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彩顽石

第七十四章 劫后重生

梦醒了,一道明晃晃的亮光钻进任霄的眼皮,刺的他眼珠都疼。

他眯着眼睛坐了起来,四周人影绰绰,一点都不像是在深山老林之中。

以为自己看错了,又使劲揉了揉眼睛,眼前确实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难道自己已经死了?难道这里是天堂?

--任霄心中一阵狂喜。

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终于能有不一样的开始了!

一旁的幼弟任执也慢慢醒了过来,将漆黑的小脸使劲凑在任霄的眼前。

因为离得太近,一看之下,任霄还以为是什么黑无常之类的家伙。

刚想要陪个笑脸,求个关照,那“黑无常”开口说话道:

“霄哥,我饿……”

任霄一把扯开挡在眼前的小家伙,原来是执弟!

任霄问道:

“执弟,我们怎么会在这里?我们不是在……”

他使劲回想,但怎么也想不起晕倒前自己是在哪里。

任执不解道:

“我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不是霄哥你把我抱来这里的吗?”

任霄低头思索道:

“不对,总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明明是晕倒在野外,明明该是已经死了,怎么却倒在这不知名的街角?还以为这倒霉的一生总算是熬到头了,这怎么还活着?!”

任执见他发呆,使劲摇了摇他道:

“霄哥你不要发呆啊,咱们快找点吃的吧。你看这里人那么多,总有地方有好吃的。”

任霄不理他,起身跳了起来,指着天暴怒道:

“为什么我还没死?你这是嫌我受的罪还不够吗?好,既然你要我活着,老子就好好活给你看!你既然不肯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老子就自己重新开始!”

骂完,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任执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哭喊着道:

“霄哥,你等等我啊,你不能不要我啊。”

任霄心中打算借着这次大难不死的契机,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晕倒前的人和事那都当做是前世之事,今生今世就该有个新的开始。

幼弟自然成了“前世”的拖油瓶,是第一个要甩掉的。

但幼弟的喊叫和哭声一直跟在身后,听得久了,任霄自然免不了心软。

唉,就当是这辈子新认识的一个小子好了。

想到这里,任霄又回头牵起任执的手。

任执拉着任霄的手,破涕为笑道:

“霄哥,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这就带我去吃好吃的吧?”

任霄不理他,心道:

“这吃货,一天就知道要吃好吃的。没有钱,哪里有好吃的?”

才这么想着,忽然看见前面一个穿着锦袍的老头,腰带上不就挂着一个鼓鼓的钱袋子吗?

钱袋子挂在如此明显的地方,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召唤小偷嘛。

要不要拿过来去买点好吃的?反正他这般放钱袋的法子,我不拿也会被别人拿走。

--任霄在心里权衡着。

凭任霄的本事,想要拿那钱袋子可说是易如反掌。

复杂的心声由然而起:

“可是以前他们的娘亲常常教导他们三个,宁愿饿死,也不能做那缺德鬼才干的事。如果这会儿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满足自己的私欲去偷了,不就成了缺德鬼?当然比起饥饿,成缺德鬼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这事情若是不小心传了出去,别人会不会说自己没有家教?到时候辱及父母可就是大不孝了。”

可是他又转念一想:

我们兄弟几个的家早就毁了,哪里还能有什么家教?再说了,就算是有家教,那也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这不是重获新生了吗?要骂也骂不着前世的父母。

想到这里,任霄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随后,他又看了看头顶上的天,喃喃道:

“是你非不让我死的,你非要我受罪,我就偏不。是你先对我恶的,可怪不了我伤天害理了!”

任霄盯着那老头的钱袋子,心跳开始加快起来。

明明是一件手到擒来的事情,怎么到了动手的当下反倒紧张了起来。

他轻拍了下前胸,对自己说道:

“冷静,你要冷静。”

任执也看出哥哥的异样,在一旁道:

“霄哥,你怎么了?”

任霄目不转睛的看着那老头的钱袋子道:

“我在准备给你弄好吃的。”

一听到“好吃的”三个字,任执的眼睛一亮,连腰板也顺带挺直了。

他咽了一口唾沫,道:“那赶紧弄啊!”

