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十|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一)
“经”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罢音皮。)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般音班。
五月,甲午,宋灾。天火曰灾。
宋伯姬卒。
天王杀其弟佞夫。称弟,以恶王残骨肉。○佞,乃定反。恶,乌路反,下“恶宋”同,一音如字。
[疏]注“称弟”至“骨肉”。○正义曰:传言“罪在王”,知称弟以恶王也。
王子瑕奔晋。不言出奔,周无外。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共姬,从夫谥也。叔弓,叔老之子。卿共葬事,礼过厚。三月而葬,速。○共音恭,注皆同,传亦仿此。
[疏]注“共姬”至“过厚”。○正义曰:《公羊传》曰:“其称谥何?贤也。”杜以共非夫人之谥,故注显而异之。夫谥为“共”,从夫谥而称之耳。“共”非夫人之身行也。昭三十年传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则夫人之丧,不得过之也。昭三年传云:“文、襄之霸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是法皆不使卿也
。伯姬,鲁女,以灾而死,鲁人愍之,故使卿共葬事,礼过厚也。
郑良霄出奔许,耆酒荒**,书名,罪之。○耆,市志反。
[疏]注“耆酒”至“罪之”。○正义曰:据传,子晳伐伯有,而伯有非有罪也。《春秋》出奔书名,皆是罪之之文。故杜迹其罪状,耆酒荒**,故书名也。
自许入于郑。不言复入,独还无兵。○复,扶又反。
[疏]注“不言”至“无兵”。正义曰:成十八年传例曰“以恶曰复入”,谓还而以兵害国为恶事而入。若鱼石以楚师伐宋,取其彭城,栾盈帅曲沃之甲以入于绛,如是乃为恶入也。良霄独还,无兵入国。始为恶,非是以恶入,故不得书复入。直言“入”者,自外而入内耳,非彼例也。成十五年,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奔之与归,再书名氏。此良霄不重书名氏者,彼宋再告此郑一告,故连书之。
郑人杀良霄。
冬,十月,葬蔡景公。无传。
晋人、齐人、宋人、莒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会未有言其事者,此言“宋灾故”,以恶宋人不克已自责,而出会求财。○澶,市然反,《字林》云“丈仙反”。澶水在宋。
[疏]注“会未”至“求财”。○正义曰:案桓二年,“会于稷,以成宋乱”,则是会言其事。而此言“会未有言其事”,义相违者,彼言以成宋乱,直连言所会之事,与桓十五年“会于袲伐郑”相似,经不明言事之意故。今此言“宋灾故”,是丁宁之辞,不与彼同。按传责诸侯之卿,并及宋人。杜此注何以唯言“恶宋人不克已自责”,不兼为诸侯卿者,以传云“书曰‘某人某人,宋灾故’,尤之也。”是宋灾之文独系向戌,称人,故知宋灾特恶宋也。
“传”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通嗣君也。(郏敖即位。)穆叔问:“王子之为政何如?”(王子围为令尹。○“问王子之为政”,一本作“问王子围之为政”,服虔、王肃本同。)
[疏]“传王子之为政”。○正义曰:传无“围”字,故杜云:“王子围为令尹”也。服虔云:“王子,楚令尹王子围也。”王肃云:“王子,楚令尹围也。”
对曰:“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於戾,焉与知政?”固问焉,不告
。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将有大事,子荡将与焉,子荡,薳罢。○侪,仕皆反。焉与,上於虔反;下音预,下“将与”、“与於食”同。助之匿其情矣。”子围素贵,郏敖微弱,诸侯皆知其将为乱,故穆叔问之。○匿,女力反。
子产相郑伯以如晋,叔向问郑国之政焉。对曰:“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驷、良方争,未知所成。驷氏,子晳也。良氏,伯有也。○相,息亮反。争,争斗之争,下注“驷、良争”同。若有所成,吾得见,乃可知也。”叔向曰:“不既和矣乎?”对曰:“伯有侈而愎,愎,很也。○愎,彼力反。很,胡恳反。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虽其和也,犹相积恶也,恶至无日矣。”为此年秋良霄出奔传。○好,呼报反。下,遐稼反。
