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絮语

迷夏

夏天又到了,仿佛没有预兆,夏天就这样来了。

现在是六月中,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四射,正在为自己的前途轰轰烈烈地努力着。一年后的我,坐在重点高中的教室里,却失去了目标,空虚无比,不知何去何从。

我是喜欢夏天的,不需要理由,就是喜欢。喜欢夏天清晨五点的阳光,喜欢夏天日间的炎热,喜欢偶尔吹过的一丝凉风,喜欢黄昏时血色的晚霞,喜欢夜里满天的繁星,喜欢炫目时尚的T恤,喜欢有些打脚的凉鞋,喜欢巧克力冰花,喜欢足球大的西瓜,喜欢运动场上的汗水,喜欢像守护者一样围着脑袋转的可爱可恨又可怕的蚊子,喜欢有些烦人的知了。

我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忘记初三的那个夏天,甚至会记得每一个细节。可直到那个夏天结束了才发现,那些本应难忘的日子变得异常模糊,在我的记忆中开始不明朗。那些我承诺永远的回忆变得空白,随时间的飞逝而消逝得无影无踪。

人不能永远活在回忆里。母亲经常这样对我说。永远有多远?有的时候,永远不过是一刹那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已经历了无数个永远了。不是在嘴边说说就是永远了,母亲的说教我的名言。母亲是医生,肩负着神圣的职责,她的阅历比我广得多,对于她的话,我总深信不疑。

考完中考的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屋顶上,没有疯狂的喜悦,只是静静地坐着,一种落寞感油然而生。那天太阳好大,可我感觉不到热,只觉得阳光把世界照得白晃晃的,一切都那么刺眼。在世界被橘色的阳光笼罩的时候,我从屋顶上下来,我知道,我的意义上的夏天,在此刻已经宣告结束了。

接下来的暑假显得漫长而无聊。整个暑假我只做了三件事:踢球、游泳、学英语。进入后初三时代我才发现,足球是我生命中无法空缺的一部分。我对足球无比虔诚,甚至可以为之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尽管我知道我这辈子都没机会实现球星梦,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可以享受足球带来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2002的韩日世界杯是我所看到过的最黑暗最倒胃口的足球大赛。我不想再去说什么,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足球的精神在这里遭到了无情的践踏,漫天飞舞的是扭曲了的欢呼。我坚信,大多数看球的人感觉和我一样,悲愤得无以言语。当“黑马”韩国队连续“爆冷”击败了“发挥欠佳”的意大利与西班牙时,韩国民众举国欢庆,而更多的球迷选择的是愤怒地闭上眼睛,默默承受歪曲的事实。有人事后问我感想如何,我无言以对。曾经有一本书描写中国足球的叫做《我们泪流满面》,看过韩日世界杯后泪已流干,剩下的是无尽的扼腕叹息,感叹足球的命途多舛。

在经历了韩日世界杯的洗劫后,我对世界足坛仅有的一点崇敬感也**然无存,金钱终于成为主宰足球的工具。我仅存的对足球的信念告诉我,只有相信自己才是正确的。于是我在暑假里重操旧业,玩命似的踢起球来。从清晨到黄昏都会出现我奔跑带球射门的情景,有的时候我会踢球到天黑。我只是想着不能停下来,还有希望。什么希望,希望在哪里,我一概不知道,只是隐约觉得一种力量促使着我追求着足球,让我选择过这样的生活。

而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无比英明的。

和我一起踢球的主要是LH、惟和炜。每天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在球场上,我们和院子里的大学生磨脚法,久而久之,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中的一部分。大学生们也不排斥我们,毕竟在今天,像我们这样一群对足球无比信仰的孩子已经很少了。我们是中国足球最后的希望,炜经常这么说。我默认那是善良的人们所拥有的天真的梦想。希望,会有的,正是如此,我们都朝着那希望努力,以致于现在我看见一群群踢着皮球跑来跑去的小孩子,心头都会滑过一丝感动。他们就是希望。

院子里的球场不是很正规,沙土球场上经常会随风刮起一阵阵沙雾,弄得人睁不开眼。每踢完一场球,我们浑身上下都会笼上一层灰尘。LH说我们像落魄的矿工,我总是笑着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弄得视线模糊。然后我们去一个小铺子喝一块钱一杯的可乐。小铺子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下岗工人,每次我们大汗淋漓地走进他的店子,从口袋里掏出脏兮兮的一元纸币或硬币,他总笑咪咪地用纸杯打好可乐递给我们,然后把钱塞入一个饼干桶里,显得十分满足。在我们畅快淋漓的时候,他总喜欢问我们今天赢了没有,通常我们会信口胡诌。如果说输了,他会笑我们没用;如果说赢了,他就会说肯定是大学生放水。有次LH说打平了,他顿了一下,说怕不是你们打假球吧,笑得我差点把可乐喷到LH的脸上。

