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是何物

第十章萍水相逢的爱情(2)

借一扇窗发现爱

他原本梦想做一名导游,可命运却阴差阳错地让他当上了邮差。

几年后,年轻人很快厌倦了这份工作。因为,他每天都要骑着自行车来回奔波于枯燥乏味的城乡线上。日子一天抄袭一天地度过,他认为,这样没有新意的生活真是太可怕了!尤其是当他看到导游们坐上大巴开向旅游景点的时候,他简直要抓狂了!终于有一天,他毅然决定,送完最后一趟信就去向领导辞职。

那天是个晴天,他一早就送完了城市的信,接着风风火火地往乡下赶。然而,就在他路过郊区的时候,却无意中发现了公路旁边有一座青砖白墙的瓦房,瓦房盖得并不华美,但很有特点:窗户很大。也正是透过这扇窗户,让他首度发现了趴在窗边的女人。她柳眉凤眼,眼波含春带露,且笑容可掬地望着他。他敢说,那是他生平见过的最优雅的女子。一瞬间他惊呆了,暗自惊叹如此偏僻的郊区,竟然藏着这般貌美的女子,自己平常怎么没有发现呢?也许是自己太累,看花了眼?但是,当他再次回过头去看时,依然是相同的情景:青砖白墙、曼妙女子含着笑挥手,山水画一样缥缈在他凝滞的视线里,瞬间又随着那女人的笑容,涟漪一般漾开……他这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女人不是童话中的人物,是现实的客观存在。

鬼使神差般,他竟然撕毁了辞呈,再也没有出现辞职的念头!渐渐地,他不再厌恶单调的邮差生活,因为投递迅速无误,还多次受到领导表扬,这使得他的工作劲头越来越足。

他的转变,谁都解释不清,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他之所以如此迅捷,正是为了到达那座青砖白墙的房子,与美丽女人见上一面,领受一下那充溢着无限希望的笑容,哪怕只有短暂的几秒钟!

他曾经不止一次地揣度着那个女子的身世,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滑稽可笑。想这些干什么呢?自己已经有妻子,还有了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这样对另外一个女人花心思,太不道德了!但是,他的思绪转瞬又被那窗口里的女子所侵占。他想,为什么没有一封信寄往那扇窗口呢?如果那样,他岂不是可以近距离地接触她了吗?那女人一定有着迷人的身段,银铃般的笑声……此时此刻,他的梦想不再是当导游,而转变成了邮差,能够替窗口里的女人送一封信的邮差!

但是,命运偏偏又在这个时候跟他开了个玩笑。由于他工作积极,业绩突出,很快被领导提拔为邮政所里的分拣员。按理说,这份工作告别了奔波和劳碌,他应该高兴,但是,他却说什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从此,就要和那个女人告别了。而他,还没有来得及和她说一句话呢。

那天,他借故体验生活,顶替了一个熟稔的邮差去送信。这次的信件可不比往常,因为,在诸多信件当中,终于有了那窗口里的女人的一封。这一封信不是来自别人,正是来自他本人。他奋战了两个昼夜,终于给那女人写好了一封信,信间并没有写别的,唯有感谢,感谢那女人阳光一般的笑容改变了他的生活。当然,也用了不少篇幅来夸赞那女人的美丽。这封信,费尽了他生平所学过的所有美丽词藻。

那天,他用了平时两倍的速度才来到了女人的房子前,他发现了久违的情景:窗口里,那女人依然笑容可掬。他停稳车,迫不及待地敲响那扇门。门“吱呀”一声开了,开门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一边兴奋地把他迎了进去,一边冲着里屋喊:“闺女,果然来信了!”

“太好了!”他分明听出是那女人的声音,心仪已久的女人的声音果然像银铃一般,他感觉浑身战栗。但是,当他循声望去的时候,他惊呆了,原来,他所极力地搜寻着的那个女人,重写他生命的女人。一个让他魂牵梦萦的美丽女人,竟然是一个没有下肢的残疾人!那女人欣喜地半趴在窗口前的椅子上。两条空空的裤管在椅子下端飘**。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他怅然若失,留下信便走了。几天以后,他也收到了一封信,来自那女人,信上说——尊敬的先生,感谢您的来信!是您的信让我明白了我的存在还有那么大的意义。您说是我激励了您,改变了您的生活。其实,我应该感谢您才对!

我的丈夫是一个结实帅气的小伙子,他是一个扳道工。我们原本拥有幸福的生活,经常在轨道上漫步……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夺去了他的生命,也让我失去了双腿,我当时也想随他而去,但他临终前告诉我,在城市的郊区盖一座房子,是他一生的梦想,他说,他会给我来信,让邮差捎来他远方的灵魂。为了不让这个灵魂负疚和担心,我时刻准备着,穿最漂亮的衣服,准备精致的妆容,对每一个人微笑,尤其是看到你们邮差,我就更加高兴。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是你们带给了我生的气息,活下去的勇气,感谢你的到来,我会更加乐观地活下去……他看到这里,泪水早已经模糊了字迹。他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这笑容像极了那窗口里的女人。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这样一班邮路,都镶嵌有这样一扇窗口。正是这样一扇窗,让我们发现美好、感受爱……

陪着你慢慢地走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

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摇一摇,远远望去,好似一个巨大的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要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呀,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了这样———不到三十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那么年轻……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日子久了,人们渐渐习惯看到他们,就好像看到路边任何一根电线杆。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当的物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地方。他飞挥着双手拦车,可是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他扯开嗓子呼救,但路上只有偶尔狂奔而过的人,没谁听见他的声音。

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飘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1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如果晚5分钟发现他们,洪水漫过他们的头顶,他们必死无疑。有人说他蠢,只要一松手,他就可以脱离危险。闻讯赶来的朋友甚至忿忿不平地数落他:“你已经服侍她整整七年,再搭上性命,值得吗?”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到这一幕,便悄悄把镜头对准了他。面对朋友的嗔怒,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值不值得?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他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顾不上理会朋友,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了形的腿,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驯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胡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可以看到他始终微笑着看她,眼里蓄满怜恤和体贴。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房价前途不明的他奋斗的我

