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公家的财产
要糟糕,来人暗道一声不好,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觉得后脑勺有一阵风声袭来,他本能的偏了一下脑袋,棍子就砸到了他的肩膀上。
这一棍蕴含着汽车工人的力量,砸的他肩胛骨当场裂开。
“哎哟,好疼……”来人顾不上再隐藏身份,直接叫出声来。
柳春草刚刚点了这人腰上的穴道,初级点穴法果然有效,这人被点了穴之后,就走不动道了,也不知道跑,老老实实站在地上让她打。
柳春草高兴坏了,把棍子舞得风呼呼生风,“我让你翻墙……”
“啪……哎哟……”院子里响起了诡异的声音,来人被打的嗷嗷叫,然而柳春草就跟没听见一样,棍子照样狠狠的砸下去。
不是欺负她无依无靠吗?
不是想用她换彩礼吗?
不是想断了她的前程,把她关在大山里生娃吗?
来呀……
“春草出啥事了?”隔壁传来了马二婶的声音。
柳春草喘了口气,甩了甩手,“有贼……快来救我!”
“啊……我来了,大虎二虎,快把你爸叫起来,再把铁锹锄头都拿上。”
马二婶儿不愧是靠得住的邻居,打架还不忘了自带家伙。
“春草,别叫人,我是你……”来人终于逮着机会说话了,再打下去,他肯定会被活活打死。
“打的就是你,你这个不长眼的贼。”柳春草已经听出来声音了,可她就是不认,谁不会装呀,她就是没听出来。
马二婶把家里人都动员起来了,正招呼着大虎,二虎,孩子他爹,一个一个从墙头上往下跳,帮着柳春草抓贼。
援军就要到了,柳春草松动一下筋骨,把棍子扔到了墙根底下。
“贼不走空手,”柳春草冷笑一声,随手从书堆里面拿起一本儿最厚的,揣到了来人怀里,“便宜你了……”
来人浑身一抖,他觉察不妙,正想把书本扔出去,肩膀就被柳春草的手轻轻拂过,他觉得肩膀上一麻,两只胳膊都抬不起来了,当然也感觉不到痛了。
这个时候,他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意识到自己走不动路,应该就是柳春草害得,柳春草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本事了?
大虎是马二婶的大儿子,今年十七岁,他从墙头上跳下,刚一落地,就看到柳春草缩在墙角瑟瑟发抖,一个嚣张的男人站在院子中间扭来扭去的。
这可把大虎气坏了,还有这么嚣张的贼吗?这简直是强盗,农村小伙子虎得很,大虎挥起拳头就一拳砸了上去,“好你个小偷,先吃我一拳。”
贼跑不了也无法反抗,只能扭动着身体,表达自己的不满,大虎一拳打下去,发现这厮竟然不倒,气愤之余又给他补了一脚。
这个时候,二虎和孩他爸也杀到了,他们都是朴实的农村汉子,没有过多的招数,只知道实诚的,用锹把子镐头招呼毛贼。
“别打了,救命啊……”贼扭不动了,只能求饶。
弄出来的动静太大,周围的邻居也都陆陆续续点灯跑过来查看,一听说有贼,大家伙都义愤填膺。
前些年穷,每每有人家遭贼丢了粮食,那家人就活不下去了,所以这贼来偷的不是东西,而是命。
农村汉子没有那么多话,只知道上拳脚招呼,大虎,二虎,孩他爸打累了,很快就有一拨人又补上去,拳打脚踢。
等到柳大队长还有民兵队长,听到消息赶过来的时候,贼已经站不起来了,像个沙包似的瘫在地上。
“下手是不是有点重?”民兵队长很无奈,村里人抓住贼,就是要往死里揍,以前也闹出过人命,希望这贼身体好,能扛得住。
柳大队长拧亮大手电筒,往毛贼的脸上照去,只见此人浓眉小眼,“咦?这不是丁大勇吗?”
众人诧异,一个一个都凑过来看,马大婶体贴的用笤帚疙瘩帮丁大勇把脸上的沙土扫了扫,“就是丁大勇这个坏家伙,他深更半夜的来春草家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不是劫财就是……”这个社员话说一半,没敢往下再说。
丁大勇是柳春草的继父,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壮年男人,跟柳春草又没有血缘关系,深更半夜的跑到继女家里来,谁知道要干什么呢,又有什么龌龊心思?
大家伙不说,那是投鼠忌器,害怕坏了柳春草的名声。
“春草呀,这人跳院子里边,具体干啥坏事没有?”柳大队长脑子转的快,打蛇不死随棍上,他想找点罪证,让丁大勇把罪名坐扎实了。
柳春草被村民们挤到了圈子外边,听见柳大队长问话,她只能隔着人堆回答,“我不知道呀……”
马二婶很仗义,“大队长别问春草了,小姑娘家家的,她准保被吓坏了,你去丁大勇身上搜一搜,不就知道了?”
柳大队长让两个民兵去搜身,这两个人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从丁大勇怀里掏出一本书。
柳大队长借着手电筒的光,看了看书的封皮《沉重的翅膀》,五个字有三不认识……“春草,这是你的书吗?”
“大队长,这是大队的书,只是暂时放我家里。”柳春草这话别有深意。
周围的邻居们听的云里雾里,柳大队长却立刻明白了,盗窃柳春草的私人物品和盗窃公家财物,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柳春草跟丁大勇分家了,不过她亲妈嫁给了丁大勇,他们就还是一家人。
在这种情况下,丁大勇和李月妹拿了柳春草的东西,很难界定为犯罪。
毕竟他们是一家人。
现在丁大勇跑来偷大队的财物,那可就不一样了,就算是一本书,那也是公家的财产呀。
“行了,罪证确凿,把丁大勇捆起来。”
“凭什么捆我?我是柳春草她爸,别说是拿本书,就是拿些钱也是应该的呀。”丁大勇不服,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嚷嚷起来。
柳大队长把书凑到了丁大勇脸上,“你看仔细点儿,这可不是春草家的书,这是我们大队公共阅览室的读物,是公家财产,盗窃公家财产是什么罪,你不会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