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卷 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四)

[疏]注“致死”至“此意”。○正义曰:刘炫以为诬秦。今知不然者,凡诬秦者,谓加之罪,传辞少略者,可得称诬。今传云:“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文公恐惧,绥静诸侯。”又云:“我有大造于西。”传文既详明诸侯实有此意,若无诸侯,何得称为大造?且秦师袭郑,郑亦疾秦,此则诸侯之义也。刘以为实无诸侯,而规杜过,非也。

文公恐惧,绥静诸侯,秦师克还无害,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造,成也。言晋有成功於秦。○恐,曲勇反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不见吊伤。

[疏]注“不见吊伤”。○正义曰:《曲礼》云:“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郑玄云:“人恩各施於所知。吊、伤皆谓致命辞也。《杂记》:‘诸侯使人吊辞曰:寡君闻君之丧,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此施於生者,伤辞未闻也

。说者有衍吊辞云:皇天降灾,子遭罹之,如何不淑。此施於死者,盖本伤辞。辞毕退,皆哭。”是吊伤之事。

蔑死我君,寡我襄公,寡,弱也。○“死我君”,本或以“我”字在“死”上。

[疏]“蔑死”至“襄公”。○正义曰:轻蔑文公,以为死无知矣。谓襄公寡弱,而陵忽之。

迭我殽地,奸绝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伐保城,诬之。费滑,滑国都於费,今缑氏县。○迭,直结反,徐音逸。殽,户交反。奸音干。费,扶味反。滑,于八反。缑,古侯反。

[疏]“奸绝我好”。○正义曰:奸乱断绝,不复与我和好也。○注“伐保”至“氏县”。○正义曰:“伐我涑川,俘,我王官”,传皆无文,独谓此为诬者,於时轻行郑,不得在道用兵,故知此伐保城是诬之也。春秋之时,更无费国。秦惟灭滑,不灭费,知费即滑也,国都於费,国邑并举以圆文耳。

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滑,晋同姓。○挠,乃卯反;徐,许高反。倾覆我国家。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勋,纳文公之勋。○覆,孚服反,下同。而惧社稷之陨,是以有殽之师。在僖三十三年。○陨,于敏反,下同。犹原赦罪于穆公。晋欲求解於秦。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成王陨命,秦使斗克归楚求成。事见文十四年。文元年,楚弑成王。○见,贤遍反。

[疏]注“秦使”至“成王”。○正义曰:文十四年传云:“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使归求成。”僖三十三年,秦败于殽。文元年,楚弑成王,故谋不成也。

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逞,快也。○逞,敕景反。穆、襄即世,康、灵即位。文六年,晋、襄秦穆皆卒。康公,我之自出,晋外甥。又欲阙翦我公室,倾覆我社稷,“阙剪我公室”。○正义曰:阙谓缺损,剪谓灭削,言欲损害晋之公室。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蝥贼,食禾稼蟲名。谓秦纳公子雍。○阙,其月反;徐,如字。蝥贼,莫侯反;《尔雅》:蟲食苗为蝥,食节为贼。

[疏]注“蝥贼”至“蟲名”。○正义曰:《释蟲》云:“食根蟊,食节贼。”是食禾稼之蟲也。纳雍害晋,若蟲食禾,然彼晋自召雍,非秦罪也。

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在文十年。康犹不悛,八我河曲,悛,改也。○悛,七全反

。伐我涑川,俘我王官,涑水出河东闻喜县,西南至蒲坂县入河。○涑,徐息录反,又音速;《字林》同。俘,芳夫反。翦我羁马,我是以有河曲之战。在文十二年。东道之不通,则是康公绝我好也。言康公自绝,故不复东通晋。○复,扶又反。及君之嗣也,君,秦桓公。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庶抚我乎!’望秦抚恤晋。君亦不惠称盟,不肯称晋望而共盟。○称,尺证反,注同。利吾有狄难,谓晋灭潞氏时。○难,乃旦反。入我河县,焚我箕、郜,芟夷我农功,夷,伤也。○箕音基,一音其。郜,古报反。芟,所衔反。夷,本亦作痍,音夷。虔刘我边陲,虔,刘,皆杀也。