网上亲爱的XDJM,我很少来网上,也第一次尝试写了文字传上来。近来想到与男友的将来,有很多烦恼,恳请大家给与建议,炎炎夏日,不胜感激哦。

背景:上海,两人都是78年,已谈了1年半朋友,期间我经历在家求职两月,平时每周日上课一天,他则爸爸生大病去世,股市被套,自己工作不顺,路远待遇差目前上班有时会只有4天。我供职一规模尚可的部门经理,月薪到手七千,从大专到现在的在读同等学力研究生,专业就业稳定,他大专且无心思再上,月薪四千,就业面窄。家庭背景,我是单亲知青子女且好有些好胜,在同学中工作事业中上,较有危机感,他则平日手脚大些,生活上不愿委屈自己,双亲教师家庭。

矛盾焦点:无独立婚房,我主张适时可买进,他认为太贵不能给个确定期间,由于房价涨得快,我十分担忧,我有可付首付积蓄,公积金从未用过,有近7万,可独立承担一套90万的房贷,假设未来房价跌20%,也是可以承担的,在我家周边小区二手房1.4万,他家地段同样的要1.7万,但他一直不肯买到我家附近理由是上班远,现在他待遇不好,且积蓄无几,家里也没什么好支持,我始终的说法是我们自己承担,我一起付首付贷款。房涨还是跌是不可控的难预测的,谁也说服不了谁,他说去问下家里的意思。

我的困惑:我是个坚持先苦后甜敢于为将来一搏的人,我的一切也是这么来的,我对另一半的要求不高,学历经济什么的硬标准,只要对方有上进心,爱我,可他到现在连烟也没戒掉,都说女人是依赖感情的,找个爱自己的,因为将来会越来越爱对方。我最近很想有个家,但方向不明,有时很难,我坦诚宽容积极努力,只想拥有独立的家,我重感情,想要爱的人和自己目标一样,却不容易。问题是勉强接受住在他家,但购房之事仍旧遥遥,并且有姐妹的悲惨案例。他认为将来10几年后,每家老人走后,尤其独生家庭房子会多出来。我左右为难。不过好在繁华上海,我大学同学有2/3乃至500Q的同事们单身甚多,我的原因是家境,所以在工作和学业上费时多,造成晚恋。刚才看到的都是物质女友之类的文章,其实上海象我这样苦苦努力靠自己改变生活的人也好多的呀。

年际遇浑似梦醒来始知相忆深——年际遇浑似梦醒来始知相忆深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一棵开花的树》席慕蓉

是的,我只引用了这首诗前面很短的一部分。本质上,这首诗是饱含无奈和悲怆的,可是,我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拥有很完满的结局,至少现在是。而无疑,前面的这部分很适合描述他们的经历。始终无法相信一见钟情,感觉日久生情要可靠许多。事实上也如此,大部分人的爱情就是这样,在耳鬓厮磨中一点点得以成就,终至白头。为了遇见,我们就在佛前祈祷千年,而真正遇见了,从相识,到相爱相知,又需要多少时间呢。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十年。可是真的不好意思,我和你的爱情,真的就要了十年。

话说娟子和大头是在十年前就认识了。我的这个开头一度让他们很满意,“话说”,恩,这样的一个开场一下子就能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久远的故事。而实在,他们的故事尽管琐碎平淡,终究迢远悠长。

同住在一个城市,同在一所小学、中学读书,可是,我们好像依然不能把他们归结为青梅竹马。不是吗?青梅竹马的条件好像比这要更进一些吧,至少是从小一起玩到大。那么,他们这算什么呢?我想,应该只是算前生相许,今世早见。就是这样的,你不知道何时会遇上一个人,有的人是在很年轻的时候,有的人是在中年,而还有一些人,他们是在耄耋之年和她或他相遇,不一而足。早早就遇到的,算是幸运的吧,但是似乎,不是每一次遇见,它就立马能成就一段姻缘。古话里总是说“好事多磨”,对爱情而言,这个词堪称经典,爱情,对任何人来说,无疑是好事,但是多一些磨合,多一些体味的时间,日后经营起来,才知道情有多重,意有多浓。

老天给娟子和大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九年的友情基础之上的。两人都是典型的小孩子性格,女孩丝毫心机也没有,活蹦乱跳一脸纯真。男孩爱玩,说话也是没轻没重,城府并不深。当然,他们依旧年轻,这样的校园情侣,你进任何一所大学,都还能看见无数。是的,他们还在读书,涉世未深。小学的尾巴上两人认识,接着中学接着大学。只是,大学两人就分开了。娟子跑到了云南,大头呆在天津老家。不知道异性的九年相处会产生什么样的纠结,至少,朋友之间的九年,足以让彼此的友谊坚忍不拔。对于娟子和大头来说,他们的九年就是后者。无关乎爱情,两人就是哥们。每次同学聚会,照例没心没肺的打闹着,任何一个熟悉他们的同学,也只能把他们想到好朋友、铁哥们的层面。单纯就两个人自身来说,也还没有足够的火花点燃爱情的火苗。一切皆成正果的的时候是在大一暑假的时候。娟子没回家,大头从天津跑到云南来玩,作为哥们,娟子责无旁贷的得服务周到。陪吃陪聊陪玩,娟子过了一段很悠哉的“三陪”生活。

在丽江的时候,娟子很没出息的病倒了,可好,原本旅游的大头这时反倒要反客为主照顾起病号来了,经过一年大学生活的历练,曾经的假小子娟子似乎有了那么一点点女生的味道,大头调侃着对我说。男人是很奇怪的动物,他们对柔弱的女人天生会产生怜惜的情怀。也正是因为这样,娟子和大头菜有了今天的结局。相识间或偶尔的相处九年都没能让两人走到一起,而就在第十年,因为这场病,两人就突然心有灵犀、火花碰撞了。娟子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的情景:她躺在一家旅店的**,大头陪着她在床头坐着,刚喝完苦苦的药,娟子不停的咒骂着药的苦,大头突然就插进来一句:死人,以后我照顾你得了。毫无浪漫可言,也绝对突兀。娟子把骂药苦的脏话慌不迭咽进肚子里,把被子一蒙,接着,满脸通红的出来,应了一声:娘的,我卖给你了!这时的大头,其实也是一脸的通红,两个人对视几秒之后,终于再也忍不住,狂笑不止。

