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74节: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从中国国情出发,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2)

),城市也有2000多万人处于贫困状态。我国人民虽已总体上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但仍不富裕。要基本上实现现代化,从现在起还需再努力奋斗40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经济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逐步走向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宏伟目标,就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力。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指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非公有制经济都可以和应当利用来为实现现代化服务。因此,应当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发展,并依法监督、管理,以便动员更多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安排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生产更多的产品,提供更多的服务,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要,推进现代化进程。

所以,从我国现阶段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必须在继续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原来追求公有制和国有制一统天下的想法和做法,必然破坏生产力,如像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1976年那样。

认识的提高和转变要求对原有政策做相应的调整。改革开放以后不久,党和政府就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一再申明要长期坚持下去,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这样就逐步消除了前一段时间所有制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对生产力的羁绊,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997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五大,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进一步概括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意味着又一次较大的政策调整。因为既然是基本经济制度,就不只是一般的方针政策,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安排。

从上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规定出发,十五大报告对非公有制经济做出了一个新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论断:"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论断比过去一般提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等提法更积极、更准确。为了实现现代化这一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和宏伟目标,就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力;就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一般的配角;就要使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非公有制经济都很好地利用来为实现现代化服务。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包括三方面的含义:(1)公有制为主体;(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国民经济发挥主导作用;(3)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能走私有化道路即全面恢复私有制,这是坚定不移的。

所谓以公有制为主体,最根本的就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或者说是公有资本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为什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因为,以公有制为主体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广大群众的共同致富,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所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符合生产力标准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不等于国有制,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30年来,不仅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有了明显的壮大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同样也有了明显的壮大和发展。这是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