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难以忘怀02
爱你是从童年开始的
故事最初发生于一座北方的小城。小城有北方所惯有的冬春两季飞沙走石的狂风,也有一条常常冰封的小河,还有许多不甘寂寞的少年。
雷、华和颖是小学同学。和那个时代大多数男孩子一样,雷因营养不足而身材瘦小,脸色苍白。但有一件事情使他显得与众不同,即当别的孩子还在弹玻璃球、拍洋片的时候,雷已经开始读《红楼梦》了。或许是由于当时的文化产品过于匮乏,雷几乎是不加选择的读所有他能找到的书---包括爱情。
多年以后当雷回想起少年时这段经历,他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读书并没有使他成为一个文人,相反,他很快放弃了文学。书籍只是促使了他心理上的早熟和性格中的某些多愁善感。尽管当时,许多同龄人羡慕或者说崇拜他的博学多才,但是后来雷才发现,他文字上表达能力的发达伴随着语言交流的笨拙。
颖的家和雷只隔一条巷子。颖出身于那种没落贵族式的家庭,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让雷很受吸引。后来回想起来,可能就是俗称“淑女”的那种(尽管小学时说什么气质仿佛过于早了,但我们的主人公感情的发育远远超过了他的生理发育)。颖小提琴拉的极棒,是那所学校乐队的头号。雷也因此甚是崇拜。他们放学时常是一起回家,雷总是让颖走在前边,他喜欢看颖的小辫子一晃一晃。后来华也转学过来,他们三个成了好朋友。
在成人眼中看来,小孩子的成长总是很快,但是他们自己当时可能反而觉得非常漫长。不管怎么说,几年之后,他们上了初中。颖这时已经长的亭亭玉立,身材高挑,而雷才开始迅猛的拔高,初二一年,他从1米5拔到了1米66。只有华,还是象个小姑娘。在当时全校诸多漂亮的女孩子之中,颖不算是最拔尖的,虽然雷并不这么认为。
时代已经发展到了80年代末,但在中学里,男孩子如果和女孩稍微多接触一点,还是很快会被斥为早恋,再加上与生俱来的腼腆,雷和颖的来往渐渐少了。何况,对他来说有一个最不利的因素就是,他和颖已经不在一个班上,他失去了许多名正言顺的理由。颖所在的一班人称“艺术班”,校乐队大多数成员都在里边,很是引人注目。雷和华的二班则要默默无闻的多。
日子一天天过去,雷和颖的关系一天比一天陌生。中考临近,大家开始报志愿。雷想,颖成绩那么好,一定要读高中然后考大学---于是他报了当地的重点高中。华也是。可是成绩下来,颖竟然上了千里外的一所中专。知道这个消息,雷好一段日子垂头丧气。
三个好朋友分手了,不过放假的时候还是常常聚在一起。就象歌中唱的那样,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就在那多愁善感的青春。时光流逝,雷、华和颖慢慢成长着,一转眼都成了大孩子。雷长的瘦瘦高高,有点象《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而颖也越来越有气质。雷每隔半年才能见到颖,寒假或是暑假她回家的时候。每次雷都很激动,也很惘然,因为关于颖,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是越来越多了。这时候华也出脱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同学都羡慕因此也取笑雷,说他和两个漂亮姑娘那么熟却一个也没弄到手,是暴殄天物。
被取笑的次数多了,雷也开始着急,他希望能发现颖的某些暗示,颖却总是对他淡淡的,弄的雷心里一点底也没有。华和颖都是女孩子,在一起的机会多,雷就常向华打听颖的事。于是,慢慢华知道了雷对颖的感情。其实颖也知道,但她总是不置可否。
三年后,雷和华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也离开了家乡。颖还差一年毕业。雷和颖常通信,信里的内容无非是问候与彼此情况的介绍,雷很不满意。他经常写一些擦边的话来朦朦胧胧的表示那个意思,颖的回信却好象是没见到。大一下学期,雷终于忍不住在信里挑明了,让他失望的是,颖的回信仍然是不置可否,只是邀请他到她所在的城市去看她。雷去了。
一个初春的下午,少有的好天气,风不大,阳光慵慵懒懒的,一切好象都带点不真实的味道。雷和华对面坐在一家麦当劳里,空气里弥漫着汉堡淡淡的香气和童安格的歌声---其实你不懂我的心。雷最欣赏的一首歌。尤其是那句---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据说这首歌还有一个很美也很忧伤的故事,不知道颖听过没有。雷暗暗想。颖说话了。
“最近还好吗?”
