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莎士比霄的太阳
听李明霄说要告师尊,耽参苟立马行礼告辞。
“参苟突然想起到时辰该打坐了!”
明霄仙尊,拜拜嘞您!
接着一溜烟跑了,李明霄看着耽参苟跑远的背影,心情复杂。
耽参苟这孩子,在做女婿这方面,你说他差吧,原文给他的描述的确是俊逸清雅温柔痴情;你说他好吧......这跳脱怂包的性格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喂!
女鹅,咱还是别跟男二混了,看他这样子日后铁定没出息。
送走小野猪二号,李明霄没忘记关心江尽楼的伤势。
“尽楼,撞到哪里没有?”
耽参苟不是铁打的,江尽楼虽为水系灵根,却也不是水做的,并没有那么柔弱。
方才二人相撞的那一下,于江尽楼而言根本无关痛痒。
这一世的李明霄对他的身体十分关切,他甚至总能从李明霄身上读出莫名其妙的父爱来。
尽管有些关切过度,但他从没有感到排斥过,甚至在半个月“父爱”的包围下,都快习惯了。
但这回,他却异常地感到有些烦躁。
他不是小孩子,更不是精致脆弱得像瓷片儿一样的女娃娃。
和李明霄相处的这半个月让他摸清了这一世李明霄的性子——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他只要展现出乖巧听话的柔弱模样,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让他心软。
因此尽管有些反感,但目前装柔弱是让他能留在李明霄身边的唯一手段。
何况他也只能扮演柔弱的江尽楼,前几世的教训让他明白,只要他的言行举止不符合自己既往的性格特征,他就会被“夺舍”,身体开始不受意志的控制。
许是这一世的他还没有遇见顾言叙,所以至今身体都未被“夺舍”过——那种感觉很糟糕,这一世他不想再体验。
“明霄哥,我没事儿,就是头有点疼......”
“头疼?”
李明霄担忧起来,不会吧不该吧不至于吧,咋还头疼起来了?!本来女鹅就已经够傻白甜了,这一撞会不会直接从傻白甜退化成漂亮国上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啊?
“那咱们不去拜访莲衣仙尊了,快回房间歇着去。”
“明霄哥......”
江尽楼抬起他一分楚楚两分可怜三分小心四分翼翼的眸子。
“我听闻莲衣仙尊座下弟子众多,我怕......和他们相处不好......”
李明霄陷入沉思。
嗯......这的确是个问题,作者给顾言叙的设定是“帅得天神失色惨绝人寰”,为了衬托顾言叙的“俊美英俊貌比潘安”,仙门中自然少不了他的一大批迷妹。
而我们的主角受江尽楼,由于和顾言叙关系亲密,引发了顾言叙迷妹们的疯狂嫉妒,因此原文中江尽楼常常遭受她们的排挤、陷害。
如此说来,日后顾言叙入门,没他看着,女鹅的确容易受人欺负。
李明霄叹气,搞雌竞真的要不得啊要不得!虽然江尽楼不是雌的。
看来把江尽楼送到莲衣仙尊那儿上大班课不是个明智的选择,而且还给了小野猪二号钻空子的机会。
哼,别以为他看不出来!这臭小子想拱白菜的心思昭然若揭!活该寡一辈子!
(耽参苟:明霄仙尊?你礼貌吗?)
“那只能去孔邱仙尊那儿了。”
江尽楼眸子暗了暗。
前几世,他费尽心思想要从李明霄的魔爪中逃出来,做梦都想拜入其他仙尊的门下。
这一世这个梦成了现实,他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真奇怪......明明理智告诉他最后总斗不过命数,放弃这个离开的机会,说不定会再次沦为李明霄的玩物。
可私心让他不舍得离开。
他不知道这种私心是什么时候产生的——李明霄给他做饭时?李明霄为他寻来法宝时?还是说......在象姑馆瞥见他怜惜眼神的那一眼,就已经落地生根了呢?
“孔邱仙尊不收水系灵根的弟子,他说水系灵根教不出正经苗子......”
李明霄顿时火冒三丈:
“放他(哔——)的屁!净TM(哔——)?(哔——)!他不乐意收,咱们还不乐意去呢!”
李明霄怒气冲冲,瞬间打消了送女鹅去孔邱仙尊那儿的想法。
“他说教不出,我还偏要教个正经苗子出来,让他座下无人能敌!”
(无辜躺枪的孔邱仙尊:......)
目的达成的江尽楼唇畔勾起一丝笑意,语气仍怯生生道:
“明霄哥,是不是尽楼太差劲了,所以孔邱师尊不愿收水系灵根啊?”
