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卷 三十二|襄十三年,尽十五年(二)

楚子疾,告大夫曰:“不穀不德,少主社稷。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应受多福,多福,谓为君。○少,诗照反。丧,息浪反。是以不德,而亡师于鄢,鄢在成十六年。○鄢音偃。以辱社稷,为大夫忧,其弘多矣。弘,大也。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於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犹长夜。春秋,谓祭祀。长夜,谓葬埋。○殁音没。窀,张伦反,一音徒门反。穸音夕。

[疏]注“窀厚”至“葬埋”。○正义曰:《晋语》云:“窀,厚也。”《说文》云:“夕,暮也。从月半见。”穸字从夕,知是以夕为夜也。厚、长意同,故厚夜犹长夜也。《孝经》云:“春秋祭祀,以时思之。”故春秋谓祭祀也。长夜者,言夜不复明,死不复生

。故长夜谓葬埋也。以其事施於葬,故今字皆从穴。王意自贬,祭之与葬,皆不敢从先君之礼。

所以从先君於祢庙者,从先君代为祢庙。

[疏]注“从先”至“祢庙”。○正义曰:《祭法》云:“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此云“祢庙”,即彼“考庙”也。《曲礼》云:“生曰父,死曰考。”考,成也。言有成德也。祢,近也,於诸庙,父最为近也。《礼》,三年之丧毕,则以迁新主入庙。是从先君代为祢庙也。计昭穆之次,昭次入昭庙,穆次入穆庙,皆代为祖庙。而言代为祢庙者,是从先君之近也。

请为‘灵’若‘厉’。欲受恶谥,以归先君也。乱而不损曰灵。戮杀不辜曰厉。大夫择焉。”莫对。及五命,乃许。

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谥。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大夫从之。传言子囊之善。○共音恭,下同。夏,户雅反。

吴侵楚,养由基奔命,子庚以师继之。子庚,楚司马。养叔曰:“吴乘我丧,谓我不能师也,养叔,养由基也。必易我而不戒。戒,备也。○易,以豉反。子为三覆以待我,覆,伏兵。○覆,扶又反。我请诱之。”子庚从之。战于庸浦,庸浦,楚地。○浦,判五反。大败吴师,获公子党。君子以吴为不吊。不用天道相吊恤。《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言不为昊天所恤,则致罪也。为明年会向传。○昊,胡老反。

[疏]“不吊”至“有定”。○正义曰:《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冬,城防。书事,时也。土功虽有常节,通以事间为时。

[疏]注“土功”至“为时”。○正义曰:庄二十九年,传例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是土功之常节也。本设此节,以为农事既闲,故以此时兴土功。今此冬城防,经、传皆不言月,当在火见致用之前。此岁农收差早,虽天象未至,而民事巳闲,故云“土功虽有常节,通以事间为时”。言时节未是时,而事以得时,故言“书事,时也”。《释例》曰:“冬城防,臧武仲请毕农事,故传曰‘书事,时也’。言兴作出火见致用之前,亦得兼以事时而礼之。”

於是将早城

。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

郑良霄、大宰石犹在楚。十一年,楚人执之至今。石言於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先征五年而卜吉凶也。征谓巡守。征,行。○先征,悉荐反。守,手又反,注同。

[疏]○注“先征”至“征行”。○正义曰:“先征五年而卜其吉凶也”者,以谓征前五年,而预卜之也。征,训行也。先王之行,谨慎而卜,必是礼之大者。大礼远行,莫过巡守。故知“征谓巡守”也。“征,行”,《释言》文也。传言卜征五年,未知何代之礼。案《尚书·舜典》云:“五载一巡守。”孔安国云:“尧、舜同道,舜摄则然,尧又可知。”《周礼·大行人》云:“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王制》云:“天子五年一巡守。”郑玄云:“天子以海内为家,时一巡省之。五年者,虞、夏之制也。周则十二岁一巡守。”如孔、郑之言,唐、虞及夏,皆五年一巡守。然则卜征五年,虞、夏法也。在周之世,而远陈虞、夏法者,盖重古而言之。或周之巡守,不必十二年也。周十二年一巡守,法岁星行天一周也。虞、夏五年一巡守,取五行递王而遍也。

