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的文

第二部分(1)

第二部分

中国电影(1)

前两天听崔永元说,小时候特爱看电影,晚上七点的电影,中午就到了,一个人没有,就占了个最好的地儿,就在操场的正中间,一等几小时,人们陆陆续续来,看着丫占了一这么好的位置都特别眼红。终于等到开映前,过来几个虎背熊腰的,把崔给轰走了,说,这是放映机搁的地方。

我小时候看过不少电影,也是lu天,人山人海,基本上看到的都是前边架在老爹肩上孩子的屁股。那时候放的都是武打片,飞的时候不小心还lu出钢丝,而且为了不飞出意外,都是一个一个单飞,不像现在,科技发达了,都一堆一堆地飞。每次看完,议论三天,而且周围挂彩的人也相应增多。

这说明,那时候,人生活得太辛苦,没趣味。

我上学的时候,学校组织看《泰坦尼克》,我很吃惊,因为听说里面的lu丝会有点lu。但老师说,没关系,是经过了教导主任制作的。我很吃惊,原来我们教导主任还会剪片子。

前面那些同学看得很投入,到了lu丝躺在沙发上强烈要求被画画的时候大家都不敢呼吸。随着lu丝的衣服着地,屏幕一片漆黑,一只大手遮住了胶片。同学们一片哗然,原来这就是经过了制作,而且还是现场制作,太牛逼了。等lu丝穿上衣服,屏幕上才重现光明,时机的掌握是天衣无缝,看来这段教导主任也是偷偷摸摸看了不少遍。

当然,最难受的是,画面没有了,声音还在。

我个人是很喜欢看电影的,但因为看的时候都在半夜,所以不炸点楼不摧毁些飞机我很快就会睡着。《阿甘正传》看了三个晚上,每次都是羽毛还没飘到地上我就睡着了。那时候冬天,市面上都是VCD,换碟是最痛苦的事情,无论是出于剧情还是寒冷。

后来去了北京,看了不少片子。印象最深的是王小帅的《十七岁的单车》。看的时候王好像还在现场,我真恨不得上去掐着王小帅说,你不能把节奏放快点吗。看片子的会议室里冷气太足,外面四十度,那空调也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冻得我鸡皮疙瘩一身。看完后大病一场,导致以后只要有人说起《十七岁的单车》、王小帅、高圆圆,我就哆嗦。

这片子居然被定为地下电影,遭禁了。禁的原因是出国评奖的程序不对。但是,王小帅因祸得福,让人感觉这家伙肯定特有思想,拍出了的电影都只能在国外放,中国不让看。可以说,如果没有电影被禁的事情,这也是一部匆匆忙忙冗冗长长不能给人任何印象的电影。

今年也去电影院看了不少,全是烂片。先是《恋爱中的宝贝》,看的时候还有几个人,看完后就我一个了。电影宣传的重点是周迅**和电脑特技。我们的中国电影怎么了。难道像我这样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是想看周迅**的吗?就算我要看**,也不一定要看周迅的**,而且不一定要进电影院看。

片子很差,这是剧本和导演的责任。节奏尤其掌握得不好。

看了王菲的《大城小事》还是《小城大事》,我都不记得了。说的是什么全忘了。

《帝企鹅日记》是不错的片子。在看的时候我经常想,拍的这帮家伙得多冷啊。我还想到是不是剧组的各种东西很快就没电了。但是,这个纪录片有点赋予了企鹅太多的含义。有些地方明显是捉了几个企鹅,凿了几个冰洞拍的。

后来看美国导演陈凯歌的爱国巨作,《无极》。不说了。

只是,看电影的人少了。

这说明,这时候,人的生活太辛苦,没趣味。

写短点。中国的电影,缺乏想象力,没有幽默感,不少肤浅的人憋死了劲要拍出深刻的片子。电影票房不好,大家都有责任。当然,中国人本身是没有生活情趣的。中国人的情趣表现在圣诞节排队排到十点钟吃一顿伪西餐,然后这一年就算做了一件有生活趣味的事情了,又开始没趣味的生活。这事情,是这个国家几千年来的习惯,谁都没有办法改变。我们的电影,最近是不可能繁荣的。