“马马乎乎。上学呗。”
“成绩呢?”
“反正过得去。不过这学期奖学金是没戏了。”
“你没以前用功了。”
“咳,大学那用高中那样。”
“她知道你来吗?”
雷知道她说的是华。他犹豫了一阵,不知该不该说实话。后来还是坦白了。
“知道。”
“是你告诉她的?”
“恩。”
“她为什么不一块来呢?”
“她说她有事。”雷心想,再说,你也没叫她来呀。
颖有一分钟没说话。雷心里有点发慌。该不是得罪她了吧?阳光从侧面投射到颖的身上,光影浓浓淡淡,颖垂在耳边的几缕头发好象成了金色。雷发了一阵呆。好在很快颖又谈起了别的事。
“过一阵子我说不定要去你们哪儿玩呢。”
“好啊,我当导游。”
“就是不知道五一放假有多长。”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人又聊起了小时侯的旧事。雷心里有点急,他想问颖他写的那封信她看了没有,她的意思是怎么样,可又鼓不起勇气。最主要的是,他怕自己是自做多情。颖仍然不提那封信。雷最后想,算了算了,还是下次再说吧,反正还有机会。但是还是有点惆怅。
快到上火车的时候了,两人一起去车站。火车快开的时候,颖在车窗下说:“以后有时间再来吧。雷看见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盈盈的笑意,好象还有一种期待的神情。雷心里怦然一动,不过也没怎么细想,火车就开了。
回到学校,见到华,雷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原来是集体行动,现在好象是把华抛开了。不过华倒没怎么,也没打听他去颖哪儿的事,对他还是象从前一样的好。好多同学都以为华是雷女朋友,雷分辩也分辩不过来。华却很大方。她是很活泼的那种女孩,学校里朋友很多,虽然对雷格外好,雷也只以为是因为从前的友谊,从没往别处想。
从那以后,雷给颖的信中总有些超越友谊的话,颖照旧好象是没见到。雷开始是失望,后来就变成了沮丧。他也想过再去颖那里一趟,亲口问问颖,却总也鼓不起勇气。因为,从小时侯起,他在颖面前总是很紧张。他怕自己的词不达意把事情搞砸了。
就这样过了一年。雷的心里越来越凉。大二上学期,雷在一次大醉之后,吻了在一边照顾他的华。第二天,他写信给颖,说,他和华开始恋爱了。颖没有回信。雷不知道她是生气,还是不在乎。反正两人的通信从此中断了。不过华和颖的关系一直没断,虽然她们的信里是只字不提雷的。而雷和颖在一起的时候,仿佛有默契般,大家也都不提颖。
华对雷特别好,而且由于是学校里有名的美女,让雷很有面子。其实促使雷和华在一起的最关键因素是那一次他酒醉吻了华之后,她流着泪说的那句话:“你知道吗?我从童年就开始爱你了。”对雷来说接下来的事是顺理成章的。不过雷有时候想想也好笑,这一辈子就交代在这两个从小就认识的女孩手里了。况且《红楼梦》中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的时候听过一首曲子----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雷和华毕业的时候,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在离他们家乡不远的一座城市。雷知道她的地址,虽然想去看看她,又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也就算了。他怕华多心。有一次出差路过颖那里,他想,去看看她吧,反正要结婚了,去看看也没什么。听说她生活的还可以,只是还没男朋友。
颖变得成熟多了,不折不扣的白领丽人。对雷的到来她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奇或者说惊喜,整个会面的气氛轻松而随意,一如多年以前。只是一次老朋友的拜访吧,雷有点淡淡的辛酸。他发现,不论在什么时候,他还是一样的欣赏颖。但是,过去的都过去了,毕竟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雷因此也很放松。
雷要走了,仍然是颖送他到车站。路很远,雷说,打车吧。颖微笑着说,不,我想走走。雷耸耸肩。其实,他又何尝不想多和颖说会话。走到一半,有个街心花园,颖说,坐下歇会儿吧,反正不忙。
公园里有棵梨树,正是花时,满树花绽放的很热闹。两人在树下沉默的坐了半晌,雷觉得气氛有点尴尬,正想说点什么,颖突然开口了。不过,她的声音好象很紧张的样子。
“那年,我叫你有空再去我哪儿玩,你为什么没去?”