而岁习其祥。祥习则行,五年五卜,皆同吉,乃巡狩。

[疏]“而岁”至“则行”。○正义曰:《礼记》云:“卜筮不相袭。”郑玄云:“袭,因也”。《释诂》云:“祥,善也。”岁因其善,谓去年吉,今年又吉也。善因则行,谓五年五吉,善善相因袭,则先王然后行巡守也。传称卜不习吉,而得五年五卜者,卜不习吉,谓不可一时再卜耳。此则每年一卜,非相习也。

不习,则增脩德而改卜。不习,谓卜不吉。○“不习则增”,绝句。一本无“增”字,“则”连下总为句。

[疏]注“不习谓卜不吉”。○正义曰:其善不因往年,是谓不习吉也。脩德改卜,更以卜吉为始,又得五吉,乃行也。

今楚实不竞,行人何罪?不能脩德与晋竞。止郑一卿,以除其逼,一卿,谓良霄。使睦而疾楚,以固於晋,焉用之?位不逼则大臣睦,怨疾楚则事晋固。○“焉用之”,本或作“何用之”,於虔反。

[疏]“止郑”至“用之”。○正义曰:贵者多则势相逼。今止郑一卿於楚,以除其国内相逼之患。位不逼则大臣和睦,使郑在家之人和睦而疾楚,以牢固事於晋。焉用之,何须用此良霄留之於楚?

使归而废其使,行而见执於楚,郑又遂坚事晋

。是郑废本见使之意。○其使,所吏反,注同。怨其君以疾其大夫,而相牵引也,不犹愈乎?”楚人归之。

[疏]“使归”至“愈乎”。○正义曰:往者,郑使良霄向楚,其意欲得楚执良霄,郑得坚事晋国,是郑本遣良霄,其意如此。今若放良霄使归於郑,则郑不得坚事晋国,是废其本使之意。苏氏之说亦然也。良霄被执,久留在楚,今若归之,则怨恨其君,以憎疾其大夫,而相牵引,令郑国大臣不和,则事晋之心不固,不犹少差乎?《方言》云:“病差谓之愈。”后年注以愈为差,此亦当为差也。服虔云:“愈犹病愈。”是愈为差之义也。郑玄《论语》注云:“愈犹胜也。”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会晋士匄、齐人、宋人、卫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吴于向。(叔老,声伯子也。鲁使二卿会晋,敬事霸国。晋人自是轻鲁币,而益敬其使,故叔老虽介,亦列於会也。齐崔杼、宋华阅、卫北宫括在会惰慢不摄,故贬称“人”,盖欲以督率诸侯,奖成霸功也。吴来在向,诸侯会之,故曰“会吴”。向,郑地。○其使,所吏反。介音界。惰,徒卧反。)

[疏]“十四年注叔老”至“郑地”。○正义曰:叔老,声伯子,叔肸孙,故以叔为氏也。卿出聘使及盟会,皆以大夫为介,礼之常也。此会,鲁使季孙宿与叔老二卿会晋,敬事霸国,故以卿为介。於例唯征战重兵,详内略外,鲁师出征伐,则诸将并书。其聘与会,唯书使主,其介不合书也。晋人自是轻鲁币,而益敬其使。叔老虽则为介,而晋为盟主,亦列之於会。鲁人以其并列於会,故并书之也。传称“宋华阅、仲江会伐秦,向之会亦如之”,则此会宋亦二卿,华阅犹尚被贬,仲江固不在列。若二卿并敬其事,俱得列会,亦当并书於策。何则?盟主列之於会,鲁史无容略之也。故传言“崔杼、华阅会伐秦,不书,隋也。向之会,亦如之。北宫括不书於向,书於伐秦,摄也。”是齐、宋、卫三国之卿,於此会也。惰慢不自整摄,故贬称“人”。罪其身,故去名氏。犹序郑卿之上,从其大小旧次也。在会惰慢,未是大尤,即加贬责者,此是仲尼新意,盖欲督率诸侯,奖成晋悼霸功故也。以吴来在向,诸侯就向会之,故不序吴於列。而云“会吴于向”,与锺离、善道同也。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无传。

夏,四月,叔孙豹会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齐、宋大夫不书,义与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