相聚的时间不长,大头几天之后就回了天津。所以,对他们而言,与其说是爱情关系的确定,不如说是友情的进一步升华。但毫无疑问,两人是谁也离不开谁了。至少,电话次数多了些,彼此的关心也变得柔软了些。娟子也终于从假小子的身份中转换出来,还归女儿身。可能,因为十年的记忆太漫长,他们始终都想不出什么是二人生活中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了。只是记得两人一起打游戏,一起看漫画,一起逃课的琐碎中学生活的点滴。还有就是,两人即使正式交往之后,娟子也没收到玫瑰花,也没过过情人节。我想,应该是不需要。十年的时间足以让彼此熟悉异常直至厌倦遗忘,但是也足以让彼此相知相惜相濡以沫意久天长。这十年貌似波澜不惊,但所有的点滴加起来就足以让他们有受用一生的温暖。这样,语言或者一些象征性的礼物,又何其的微不足道。

一梦十年,娟子和大头终于在这场梦中醒来,彼此也终于发现,几回梦里与君同,原来两人是天生注定。回忆起这场梦来,也终于明白,两人深深的思念和挂牵,是因为早就种下了姻缘。

女人的屁股

女人的屁股是给男人的一张名片。虽然上面无字,但它能让男人记住你、回忆你、想念你。

男人和一个女人初次见面,他不会盯着女人的脸、女人的胸还有女人的大腿之间仔细看,因为那样太露骨、太张扬、也太低级趣味。

可是等女人从眼前走开,只给男人留下了一个背影时,男人却会恣肆地盯着女人的屁股,随着两扇屁股蛋因为走路而一挤一挤,他不断调整着自己的眼球,揣模着它的形状,想象着它的弹性,目送它从视野中消失。

这时候,女人在男人面前一晃而过的胸部只让男人评价女人性感的一个简单指标,而那真实印入大脑的屁股就绝对是女人曲线的杀手!好看的屁股让人愉快,让人心情舒畅,让人流连往返;性感的屁股让人神情冲动,让人血脉膨胀;丑陋的屁股让人恶心,会使人吃不下饭。

现今社会,一把手术刀,一大把钱,可以让女人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一副高挺的胸部,它们是能吸引男人的眼球。但这些娇容、美胸已多少让人产生了怀疑,但屁股不会,本来就丰韵的屁股用不着去丰,也不用去挺,干瘪的屁股也不太容易加入异类的填充物,毕竟屁股是要坐的,异样的感觉是会让女人很不舒服的。因此,较之脸蛋、胸部,女人屁股的真实性就相对高了。这也是现在男人更相信女人的屁股,也更愿意欣赏女人屁股的一个原因了。

从女人的特点来说,她们有着众多的性感指数,但女人最值得也最容易向男人炫耀的地方,除了脸蛋、胸部外,可能莫过于屁股了。

因为,屁股对男人的冲击力是与众不同的。男人走在在大街上,见到陌生女人,那种惊异和好奇的记忆,一般不是女人高耸的**,而是女人扭动的屁股。

这时侯,女人的屁股会给男人留下一个极其深刻和初步的印象。

如果是那浑圆饱满而又极富弹性,就是人们所说的性感的屁股,那么男人会记住她,继而想看看她的脸。如果再次相逢,男人会牢牢记住这个女人。

如果是那种干瘪瘦小而骨瘦如柴的屁股,男人会可怜屁股的主人,天物造人,没有给这个女人一个正常的身体。男人会同情她,因为这个女人一定为此无限烦恼过。

但大多数我们看到的是不算美或不算丑的屁般。这种屁股给人的印象一闪而过,让男人无法动心,或无法恶心,也就谈不上对男人的刻骨铭心了。

男人看女人的屁股,首先是看形状。苹果状的感觉非常好,圆润又有曲线,当看到紧绷着的外裤托住那富有弹性和肉感的屁股,那是令人心情美妙的。其次是颜色。只是男女不到一定的关系,屁股的颜色只能是猜测。男人喜欢女人洁白的身体,但对屁股更偏爱原始一些,野性一些,古铜色的屁股让女人对男人有着更本能的**和吸引。

有人取笑寺庙里的和尚,说他们一边敲木鱼,一边斜眼窥视女人的屁股。可见女人屁股的威力和吸引力,能让脱俗的人不能自己,何况我等凡人呢。其实只要是身体健康的男人,我想在有些情况下皆会目不转睛地欣赏女人的屁股的。

我不太相信所谓的科学研究,说一个女人一生运势如何,是可以通过屁股的大小来测定的。比如说屁股太过削瘦的女人意味着难生育,难聚财,较无事业成就;屁股肥大的女人夫运佳,生贵子,会赚钱也很会花钱;屁股比肩膀略大的女人可以嫁个好老公,而且生的孩子会很健康,赚钱能力不错,不过花钱方面有些不够节制;屁股上翘的女人好**风流、钱财难久远,往往视爱情如游戏,虽然钱财容易到手,但是终究留不住钱财;屁股下垂的女人比较注重享福,工作上按部就班,不思进取;屁股上有痣的女人异性缘非常好,容易发生一夜情或三角恋等等。好象屁股是女人的命,屁股是女人的心,这未免太夸张了。

但从这些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男人对女人屁股的关注程度。说明女人的屁股不仅仅是一个身体部位,也是男人们从中判断女人性格和价值取向的一个重要依据。

至于,美国心理学家发现的,屁股大小与人的智商成正比,人的屁股愈大,智力愈高,我就更不相信了,屁股居然和大脑联系起来,让人好笑。纵然大屁股的女人智商高,但男人并不喜欢过大过肥的屁股。所谓**肥臀,只不过个别男人对女人屁股的一个简单描述。肥大的**和屁股,只会给男人以肉感,而不是性感。肉感对有些男人来说,意味着臃肿,笨拙,是不太好激发出心理冲动和愉悦的。

对一般的男人来讲,见到性感圆润的屁股,通常都会有对女人的屁股捏、抱的心理。因为屁股是女人身体最饱满、触感最好的部位,代表着男女间那种亲昵和密不可分的心理感应和需求。男人在意女人屁股的弹性,紧实的屁股会引发男人的性冲动。情侣之间,女人也会认可男人对自己屁股的抚摸和捏揉,那是一种心理的满足和渴望。