那说话的表情,简直不像是个五岁的小孩。

任霄犹豫着是抱着任执去呢,还是先将他放在一边。

稍稍思量过后,任霄抱起任执,就往那老头身边靠近。

他打算等两人离得近些的时候,用自己天生比别人动作快的本事,将那钱袋子一把拿过来。

如果顺利的话,那老头可能只能感觉到一阵风吹过,连个人影都看不到。

随着距离一步步拉进,任霄感觉自己的心都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等到差不多可以动手的距离时,任霄紧握的左手手心泛起一道蓝色的微光。

只要这个时候,任霄将自己的左手张开,只需要一瞬间,那钱袋就会到他的手上。

就在他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几个木剑门的白衣弟子迎面走来。

任霄认得那些弟子是专门巡视木灵城地界,维护木灵城治安的道人。

任霄吃了一惊,抱着任执掉头就走。

任执在他怀里,不解的问道:

“好吃的在哪里?”

任霄并不理他,只是自顾自的往回走去。

等走出一段距离之后,任霄选了一个墙角,颓然的坐了下来。

任执见哥哥坐了下来,一言不发,也只能靠着墙角躺了下来。

任霄埋着头,紧盯着自己左手的上那半块八卦印记,心道:

“怎么会这么倒霉?做个坏事有这么难么?古话说天无绝人之路,怎么这该死的老天,连自己偷的这条路都给堵死了呢?如果不偷,又要怎么活下去呢?”

任霄左手上这半块八卦的印记,是娘胎里带来的。

在这世上活了十三年,他才渐渐发现这块印记的作用。

他靠着这块印记能在自己需要的时候,以比寻常人快不知道多少倍的身法行动。

他也就是靠着这块印记,才能将五灵城中的灵石偷出,并扔进城外的溪流之中。

至于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可能是因为五行剑门的人看重这些灵石,而害死自己双亲的正是他们。

只有这么做了,他心里的气才能稍微平顺一些。

本来他靠着这块印记的法力,五行剑门的人是不可能抓到他的。

无奈那些人打听到了他两个弟弟的所在,用他的两个弟弟威胁他,这才将他擒住。

于是才有了金灵城中惩戒的那一幕。

就在任霄感叹自己命运不济之时,他眼角的余光瞄到之前的那个锦衣老头又折返回来。

老头腰间的钱袋子还依然稳稳的挂在那里。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任霄一下子就精神的跳了起来,心想,这可不能再失手了!

他这回没带上弟弟任执,自己一个人朝那老头追了过去!

一点蓝光,一丝清风过后,那老头腰间的钱袋子一晃眼的功夫便已经消失不见。

任执在梦中闻到了烧肉的味道。

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梦,但是不幸的是这个梦就快要醒过来了。

他知道自己已经醒了,但他不愿意睁开眼来,因为那诱人的肉香还在鼻尖跳动。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你若再不睁眼,我可就把这烧肉吃了。”

是霄哥!任执赶紧睁开眼睛,见霄哥端着一盘烧肉放在自己的眼前。

难道这不是梦吗?

任执没敢多想,抓起烧肉就往自己嘴里塞。

他才吃了两口,就被这烧肉噎住了,咳着找水喝。

任霄在一旁早就备好了水,要知道他刚刚也被这醇香的烧肉噎住了嗓子。

这会儿他已经吃了个半饱,幸灾乐祸的看着弟弟被噎住的糗样。

任执喝完水,又大口的开始吃肉。

任霄在一旁道:

“别说我没提醒你哦。慢点吃,小心待会儿胃疼。等你胃疼了,这一桌子菜看你怎么吃得下去。”

任执这才发现,面前的大圆桌上,摆满了各式各样叫不出名字来的菜品。

圆桌的另外一头,是已经换上一身新衣的霄哥。

他再看看自己身上,也已经梳洗干净,穿起新衣。

任执笑着道:“新衣服耶,新衣服耶。”

任霄摆摆手道:

“原本我是不想买衣服的。但咱们原来那身衣衫,连街边的小食档都不待见咱们。这才只好买了两件。不过有两件新衣裳也好,反正以后是用得上的。”

任执才不管那么多,只要有新衣服穿,有好吃的吃就行了。

之后他便只管埋头扒饭,再不抬头吭一声。

任霄一边吃饭,一边思索着:

“这么一大桌子菜才要六七两银子,而我偷来的钱袋子里,加上银票,少说也有四五百银子。这么一大笔钱丢了,那老头该是要哭天抢地了吧?”

越是这么想,他越觉得不妥:

“万一这银子是他的救命钱,我可就造了大孽了。既然现在我和执弟这都已经填饱了肚子,暂时没有饿死的危险,等吃完这顿,这钱还是给人家还回去的好。”

等饱餐之后,任霄挺着撑得圆鼓鼓的肚子带着同样肚子撑得圆鼓鼓的任执又走上街头去找寻那失主老头。

可是直到天黑,他们几乎将整个木灵城都快走了个遍,也没见到那老头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