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学60年

第23节:第五节 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越来越受到重视(2)

针对"大跃进"期间要求脱离客观实际的积极平衡和"跃进的平衡",有的论著指出,积极平衡应是"客观可能性和主观能动性高度统一所产生的平衡。

在客观可能的限度内,通过人们的主观能动作用,来改善客观经济条件,使它们适应起来。

"参见郭子诚等《试论国民经济高速度和按比例发展》,《经济研究》1959年第6期。

"从实际出发去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是积极平衡而不是消极平衡。

如果离开客观可能性而片面地强调需要,那就不可能组织新的平衡,反而会加剧不平衡。

"参见许涤新《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73页。

计划工作要不要留有余地,防止比例失调,也是当时讨论的一个问题。

有的文章提出,"留有余地是一个积极的方针","'缺口'是留有余地的反面。

我们要留有余地,就不应当留下这种'缺口'。

""计划订的必须积极","但也必须切实可靠,决不可以无根据地把不可靠的'潜力'放在计划之内"。

"留有余地,并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不可少的。

"参见李成瑞《留有余地是一个积极的方针》,《红旗》1964年第16期。

鉴于20世纪50年代末"大跃进"的教训,有的论著还讨论了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出发点问题。

如有的论著明确主张综合平衡应按农轻重的次序进行。

说:"按照农、轻、重的次序进行综合平衡,就是遵照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这个客观要求,以农业为出发点,以农业为中心,环绕着农业再生产,兼顾工业再生产,来安排重工业再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全部计划,并求得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参见杨坚白《试论按农轻重方针进行综合平衡》,《光明日报》1962年11月5日。

有的提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的目的以及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矛盾的性质,规定了必须以满足社会需要作为出发点来进行综合平衡","综合平衡在调节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时,既要看到长远的社会需要,又要脚踏实地地从当前实际水平出发,来规定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要的合理的数量界限。

"参见闻潜、冯立天《略论综合平衡的客观对象》,《光明日报》1963年12月23日。

社会主义再生产问题,也是20世纪60年代讨论的一个热点。

除了对两大部类关系等一般问题讨论外,现实性较强的问题是关于消费资料生产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制约作用问题。

有的经济学家在肯定第一部类在扩大再生产中的主导作用、决定作用的同时,认为还必须看到第二部类在扩大再生产中的制约作用。

因为扩大再生产不但需要有更多的机器设备和原料,同时也相应地需要有更多的粮食和其他日用必需品。

参见实学《关于扩大再生产公式的初步探讨》,《光明日报》1961年12月4日。

有的文章进一步认为,把消费资料的作用只归结为制约作用,不够确切。

"因为它令人感到:似乎在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消费资料生产只居于被动地位,甚至只起牵制作用。

事实上,制约作用不仅存在于消费资料生产方面,同样地存在于生产资料生产方面;促进作用也不仅存在于生产资料生产方面,同样地存在于消费资料生产方面。

"参见曾启贤《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两个问题》,《武汉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