好看的屁股曲线对男人是极具**力的。当一个女人穿上高跟鞋,摇曳腰身,袅袅挪挪,风情和野性从屁股的曲线及弹性中衬托了出来时,男人都有幻想,男人都会心旌**漾,产生非分之想,甚至会忍不住想伸手去触摸那美妙的弧线。但女人的屁股却不是随便可以摸的,在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欣赏,纵然你有太多的愿望,也只能是干想。

尽管女人讨厌男人贪婪和下作的目光,尤其是对着自己屁股死盯不放的眼光,但更多时候女人还是希望被人注意,特别是身材姣好的女人,否则女人屁股那个部位就不会被她们过多地包装和修饰了。

也许女人早知道屁股对男人的功能,所以对屁股的包装还是很小心的。在思想封闭的七十年代,女人们不敢张扬自己的屁股,甚至怕男人们盯着自己的屁股,于是穿的是那肥大而又深色的宽筒裤,松垮垮地套在身上,让人想象不了裤子里面包裹的屁股的形状。那时的女性,是可怜的,女人身材上最起码的美,让一件男女可以互穿,很不得体的大裤子抹杀了稍为开放的八十年代,女人们开始穿牛仔裤了。这是一种奇妙的裤子,它可以让女人的曲线毕现,可以让干瘪的屁股变得饱满。也让男人可以充分想象和领略女人屁股的风光。牛仔裤让挺翘、圆润、结实的屁股,更具动感,也让女人健美的身材表现得更富有魅力。那时,我们才发现,中国女人原来是那么漂亮,性感也可以这样得体地展示给身边的男人。

再后来,八十代末九十年代初,女人们热衷于健美裤。这是一种很直白的裤子,最大限度地将女人的屁股形状展示给男人了。尤其那种泛着亮光,紧紧包住大腿的健美裤,使一个女人可以近似**地站在你面前,不用想象,女人屁股的形状美丑一览无余。初次看到这样的装束,曾让多少青春少年萌生冲动,也让年岁大的人大骂伤风败俗。但正是因为曲线暴露的太多了,女人腿上一些并不美的要素也展示出来了,健美裤表现女人屁股性感一面的功能被弱化了。同时,穿这种裤子的女人也太多了,不管屁股好看与否,几乎所有的女人都套上这么一件,逐渐让男人们新鲜的视觉和最初的冲动产生了疲劳,反而会回过头去欣赏那些穿着保守的女人了。毕竟,物以稀为贵。当女人肆无忌惮地暴露屁股的形状,使得原本高贵和神密的屁股变得一览无余,最终沦落到廉价的境地时,屁股也不成为屁股了,成了女人的第二张脸了,但这样的脸显然没有第一张脸内容丰富,除了两扇肥肉,就没有什么了。你再看现在的泳装,用布越来越少了,屁股越露越多,以前是透过布料看屁股,现在是屁股当中找布条。就把个屁股的美表现得过于庸俗了。与其这样,不如光着屁股更加简洁明在两心相悦在情人之间,女人为了更好地取悦男人,也为了给男人一个新鲜和刺激,喜欢在不同的时间和地方,换上不同样式的轻薄、、窄小、充分露臀的丁字形**,就是为了显示自己美丽的屁股,也是为了调动男人的**。而这时男人也会因为女人的细心和专重,除了更仔细地欣赏女人的屁股和身体外,也会因为女人别样的性感而变得狂野,冲动,会因此而付出更多的热情。这时,内衣是情侣之间感情的催化剂,这是一种情侣之间才有的亲昵表现。

而在现实中,一些女人将屁股对男人的**在无限加强,比如现在最时髦的女性装束已经从女人的乳沟,下移到屁股之上的股沟了。这虽然是女人对屁股观念的革命性的变化,因为女人可能认为屁股才是真正对男人有性吸引力的部位,也是更能让男人产生性幻想的要点。但我觉得,象这样的装束,却多少有些引人走入邪途的感觉。毕竟屁股还是屁股,除了美的一面,还有性的一面。当一个女人刻意向几乎所有的男人去展示自己性感和新潮的时候,这样难免不让人产生**的想法,男人对此想入非非也是性之所至。

所以说,女人的屁股是女人的一张名片,服装也许就是它上面的字吧。或雅,或俗,或**,或浪,全看女人服装的穿法。看来做女人难啊,变着法儿想让男人看自己的屁股,却不好把握分寸,过了是浪**,保守是俗气。怎样才能让男人懂得欣赏而不生邪念,确实是要女人很好地考虑的。

其实,男人观看女人的屁股并不意味着亵渎,这一点女人可能也明白,否则她们也不会刻意地去修饰了。因为,屁股虽然只是女人的身体变化不多的一部分,但却更易刺激男人的神经和心理,也更易使男人产生别样的印象。这也是女人对屁股越来越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今天说了这么些,可能有女人反感和讨厌,也可能会有男人大声棒喝,但这确实男人的心语。

本来男女就是相互吸引的,欣赏对方不应有错吧。人是具体的,欣赏也会是具体的。对一个不认识的女人,男人无从知晓她的品质和人格,也无意去打听那么多,但她的屁股却真实地展现在男人的面前了。顺便看看,偶然地欣赏,也是一种初步了解吧。因此,男人喜欢看女人的屁股也是很正常的。我很喜欢看女人漂亮的屁股,就是因为她们让人愉悦,让人感觉舒服,不管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会使我在大脑中产生一种美好而兴奋的感觉,这是人性的真实体验。如果大家都多一点真实,也许我们会发掘出女人身上更多的美好的东西。其实女人也喜欢男人,只是社会的角色和历史的观念,让女人多了几分含蓄,让生命过程多了几分朦胧,多了几分神秘。女人的感觉我不清楚,但作为一个男人,我切实地喜欢看女人的屁股。我不想去解释男人爱看美丽女人屁股的原因,也不想说些更华丽的词汇,也许只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的色彩,生命的需要。

有时男人也挺难的,明明是喜欢,却只能深深地压在心里。我们可以对女人的脸蛋加以评论,却不敢对女人的屁股说出内心的感受,这也是一种压抑。如果说谈及屁股就涉及性,不说也罢,但很多时候,我感觉,这种喜欢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是一种对女性美的比较,也是一种视觉和心灵受到冲击后的愉快。