雷没想到她会提起了旧事,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后来想了想,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
“我哪儿敢啊,怕你介绍你男朋友给我呢。”雷故作轻松的说。
颖转过头去,眼睛盯着一朵旋转而下的白花,说出一句令雷至今刻骨铭心的话。
“其实,我那时下定了决心,只要你再次到我面前,我会答应你的。”
雷的震惊是显而易见的,他一时说不出话来。心底那熟悉的旋律又回**起来: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深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 颖仍然自顾自在说:“其实,我是从小就喜欢你的,你是那么优秀而努力。不知道你记得不记得,有一次老师罚我练琴到十点,你一直陪我,最后送我回家,我就已经喜欢你了。
后来,中考的时候,我以为你成绩那么好,一定会考中专的,又不敢问你,就报了中专。没想到你报的是高中。成绩知道了之后我还哭了一场呢。”
雷讷讷的说:“那我那封信---”
颖微笑:“我接到你那封信,心里高兴极了,但我奇怪你为什么见了我不提。”
雷不禁苦笑,一切都是阴错阳差,如果当初自己不是那么没有勇气,而她不是那么矜持,也许今天一切都会不同了吧----
“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颖最后说。她调皮的笑了笑,神情象个小女孩。但雷分明发现她的笑容背后藏着淡淡的忧郁。 一阵狂风刮过,满树花簌簌落下,颖按住飘飞的衣裙,抬起头望着雷,眼睛里有些东西亮亮的。那一瞬间,雷只觉得一生中所有的白色全部在眼前坠落,铺天盖地,触目惊心。
华知道了这件事。是雷告诉她的。但是华接下来做的事雷却没料到。她辞了职,到深圳去了。没告诉雷,甚至没留下一句话。雷开始很是不知所措,他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但是颖----他突然想到,这是否意味着他可以实现小时候的梦想了呢?
于是雷就和颖在一起。颖对雷同样很好。或许是经过了这一番波折,他们都很珍惜彼此。只是,雷总觉得一切好象变了,他不知是为什么。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说,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雷同意。而且,他惦念着华。可能是自己骨头贱,失去的才是最好的,雷自嘲的想。
他们并不是常吵架,但雷总觉得和颖之间越来越不和谐。有一次颖幽幽的对他说,或许是因为,他爱上的只是梦中的她,而不是现实中的她。雷无言以对。
终于有一天,雷给颖留下一封信,也到深圳去了。信中说,你说的对,我爱上的只是梦中的你,而不是真实的你。你已经走出了我的生命,而她,还在我的生命里。
颖读到雷这封信是在他走两天之后。颖的反应之平静连她自己都没想到。其实你不懂我的心?颖对自己笑了笑。这世间本就许许多多的错误和错过,最关键的是,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颖慢慢将信撕碎了。但是颖的反应如何雷已经无从知晓。他在深圳找到工作后,便开始四处找华。这花费了他一年的时间。
雷找到华,确切的说发现华的经过颇具戏剧性。一个清晨,雷急匆匆冲出公寓,向停车场狂奔,一头撞在了一个女孩身上,就在他窘迫地连声道歉之时,抬起头却发现华满是笑意的眼睛。他的动作定格在空中,脑海中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一句似乎非常不恰当的话: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的确,那种沧桑过后的熟稔与亲切,是可能使人暂时将爱情和亲情、友情混淆的。
接下来自然有许多话要说,但雷还是去上班了。下班后他们进行了一次长谈。华没什么变化,身上并没有孤身闯**的艰难生活所留下的痕迹,依旧是言笑晏晏,楚楚动人。谈话中雷得知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来了这里并且一直在找她,于是特地来见他。