“不,尽楼是明霄哥见过最好的!”
这不公的社会啊!到底为何总要伤害一个单纯善良乖巧听话的孩子!
看着江尽楼如此失落的模样,李明霄愈发心疼起来,对孔邱仙尊的怒气更上一层楼——啥破仙尊,说好的不问出身,因材施教呢?
慢着,怎么江尽楼对仙门懂的比他这个看过原著的还多?
算了不管了,小白花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李明霄不再反抗,被主角攻太阳就被主角攻太阳吧,孩子纯真的心灵必须由他守护!
在热血沸腾的宣誓中,李明霄仿佛听到远处传来熟悉的歌声:
他说风雨中,屁股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那尽楼是不是能继续跟着明霄哥了?”
李明霄老泪纵横,是啊,乖女鹅,你爹地我终究还是要被太阳了。
李明霄打消了送江尽楼出崖进修的念头,但距离收徒大会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因此李明霄并未正式收江尽楼为徒。
万一江尽楼日后改变主意了呢?是吧!
江尽楼的生活再次变得规律起来——修炼,使用法宝,吃李明霄做的饭。
除此之外还多了一项——跟着李明霄去凡间。
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因为对李明霄的秘密感到好奇才跟去,他只是要防止变数,避免李明霄对他做不利的事情。
本着这样正当的理由,他装柔弱扮可怜时一点儿都没感到不好意思。
李明霄果然很吃他这一套,软磨硬泡几天就任由他跟在身后了。
他发现李明霄平日里经常待在房间里写什么东西,一写就是几个时辰。
写完后就会带着那一沓东西去凡间,再把那一沓东西交给书铺子里的人,接着书铺子的老板就会给他一袋银钱。
他其实并不是很好奇,一切都是为了防止变数。
“明霄哥给他们的是什么?”
李明霄掂了掂手中银钱的重量,笑道:
“秘密。”
“哦......连我也不能说吗?”
“不能。”
看着江尽楼满脸失落的样子,李明霄感到有些好笑,果然对万物感到好奇是单纯小白花的基础设定。
但女鹅,别说是你,就算他老妈站这儿他都不能说他写了些什么东西。
李明霄默默地叹了口气,当代年轻人的现状——二十七八岁,点个外卖还偷偷摸摸,爹妈面前还不敢玩手机,谈恋爱还怕爹妈发现。
没等李明霄惆怅结束,一道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剑眉英目,俊美非常,正是顾言叙无疑。
不管后期的顾言叙多么吊炸天,前期的顾言叙也只是个受尽欺负的小可怜。
此时顾言叙正在被客栈小二刁难,那小二嗓门洪亮,不消细听,就能听得一清二楚。
“穷鬼可别来咱家客栈讨晦气!快滚!”
说罢,狠推了顾言叙一把,把他推倒在地。
顾言叙像是早已习惯他人恶语相向,默默地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怀中还抱着一只不知从哪里捡来的小白狗。
李明霄用关爱漂亮国上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的眼神看了一眼那位小二。
兄弟,你知不知道你今天搞的这个人是谁,你怎么敢的啊?
跟我一起念,不作死就不会死!
好的,接下来又到了莎士比霄思考太阳的时间:帮还是不帮,这是个问题。
虽然目前看来他可能逃不出被太阳的命运,但能少挨一顿是一顿。
李明霄将刚拿到手还没捂热的钱袋子塞到江尽楼手里。
上吧!女鹅!创造主角攻和主角受的美好救赎式初遇!
“尽楼,去帮那个孩子把账结了。”
江尽楼诧异于自己能在这时候碰上顾言叙,更诧异于李明霄的态度。
前几世的李明霄不把顾言叙整死都算不错了,更别提替他付钱。
而他九世都被顾言叙囚禁折磨,对于顾言叙受难,他只能感受到无尽的快感,根本生不出同情的情绪来,即使此时的顾言叙只是个孩子。
“明霄哥认识他吗?”
“不认识。”
“那为何要帮他?”
察觉到江尽楼似乎不太情愿,李明霄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女鹅,怎么肥四?你不是传说中最善良最乐于助人的主角受吗?
而且那可是你未来老攻啊喂!
“不是帮他。”
李明霄看着楼下的顾言叙,不知是在对江尽楼说,还是在对自己说。
“而是在帮一个无辜受欺的孩子,不管是不是他,我们都得帮。”
太阳就太阳吧,正义不能缺席。
日出东方,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美好和平的世界必须由他新时代有志青年谱写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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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美国上世纪70年代陷入经济滞胀期(文中不允许出现真实国家名、地名,看不懂的宝宝尽管提问嗷)
江.口嫌体正直.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