真的,男人爱看女人的屁股,可能不需要什么理由,相对于女人来说,也没有什么愿望。也许就因为我们是男人,而欣赏的屁股是女人的。

至于如果有些人要说什么下流无耻的话,我只能说:屁股是女人的,屁股是无罪的,女人的屁股是在男人视野的范围内,男人并没有违反道德去偷窥。至于为什么会有那多不同的看法,我也只能说:女人的屁股是高雅男人心中的一道美丽的风景,女人的屁股也是恶俗男人**邪之欲的源泉什么是我们要的

安道,一个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大学生,经历生活的磨难后成为销售精英。但他却刻意隐瞒着自认为带来耻辱的前半生,憎恨那个生育他的村子。在那里,他曾与一位纯洁的少女**相恋,然而误解与挫折令他们错失交臂。

**的死令他内疚得难以解脱。他的生活逐渐颓靡,对爱情更抱以警惕与拒绝。一次飞行旅途中,他与狡黠莫测的空中小姐米米一拍即合并很快同居,但他把俩人牢牢地界定在情人关系上,绝不肯往前突破。

话题讨伦一:世间什么最珍贵 许愿台汕头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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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们要的?

最近这一两年看了很多关于青春文学,关于网络爱情故事,关于**快餐的稿件,感触最深的是这一代年轻人是怎么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浮躁”。也许是这社会变化的太快,花花世界里他们面对太多的**只能随波逐流,我很是无奈。

做为一部网络爱情小说,本来对《蜘蛛之寻》没有太在意,只知道它是曹文轩和张曼娟两位教授共同推荐肯定的获奖作品。结果我却一连看了两遍!没有必要夸张吹捧,我喜欢它的是告诉了我们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去认清自己需要的爱情,仅此一点就让我高兴。令我惊叹它的是能留给我们一个人生的警悟:每个人最珍贵的不是“已失去”也不是“得不到”而是“珍惜当前”!

是呀!说起来“珍惜当前”很容易,但又有多少人能明白,能做到呢?“浮躁”的内心什么时候才能静下来想想:有多少自己当下拥有的没有珍惜!爱情、亲情、健康、工作、朋友……看了第三遍《蜘蛛之寻》之后我坚定要让更多的人去感受它,这也让我做为一个出版人真正的得以身心安慰,好的书给于读者的是好看和感悟!

爱,你抓住了吗?

佛主问蜘蛛:“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

蜘蛛答道:“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

这是一个在网上流传很广的故事。多少年来,一直被人们讨论着。“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已失去”的总是最值得珍惜的,庄坷的《蜘蛛之寻》以《蜘蛛与佛》这个简单的故事为引子,讲述了一个引人深思的爱的故事。

安道、米米、别淡林,三个同样因敏锐而疼痛的人,各自追求着自己认定的幸福。

安道受童年生活的影响,对爱情抱有一些偏执的想法。他对童年时的恋人**一直念念不忘,然而误会和挫折令他们错失交臂。**的死令他愧疚得难以解脱。他的生活逐渐颓靡,对爱情更抱以警惕与拒绝。一次飞行旅途中,他与狡黠莫测的空中小姐米米一拍即合并很快同居,但他把俩人牢牢地界定在情人关系上,绝不肯往前突破。

偶然的机会安道认识了实习的牙科医生别淡林,她澄净的眼神令他想起了**,她的睿智与恬静更像一阵清风,吹散了安道混浊的生活。他爱上了若离若即的别淡林,并决定和米米分手。

就在他和米米分手的同时,安道发现了别淡林不为人知的一面,感到愚弄与欺骗的他颓唐地离开。

当绝望彻底袭来时,别淡林有关蜘蛛的网络传说令他茅塞顿开,回顾一路走来的历程,他忽然明白生活的真谛。

蜘蛛深爱着甘露,可甘露却是对风情意绵绵,彼此相爱,而草则是痴情地傻傻地爱着蜘蛛。蜘蛛用甘露对待自己的冷酷与无情,对待着深爱着自己的草。直到某天,佛主给了蜘蛛一次做人的机会。草变成了太子,风变成了公主,甘露变成了状元,蜘蛛变成了千金小姐。

经历一番爱与被爱的选择之后,蜘蛛非常不解原由,便灵魂出壳,去向佛主请教。蜘蛛去向佛主请教的时候,草正巧来看望蜘蛛。当他见到蜘蛛躺在**一动不动时,以为她死了,哭着对蜘蛛说:“我终于求着父皇答应把你许配给我了,可现在你却死了,那我也不愿苟且的活下去了。”话音刚落,就拔出剑要自刎。

佛主要蜘蛛回头去看看,世间最珍贵的到底是什么。蜘蛛终于明白,世间最珍贵的该是把握现在的幸福。

为了一段缘,可以等待几千年,千年不算长,但是,或许,生命中有另外一个人同样在为你等待。

这个城市虽然立了秋,却依旧炎热。阳光炙烤大地,街上除了无奈等待绿灯的车辆,只有三四个行人,他们为了躲避烈日,从一个树荫闪避到另一个树荫,急急缓缓地显得行动诡异。洒水车过后,地面的水很快被蒸发,热烘烘的水气令街道犹如沸腾的锅炉。

我在烈日下悠闲地行走,悠闲只是种状态,不能表现本质的状态。城市的天空亮白刺眼,我没戴墨镜,任阳光在眼皮上灼烫,灼烫得近乎疼痛。

附近有家CD屋,飘来的音乐竟是Enya的FallenEmbers(飘落的灰烬)。我停下脚步。她是我喜欢的歌手。幽远磁性的声音,如天籁,如沁入烦躁空气中的清风。CD屋内冷气弥漫,我在里面徘徊了很久,其实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栖憩的地方。从CD屋出来,手里拿了Enya的专辑《Adaywithoutrain》。再去哪?我有些茫然。

米米打来电话。

“在哪?”

“在我该在的地方。”

她嗤嗤发笑。

“安道,我在你后面。”

我扭头。长长的马路,三三两两的行人。我有种被愚弄的气恼。

“米米,你很幼稚。”

“行了,太阳很大,别在街上闲逛了,还嫌自己晒得不够黑?”

