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强弃少

第三一五章 人生轨迹

第三一五章人生轨迹

丽影颔首,双眼温婉的凝视——

过了片刻,回道:“很快观察,他应该是失忆了”。

青年点了点头,脸色深沉,半响开口:“一个多月了,加快进程,明日便让他跟着一起参加刺杀行动。”

“大人,这恐怕不妥”。丽影黛眉微蹙,出言阻止。

“嗯”?青年发出一个质问。

丽影连忙解释:“大人,他失忆后忘了基本的武学,虽然有时本能使然,但对打斗却丝毫不敢兴趣”。

青年一愣,一掌拍在身前的一个骷髅,骷髅受不了一击瞬间化为粉末,随后淡淡的声音传来:“那就让他学,从最基本学起,不会打架——交他,不会杀人——交他,我不求过程,只看结果”。

花店已经被这些混混有意无意的围了三天,生意一落千丈。

老板娘作下了一个决定,将花店转让,去投靠他在衢城的哥哥。

曾经她不想,因为她哥哥是一个大混混,比徐小龙高级很多倍的混混,她明白了人善被人欺的道理,那就正式去开始她疯狂的岁月。

至于她为什么不收拾徐小龙?

懂得人自然懂。

……

龙卷风舞厅,虽然不是衢城最好的舞厅,但一定是历史最悠久的舞厅之一,也是最乱的舞厅之一。

里面的风格很低俗,里面的灯光很暧昧,里面的小妞很火辣,里面假装正经的人很多,慢慢的就少了。

不论是商界精英,政坛狐狸,还是懵懂小年轻,到了这里都会脱去那层厚厚的伪装,彻底疯狂。

本来就是寻乐子的地方,那干脆便让所有人沉沦。

……

“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喜欢吗”?老板娘指着荧光灯下的男男女女,问的很平淡,也不知她自己的心意究竟如何?

老冷依然冷酷深沉,梦梦眼神四起,似带着几分少女的叛逆。

唯有傻根,弯了弯腰,拘谨的道:“老板娘,我不喜欢这儿,人好多,我想去花店”。

夜幕,是大自然美丽的一件衣裳,特别是对于一些活跃的男女,夜幕给了他们勇气,给了他们最美丽的伪装。

龙卷风,像一把剪刀,将夜幕中的那一层戎装剥去,无数散发着荷尔蒙的男女在这儿仿佛就是最好的催情剂,搂搂抱抱在稀疏平常不过。

此时,他们忘记了家,忘记了家中的老婆(老公)、孩子,正对他们翘首以盼。

年轻是资本,挥霍是本钱,及时行乐,方为英雄本色。

可每当夜深人静,躺在床头仔细想想,这样的生活究竟得到了什么?

纸醉迷金,终有清醒的一刻;肆意挥霍,英雄也有迟暮时。

平平淡淡方为真!

……

“傻根,不,叶秋,我知道难为你了,可你也看到花店的情形,我们没有欺负别人,可有时候麻烦却会自动找上门来,只有足够强大,才能随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明白吗?”老板娘没去看他,背着身讲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话。

傻根不懂,但又有点懂。

“叶秋,其实有些东西不需要懂,只要明白男人保护女人,那是天生的事情”。老冷拍了拍他的肩膀,第一次与之谈心。

傻根沉默。

“你愿意保护我和梦梦吗”?老板娘又一问。

傻根使劲点头。

是老板娘将他从大街上带回,供他吃,供他穿,供他住,这份恩情,情比天高。

……

“你就是叶姐吧!我是这儿的行政ceo”。来者年龄不算大,也不小,四十未到,三十出头。

没有传统的黑社会派头,白衬衫,留着长发很飘逸。

见众人目光朝向了他,他如沐春风的一笑,道:“叶姐可以叫我阿军,时代在变,我们要跟得上潮流……老板让我辅佐你,有任何要求尽管提”。

老板娘点了点头,没想到如今的玩社会的人竟然开始了俗中带雅,就如同那种……当婊~子立牌坊的感觉。

“龙卷风的情况如何”?她问,也在观察,觉得阿军不简单。

阿军轻走几步,从吧台上拿过两杯酒,递了一杯给她,温文尔雅的回:“大舞厅一个,小舞厅若干,包房数百,每天都有固定的客流,学生党与无业人员占了两成,白领与社会精英较多,其中不乏衢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你费心了,不过我还有件事情要麻烦你”。

“叶姐请说”!