我们总是在喝完可乐之后把杯子留在柜台上才走,老板就小心翼翼地把纸杯一个个压平叠在一起,扔进一只纸箱内,动作谨慎得让人心酸。

那是多么纯净的一段日子啊,我们的一切都融于足球中,现实开始变得神奇,每天球场上上演的是一幕幕童话。一次惟射门时鞋也飞出去,球和鞋居然都被守门员扑出,还有一次傍晚我的球不见了,结果在回家途中捡到两个足球一个篮球,我相信是我们的热情燃烧了老天,上帝开始手舞足蹈,于是人世间开始随着上帝的起舞而莫名其妙来。

我相信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哲人,他们用纯真的心眼来看这个世界。但当他们中的一部分成长为人,就变得世故而不可捉摸,开始用钱眼看这个世界。我不知道那些人是否真的爱钱。我是说,爱,像我们爱足球一样,如果是那样,我也无法去抱怨什么。但若不是,那他们……不说让他们自觉羞愧,至少我会为他们感到惭愧。

球场要拆了,像一个晴天霹雳在我们中炸开。规划中球场将成为商业用地,紧邻球场的大学生宿舍也未能幸免。大学们开始搬去新校区,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个新的开始。而对于我们,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结束。对于一群涉世不深的孩子来说,这的确是残酷了点。

封场的前一天,我们与最后一批未搬迁的大学生踢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球。大学生们踢得异常用心,去新校区的班车在傍晚六点开车,他们甚至连行李都搬到跑道旁的小看台下面了。那天下午,球场上沙尘依旧飞扬,我、LH、惟、炜,还有几个热血青年与一群大学生酣战了许久,最后累得全坐在地上。五点半,天还是那么亮,大学生们圆满地告别了旧地,从明天起他们可以在新校区真正的草坪尽情地享受足球。而我们全部坐在沙地上,只是为了再感受一下这里的一切。我甚至可以听到电锤的轰鸣,那是民工们在拆毁球场外的铁栏杆,他们不知道他们所毁掉的,是一群孩子的梦想。

从五点半到六点多,我们呆坐在地上,忍受着体能上与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六点多的时候,从院子里的大喇叭中传来Beyond的歌,听不太真切,但确是Beyond的。一阵风吹过,又卷起一阵沙尘,Beyond的声音在沙尘中支离破碎。

惟最先站起来,说算了走吧。于是大家都无力地站起来,一言不发地离开。走过球门时,惟把身上的拜仁的球衣脱下来挂在门框上。一瞬间我也有作个留念的冲动,但一恍神,我与球门擦身而过。我没有回头,我想,还是,算了吧。

买水的小店里,老板依旧热情招呼我们。甫一进门,LH就说,我们真的输了。老板诧异了半晌,居然忘记把纸杯压平就扔进了纸箱。

我曾经以为那些踢球的时光会时常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会在多年之后回忆起来。不幸的是那些时光随时间的飞逝而逝去。如今我忽地又回想起来,竟不记得一点细节。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我在吃一包薯片,为了防止口渴倒了一杯水,等到薯片全吃完后才发现那杯水居然都忘了喝。现在想起来,那时的记忆竟然如此苍白,苍白得仿佛从未经历过一样。

我还是败了,当球场上堆满了建筑挖掘的工具时,当推土机开始轰鸣时,我的心里像被掠夺过似的,空虚无比。

那之后几天没什么特别。本来我以为老天会滴几滴雨来渲染气氛,玩玩伤感。可天上太阳却一天比一天毒,完全没有下雨的意思,害得我想借此缅怀一下的计划也破灭。哎,想象与现实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再接下来几天也颇显无聊,每天除了睡觉就是游泳,失去足球后游泳成为我聊以慰藉的运动。通常是一下水我就来回在泳池中游上十几趟,直到身上汗水与池水混合一气我才气喘嘘嘘地爬上岸,休息一会儿继续奋力游。我的感觉是总之不可以停下来。在游完泳之后我通常会一个人去那个小店喝水。老板依然热情招呼我,喝完后他依然谨慎地压平纸杯扔入纸箱,一如既往的谨慎。

其实这样也挺好,每天游游泳,睡睡觉,偶尔上上网——只上网,不聊天,顺便从网上看看今天哪位领导人又去哪里访问之类的消息。就这样,日子平凡而充实。我不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但这样简单的生活让我满足,每天已经十分幸福了。就这样,七月就混混沌沌的过了。

八月初,简单的日子过到了头。踢球的几个人里,惟去了北爱尔兰。惟比我高一个年级,他不但球踢得好,英语也超棒。惟出国是迟早的事,只是我没想到来得如此突然,也没想到惟去了那样一个地方。

LH和我同级,他倒在中考的战场上,平常的成绩让他选择了不平常的路——复读。我从未听说过中考没考好还有复读的,后来想想也有道理,不然怎么说中考已经和高考接轨了呢。

LH选择回常德,他老家。他说那边学习环境可能会好一些。走的那天LH对我说以后多上网用QQ联系,我说好那你保重,他说那好我走了。然后他就走了。事实上那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面对面交谈,因为在那之后很久我都没他消息,一次上QQ碰见他,我说LH你好啊,他说好啊好啊阁下是哪位啊?然后我就笑着下了QQ,从此再未碰见LH。

