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85节: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关于企业体制与管理的研讨(2)

二、企业强化管理是否就是"管、卡、压"

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为贯彻这一方针,整顿企业秩序,中共中央于1961年9月颁布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著名的《工业七十条》。著名经济学家马洪是重要起草人。

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回顾》,书中说:"参加起草条例的主要执笔人有马洪、梅行、廖季立、董峰、张沛等同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954页。

《工业七十条》对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概括为五定五保。五定是:由国家定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国家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企业对国家五保是: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

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年限。《工业七十条》还规定了以厂长为首的全厂统一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运行规则和职责等。

参见戎文佐、吴冬梅《企业理论》,载张卓元主编《论争与发展:中国经济理论50年》,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9页。

对此,"**"前夕和"**"期间都被斥为是对工人阶级的"管、卡、压","工业七十条"被当做修正主义的企业管理纲领进行批判。

与此相联系,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大跃进"期间,掀起过一个大破规章制度的**,许多必要的规章制度都被废除了,带来了许多严重的后果。对此,有的经济学家提出,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每个企业都必须建立规章制度,并根据发展了的客观情况来检验和改革各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合理的规章制度也就是科学的规章制度。它一般应该符合三条标准:(1)正确反映社会主义工业企业的性质,符合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2)正确反映生产的客观规律,合乎工作的实际需要;(3)通俗易懂、条理清楚、概念明确、手续简便。其中前两条是基本标准,后一条是具体标准。对于合理的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参见戎文佐《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轻工业出版社1960年版,第73-76页。

1969年4月,在从事飞机生产的401厂出了由于废除检查制度而产生严重质量事故后,周恩来总理立即发表谈话,指出,"有些人要把一切制度砸烂,这是极'左'思潮";对质量检验制度"不是逐步恢复,而是应当马上恢复";"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合理的还是要保留,一概取消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是不尊重科学的。"

三、关于改革设备管理制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