中国电影(2)

我们的导演,图个自己开心。

我们的编剧,写死不能出名。

我们的电影,最高这个水平。我们的观众,也就这个操行。我们的资方,收益基本是零。我们的人民,永远不能拖贫。

关于马的若干问题

我最近考虑在老家养一匹马,有些问题不是很明白。

第一,国产伊犁马价格便宜,进口马要贵大概十倍,但是,同理,在国外,比如美国,是不是进口伊犁马要比美国国产马贵十倍?

第二,在上海,有一种郊区使用的牌照是沪C牌照,这种上海牌照,除了不能去上海,其他哪都能去,我如果买了马,但不要去市区,能不能上一张沪C牌照?

第三,是不是前面后面都要挂一张牌照?马尾巴遮住了牌照算不算故意遮挡牌照,要扣马?

第四,如果不挂牌照,电子警察拍照发现一匹超速的马,怎么处理?中国的道路限速真够合理的,连牲畜都能超速。

第五,我把马拴在路边,会不会有警察开一张违章停马的单子贴在马脑袋上?我去处理的时候凭驾驶证还是发票?我停马的时候占了一个车位要交停车费,但如果我把马停在两辆车中间,不占车位用收费吗?

第六,我能不能把马拴到区政府那里的大片草地去吃草?中国也就政府门前草比较多。为了回报,我可以让马每日都在那里拉屎,也就是马日拉,来肥沃那里的土地。

第七,一匹马是不是只有一匹马力?如何改装?

第八,马能不能骑上马路?如果不能,那为什么那个叫马路?

第九,公马能不能骑上公路?

第十,我已经有了血汗宝马,以后有钱了有没有必要买一匹汗血宝马?

第十一,马要不要天天洗澡?如果自己洗太麻烦,可不可以到洗车的地方洗,十块钱一次?要不要打蜡?

第十二,马的蹄子是金属的,在水泥路面上快了肯定要打滑,控制得当能不能漂移?骑马甩尾可行否?注:甩尾不是甩尾巴。

暂且这些,希望有识之士的解答。

公民韩寒的交通问题(1)

牌照

上海的汽车牌照价格越来越贵了,9月份私人车辆牌照拍卖平均中标价达到49600多元,创下历史新高,这个价格已经可以买一辆经济型小汽车了。政府的理由是为了控制市中心的汽车流量,缓解交通压力。

我认为牌照拍卖这个制度只能说不合法但合一定程度的理,关键是我们是很善于打着造福人类的幌子干一些别的事情的。改善交通情况当然是个理由,也有实质的一点点效果。但是,如果什么社会发展矛盾都只需要大量收费来解决,那政府的功能就未免太简单了。

另外,一说到要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就说已经优先发展公交了,就要提高汽车停车费,限制私家车出行,为什么管理部门却对庞大的公车(公事、领导的私事、司机的私事等,这些任务都得公车去完成)不管不问?消费者买车缴税,公务员是用消费者交的税买车。

我甚至觉得,交通压力和堵车,这就是代价。在大城市,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求高峰时候交通通畅呢?全世界的大城市都会堵,堵得比北京和上海厉害的多的是,一方面发展道路和大家交通意识的自觉,另外一方面,这就是交通的代价。没有办法的。

还有,外地车在上海使用,虽然在车牌发放登记地交过养路费,上海还要征收养路费。这其实是地方利益作怪,用于限制车辆上外地牌照。我建议外地省市效仿,凡上海车牌照也征收养路费。这样好,亏的是个人,富的是财政,假装功德无量。

驾照

今年4月1日公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并没有说考驾照必须通过驾驶学校报名,但各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出台的各种规定和条例,却以不安全为名,要求自学者出示培训记录,拒绝接受自学者报名。

为什么考驾照还非得通过驾校、交培训费呢?只有上了驾驶员培训学校才会有记录,自学驾驶技术是没有的,这实际上是将考驾驶证和上驾校强制捆绑在一起。为什么不让自学者报名参加驾驶资格考试呢?这完全是人为增加老百姓驾考成本,让一些利益部门通过垄断牟利。

我们国家不一向鼓励自学嘛,他们担心的也许是:万一你不知道从哪里学习到了反动的驾驶方式怎么办?