“不过我早就知道你会来的。”华说。
雷奇怪她为什么这么有信心。
“因为你是个俗人。有点浪漫,但是浪漫程度不够,并不足以支持你的行动。不让你追求你的梦是不行的,但你自己会发现你自己的真正目标。”华笑盈盈的说。
雷想想也是。使他纳闷的是为什么他还不如她了解自己。
“那你就别跑这么远啊。找也不好找。”
“我是给你充分的时间和空间考虑。”
“那你没另寻新欢吧?别让我两头空啊。真有的话我就重新跟你上演一百零一次求婚。”雷开玩笑的说。
“你说呢?”华颇为狡猾的一笑
一年之后,他们结了婚。婚礼当天远在北方的颖发来封E-mail给华,里面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所犯的错误应该都能原谅吧---Congratulations。雷奇怪她怎么知道华的E-mail信箱,这让他怀疑华和颖一直都有联系,而他不过是戏里的一个丑角。华却不承认,只说她也是最近才和颖联系上。雷不信,不过并没有深究。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他已经拥有了what he really wants。
深圳没有家乡那种铺天盖地的狂风,这让雷一直都不习惯。他常常想起北方那个在狂风中,落花下,衣裙纷飞的女孩,想起那个他喜欢了半生,却在得到时轻易放弃的人。她的幸福不是自己能给予的,或许给她幸福的人还没出现,或许,他象自己当初一样不敢表白。谁知道呢。
夜色渐深。深圳。这流动着灯影车光的城市。雷轻轻叹口气,拉上窗帘,回过身来。华已经睡熟了。雷吻一下她的额角,心里说:“晚安,我的爱。”
一个人的爱情
岁月已远,当青春渐如暮春的繁花,在五月的微风中缓缓不断地飘落,我轻轻地拾起几片残花想起了许多许多。即使曾经的所有记忆都被时光抛却,我依然忘不了她,忘不了年少时心中无法释怀的情愫。我和她其实没有什么故事发生,即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有的只是一丝丝的惆怅,一缕缕的忧伤。
我和她相识于中学校园里,我们在同一个教室学习。她就坐在我的后面,并且还是我们那一组的组长,她长得娇小玲珑,光滑亮丽的短发下镶嵌着一双迷人的眼睛,两排浓密的睫毛闭阖之间,柔情万种,让人难以忘记。
可是我长得很清瘦、很丑陋,细小的眼睛始终微闭着,在无情地拒绝所有欲和我接触的人。步入青春岁月中的我,不懂得什么是爱,却懂得了什么是忧伤和卑怯。可以说我身边没有什么朋友,几乎没有什么人和我说话。
但是她总是喜欢用手轻轻地拍我的背,示意我停下手中的笔,回过头去和她说话。她总是恬静友好地微笑着和我交谈,这些年来,我依然忘不了她那温柔得让人神迷的微笑。
我家离学校很远,又由于我的腿疾时常发作,我不得不住在离学校不远的伯父家中。她家就在伯父家附近,我和她又成了仅隔寸步的邻居,也成了朝夕相处的朋友。在每个鸟语花香的清晨,我们一起去上学,在路上讨论着老师布置的作业。
在每个夕阳如血的黄昏,我们一块儿回家,在路上谈论学校里的情。我喜欢和她在那段朦胧的青春岁月里,聊着一些无主题的话。我在和她交谈的过程中,常感觉到有一种很温馨、很愉悦的心情,因为她说话的表情和动作真的是很真诚、很优雅,渐渐地我发现我自己已莫然地喜欢上了她。可是我从来不敢向她表白,总是习惯地把她留在睡梦里和日记中。
梦中风儿送来她的呢喃,熟悉得令我怦然心动。我常于梦中醒来,悄悄地在日记里,记下我内心深处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美妙感觉。
中考前夕,学校为了升学率,开始编制所谓的“尖子班”并且还强制所有优秀的学生留校住宿学习。她由于学习成绩一般,无缘和我再度相聚在一起学习,我也无可奈何地住进了学校那冷冰的集体宿舍。
我知道要面对分离了,我以后没有机会在上课的时候,用文具盒上的小镜子偷偷地看她了;也没有机会在课间操做到第四节的时候,故意去碰她的纤纤玉手了;更没有机会在烟雨迷蒙的日子里,两个人依偎在淡蓝色的雨伞下,共同撑起一道美丽的风景。
我要挽留住她,可是我什么能力也没有,甚至我依然没有勇气对她说出永远古老而又年轻的三个字。我不知道是我依然不懂爱,还是残缺的心灵**了爱的梦?