二月,癸未,晋悼夫人食舆人之城杞者。舆,众也。城杞在往年。○食音似。舆音馀。绛县人或年长矣,无子,而往与於食。有与疑年,使之年。使言其年。○长,丁丈反。
[疏]“有与”至“之年”。○正义曰:有与同食者,问此老人之年,不告以实,疑其年也。使之年者,更使言其真年也。
曰:“臣小人也,不知纪年。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所称正月,谓夏正月也。三分六甲之一,得甲子甲戌,尽癸未。○夏,户雅反。吏走问诸朝。皆不知,故问之。○吏走,一本作“使走”,如字,速疾之意也。一曰走使之人也。服虔、王肃本作“吏”,云吏不知历者。
[疏]“吏走问诸朝”。○正义曰:俗本“吏”作“使”。服虔云:“吏不知历数,故走问於卿大夫。”王肃云:“吏不知历也。”
师旷曰:“鲁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也。在文十一年。
[疏]“师旷”至“岁也”。○正义曰:刘炫云:“传之叙事,自可以鲁为主。若载人语,则当如其本言。此师旷晋人,自道晋事,当云‘郤成子会鲁叔仲惠伯’,所以云“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于承匡之岁’者,丘明意在以鲁为主,遂使此言反耳。丘明尚不免於此,况后解说者乎?”今知非者,凡鲁史所记,云“公卿会某侯”者,皆据公卿往会他。若他来会我,则以他为文,若卫侯会公于沓、郑伯会公于棐是也。今郤成子在承匡,鲁往会之,以晋为主。晋人之言,正是其宜。刘炫以为晋人不当称“叔仲惠伯会郤成子”,以为丘明之误,恐非也。
是岁也,狄伐鲁
。叔孙庄叔於是乎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七十三年矣。”叔孙侨如、叔孙豹,皆取长狄名。○咸音咸。侨,其骄反。虺,虚鬼反。
[疏]“是岁”至“年矣”。○正义曰:败狄于咸,事在彼岁,未必其年顿生三子。当是欲表其功,虽在后生子,追以前事名之。
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史赵,晋大史。亥字二画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画音获,下同。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下亥上二画,竖置身旁。
[疏]“史赵”至“数也”。○正义曰:二画为首,六画为身,下首之二画并之,使如其身旁,则是生来日数也。因亥昼似算位,故假之以为言。其本作亥字,不为此也。案:字书古之亥,字体殊不然,盖春秋之时,亥字有二六之体,异於古制。其《说文》是小篆之书,又异於此。《说文》云:“亥,荄也。十月微阳起接盛阴。从二,二,古文上字。一人男,一人女也。从乙,象怀子陔咳之形也。”
士文伯曰:“然则二万二千六百有六旬也。”文伯,士弱之子。
[疏]“士文”至“旬也”。○正义曰:文十一年至此年为七十四年。而上云“七十三年”。案文十一年正月甲子朔,为夏之正月,是其年三月也。此年之二月癸未,是夏之十二月。计为七十三年,犹尚年未终也。假作全年算之,置七十三年,以全日三百六十五日乘之,已得二万六千六百四十五日也。每年有四分日之一,是四年而成一日。以四除七十三年,又得十八日,并全日为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日。计终此十二月,尽有二万六千六百六十三日四分日之一,今除去三日四分日之一,整取六旬,合当十二月二十七日。今杜《长历》云“二十三日癸未”,是少四日。所以不与常历同者,尽杜为《长历》,约准《春秋》日月,以为《长历》与常历不同,故置闰远近不定。盖七十三年之内,於常历校,四个大月而剩用四日,故癸未为二十三日。若依常历,是二十七日也。刘炫云:“所以少三日者,文十一年非首章,年其间闰有前却,故《长历》此月辛酉朔,二十三日得癸未,来月庚寅朔,计至朔长二日。《长历》去年闰八月,由闰近故也。”
赵孟问其县大夫,则其属也。属赵武。
[疏]“赵孟”至“属也”。○正义曰:诸是守邑之长,公邑称大夫,私邑则称宰。此言“问其县大夫”,问绛县之大夫也。绛非赵武私邑,而云“则其属”者,盖诸是公邑,国卿分掌之,而此邑属赵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