[疏]注“虔刘皆杀也”。○正义曰:“刘,杀”,《释诂》文。《方言》云:“虔,杀也”。重言杀者,亦圆文耳。

我是以有辅氏之聚。聚,众也。在宣十五年。○聚,才喻反,注同。

[疏]注“聚,众也”。○正义曰:谓聚众以拒秦也。以上有殽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不用重文,故变文言“聚”。古人为文,亦有辟耳。

君亦悔祸之延,延,长也。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晋献、秦穆。○徼,古尧反。使伯车来命我景公伯车,秦桓公子。曰:‘吾与女同好弃恶,复脩旧德,以追念前勋。’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会。令狐会在十一年。申厉公之命,宜言寡人,称君误也。○女音汝,下文皆同。好,呼报反,一音如字。复音服,又扶又反。寡君,读者亦作“寡人”。

[疏]注“令狐”至“误也”。○正义曰:刘炫以为,臣之出使,自称己君皆曰“寡君”,今吕相虽奉君,兼有己语,称“寡君”正是其理。杜何知宜为“寡人”,称“君”为误?今删定知刘说非者,以吕相奉厉公之命而往绝秦,则皆是厉公之言,不得兼有己语。案隐十一年,郑伯告许大夫云“假手于我寡人”,今吕相称厉公之命,还与自称无异,亦当云“我寡人”,故知称“君”为误。刘以称“寡君”为是,以规杜过,非也。

君又不祥,祥,善也。背弃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及,与也。

[疏]“白狄及君同州”。○正义曰:《周礼·职方氏》“正西曰雍州,其川泾汭,其浸渭、洛”,皆秦地也;“正北曰并州,其泽薮曰昭馀祁,其川虖池、呕夷”,皆晋地也。是秦属雍而晋属并,白狄盖狄之西偏,属雍州也。

君之仇雠,而我之昏姻也。季隗,廧咎如赤狄之女也,白狄伐而获之,纳诸文公

。○隗,五罪反。廧,在良反。咎音羔。

[疏]“季隗”至“文公”。○正义曰:三年,晋、卫伐廧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知咎如是赤狄也。文公所奔之狄,不言赤、白,以其伐赤,不应赤自相伐,知白狄伐之也。其女虽是赤狄之种,而由白狄以纳文公,得以白狄为昏姻也。且此辞多诬,欲亲狄以曲秦,故引狄为昏姻耳。晋人自数伐狄,宁复顾昏姻也?杜以传有季隗之事,引之以证昏姻,未必晋於白狄处无昏姻。

君来赐命曰:‘吾与女伐狄。’寡君不敢顾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晋将伐女。’狄应且憎,是用告我。言狄虽应答秦,而心实憎秦无信。○应,应对之应,注同。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亦来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来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三公,穆、康、共。三王,成、穆,庄。○恶,乌路反,下同。昊,户老反。共音恭。

[疏]“昭告昊天上帝”。○正义曰:礼,诸侯不得祭天,其盟不主天神。郑玄《觐礼》注云:“巡守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襄十一年亳城北之盟,其载书云:“司慎、司盟,名山、名川”,注云:“二司,天神。”唯告天之别神,不告昊天上帝。此秦、楚为盟,告天帝者,春秋之时,不能如礼;且此辞多诬,未必是实。晋与诸国结盟,皆不告昊天上帝,何由秦、楚独敢告之?盖欲示楚人恨秦之深,言其所告处重耳。

曰:“余虽与晋出入,出入,犹往来。余唯利是视。”不穀恶其无成德,是用宣之,以惩不壹。’诸侯备闻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疾,亦痛也。暱,亲也。○惩,直升反。昵,女乙反。

[疏]“以惩不壹”。○正义曰:楚道秦人用心不壹,其盟不足与固,宣示诸侯,以惩创不壹之人。

寡人帅以听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原也,其承宁诸侯以退,承君之意,以宁静诸侯。岂敢徼乱?徼,要也。○要,一遥反。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诸侯退矣。敢尽布之执事,俾执事实图利之。”俾,使也。

[疏]“寡人不佞”。○正义曰:服虔云:“佞,才也。不才者,自谦之辞也。”《论语》云:“焉用佞?御人以口给,屡憎於人。”则佞非善事。而以不佞为谦者,佞是口才捷利之名,本非善恶之称。但为佞有善有恶耳,为善敏捷是善佞,为恶敏捷是恶佞。但君子欲讷於言而敏於行,言之虽多,情或不信,故云“焉用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