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装魔

第十二章 转移营地

随即,雷云又摇头,他马上推翻了用石头砸的推论。冰火中文他之前对付铁血战士就是依靠本能才用出的火焰能力,说明这种能力已经转化成肌肉记忆,完全不需要大脑来控制,就算前身是个高智慧生物,也一定经过常年累月的练习才会有现在的结果。

可惜的是,雷云从来没有看过把肌肉记忆反向转换成脑记忆的书,他相信地球上也没有这样的研究,因为没有脑记忆的强制作用,肌肉就不会去记忆比较复杂的传导及释放过程。

结果让雷云有点尴尬,看样子这能力再自动使用几次,他才有机会去学习如何控制,而且他不能再让酒精影响了自己的记忆。但是没有酒精,雷云和前身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对格斗也完全不在行,真的能让火焰能力自动释放吗?成功之前自己就会先挂掉吧。

看来有时间必须去学一点拳脚,希望他能用的来人类的拳脚技术。

对了,还要学会用鞭子,尾巴如果当作武器,最相似的就是鞭子了,虽然粗了点,原理应该差不多。

另外,有设备的话还要研究一下为什么他的表皮细胞不惧怕高温和低温。还要研究血液和体细胞。

还有……

想着想着,事情安排了一堆,侧躺在**的时候感觉着悬在空中的小腿,又觉得还需要一个便携式的大床才行,最好有个尾巴槽,能让他躺下!

奶奶的,为神马小说里的家伙从来不会因为身高和尾巴而苦恼!

一夜无事,没有任何人挂掉,很好。()

早上九点,天还没亮的时候,救援小组的每个人都接到了通知,一小时后集合出发去那个传说中的勘察点。

雷云叹了口气:唉,该来的还是来了。

对于源空间那种开放性任务,雷云有想过,也许不会像小说里一样动不动就抹杀什么的,毕竟从来没收到过类似的提示

。看起来,就算选择逃跑什么的,也是他的自由。并没有任何限制让他必须踏上“战个痛快……”的世界。

可他不愿意那么做,不是因为犯了脑残病,而是觉得既然老天选择让他来到这里,就有义务让更多的人活下来。他相信,救援小组里有很多像斯芬妮一样善良的人,虽然几乎都不认识,但选择来极地环境参加救援的,总不会都是为了几个钱吧!

他没办法让自己像某些猪脚一样冷血,他不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可只要做了,比看着这些人去死要好无数倍。

雷云想过自己也许会死,可那又怎么样?人只要活的开心,有意义就可以了,哪怕是个杀人犯,其杀人行为也不过是让自己的心里舒坦点。可能死前的一刻他会后悔,起码现在不会,他现在的选择就是跟着救援小组去,也许能救下几个人。

从另一个角度讲,活下来的人越多,雷云生存几率自然也越大,否则大家都挂了,万一那些异形什么的属于去死去死军团的,一定要弄死他怎么办?到那时他自杀可能还痛快点。

队伍包括80名士兵,60多人的救援小组,以及20名由驾驶员、厨师和他们的副手组成的辅助队。

九点半的样子天开始亮了,再过几个小时又会到夜晚,五小时内,他们全部人员以及救援设备、食物都要被运送到二十公里外的勘察点。

二十公里看起来并不长,在极地却不那么容易,这里想跑出三十公里/小时的速度而不出事,需要幸运女神的眷顾才有可能。尤其“大洋号……”并不是专门用于登陆作业的船只,在装载了两艘双身登陆艇,必要数量的救生艇,营地建筑材料、大量设备后,装不了太多用于运输的车辆,叉车倒是有不少。

因此驾驶员们在把人员送到之后还要再回来运送部分设备以及两天的食物。

集合的时候雷云认真的把每个人都看清楚,救援小组男女比例差不多是1:1,年龄跨度在20到45岁之间;奇怪的是士兵那边有一个女兵,不知道是干啥的,之前一直没在会议场合出现过。

车队包括两辆装甲运兵车,两辆履带式雪地运输车,和四辆普通的加装了帐篷的六轮卡车。车辆并非一起行动的,普通卡车要慢一步

装甲运兵车和履带式雪地运输车相比普通卡车,在极地的机动性要强很多,尤其是使用橡胶履带的雪地运输车在冰与雪的天地几乎是无限制的飞奔,因此车队才到一半距离的时候,两辆装载了三十多名士兵及四箱武器弹药的雪地运输车就已经在回程的路上与车队碰面了。按照现在的效率两辆车在天黑前能跑上五个来回。

听同车里的人说起,雷云才知道两个使用橡胶履带的家伙贵的要死,一辆的钱就够买两辆装甲车了。

中午十二点,救援小组乘坐的卡车到地方了除了人员,几辆卡车上还装着三辆遥控的极地救生车以及雪地搜救要用的探测设备,哦,对了,其中两辆救生车早就被雷云弄成了武装机器人,虽然简陋,但也是比人体更稳定的武器平台。

人员和设备下车后,还没开始安排任务及居住,就有军队的人过来给每个人发放武器,男的全都是突击步枪和两个弹夹,女的则是手枪。

雷云皱了皱眉头,这样的行为明显让大家不安了,但也是为了安全着想,他没任何理由反对。

毕竟救援小组中的男性大多是退伍士兵,对于现在的形式来说,增加他们的武装就是增加团队的力量,而女士大都是医护人员,给她们突击步枪一下也无法熟练使用,有把手枪只能让她们面对二级母体的时候能有个办法,能不能打中就要靠上帝保佑了。

发武器的士兵来到雷云面前,抬头看着他,脸上有点尴尬:“雷先生,你的手指似乎粗了点,要不你到那边去选一样?”

他一说雷云才注意到,原来他的食指只能勉强放进突击步枪的扳机孔,不用实际经验也知道这是非常容易走火的。

想了想,觉得还是要把武器比较好,就算用不好,拿来当铁棍使也不容易被异形什么的血液喷到。

然后,他选了个长得有点像巴雷特的武器,它的大小和重量都告诉他这是种反器材武器,加上四个弹夹共二十颗子弹,近二十公斤的重量对雷云来说负担还算轻,拿在手里的感觉让他觉得完全可以当作步枪来用,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站着顶住它的后座力,枪口装有制退器,应该问题不大吧。看着它,他心里在想:如果能打中个什么东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