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教子篇

三、教儿婴孩一以贯之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①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②。生子咳③,师保④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

凡庶⑤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⑥,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仇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译文】

智力超群的人,不用教育就可成材;智力迟钝的人,虽然教育也没有用处,智力中等的人,不教育就不会明白事理。古时候,圣王有所谓胎教的方法:王后怀太子到三个月时,就要住到专门的房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音乐、饮食,都照礼节制。这种胎教的方法,都写在玉版上.藏在金柜里。太子两三岁时,师保就确定好了,开始对他进行孝、仁、礼、义的教育训练。普通人纵然不能如此,也应当在孩子知道辨认大人的脸色,明白大人的喜怒时,开始加以教诲,叫他去做他就去做,叫他不做他就不做。这样,等他长大时,就可不必打竹板处罚了。当父母的平时威严而且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我看这人世上,父母不知教育而只是溺爱子女的,往往不能这样:他们对子女的吃喝玩乐,任意放纵,本应告诫的,反而奖励,本应呵责,反而面露笑容,等到子女懂事,还以为按道理本当如此。

骄横傲慢的习气已经养成了,才去制止它,就是把子女鞭抽棍打死也树立不起威信,火气一天天增加,招致子女的怨恨,等到子女长大成人,终究是道德败坏。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就是这个道理。俗话又说:“教媳妇趁新到,教儿子要赶早。”这话一点不假啊!

【注释】

①中庸之人:智力中常的人。

②金匮:金属制作的书柜。

③咳:孩提。

④师保:古代担任教导皇室贵族子弟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

⑤凡庶:普通人。

⑥运为:行为。

【评语】

教育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使子女养成良好的习惯,若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则必须从小抓起。小孩好比一团泥巴,可按父母心愿塑成各种形状。如果从小娇惯放纵,长大后必然不明事理,积习难改。须知:“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

四、功随严出祸从溺来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①于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②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③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④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⑤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⑥,终年誉之;一行之非,⑦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⑧,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译文】

一般人不教育子女,并不是想让子女去犯罪,只是不愿看到子女受责骂而脸色沮丧,不忍子女被荆条抽打皮肉受苦罢了。这应该用治病来打比方,子女生了病,父母哪里能不用汤药针艾去救治他们呢?也应该想一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他们难道愿意虐侍自已的亲骨肉吗?确实是不得已啊。

大司马王憎辩的母亲魏老夫人,品性非常严谨方正;王僧辩在城时,是三千士卒的统领,年纪也过四十了,但稍微不称意,老夫人还用棍棒教训他。

因此,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爷的时候,有一位学士,聪明有才气,从小被父亲宠爱,疏于管教;他若一句话说得漂亮,当爹的巴不得过往行人都晓得,一年到头都挂在嘴上;他若一件事有闪失,当爹的为他百般遮掩粉饰,希望他悄悄改掉。学士成年以后,凶暴傲慢的习气一天赛过一天,终究因为说话不检点,被周逖杀掉后,肠子被抽出,血被拿去涂抹战鼓。

【注释】

①重:难的意思。

②楚:荆条,古时用作刑杖。这里是用刑杖打人的意思。

③艾:艾叶,中医以艾时熏灼人体以达到治疗目的。

④可愿:岂愿。

⑤城:也称口,为水入长江处。

⑥行路:路人。

⑦:通掩。

⑧婚宦:结婚和做官,这里指成年。

【评语】

为人父母者,放纵自己的孩子,大约皆出自“爱心”,过于严厉则于心不忍。仁父慈母们须知,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天下父母,谁个不爱自己的孩子?循循善诱固然不错,冷面相向也不失为一种爱法。学士之父宠溺其子而其子自取其祸,司马之母训之以棍棒而其子功成。真是棍棒底下出孝子,蜜糖罐里淹死人。

五、不亲不昵易子而教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①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②,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

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僻③之讥,《易》有备物④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译文】

以父亲的威严,就不该对孩子过分亲昵;以至亲的相爱,就不该不拘礼节。不拘礼节,慈爱孝敬都谈不上;过分亲昵,放肆不敬之心就会产生。从有身份的读书人往上数,他们父子是分室居住的,这就是不过分亲昵的办法;当晚辈的替长辈抓搔,收拾卧具,这就是讲究礼节的道理。有人要问:“陈亢很高兴听到君子与自己的孩子保持距离的事、这是什么意思呀?”我要回答说:“不错啊,大约君子是不亲自教授自己孩子的,因为《诗》里面有讽刺骂人的诗句,《礼》里面有不便言传的告诫,《书》里面有悖礼作乱的记载,《春秋》里面有对**行为的指责,《易》里面有备物致用的卦象,这些都不是当父亲的可以向孩子直接讲述的,所以君子不亲自教授自己的孩子.”