她的语气温柔,但有软软的命令,我无条件接受,挂了电话开始后悔,后悔对米米的态度过于生硬。我已经告诫自己很多次了,好在米米从不介意。抬头望天,湛蓝的晴空,没有一丝云烟。

我在房门前掏出钥匙,水珠匙扣撞到门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定了定,这是米米强行挂在我钥匙上。她说,让它永远跟着你回家。

冰箱里有米米留下的饭菜。凉拌黄瓜丝,青绿细丝,有点酸甜,还有一片笑脸的胡萝卜片,是她用小刀刻的。她喜欢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趴在桌子上折腾胡萝卜,这一片就被她斜斜地贴在盘子沿上,像她那样咧着嘴傻笑。

黄昏时分,音乐戛然而止,冷气也没了。停电了?

这个沿江的城市,有着丰富的水源,如果不遇上干旱或用电高峰期,停电的机率本应很小。我打开窗,远处一轮太阳柔和圆满,余晖笼罩城市的上空。从十六楼俯瞰下去,密密麻麻的钢筋森林,行人如蚁,除了隐约传来的车鸣与嘈杂人声,我感觉不到任何有关温情的色彩。

夜沉得很快。坐在黑暗里,看着城市的灯火像浪的海洋此起彼伏,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夜本来是属于我的,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似乎注定在白日沉睡,黄昏之后苏醒,周而复始。

我曾这么告诉米米时,她表情夸张地恐怖,随后拍着胸口哆嗦。

“我好怕,你会不会是吸血鬼?”

我奋力地拍打她的屁股,她搂着床单在**跳来跳去地躲闪,累了,长长的头发散乱在白床单上。她倒着望我,眼波如水,缓缓地伸过双手,搂住我的脖子说:“你就是吸干了我的血,我也心甘情愿。”

我知道米米说的是假话,逢场作戏的对白罢了。因为我们只是情人,情人是在怀中刹那绽放的昙花,虽瑰丽却短暂,也正因为此,我和米米注定将是互取索需的两个陌生人,我们永难相属,就像我和这个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

这个璀璨星光,流明灯火的城市,如米米腰前佩带的珍珠流苏腰带,妩媚、迷离。这样的舞台从来不乏时尚的男男女女,他们攒动着,细细密密的汗珠与窃窃呢喃的耳语如暗香在城市中泛滥涌动。而我如局外人,对它冷眼旁观。街道上行人攘攘,空气中飘来炸鱼丸和臭豆腐的香味,十分真实的味道。每每行走其中,魂却浮在上空,浮在灯火之外。

我知道自己开始陷入周而复始的幻觉中。每年临近十月**飘香的时候,没有任何起因,也不为人知。或许是因为人的命运会受潮汐月圆或磁场所影响,虽然听起来像无稽之谈,但却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我本无信仰,无神论者,不爱看奇异小说,事业稳定,人生简单。但每到这个季节,我便成了一条冬眠的蛇,开始陷入困顿,潜入到洞穴里做一整季阴郁的梦。

恍惚只是前兆,我的思绪仿佛被刀割断,一截一截扔在某个不知名的地点或空间,又像是受了预言的诅咒,在随处某地,我即将去到的地方,岩浆般喷薄而出,令我猝不及防遭到火灼般的疼痛。有些是想遗忘的回忆,像祥林嫂般的在脑子里复述;有些是错觉,那人那事跨越时空横亘在现实当中,我逾越不去,愣愣地等着它们消失,哪怕在大街上,我可以站定一小时之久,无论周围谁用嘲弄的眼神看我。

唯一在这期间感到幸运的是,在错觉时我知道是错觉,即使拂之不去这些影像,至少还能控制自己不沉沦其中。这是教训得出的经验,这种现象出现的第一年,我差点被卷进车轮下。第二年,我摔了腿,所幸没骨折。持续到第六年,我已能如旁人冷眼走过了。

今天是九月二十号清晨六点。

九点的会议,十二点的聚餐。午后想去趟海幢寺,《浮生六记》中描绘海幢寺内有株榕树,大可十余抱。于是很想去看看这些几百年的古榕。听说还有一株植于明代的鹰爪兰古树今天也还枝叶婆娑,存于公园内,老树新枝,荫天蔽日。突然想起家乡村口的榕树,去海幢寺的冲动便越来越强烈,像根藤深入骨髓奇痒难耐。

老陈的电话一早就来问候了。‘记得带霜皮奶,那种冻冻嫩嫩的奶羹。’我告诉他中午时间紧,因为打算去看古榕树。他奇怪地说几颗树有什么好看,不管那些,你得先把霜皮奶买着搁在包里。

时间尚早,我又陷入昏睡,半梦半醒之间,似乎听到老钟“铛铛铛”敲响,声音沉闷。我从老家带出来的唯一财产就是老钟。雕花的红木外框,梅花指针,吊着铜色发旧的钟摆。是姥爷留下的,保存这老钟花了他们不少的周折,既管不值什么钱。

老钟见证。我是夜里十二点准点降生,不差分毫。

那天晚上,没有任何星光,白日里便是阴沉沉的,晚上更是漆黑不见五指。本来死活不出门的接生婆赖不过父亲的央求,在赶来接生的路上摔了跤,那一跤跌掉了颗牙齿,她捶胸顿足地向父亲索赔。母亲在微弱的烛光下奄奄一息的难产,连叫晦气的接生婆刚跨进门槛,黑暗里,沉闷的钟声和我嘹亮的啼哭骤然响起,吓得她夺路就逃。

那晚是阴历三月初三,乡下人忌讳的“鬼门关”。据说那天是鬼魂的盛会,所以各家各户在门口都会摆上供品,以防止鬼进屋来骚扰生人。那晚月黑风高,乌鸦特别多,在夜空里扑刷刷地飞,家家户户关门很早。土昆的爹是不信邪的,半夜里听到院子有走来走去的脚步声,就点了蜡烛出门看。烛火被一阵阴风倏地吹熄了,明灭之间,他看到了井边有人打水,浑身湿漉漉的。吓得他缩回屋子里一夜未合眼。

我恰巧就在那夜出生,午夜十二点,鬼门大开之时。

第二天,村里对我的出世有了揣测,加上接生婆的添油加醋,有关我不祥的传闻便在村里沸沸扬扬。

母亲不能再孕更验证了传闻,人丁单薄的家庭在村里是极为可悲的事,没有劳力意味着衰败。我父母世代守着地过日子,一亩三分地就是他们的命。村里人的感情是单纯的,爱恨憎明,他们同情我的父母,对我则是毫不掩饰的厌嫌之意。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对我的父母有着莫大的资助,而我的童年是晦涩而孤独的,没有伙伴,没有游戏。