我们被分别在两个班以后,我们再也不能形影不离地在一起了,犹如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然而她的音容笑貌却始终萦绕着我,挥也挥不去,每当夜深人静或一个人独处时,她的微笑就浮现在我眼前。我按捺不住内心的狂躁时,我会默默地在她赠给我的笔记本上,抒写着对她的爱慕和思念。
可是这一切不曾被她知道,只有我一个人明白。其实我很想告诉她,我一直就喜欢她,可是我不能,因为我害怕她拒绝。我们之间的关系会因此变得很尴尬,也许到最后连朋友都不是。她曾轻轻地告诉过我,她心目中的男朋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由此明白我与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差距很大,所以我不能向她表白我对她的感情。
我只能在每天傍晚独倚窗前,静静地看着她走出学校,然后一个人踏上那弯弯曲曲的山路上,一直目送着她走出我的视线。有时窗外的微风拂过我的脸庞,我会情不自禁地想风,一定也吹过她娟秀可爱的面容,让她感觉到我眩晕的心跳,我狂热的爱。
那时,我最喜欢听的歌,是刘德华的《来生缘》,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去你,也许分开不容易,也许相亲相爱不可以,痛苦痛悲痛心痛恨痛失自己,情深缘浅不得意你我也知道去珍惜,只好等在来生里,再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我发现这首歌淋漓尽致地诠释着我曾经悸动而又无奈的心灵,我也因此非常喜欢这几句歌词。
我时常在想如果真的有来生,我希望自己能长得英俊潇洒,拥有一双闪亮如星的大眼睛,至少我要能成为她所心仪的男孩。我也希望她依然长得那么温柔可爱,我们再度相逢在这个校园里,再度踏上彼此故事的开始。可是这一切是不可能的。我注定是一个与爱无缘的人。
现在,我们都已经毕业了,可是每天她的笑容还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无法控制对她的思念,我经常时而痛苦时而快乐地回忆起我们曾经的点点滴滴。我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我却无从知道。
而如今,我连对她的一句承诺也没有,就如此傻傻地等待着。我感觉自己这样下去,真的是太傻了,什么都没有却空守着对她的感情,独自痛苦,我仿佛是一只受伤的小狗,隐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阴暗的角落里,独自无声无息地舔着自己的伤口。
我知道这是一场不会有结果的感情,我也明白我和她之间是不可能的,却还要想着她。这也许是我的记忆长河中永远有她的沉淀,也许是我不愿意挣脱出来,不愿意回到残酷的现实中来。
总是用诺言去追求未来的是智者,而总是守着回忆过日子的是愚人。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我决定试着忘记她,不要再做愚人,一定要做一个智者。因为我已经明白,不是每一个人生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有时残缺又何尝不是一种美。我从此一直都在期盼着能有一段感情,让我尽快地忘记她,可是到今天,我也没有遇到爱情。
只想和你在一起
第一眼,江就喜欢上她了。女孩长得像个很乖的娃娃,不十分漂亮,总是温文柔顺的样子。新生晚会上众人都拥抢着吃东西,她落在后面,抱着书包,笑笑地却不知所措,让他心疼。是的,江对爱情最初的感觉,就是对一个人的心疼。
他对女孩子没有经验,每天见到她,还没打招呼就先红了脸,那女孩,后来他们昵称娃娃的女孩,也是很腼腆的,所以他们的招呼不是轻得几乎听不见,就是含糊草率,一擦肩就过去了。江想,再等等吧,等我攒点儿勇气,我就约她。可女孩没等,或者说其他人没等。大一开学不到两个月,一个外系的师兄就追到了她。有时她真像个娃娃,单纯到不晓得拒绝。
在球场边看足球,那师兄大大咧咧地跑过来嚷:“嗨,帮我拿会儿衣服!”她就乖乖地抱着那堆臭烘烘的衣服,站在那里一直等。球赛结束了,人走完了,那小子汗淋淋地走过来,笑嘻嘻地说:“呵,你还在啊!有男朋友吗?”她老实地摇摇头。“那我做你男朋友吧。”他随手就搂住她的肩,她想不出什么理由说不,只好这样跟他走了。
江难过了一阵,还是觉得喜欢她。他是那种慢悠悠的人,从不会有太激烈的举动,但他柔韧,是那种需要恒心和耐力的柔韧。最难过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个人跑到大操场上坐了半夜,抬头,满天的星星晶莹地围着他。他想,没关系,谁说她一定要嫁给那个人。
