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三十二|襄十三年,尽十五年(五)
子鲜从公。子鲜,公母弟。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告宗庙。定姜曰:“无神,何告?若有,不可诬也。诬,欺也。定姜,公適母。○適,丁历反。有罪,若何告无?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谓不释皮冠之比。○舍音舍。比,必二反。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时姜在国,故不使得告无罪。○栉,侧乙反。
[疏]“暴妾使余”。○正义曰:言暴虐使余如妾。
公使厚成叔吊于卫,曰:“寡君使瘠,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越,远也。瘠,厚成叔名。○厚,本或作郈,音同。“吊于卫”,本或作“吊于卫侯”。“侯”,衍字也。瘠,在亦反。若之何不吊?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於执事,执事,卫诸大夫。曰:‘有君不吊,吊,恤也。有臣不敏。敏,达也。
[疏]“有臣不敏”。○正义曰:不敏,不达於礼也。
君不赦宥,臣亦不帅职,增**发泄,其若之何?’”卫人使大叔仪对,大叔仪,卫大夫
。○泄,息列反。大音泰。曰:“群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弃之,以为君忧。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重恤,谓愍其不达也。○好,呼报反。重,直用反,注及下同。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贶。”谢重恤之赐。厚孙归,复命,语臧武仲曰:“卫君其必归乎?有大叔仪以守,守於国。○语,鱼据反。守,手又反。有母弟鱄以出,或抚其内,或营其外,能无归乎?”齐人以郲寄卫侯。郲,齐所灭郲国。○鱄,徐市脔反,又音专。郲音来。及其复也,以郲粮归。言其贪。右宰穀从而逃归,卫人将杀之。穀,卫大夫也。以其从君,故欲杀之。○从,才用反,又如字,注同。辞曰:“余不说初矣。言初从君,非说之,不获巳耳。○说音悦,注及下同。
[疏]“余不说初矣”。○正义曰:言余之不说於君,初即然矣。不得已而从之出耳。非是爱君而从,在道始悔而反也。
余狐裘而羔袖。”言一身尽善,唯少有恶。喻己虽从君出,其罪不多。○袖,本又作“褎”,在又反。
[疏]“狐裘而羔袖”。○正义曰:《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曰:“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是裘之用皮,狐贵於羔也。
乃赦之。卫人立公孙剽,剽,穆公孙。○剽,匹妙反,一音甫遥反,《字林》父召反。孙林父、宁殖相之,以听命於诸侯。听盟会之命。○相,息亮反。卫侯在郲,臧纥如齐唁卫侯。卫侯与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卫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粪土也。亡而不变,何以复国?”武仲不书,未为卿。○唁,鱼变反,徐作““歹言””,音唁。吊失国曰唁。粪,方问反。子展、子鲜闻之,见臧纥,与之言,道。顺道理。臧孙说,谓其人曰:“卫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无入,得乎?”为二十六年卫侯归传。○輓音晚。推,如字,又他回反。
师归自伐秦。晋侯舍新军,礼也。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成国,大国。○舍,音舍,下及注同。
[疏]注“成国,大国”。○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五命赐则,七命赐国。”郑玄云:“则,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三百里之地者,方四百里以上为成国。”如郑之言,成国者,唯公与侯耳。()伯虽与侯同命,地方三百里,未得为成国也。成国乃得半天子之军,未成则不得也。《夏官序》云:“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当以公、侯为大国,伯为次国,子、男为小国也。诸侯五等,唯有三等之命,伯之命数可以同於侯。其军则计地大小,故伯国之军不得同於侯也。此据《礼》正法耳。春秋之世,郑置六卿,未必不为三军。
