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巡逻人

第1270章 幽冥往事(三)

第1270章幽冥往事(三)(1/3)

一个时代的崛起注定要消亡另一个时代,这一句话虽然说得残酷无情,却是铁一般的事实,哪怕是在人类世界,依旧如此,千百万年来放眼中华上下五千年,每一个王朝的诞生不都是注定了另一个王朝要消亡,或许换一句话来说这就是所谓天道循环,又或者是用另外的一句话来说更为恰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还真是报应不爽!”

我看着眼前那波涛汹涌,随着那漆黑色的海浪翻滚不断的在那漆黑色的海浪当中沉沉浮浮的累累骸骨,只是由衷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报应不爽!千百万年前女娲人王伏羲将冥海一族屠杀殆尽,成立阴曹地府以供世间灵魂再入轮回,平衡阴阳两界,千百万年前阴曹地府种下的因,千百万年之后也结出了果,那冥海一族卷入重来,阴曹地府危在旦夕。

面对我那近乎是讥讽的话语,阎罗王倒是显得异常的平静,也难怪这阎罗王自从阴曹地府建立恐怕就存在了,活了那么久的老怪物,又岂会在意我一个小小的人类的一句讥讽的话语。

“哎,阎罗王你还是没有把那冥海之主的来历说清楚,既然你说那冥海之主就是四大僵尸真祖之一的赢勾,那么那赢勾原本是僵尸又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

“而且那赢勾原本是人间首领黄帝的部下,怎么会和冥海一族扯上了关系,还成了那冥海之主?”

殷玲慢慢的转过身看着阎罗王,开口问出了这么一句话,同样这也是我心中的疑问,面对殷玲的疑问,阎罗王慢慢的转过身,那黑黝黝的好像是宇宙间的黑洞一样的眼睛在我们的身上一扫而过,随即阎罗王便是再一次转过身看着不远处那波涛汹涌尸骨沉浮不休的冥海。

“赢勾在融合了犼三分之一的魂魄成为了僵尸真祖之后,和黄帝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天

,最终不敌黄帝,被黄帝毁去了肉身,魂魄带着无尽的尸气逃走,从此下落不明!”

“当时人间乃是黄帝的天下,更有女娲大神人王伏羲等一众远古神人存在,那赢勾为祸人间,如今肉身被毁,只剩下了灵魂若是继续留在人间,势必会被黄帝彻底消灭,所以赢勾能去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幽冥大地!”

幽冥大地在那个时候,女娲人王伏羲已经消灭了冥海一族,建立了阴曹地府,阴曹地府成了世间灵魂聚集的地方,是最适合赢勾神魂藏身的地方,而在阴曹地府当中,那赢勾最熟悉的地方便是冥海了,在没和犼的魂魄融合成为僵尸真祖之前,这赢勾就是镇守黄泉冥海的。

赢勾逃亡到了冥海之后,见冥海之内冥海一族的万千冤魂对人间对黄帝是怨气冲天,也是从那之后,原本是负责看守镇压冥海之中冥海一族冤魂的赢勾投身冥海,成了这冥海的主人,统帅这冥海一族的万千冤魂。

赢勾投身冥海之后,冥海一族的冤魂不息,欲卷土重来,那冥海之水淹没地府,地府的鬼魂死伤殆尽,阴阳两界的平衡失调,人间也是面临重大劫难,女娲和人王伏羲再度出手,降临幽冥大地,联手在这冥海之上设下了封印,将冥海一族的万千冤魂封锁在了其中,从此之后忘川河形成。

原本地府奈何桥之下本没有这忘川河,想必你们也知道那忘川河的河水是褐黄色的,因为那忘川河里流淌的不是河水,而是当初冥海一族尸体堆积如山形成的尸水和怨气,忘川河源自冥海,乃是当初女娲大神设下的一个巧局,希望能用这忘川河细水长流一般慢慢的洗刷冥海一族的怨念,让这冥海再度恢复碧波**漾,不曾想这忘川河自形成以来便是奔流不息,冥海当中那冥海一族的怨念不断没有减轻,反而

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愈发的强盛起来,千百万年的时间过去了,当初女娲大神和人王伏羲在冥海设下的封印也是在节节败退,每一天这冥海都会扩大一分,冥海一族的怨气也会增加一分。

到了现在那冥海之上的封印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一旦那封印被冲破,冥海之水势必会携带这那冥海一族的滔天怨气从忘川河奔流而下,淹没地府,到时候地府毁灭,人间再无轮回之路,也势必会消亡。

阎罗王的话音落下之时,我已经完完全全的愣在了原地,现在我终于知道那冥海的海水为何会是一片漆黑了,也知道了那冥海的海水为何会时时刻刻汹涌澎湃,因为那冥海的每一滴海水当中都蕴含着那冥海一族无尽的怨气,甚至于每一滴冥海的海水都代表这那冥海一族的一个冤魂。

一望无际的冥海,漆黑色的海水、时时刻刻都在翻腾不休的海水,那万丈巨浪不时的呼啸而起,好似要吞没这幽冥大地一般,那随着漆黑色的海浪不断翻腾的累累尸骸,看上去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千百万年来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想方设法的排除这冥海当中的滔天怨气,却都是徒劳无功,现在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地藏王菩萨再度回归地府,以那无上佛法希望能压制住濒临爆发的冥海!”

说到了这里的时候,阎罗王竟然都是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叹息,恐怕这活了千百万年的老怪物,是第一次发出这样的叹息声。

轰隆!

就在这个时候,那翻腾不休的漆黑色冥海当中,那一条无头的巨龙突然窜了起来,庞大的身躯就盘旋在了冥海之上,那绵延百丈的巨大龙尾延伸到了冥海当中,龙尾搅动的瞬间,本就波动不止的冥海立马就掀起了一阵万丈巨浪,层层叠叠的朝着冥海那尸骨累累的圆形海岸线拍打了下来!

(本章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