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京市1
张永玥在家里高高兴兴过了个年,最后还是决定让她妈跟自己去一趟京市。
张永玥有点忐忑。
“妈,这会不会耽误你事儿啊?”
她知道她妈现在各种事情都很忙,压根儿就抽不出什么时间。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是李书瀚说要放弃他们这段关系,她们现在这样上赶着去,那不是掉面儿么?
她妈现在好歹是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张永玥觉得她妈为了她可真是委屈死了。
沈兰瞥她一眼。 “不管赚多少钱我都是为了咱家能过得更好。
你们的事儿永远都比赚钱的事儿大。”
瞧出老五心里的想法,沈兰揉了揉她的头。
“咱又不是直接冲进他们家里面,叫着喊着让李知青娶你。
妈跟你去是再给李书瀚一个机会!
要是他还立不起来,想要在那个家里越陷越深。
那就算你爱他爱得要死,妈都绝对不会答应你们的婚事!”
这点沈兰肯定是说到做到的。
李书瀚对她们家有恩没错,但老五第一年打电话来告诉她,遇到李知青的时候,她就寄了不少好东西过去。
这林林总总的,也几百上千了。
这年头几百上千可不是个小数字,万元户就是有,那也是少的。
所以人情用钱可以还,但要她把闺女一辈子的幸福搭进去,那绝对没门!
张永玥红着眼睛点了点头,其实她也是觉得俩人在一起那么多年不容易,这才想着最后挽回一下。
要是李书瀚还是一样的决定,那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她妈说得对,人要学会及时止损,也要学会往前看。
她妈一个女人能做出这么大的事业,她几个姐妹也是各行业里做得那么出色。
那她肯定不能给家里拖后腿!
必须得拎得清,得立得起来才是!
......
飞机落地京市,这边开春的天真是要冻死人。
风里还裹着残冬的寒劲儿,刮在脸上像小刀子似的。
刚出机场大厅,沈兰就忍不住裹紧了大衣。
说起来这是沈兰第二回来京市,距离第一回送老五来学校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儿了。
当初她刚念大一,现在都已经读研了。
这日子过得可真快。
这年头的京市,柏油马路不算宽敞,街道两旁多是灰砖灰瓦的平房,墙根下一般人家都堆着过冬的煤块。
空气里混着煤烟味和泥土的湿气,风一吹,带着股清冽的冷意。
天冷,几位老人裹着厚棉袄,揣着袖子在门口晒太阳,操着地道的京片子闲聊。
远处偶尔能望见几栋新式楼房,红砖墙配着白色窗框,在一片低矮的民居中格外显眼。
说起来德胜集团也有项目想要在京市开发,只不过现在结果还没出来。
要是真的合作起来,那整个城市建筑的发展就会很快了。
不过都城到底是都城,就算没有那些高楼大厦,那气派是白雪也盖不住的。
“咱先去你们学校找个宾馆,然后妈送你回学校放东西。
对了,这李书瀚家住哪儿啊,离你们学校远不远?”
张永玥裹紧围巾,哈了口白气搓了搓手。
“李书瀚老家是咱隔壁省的,他们家也是他爸工作调动来了京市。
原本他们家住在冠中村那边,后来他爸不是单位变动了嘛,就换到了朱家口小区。
就是那种老厂子的家属院,红砖墙的六层楼,看着挺陈旧的。
他家来得晚,更是每分到好楼层,在六楼。
要说家里都是年轻人或者身体好那六楼也没事儿。
但他爸妈年纪大了,他爸年轻的时候身上还受过伤。
这一上一下的爬楼层,也是相当费劲儿!
正因为这样儿,所以他们家才死命地想要换单位,搬到更好的小区去。”
沈兰点了下头,算是能理解李家的想法儿,毕竟谁不想过好生活呢是不?
但她却没法儿苟同这一家子的做法。
后娘加后爹一样的爸,也没给人家孩子啥好处,竟是想着从人家身上吸血了。
沈兰真真是看不上这种人!
这种人就是过得再差,那也是老天有眼儿!
张永玥给她妈指了下车站。
“去他家的话也不算麻烦,咱们先在学校附近安顿好,我放完东西,咱从学校西门坐103路无轨电车,坐到朱家口商场站下来,往北边的胡同里钻个两百来米就到了。”
张永玥数了数,“也就七八站地,二十多分钟能到,就是电车慢点儿,还得挤挤。”
沈兰点头,电车二十分钟的话,那打个车应该也挺快。
能花钱解决的事儿,那肯定不能累着自己。
京市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沈兰她们最后还是先决定吃碗面暖暖身子再出发。
来京市的话那肯定就是杂酱面馆了。
俩人一进店里,热气就扑面而来,混着酱油和葱姜的香气,让俩人更饿了。
张永玥熟门熟路地拉沈兰坐定,对着柜台喊,“老板,来两碗羊肉汆面,多放香菜辣子!”
转头跟她妈解释,“这天气就得吃羊肉面,汤头是羊骨熬的,暖身子最管用。”
沈兰点点头,目光扫过墙上的木牌,指着‘豆汁儿’,“我还想来碗这个。”
以前就经常听说豆汁儿很难喝,沈兰倒是想尝尝这到底是有多难喝。
张永玥摆手劝阻,“妈,这玩意儿一般人是真吃不惯,酸馊馊的。”
可沈兰执意要了一小碗。
这甭管好喝难喝,来都来了,总得尝个味儿吧?
没等多久,两碗羊肉汆面先端了上来。
粗瓷碗里奶白的汤冒着热气,滑嫩的羊肉片飘在上面,一看就相当好吃。
沈兰和张永玥没一会儿就吃得额头冒起汗来。
正吃着,豆汁儿也端了上来。
土黄色的汤汁看着浑浊,碗边摆着一小碟焦圈和咸菜丝。
沈兰学着邻桌老人的样子,先抿了一小口。
随后她立马就吐了出来。
“咳咳,这啥味儿啊!”
那味道酸中带馊,还混着股发酵后的腐气,像泡了酸菜的水又掺了点霉味。
她不理解,这京市人咋就好这一口儿?
果然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
沈兰将豆汁儿推到一边,正想继续吃面,就听身后隔了一桌的人骂了句,“乡巴佬。”
张永玥立马就火了,“你骂谁呢!?”
三四的小伙儿把筷子往桌上一拍,立马就气势汹汹地站了起来。
那几个人打扮另类,一看就是玩摇滚的,气势倒是不弱。
“说的就是你们这些乡巴佬!
喝不惯城里的东西来这儿凑啥热闹?”
沈兰扭头,本想着说两句缓和的话过去算了。
毕竟她这把年纪的人了,跟小年轻计较啥?
但看着为首的年轻男人,沈兰是越看越眼熟。
不过这人耳朵上别着耳环,头发还长到挡住半边脸,沈兰还真瞧了挺久才瞧出来。
她惊呼,“这是,小李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