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鬼红包群

第640章 好吃么

第640章 好吃么

“嘿!我总算是看出来了!你丫就是吃霸王餐的穷鬼!没钱就直说,居然还想砸我们店的招牌!真以为我们是好欺负的么?哥几个给我揍他!”为首的伙计大声吆喝一句,其他几个伙计就立刻围了过来。

“慢慢慢!有话好好说!”

“咋了?怕了?怕了你就别来吃霸王餐啊!”

“不不不!我觉得咱们还是有必要先把这件事情给弄清楚。”

“别整那些没用的!你就是讲出一个花儿来,那也是没有一点儿的用!哥几个动手吧!”

“慢着!就算是是真的要动手,总得给个说话的机会吧?”

“行!你如果能让我们说的心服口服,那么这顿饭钱我自己替你垫上!”

“嘿嘿,这倒不至于,让你们老板垫上就可以了,还是那句话,这大碗炖肉非常的难吃,如果不是因为太饿,我一口也不会吃!”马一凡笑着说道。

“我看你就是故意找茬!死鸭子嘴硬,没理也飞得整出个理由!哥几个削他!”

“停!我说的是事实!我真的觉得很难吃,而且我能做出来比你们这个味道更好吃的大碗炖肉!”马一凡非常认真的说道。

“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找茬!今天非要收拾你一顿不可!”

几个伙计正准备动手,可是却听背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住手!让他试试!他如果能做出来更好吃的大碗炖肉,今天所有客人都不收钱,但如果做不出来还这么的强词夺理,我就割了他的舌头!”

“东家!您来了!”

不止这里的伙计一脸紧张的神色,就连四周的客人也激动的站了起来,没有一个敢坐下来吃饭的。

这饭店是黑山开了八十年的老店,之所以能开这么多年,除了手艺好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里的东家在黑山势力庞大,他们老祖宗是这里的流寇,后来为了安定的生活就开了这家店,再后来生意越来越大,黑山有几个煤矿都被他们买了下来,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大势力,这家饭店虽然几十年没有扩大规模,却生意红火,他们东家也经常来这里吃饭,觉得这是他们的风水宝地,要不然也不会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创出这么大的家业。

这名女子叫做郑毓秀,就是这一代的当家人,今年二十出头,已经做了三年的大当家,家里上上下下都对她非常佩服。

因为郑家男丁稀少,大多数都是倒插门的男人入赘,所以家风就是女人当家,虽然一开始经常被人耻笑,但是到了最后,都被郑家女人们的铁腕手段给折服了,如今传了几十年的时间,郑家越做越大,已经成了黑山城的龙头老大!

所以说,郑毓秀现在说要割了马一凡的舌头,在场的众人没有一个认为这是在开玩笑!

马一凡看看眼前的这个女人,对方长的虽然眉清目秀,但是身上的气势过于凌厉,杀伐果断的人都会煞气缠身,这种人年纪大了之后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这位美女,我……”

马一凡还为开口说完,就感觉一道掌风来袭,也幸好他反应灵敏,否则肯定会被这一巴掌给打的吐血!

这一巴掌是郑毓秀抽过来的,她眯着眼睛瞅着马一凡,然后冷声说道:“好小子,身手挺敏捷的!但是你有它快么?再敢说无耻的话,我现在就割了你的舌头!”

马一凡闻言一愣,这才反应过来是自己说错了话,因为在这个年代还没有人习惯性觉得美女是一个褒义词,反倒会觉得这是登徒浪子耍流氓说的话。

“好吧,这位东家,您别生气,刚刚是我说错了,现在言归正传,我可以做出来味道更好的大碗炖肉,如果在场有谁觉得不好吃,您再割了我的舌头也无所谓。”马一凡很有自信的说道。

“哼,不用别人试吃,我自己试吃就行了,过不了我这一关,全天下人说好吃都没用!我给你半个时辰做一碗更好的大碗炖肉,否则你的舌头就不保了!”郑毓秀面无表情的说道。

“用不了那么久,一盏茶的工夫足以,我也不用做太多的改进,就帮你们把肉煮的更烂一点儿,把味道调的更鲜美就行了。”马一凡说完就直接跑到了后厨。

郑毓秀给自己倒上一杯茶,坐下来慢慢的品,若是这一杯茶喝完了对方还没有弄好,那就不能怪她了!只能怪对方太自不量力!

马一凡来到后厨就直接运转法力笼罩锅里炖的肉,让肉和佐料充分的融合,并且也加大了火力,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把肉煮的比之前烂好几倍,比从高压锅里压出来的肉还要烂!连筋皮都能轻松的咬破,味道更是比着之前浓香了太多太多!

虽然这家店的配方很好,熬煮的时间也够长,但是比着高压锅煮肉还是差了很远,与法力煮肉就更加没办法比了!而且这肉中还多了大量的天地灵气,让人闻一闻就馋的不得了!

马一凡煮透一大锅肉之后就盖上盖子焖了几分钟,然后直接开盖起锅,浓郁的香气瞬间从后厨弥漫到了大街上!就连过往的路人都能十分清晰的闻到这种奇特的香味!

郑毓秀眉头紧皱,心想怎么会这样?那个小子真的会做出来更好吃的大碗炖肉!如果不是真的,这飘出来的香味又怎么解释?她一辈子也没有闻到过如此醇香的味道,让她下意识的咽了唾沫。

马一凡调好味道盛入大碗里,乐呵呵的给郑毓秀端了过去,整个过程真的不到一盏茶的工夫!

看看色泽鲜美的大碗炖肉,在场所有人都食欲大动,恨不得立刻上前吃一口。

郑毓秀用筷子夹了一小块肉,刚放在嘴里就满口生香,这肉吃起来油而不腻,口感很好,原本吃起来有点儿像树根一样太有嚼劲儿,可是现在吃起来却没有那么的难嚼,一口能连皮带筋全部咬断,每一丝肉都非常的饱满,被浓郁的汤汁浸泡的很松软但是咬上去却又很有弹性!

这是真的好吃,郑毓秀忍不住夹第二筷子,然后一下又一下,吃的速度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