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於是知朔生盈而死,朔,知罃之长子。盈,朔弟也。盈生而朔死。○知音智。长,丁丈反。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军无帅,故舍之。裘,士鲂子也。十三年,荀罃、士鲂卒,其子皆幼,未任为卿。故新军无帅,遂舍之。○彘,直例反。帅,所类反,注同。任音壬。师旷侍於晋侯。师旷,晋乐大师子野。晋侯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对曰:“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贰,卿佐。○出,如字,徐音黜。仰,本亦作“卬”,音仰。霆,徒丁反,又音挺,本又作“电”。匮,其位反。“乏祀”,本或作“之祀”,误也。去,起吕反。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侧室,支子之官。大夫有贰宗,贰宗,宗子之副贰者。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赏,谓宣扬。○昵,女乙反。
[疏]注“赏谓宣扬”。○正义曰:赏者,善善之名也。但上之善下,则赐之以财,故遂以赏为赐财之号。此言天子以下,皆有臣仆以辅佐其上。而下之赏上,不得奉以货财,唯当延其誉耳,故知赏谓宣扬也。
过则匡之,匡,正也。患则救之,救其难也。○难,乃旦反。失则革之。革,更也。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补其愆过,察其得失。史为书,谓大史,君举则书。
[疏]注“谓大”至“则书”。○正义曰:《周礼》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史官有五名,知此史谓大史者,以传称齐崔杼弑其君,云“大史书之”,知“君举则书”,皆大史书也。
瞽为诗,瞽,盲者,为诗以风刺。○瞽音古。盲,莫庚反。风,芳凤反。
[疏]注“瞽盲”至“风刺”。○正义曰:《周礼》乐官、大师之属,有瞽曚之职。郑玄云:“凡乐之歌,必使瞽朦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郑玄云:“无目朕谓之瞽,有目朕而无见谓之矇。”无目是盲者也。诗者,民之所作
。采得民诗,乃使瞽人为歌以风刺,非瞽人自为诗也。《周语》云:“天子听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瞽陈曲。”韦昭云:“公以下至上士,各献讽谏之诗,瞽陈乐曲献之於王。”是言瞽为歌诗之事。
工诵箴谏,工,乐人也,诵箴谏之辞。○箴,之林反。
[疏]注“工乐”至“之辞”。○正义曰:《仪礼》通谓乐人为工,工亦瞽也。诗辞自是箴谏,而箴谏之辞,或有非诗者,如《虞箴》之类,其文似诗而别。且谏者万端,非独诗箴而已。诗必播之於乐,馀或直诵其言,与歌诵小别,故使工、瞽异文也。《周语》云“师箴瞍赋矇诵”,亦是因事而异文耳。
大夫规诲,规正谏诲其君。
[疏]注“规正谏诲其君”。○正义曰:规,亦谏也。郑玄《诗》笺云:“规者,正圆之器。以恩亲正君曰规。”然则物有不圆者,规之使圆;行有不周者,正之使备,犹规正物然。故云“规正谏诲其君”也。
士传言,士卑不得径达,闻君过失,传告大夫。○传,直专反,注同。庶人谤,庶人不与政,闻君过则诽谤。○与音预。非,如字,本或作“诽”,音亦同。又甫味反。
[疏]注“庶人”至“诽谤”。○正义曰:庶人卑贱,不与政教,闻君过失,不得谏争,得在外诽谤之。谤谓言其过失,使在上闻之而自改,亦是谏之类也。○昭四年传“郑人谤子产”,《周语》“厉王虐,国人谤王”,皆是言其实事,谓之为谤。但传闻之事,有实有虚,或有妄谤人者,今世遂以谤为诬类,是俗易而意异也。《周语》云“庶人传语”,是庶人亦得传言以谏上也。此有“士传言”,故别云“庶人谤”为等差耳。
商旅于市,旅,陈也,陈其货物,以示时所贵尚。
[疏]注“旅陈”至“贵尚”。○正义曰:“旅、陈”,《释诂》文也。商旅于市,谓商人见君政恶,陈其不正之物,以谏君也。《易》云“商旅不行”,旅亦是商。此云“陈”者,彼云“商旅不行”,故以“旅”为“商”,此文连于市,若以“旅”为“商”,且云“商旅于市”,则文不成义,故以旅为陈也。刘炫云:《王制》言巡守之事,云“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好辟。”郑玄云“市,典市者。贾,谓物贵贱厚薄也。质则用物贵,则侈物贵”。此亦彼类。彼上观民,此民观上。商陈此物,自为求利,非欲谏君。但观所陈,则贵尚可见。在上审而察之,其过足以自改,故亦为谏类,则齐鬻踊之比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