周五早上一二节通常是没课的,同学们喜欢迟迟起来,吃了早餐直接到体育馆上排球课。那次排球课娃娃晕倒了,因为没吃早餐血糖低。同屋的女生说:“师兄一早就拿来一大堆球衣让她洗,说是晚上等着穿,她哪里有空吃早餐?”他站在人群外面,看着大家围着她喂糖水,她的脸白得像纸,他觉得心又开始疼。
从那以后的每个周五早上,7点之前,江一定会买来早餐送到娃娃宿舍。这简单的举动,他坚持了4年,尽管后来娃娃和师兄分开,她不必赶早洗那些球衣,尽管后来周五早上的课程变了,不再有睡懒觉的美好时光,但他仍然坚持。想起那些他送早餐的日子,还是让人不禁莞尔。
那是一个羞涩男生对自己的挑战,他低着头,手里紧紧攥着食品袋,在女生宿舍门口傻站着,他得等到一个同班女生,求人家帮他带上去。那些女孩子们总是不放过他:“为什么给娃娃不给我?”“哈哈,你暗恋娃娃啊,小心师兄跟你决斗!”“要送就送值钱的,几个包子太寒碜了吧!”他只能笑,尽力把窘迫压下去,然而脸还是红得很。娃娃接受了那些早餐。那个时候,送上来的东西太多了,丝带扎着的金莎朱古力,大束大束的玫瑰花,还有大的小的毛茸茸的玩具。她不大懂得拒绝,和师兄的短暂恋情也没教会她选择。
大二的圣诞节,那个花店的小老板,抬来了999朵玫瑰,她们小小的宿舍沦陷在玫瑰的海洋中,在人们的惊叹和艳羡里,她只好任他拉住自己的手。也是那个圣诞节,也是那晚,江在游园会上正拼命地爬上竹竿夺取锦旗。那是个以捉弄人为乐事的晚会,要想拿头奖,就得有甘于被大众取乐的勇气。他学蛤蟆跳,被人画猪鼻子,水枪射得大衣一片湿。
我们知道他不是个能疯的人,他红着脸,以解高数题目的严谨和认真对待那些无聊的游戏,每一阵哄笑声,都在冲击他自尊的底线。是,他想拿头奖,因为那年的头奖奖品,是一个半人高的限量版皮卡丘玩具。他知道,娃娃最喜欢这个。
他筋疲力尽地抱着皮卡丘去找她,她已经和花店小老板出去了,满屋子都是玫瑰,红得让人想哭。他把皮卡丘端端正正地摆在她桌上,松了口气似的。同屋的女生不忍:“江,你这是何苦呢?”他什么也没说,转过身走了,衣服背后那片水渍还湿亮亮的。
那次他们去G城实习,全班过海到岛上玩,渡船半个小时一班,准时,不等人。回来的时候,江和同学们已经上了船,却不见娃娃她们,有人说她们在买珍珠粉,磨磨蹭蹭地挑,干脆让她们坐下一班船吧。本来这也没什么,可是船开了几丈远的时候,那几个女孩子慌慌张张地跑回来,站在岸上又叫又跳的。
江在船头,他看到娃娃,那副惶惶的神态,他的心里又那么一疼,也不多想,就跳了船。说老实话,他的动作一点儿也不潇洒利索,他水性极差,狼狈不堪地拍打上岸,整个一只湿淋淋的鸭子,女孩子们忍不住笑,笑罢又觉得眼眶有点热。娃娃知道他是为自己来的,但还是不禁多问了一句:“你回来干吗啊?”他浑身湿着,用手抹了把脸,清清楚楚地说:“想和你在一起。”这次,娃娃听到心里去了。
他们终于走到一起,周围人比他们还高兴,好像如愿以偿的是自己。只是,时间已经到了大四的第二学期。大家戏称这是“黄昏恋”,因为课就要上完了,行装已经收拾了一半,大学时代眼看就要结束了。班上是一种惶惶的气息,有人彻夜欢歌,有人买酒图醉,有人脚步匆匆,而他俩却安安静静的。黄昏的校道上,两个人提着饭盒牵着手一圈圈地散步。
自习课上,两个人把兜里的零钱摆了一桌,笑嘻嘻地算着够不够吃一份牛扒。他们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没有东西能干扰到他们的爱情,那大器晚成却又如日初升的爱情。不是没说过将来,娃娃和江,来自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算不得很远,只是没有直达的火车,江算过,算上坐巴士转火车再坐巴士的所有时间,要十二三个小时。娃娃说:“咱们才刚刚开始,还没到定下一辈子那一步。”江心想,我这边早到那一步了。娃娃又说:“我想还是顺其自然,这样大家就不必太紧张。”江说:“好,我每个周末都去看你。”这话做起来并不容易。
第一年,江刚入公司,加班的任务特别多,总要忙到周六下午才有空。他常常是下了班就百米冲刺似的往汽车站跑,坐两个半小时的巴士,到省城火车站,挤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再转车,坐3个小时,到了娃娃的城市,已经是半夜了。他就在候车室的长椅上躺一躺,看看天亮了,才一口气跑到娃娃家。两个人大清早就可以在湖边牵着手散步,又欢喜又紧张,时间太快,话又太多,吃了中午饭江就得走,不然赶不上下午的那班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