【注释】

①命士:古代称读书做官者为士,命士指受有爵命的士。

②悬衾箧枕:把被子捆好悬挂起来,把枕头放进箱子里。

③:通邪。

④备物:备办各种器物。

【评语】

美学上讲距离产生美感。可见在某些地方,距离自有其存在价值,父子之间亦是如此。父子间过于亲昵,则子女便会失去敬畏之心,严肃的事情可能演化成嘻嘻哈哈,父亲便会失去应有的教育作用。在孩子面前,父亲应是一尊庄严的塑像,而不该是一幅美妙的风景。

六、纵而不教必成后患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①。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②优僭,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③;常④朝南殿,见典御⑤进新冰,钩盾⑥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訽⑦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⑧.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⑨。

【译文】

齐武成帝的三儿子琅邪王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母弟,他天生很聪慧,武成帝和明皇后都非常喜欢他,吃的穿的,与太子一样。武成帝经常当面称赞他说:“这可是个机灵孩子啊,今后会成器的。”等到太子即位,琅邪王被迁到北宫去住,太后给予他的礼遇过于优厚,与他的兄弟们都不一样;即使这样,太后还说优待不够,常挂在嘴上。琅邪王十岁左右时,骄横放肆得没有节制,穿的用的,一律要与当皇帝的哥哥相比。一次,他到南殿朝拜,正碰上典御官、钩盾令向皇上进献刚从地窖里取出的冰块及早熟的李子,就派人去索取,未得,就大发脾气,骂道:“皇上都有的东西,我凭什么就没份?”不懂得谨守为臣的本份,他的行为大抵都是如此。有识之士多指责说这是古代叔段、州吁的再现。往后,琅邪王讨厌宰相和士开,就假传圣旨将他杀了,又担心有人来救,竟命令手下军士把守殿门。其实他也没有反心,受安抚后就撤了兵,但后来终究为此事被朝廷秘密处死。

【注释】

①东宫:太子所居之处,也代指太子。准:比照。

②礼数:指礼仪的级别。

③乘舆:皇帝的车子,后用以代指皇帝。

④常:通“尝”,曾经。

⑤曲御:古代主管帝王饮食的官员。

⑥钩盾:古代官署名,主管皇家园林等事项。

⑦句:通诟,骂。

⑧分齐:本分定限的意思。

⑨坐:触犯。薨(hōng):周代诸侯死之称。

【评语】

父母溺爱放纵,子女必会盛气凌人,骄横跋扈。俗语说:人狂没好事,狗狂一堆屎。子女好比树苗,要想让其成材,为父母者须注意及时修剪整枝。

七、不偏喜爱一视同仁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①之死,母实为之。

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②也。

【译文】

人们喜爱自己的孩子,却少有能够一视同仁的。从古到今,这中间的弊端可够多了。那聪慧漂亮的孩子,当然值得赏识喜爱,那愚蠢迟钝的孩子,也应该怜悯同情才是,有那偏宠孩子的人,虽然想以自己的爱厚待他,反而以此害了他。共叔段的死,实际是他母亲造成的,赵王如意被杀,实际是他父亲造成的。其它像刘表的宗族倾覆,袁绍的兵败地失,这些事例都像灵龟、明镜一样可供借鉴啊。

【注释】

①共叔:即叔段,叔段逃亡至共,因称之为共叔段。

②灵龟明鉴:古人以龟壳占卜,以铜镜照形,故以此二物比喻可资借鉴的事物。

【评语】

多子女家庭对待自己的孩子,应一视同仁。独生子女家庭,也切忌偏宠。

受宠的孩子会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骄横任性,不知自律。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甚至误入歧途,引火烧身。为人父母者不可不三思。

八、正确引导不事权贵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①。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②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

吾时俛③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业④,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译文】

齐朝有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讲:“我有个孩子,已经17 岁了,非常通晓公文的书写,我教他讲鲜卑语、弹奏琵琶,他渐渐地也快掌握了,用这些特长去为王公们效劳,没有不宠爱他的,这也是一件紧要的事啊。”我当时低着头,未作回答。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让人诧异啊!假如因干这种职业,就可当上宰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干。

【注释】

①书疏:此转文书信函等的书写工作。

②伏:通“服”。

③免:同“俯”。

④业:职业,指服事公卿一事。

【评语】

千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人生在世,岂可为一己私利,摧眉折腰,事奉权贵?蝇营狗苟,见利忘义,此大丈夫不屑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