九岁那年,村里四个孩子跑到十二里外的水库游泳,我怯怯地远远跟着。他们用石子撵也没击退我,只有骂骂咧咧地往前走。水库的水清幽深邃,在烈日下**漾着一脸暧昧的笑容,它的吸引力巨大到五个孩子义无反顾地投入它的怀中。

有人提议,离他远点。有人接口道,谁游不到最远最深就是孬种。他们轻蔑地瞟了我一眼,奋力向前。我从不指望友情会在我身上产生奇迹,所以丝毫不介意,我在乎的只是取得来水库的路线。

环顾四周,蓊郁的大树,翠绿欲滴,水库的水,更像一块偌大的绿翡翠。在清绿的湖中,我看到自己的倒影****悠悠,用手掬起一汪水,在阳光下,它们跳着舞唱着歌调皮地眨着眼睛,从指缝里溜走。我缓缓地蹲下来,轻柔的水瞬间拥住了我,清凉透彻心肺。我舒心地向后仰,水托起了身体,它们在我**的背下涌动,温和柔情。

我扎了个猛子,鼓起劲开始向前游,忽然发觉四周异常的寂静,树林里传来几声鸟鸣。我的伙伴莫名消失了,远处只有轻微的涟漪。它们泛着淡淡的水晕从远处向我**来,越来越近,越来越不明显,像个隐匿的阴谋家正不动声色地靠近我,慢慢伸出扼杀的双手。恐惧令我惊骇地跳起来,拼命往岸上划。

那天村里所有的人都聚集在水库,唯有我不敢靠近。伙伴们被大人陆续从水中捞起,像捞一条条水草。他们都平躺在湖边,浮胀惨白的脸齐刷刷地向着我,阴森恐怖。我恐惧地叫起来,他们的父母冲上前,哭天喊地地要我赔命。

九岁那年,我就知道村里人的仇恨从来就没有理由。他们的爱与恨简单明了,从不掩饰。也许是憎恨我成为侥幸生还者,忌恨老天眷顾我胜过他们的孩子,既管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层。更多的人认为是我克死了他们的孩子,该死的本来是我这个晦气鬼,是他们替我还了命,并且还是四条命。

土昆爹突然叫道:“一定是他,是了,就是他,他是落水鬼转世。九年前那晚,在我家院子里,见到的就是他。”

他的断言让村里人毛骨悚然,他们害怕了,继而更愤怒了。冥冥众生里竟掺杂了鬼魅。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村民向我一步步逼近。这时,父亲像大山一样挡在我面前,眼睛红得布满血丝,比任何一位失去孩子的父母更具聚爆发力。我的母亲直直地跪在地上,她的头垂到胸前,一副罪大恶极甘愿受千刀万剜的样子。

村里人退却了,他们在强者面前选择了退却。他们骂骂咧咧,哭天喊地,悲痛欲绝。

那天是我见到最多人流泪的一天,也是最悲伤的一天。

所有人离开了,父亲在水库前握紧了拳头,我害怕得发抖。他一把抱起我,斩钉截铁地说:“稻子,你一定要离开这里,这里没有你的活路。”我盯着父亲悲凉的眼睛,重重地点头。

读书是通往天堂的唯一出路,其实谁也不知道天堂到底是什么样子。父亲也不知道,他只是固执地相信,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高到什么状态?他不清楚,那只是一种直觉,一种渴望挣脱命运的直觉。这点是我很久以后才体会到的。当时的父亲唯一了解的一点就是,读书可以远远离开背朝黄土面朝天的日子,不仅仅再为填肚子而生存。

父亲的选择再度在村里掀起波澜。他们骂他是傻子,放着骨头硬朗的帮手不下田,整日像供菩萨似的将我关在房里,还花钱去买写着字的纸。不管如何,我上了学,是全村唯一读书的学生,既管每天要走上十几里地,但我与父亲都充满了希望。

飞机穿越云层时遇到气流,空服人员清脆的提醒声让我回过心神。机身震**后回复平稳,从小窗望去,一条蓝色的玉带将云团分隔了界线,如絮的白云像梯田一般层层叠嶂。

梯田?我的头又痛起来。老陈曾多次催我去医院,我总是一拖再拖。或许是受父辈的影响,父母的一生是纯粹自然的,从生到死,没借助任何外力挽救过他们将逝的生命。医院的概念离我非常遥远,遥远得似乎是另一个国度的事情。

回到武汉,已是深夜了。天河机场的出口处围满了焦急等待的人群,我一脸轩昂地拖着行李从人群中走过。当我走过他们,心骤然地疲惫下去。那些欢聚一堂的气氛永远不属于我,因为没有人会等我,等我的人在另一个空间,每个人必去的空间。在这里,我是孤独的。

出租车亮着大灯,有光的地方才看到路,而周遭的黑暗就像无边的虚空,涂着莹光粉的路标像引路的人,默无声息,却令车跟随得义无反顾。我忽然冒出奇怪的念头,如果路标将车引向悬崖,司机是否还这么义无反顾?连车速都不减,有着一种盲目的信任。车在黑暗中行驶了很久,忽而消失忽而出现的路段,有种无路可走时又呈现柳暗花明的迫切感。

失望、希望,交替出没,像人的一生,在黑暗中不断地寻找出路。

司机显得很淡漠。整段路程,他只问了目的地,然后在进入市区时,因为一个乱窜的骑自行车人,他伸出脑袋叽哩咕噜地骂了一通。骑车人也不示弱,在车后猛踩了一阵接口回骂。我对司机心存反感,他还在发泄牢骚,听清了几句。他骂骑车人死不足惜,可怜了老婆孩子,没责任的男人,啐!

坏心情和他的那口痰一起喷出了窗外,我忽然一阵轻松。

没有米米时,家显得冷清,没有生气,只有一只蜘蛛在墙角自顾不瑕地忙碌织网。

厨房里没有烟火,凝在墙壁上的油星冰凉得像久远以前的琥珀,房间里透着湿冷的潮气。我打了个寒颤,很快开了灯。在这个租来的房子里我呆了很多年,房东是我以前生意上的朋友,自从他出国后,这房子就以很低的租金交给了我。在他索回之前,我也许会一直呆在这里。

我把音乐打开,大力跳进浴缸。

米米曾说过:“以后要买不锈钢的浴缸,怕万一不结实,你和浴缸一块成为泡沫。浴缸碎了不打紧,就怕你碎得变色。”

我问:“为什么?”