我坚信是球场的毁灭导制我们的友情变得模糊,终于消逝一空。而这一切来得是如此的令人不知所措,掐指一算,这一切从发生到发展到结束,一切不过在两个月内而已。世事变幻莫测,我算是体会到了。

其实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炜的去向。那小子自从不踢球后就从未在我们院子里出现过,究竟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因为直到炜人间蒸发之后,我才发现我对其的一切,包括住处、背景、年龄竟一无所知。他像是一个谜,我是猜不到谜底了。

我并没有因他们的离开而感伤太久,相反,我隐约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无法改变,所以我并未整天的回忆或思索。事实上,惟走后没几天,我就振作起来了。除开游泳,我又多了一件事可做,就是学英语。我无法放弃英语,母亲说你小子别的学不好也不过那么回事,但英语一定得好,英语学得好,走遍全世界啊。为此母亲费尽心机,一心让我学好英语。可是我不孝,一不小心英语学得很烂,倒是数学还过得去。于是母亲只好施加外力,逼我在课外学英语,我无奈而从之。不想短短二十天英语课竟然改变了我的人生观,而且改变得很彻底,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是一个私立的英语学校,校长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十分的和蔼可亲,整天洋溢着少女的天真烂漫,与学生打成一片。那是我见过最好的校长。她对于金钱看得并不是太重,她认为在社会上混就是要多结朋友,她把朋友当作财富,不像许多大人,把财富当朋友。

校长交朋友无年龄限制,按理说我与校长间的代沟应该深不可测,可是实际上我们是忘年之交。不仅是我,我那个班所有学生都一样,校长姓樊,公开场合我们尊称樊校长,平时我们叫她樊姐。

我读的那个班是学校里的终级班,只寥寥数人,最小的便是我了,因为那个班是成人班。

此班老师是一个叫anice的女孩,大约长我六岁的样子,英语很好,人也不错,有点孩子气。我喜欢她上课,轻松、愉快、纯。

我们班年龄最大的是Boss,这一点可以从他臃肿的身躯上看得出来,Boss是一家外资企业老板,芳龄三十四。他开朗,平易近人但有点迟钝,经常被心直口快的anice整得满头大汗,Boss本不叫Boss,叫Roger,但,Roger这个名字对他太别扭了,还是人如其名,Boss比较好。每次他迟到,我们就Boss、Boss地叫,他总是喘着气要我们叫他Roger,然后我们大笑不止继续叫他Boss。

Boss在我们班属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开辆小别克,每晚下课后载着我、anice和Tina满城转悠,忘了交待,Tina是一个极男性化的女孩,上课时老是和我唱对台戏,她是这个班除我之外的唯一的中学生。我和Tina熟得很快,不仅仅因为我母亲的Ename也叫Tina。如果你认为我和Tina发生了什么故事的话,那就错得玄乎了。我和Tina之间的友情是十分纯粹的。

我了解到了“神奇”二字的神奇。四个不同时代的人居然可以走在一起,在芙蓉路上追风,在湘江边大啖口味虾,畅谈前世今生。从Boss那里我学到了许多,我的人生观受其影响很大。Boss说他最想要的车是宝马,因为B、M、W代表Business、Money和Woman;Boss说他结婚七年还没有孩子;Boss说他去Italy公干却把公事包遗落在Milan的圣西罗球场;Boss和我一样喜欢足球,一样可以为足球抛开一切,Boss很诚恳地与我交朋友,在我们之间代沟变得极为模糊。有次Boss居然哭了,一问之下才知道他感叹自己未能实现儿时梦想,其梦想居然是糖果工人!难以置信一个外资小老板的梦想居然是糖果工人!Boss哭得很伤心,虽然可能是酒精的刺激。从此我对那些立志考大学考研考博士的所谓的理想嗤之以鼻。

Boss一直支持我对足球的信仰,他送给我德国Duisbury队的队旗,还有Liverpool的钱包,这些物品证明了他的对足球的热爱。我和他都固执地认为只有足球是最纯粹最神圣的。

现在细想起来,英语课不过是个形式,真正让我欣喜的是认识了Boss他们。这也许看来是与学习的初衷背道而驰的,但我深信,anice他们教给我许多我可能永远无法学到的东西,比如梦想,比如信仰。

在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盲目地奔波着,为爱情,为事业,为梦想,也许他们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的终点,可谁又说得准呢?永远有多远?这个问题的确难以回答。我相信,那些尚未失去**的人们,终将觅到一个方向,即使到不了终点,看看路边的风景也是好的,就像我,就像Boss,就像LH,就是惟。

八月下旬,我步入高中阶段。在结束了英语课后,我去参加高一新生军训,anice继续教English,Boss则把事业做到了广州,我们都找到自己新的方向。

还是结束了,暑假过后,我又变成原来的我,**燃烧,为足球呐喊。上网聊天吹牛皮,无恶不作。那个夏天的我忽然间人间蒸发了。现在又想起那时,像是一部曲折离奇的人间戏剧。如果要为之取一个名字,我更愿意叫它迷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