云回禄火神,或当有所见也。二十九年传“脩及熙为玄冥”,则玄冥祭脩、熙,不知回禄祭何人。楚之先吴回为祝融,或云回禄即吴回也。祭水神,欲令水抑火。祭火神,欲令火自止。禳其馀灾,虑更火也。

祈于四鄘。鄘,城也。城积土,阴气所聚,故祈祭之,以禳火之馀灾。○鄘音容。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征,赋税也。○税,始锐反。三日哭,国不市。示忧戚,不会市。使行人告於诸侯。宋、卫皆如是。陈不救火,许不吊灾,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不义,所以亡。

[疏]“陈许之先亡也”。○正义曰:哀十七年楚灭陈也。定六年“郑游速帅师灭许”。其后复立许悼公之孙成,是为元公。其子结元年,获麟之岁也。当战国首为楚所灭。

六月,鄅人藉稻。禹冢莝妘姓国也。其君自出藉稻,盖履行之。○妘音云。

[疏]注“鄅妘”至“行之”。○正义曰:鄅为妘姓,《世本》文也。周之六月,夏之四月,种稻之时,其君自出观行之。藉犹藉蹈,藉,践履之义,故为履行之。服虔云:“藉,耕种於藉田也。”

邾人袭鄅,鄅人将闭门。邾人羊罗摄其首焉。斩得闭门者头。

[疏]“摄其首焉”。正义曰:摄训为持也。斩得闭门者首,而持其头。

遂入之,尽俘以归。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於邾。邾庄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为明年宋伐邾起。○俘,芳夫反。帑音奴。

[疏]“而舍其女”。○正义曰:言止舍其女而留之。

秋,葬曹平公

。往者见周原伯鲁焉,原伯鲁,周大夫。与之语,不说学。归以语闵子马。闵子马曰:“周其乱乎!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人。国乱俗坏,言者適多,渐以及大人。大人,在位者。○说学音悦。以语,鱼据反。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患有学而失道者以惑其意。不害而不学,则苟而可。以为无害,遂不学,则皆怀苟且。於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夫学,殖也,不学将落,原氏其亡乎!”殖,生长也。言学之进德,如农之殖苗,日新日益。○替,他计反。殖,特力反。长,丁丈反。

[疏]“周其”至“亡乎”。○正义曰:周室其将乱乎!夫其国内之人,必多有是不说学问之说也。国内多有此言,而后流传及其在位之大人。大人,谓公卿大夫也。大人患其国内有多学而失其道者,而疑惑於此言,谓此言有道理也。大人於是又为言曰,其实可以无学,无学不为害也。以为无害而遂不学,则苟且而可也。一国之人,皆怀苟且,不识上下之序,不知尊卑之义。於是在下者陵侮其上,在上者替废其位,上下失分,能无乱乎?夫学如殖草木也,令人日长日进,犹草木之生枝叶也。不学,则才知日退,将如草木之队落枝叶也,原氏其亡灭乎!

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为,治也。○为,火故,于伪反,下将为蒐同。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灾,礼也。振,弃也。○祓,芳佛反,徐音废。

[疏]“大为”至“礼也”。○正义曰:祭社有常,而云“大为社”者,此非常祭之月,而为火特祭。盖君臣肃共,礼物备具,大於常祭,故称大也。《周礼·女巫》:“掌祓除衅浴。”祓、禳,皆除凶之祭,遍於四方之神,如《尚书》“咸秩无文”,苟可祭者,悉皆祭之,所以振讯除去火灾,礼也。嫌多祭非礼,故礼之。

乃简兵大蒐,将为蒐除。治兵於庙,城内地迫,故除广之。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庭,蒐场也。○场,直长反。

[疏]“子大”至“道北”。○正义曰:郑简公之卒,将为葬除,亦欲毁游氏之庙,则游吉宅近大路,故数将彻毁也。其庙当在宅内,以其居处狭隘,故庙在道南,寝在道北也。寝即游吉所居宅也。

过期三日,处小不得一时毕。○处,昌虑反。

[疏]“过期三日”。○正义曰:此量其庭之大小而豫计之。以庭小之故,当过期三日,欲除道使阔,望及期得了,亦不知本期当几日也。

使除徒陈於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於而乡

。而,女也。毁女所乡。○女音汝,注同。乡,许亮反,本又作向,注同。子产朝,朝君。过而怒之,怒不毁。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曰:“毁於北方。”言子产仁,不忍毁人庙。○冲,昌容反。从,才用反。火之作也,子产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晋无乃讨乎!”辞晋公子、公孙而授兵,似若叛晋。○陴,婢支反。子产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灾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灾,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扌间然授兵登陴,扌间然,劲忿貌。○守,手又反,一音如字。扌间,遐板反。劲,吉政反。

[疏]“卜筮”至“牲玉”。○正义曰:言为郑卜筮,何故有灾,宜祷何神,奔走而望祭之。祭山川,故为望也。庄二十五年传云:“天灾有弊无牲”,而云“不爱牲玉”者,天之见异,非求人饮食。随时告请,则有币无牲。若祭求弭灾者,则当有牲。《云汉》之诗,美宣王为旱祷神,云:“靡爱斯牲,圭璧既卒”。亦是用牲玉也。○注“扌间然劲忿貌”。○正义曰:服虔云:“扌间然,猛貌也。”《方言》云:“扌间,猛也。晋、魏之间曰扌间。”杜言劲忿貌,亦是猛也。但述晋人责郑之意,故以劲忿解之。

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产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灾,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灾,又惧谗慝之间谋之,以启贪人,荐为敝邑不利,荐,重也。○恐,丘勇反。慝,他得反。间,间厕之间。荐,在遍反。重,直用反,下文同。

[疏]“将以谁罪”。○正义曰:将以谁为罪,而欲授兵?疑其畏晋袭之,欲御晋击之。

以重君之忧。幸而不亡,犹可说也。说,解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言郑虽与他国为竟,每瞻望晋归赴之。○竟音境。

[疏]“望走在晋”。○正义曰:其所瞻望奔走而归之者,唯在晋耳。

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传言子产有备。

[疏]注“传言子产有备”。○正义曰:国有火灾,惧被人袭,登陴迁守,是有备也。

楚左尹王子胜言於楚子曰:“许於郑,仇敌也,而居楚地,以不礼於郑。十三年,平王复迁邑,许自夷迁居叶,恃楚而不事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