她白了我一眼:“你傻呀!血红血红!所以拜托你进浴缸别跳,轻手轻脚。”

我乐了:“蹑手蹑脚,做贼得了!”

米米嘀咕:“是贼也比这省心。”

我揪了米米的脸。

“放心吧,傻姑娘,你不会呆到我变色的那一天。”

米米勉强地笑了,淡淡抛下一句。

“差点忘了,我们只是情人。”

每一次洗澡,我就会想起这段对白。被人惦记,只要不是被贼惦记,都会令人快乐。所以想到米米当时恐怕的表情,水温便暖起来。

泡沫越漫越高,漫到下巴,我企图把手搁在泡沫上,看上去它是那么的实在,当然手一松懈时,便猛然地下沉。我自嘲地笑了,闭上眼睛,潜下身体,将自己淹没在白色的泡沫中。水温渐凉,我像一条鱼沉在水底,脊背贴在浴缸底部,冰凉的。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唯有此时此刻,我才感到彻底地放松,贪婪地享受随水**漾的舒适惬意。直到需要呼吸的迫切感胜过一切思维,直到听到气泡汩汩冒出水面的声音,我才猛然冲出水面,深吸一口气,嗅到的全是咖啡馥郁的芳香。

咖啡。米米。

米米在印象中与咖啡似乎浑为一体。皮肤微褐,在灯光下闪着咖啡豆的油亮光芒。每喝一次咖啡,米米都会眨着眼对我说:“看好啦!阿道,我端咖啡的样子,别忘记了。”

毫不掩饰做戏成分的女人,既管我以绝对漫不经心的态度,来应付她的把戏,但不可否认,这些不断重复的语言仍在我脑子里扎下了根。奇怪的圈套,虽浅显得一眼看穿,仍会令我愚昧地掉进去。

米米喜欢在浴缸里喝咖啡。她说同样是**,却是一白一黑。我笑她是个傻子,纠正说水是透明的,不是白的。她反唇相讥,浴缸是白的,水就是白的,水是没定性的家伙,什么颜色的容器就有什么颜色的水。我不屑地笑,和女人一样。她非常生气,把黑咖啡倒进了我的洗澡水,咖啡像团墨色的云在水中晕漾开来。我破口大骂时,浴室门已被重重地摔上。

我喝下杯子里剩下的一点咖啡,那是种难以下咽的苦味,真不明白为什么许多人都自找苦吃。我觉得米米是在充小资,她喜欢那套媚俗的东西。等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才发现自己也愚蠢地这么做了。

我霍然从水里站出来,愤愤然地将咖啡一口抽光,粗鲁得像咬了米米一口,仍有不解恨之感。临睡前喝了半瓶酒,那才是真正属于男人的。酒是天使,它令人飞翔。把自己抛向柔软的床,重重地眩晕,我听到窗外有蝉鸣的声音,十六楼竟然可以听到蝉鸣,难道是幻觉?多奇怪的城市,高深莫测的天气,都立秋了,城市仍热得像火炉,冷气开了也不解凉。

我做了场梦。银亮的小溪,满山红艳的杜鹃,还有比花笑得更灿烂的**。初春,乍暖还寒,**穿着碎花的夹袄在河边洗衣服,水很冷,拿棒槌的手冻得通红。我捧着一本书坐在柳树下,她不时地抬头偷望我,眼神像绕在山腰的白云,温柔缠绵。

早起刷牙时,牙膏泡沫里丝丝血迹,骇了我一跳。照镜子才发现牙龈红肿,稍微一碰,血争先恐后地往外渗,也许是上火了,于是决定去超市买只去火的牙膏。刚出公寓,就有人往我手里塞了一张房地产的宣传单。我看了一眼,是千慕园的售楼单。

上次也是拿的这张。米米把16开的宣传单铺在桌子上,跪在椅子上,两条小腿翘得高高的,几近虔诚地用铅笔勾画。我从冰箱里拿出冰镇啤酒,一饮而尽。

“怎么,要购房,打算结婚?”

她并不理会,咬着铅笔头说:

“结婚才买房?笑话,自己不能住吗?”

“是吗?”我围着她转了一圈。“怎么,攒够钱了?记得把房子买大点,留给我一间。”

“哦?”她眼睛亮起来。

“你从我这里拿了不少钱了,留一间不过份吧?”

“就这样吗?”她的脸色阴沉下来。

“就这样!”我无辜地耸耸肩。

“你认为有资格和我的丈夫同居一室吗?”

米米的语气冷冰讥诮。虽然令我痛恨得牙齿发痒,但仍咽下恶气,嘲弄道:“如果他不介意的话,我没所谓啊!苦了你,得分一下单双号……”

一杯冰镇啤酒以抛物线的姿势落在我脖子上,冰得我大叫起来。她坐在桌子上,似笑非笑。她知道我最讨厌突然的冰凉之感,所以在冬天,除了上床,她很少能将冰凉的手触到我的皮肤,即使是玩笑也不允许。新仇旧恨一并涌上,我恼怒地摔了手上的啤酒,冲过去扭着她的手,疼得她趴在桌子上。

“少做令我痛恨的事,再这么放肆,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她疼得呲牙咧嘴但不肯叫饶,我下手本不重,但介于她的倔强,我也真的较起了劲。不知那天我们僵持了多久,总之,米米的手红肿了。后来,我们一直没说话,我在电视机前装做若无其事地喝啤酒,她继续趴在桌子上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画图。

第二天,我把图纸揉皱时,发现纸张上有两粒浅浅的凹印,透过阳光,它像米米的两颗泪珠。它们软化了纸的硬度,也差点软化我的心,但我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我对自己说,这是规则,破坏了就无戏可演。

偌大的超市人却稀少,我百无聊奈地开始闲逛。林林总总的商品被置放在一条条货架长廊里。我流览着牙膏,太多的配方,珍珠、植物精华、氟化钙、薄荷,还有**。

**!我愣愣地震住,刹那间我回到沿着河堤的那条林荫道。

记忆是个多么任性的孩子啊!它随心所欲来去自由,即使是时间与理智都无法将它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