“我这个小兄弟是第一天接触社会,不太懂规矩,还麻烦阿军从明天早上起,找个人从最基础的交他”。

“叶姐放心”。

得到了他的保证,老板娘转过了头看向了傻根,没有刚才的盛气凌人,而是温婉的说道:“小秋,你是个男人,要学会承担起你的责任”。

傻根不懂,突然觉得今天的老板娘有些陌生,她好像变了,又似乎没变。

对待他而言,还是如同曾经的和蔼,那就够了。

“阿信,我们要去哪里”?傻根,不,叶秋不解的问。

一大早上,阿信便被军哥召唤,说是让其带一个刚上道的小兄弟,交交他规矩,这不,就出来了。

如果被军哥叫一声阿信那是面子,但被一个刚上道的小青年一直叫着,却是怎么也无法开心。

一直以来,在他面前的哪个不是信哥、信爷叫着,他不知这青年是真不懂还是装的深沉。

“咳~咳”连续咳嗽两声,手下的马仔即刻会意,不满的瞪了一眼叶秋,警告道:“要叫信哥,明白吗”?

“是他让我叫他阿信,我才叫的”,只是在所有人鸡眼时,摸了摸头发,憨厚的叫了一声:“信哥”!

“我们要去哪里啊”?

“军哥让我带你,今天教你最简单的——受保护费”。阿信正说着,就从旁边卖早餐的蒸笼内拾起一个大包子吹了吹塞入嘴中,那滋味就是香甜。

主要是不用给钱的那份霸气,另他飘飘然。

早餐店的老板那敢怒不敢言的神情显然是认识他们,可他没有出声,却有人破坏了气场,只见叶秋站在那儿,对面向前的阿信嚷道:“信哥,你吃东西还没给钱呢”!

阿信一边往嘴中塞着包子,顺带横了一眼旁边买包子的顾客,盛气凌人道:“你见我们做这行的,吃个包子,哪个水果,还用给钱的吗?老板,你说呢”?

“是、是”,小摊可惹不起他们。

傻根一愣,疑惑的问道:“老板,真不用钱”?

小摊老板无奈,点头。

傻根笑着拿起两个大包子,也感觉不到烫,硬是往嘴中塞去,瞬间眉飞色舞的说:“好吃,谢谢老板”。

小摊老板陪脸笑着,心却在滴血。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敢怒不敢言。

阿信对于傻根的天赋微微颔首,即刻间只觉得他是一个可以培养的人才,不过,还是指出了他的不足,太客气、太憨厚,是他们的硬伤。

作为一个社会人,就该有社会人的霸气,就如他阿信一样。

“走”,往后退了两步,一搂傻根的腰继续向前,他要将之培养成一个有特色,有理想,有抱负,有实力的社会人。

……

钟楼底。

这儿是衢城百年古街。

犹如故宫的飞檐楼阁下,全是古色古香的木质建筑。

可经过百年的沉淀,沉淀出的结果,却让人悲伤。

古建筑下,有宏宇横跨的温婉茶道,有衢城特色的点心,但更多的是花枝招展的纸妹。

发廊一条街——

里面干净的地板能反射自己的影子,具体是什么生意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

早上的生意虽然不是很旺,不过大门倒是打开,阿信进去收保护费,竟被几个女人一哄,占的一点小便宜,早将保护费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最后望着身前一座好几个阁楼打通的龙茶馆,下了狠心,只能拿它来开刀了。

招了招手,将傻根唤来,在其耳语一番,问:“知道了吗?面相要狠,说话要酷,举止可以优雅,毕竟是新社会,军哥说过,要跟得上朝代”。

“五子,将我朋友从巴西弄来的雪茄给他来上一根”。他转过身,对着另一人吩咐一声。

巴西雪茄可不是谁想抽就能抽的,它是一种身份,更是装逼的利器,是他花了五十块钱,从附近金叶卷烟专卖店买的。

“咳~咳”

傻根咳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觉得这是世上最难吃的东西,他从来不挑食,可今天例外。

对于没抽过烟的人,突然抽雪茄是什么感觉?

不太好形容,总归是不太舒爽,不,是很难受才对。

“孺子不可教也”!

阿信望着他,恨恨的飚出一句。

军哥让他多读书,果然不是没有一点用处,至少旁边的兄弟们对他投来敬仰的目光,没有任何的做作。

而且说了这一句,刚刚还不顺的气一瞬间也排通了。

顿时,有了一种高大上,有木有!

随即挥了挥手,“算了,算了,你赶紧进去,就照我刚才交你的话语,让他们每月准时送些保护费来,毕竟现在的治安真的不是太好”。

傻根进。

门口服务台有两个小美女,嫣然一笑,一口同声说道:“欢迎光临龙茶馆,请问您几位”?(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