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第12节:第二章 企业信贷融资(6)

(2)贷款条件。票据贴现是指银行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贷款条件除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②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③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④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⑤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⑥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贴现金额、期限及利率。贴现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手续费

其中: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天数×贴现率/30

贴现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但应加付计息天数)

(4)贴现的流程: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银行认定其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后,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2)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3)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4)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至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5)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拒绝付款证明,连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6)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基本概念与特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提前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则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当承兑人未予偿付时,银行对贴现申请人保留追索权。

商业承兑汇票的特征有: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非常好,相对较容易取得贴现融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流通转让;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丧失,可由失票人通知承兑人或承兑人开户银行挂失止付;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承兑条件。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效。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3)贴现的流程。

1)签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双方协定,可以由付款单位签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人(付款单位)留存;第二联为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开户银行随结算凭证寄付款人开户银行作为付出传票的附件;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人存查。商业承兑汇票由付款单位承兑,付款单位承兑时,无需填写承兑协议,也不通过银行办理,因而也就无需向银行支付手续费,只需在商业承兑汇票的第二联正面签署“承兑”字样并加盖预留银行的印鉴后,交给收款单位。由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应先交付款单位承兑,再交收款单位专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