另外一个问题是,驾驶学校为什么不教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开门时候看一下后视镜?我见过因为驾驶员停车就直接开门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相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

还有,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如果能走动,请立即下车离开。很多高速事故就是因为人留在车里定定神回味回味的时候,被后面的车辆追撞导致死亡。

不教这些常识,这也许说明我们的学校用心良苦,相信实践大于理论,撞一次就永远记住了。但这些常识,是可以救人命的。

路牌

上海的路牌学习国际化以后,用A1、A2等名字来命名境内公路,与全国不同,路牌上却没有哪里到哪里的说明,外地司机根本就不清楚某条路是哪里到哪里的,只好在十字路口冒着危险拦车问路。

我估计路牌国际化是某领导出国考察的丰硕成果。建议外省市也这么干,让我们上海人开车过去的也问路,这样有利于增进各个地方的文化交流。怕什么,只要领导的司机认识路就行了,因为国外一些城市都是这么干的。

防护栏

2月14日我在沪杭高速上看见一个车祸,一辆轿车和卡车追尾,车内两人应该没有生还的希望。我在高速路上见过多次因为卡车没有装防护栏而导致追尾的小汽车驾驶员丧命的。卡车的尾厢高度面对的正好是轿车最脆弱的挡风玻璃处,这让作为缓冲区的车头完全不能起到保护作用。

在很多发达国家或者不发达国家,卡车是被要求强制安装防止轿车追尾时候钻进车底的一套防护装置的。卡车的追尾保护装置很简单,就是一点铁皮钢管的事,将卡车车尾本来离开地面一米的空间缩小,让其他小车撞击时候车头的缓冲区可以利用到,而不是直接铲到车厢。成本相当低,也就百来元。

公民韩寒的交通问题(2)

这个防护栏在欧洲强制使用后,事故后生还率有很大提升。虽然对于交通部门推广防护栏收益很少,完全不及加个什么税、收个拥堵费多,但毕竟是对生命的很大保护,应该将其强制实施。如果不装或者不合格的,应该罚款责令其马上装上去和改正。

是不是装一个要好几百呢,撞死了反正一般都是追尾,后车全责,所以不用赔偿。但退一万万步说,咱们的领导们,坐的也都是轿车,对不,保护领导,义不容辞。谢谢你们。

规定

现在一些地方出台了禁止老百姓开摩托车、电瓶车的规定,更早的荒唐规定是骑自行车不让带人,理由都是不安全。这些老百姓买不起自行车,公共汽车服务又不到位,大家只好买小汽车,让本来拥挤的道路阻塞得更拥挤。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必须要开放的。就算出了意外或者一些交通的混乱,这也是代价。代价是必须要付的。而且我奇怪的是,既然你在这些城市不让上路,那怎么在那些地方又让卖呢?

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这条规定让驾驶员吃尽了苦头,他要么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要么停在非法停车的地方。

与中国的《交通法》这条规则相反,英美国家的规定是,除了交通管理部门在某地安放“绝对不能泊车“或者和“短暂停留可以“的标志牌和在十字路口、公路转弯30米处不能停车外,其他地方都可以停车,这已经成为通行的国际惯例了。

问题是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在收费停车场之外的地方,悬挂不能停车的标志,你能够把收费场以外的地方都悬挂上不能停车的标志吗?我认为只要不妨碍到别人,驾驶员就可以停车。但为什么交警却往往对停在这些地方的机动车贴“违章罚款单“呢?

前几年,包括现在一些地方也很夸张,我说的是公安或者交通部门,有时候你违章了要去这些单位缴罚款费,但发现车不能开进去,你就把车停在路边,出来又是一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