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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根本途径完善法律和制度_辛鸣:制度哲学的时代回应与担当

辛鸣:制度哲学的时代回应与担当

制度至关重要,建构制度哲学很有必要。制度哲学研究,旨在对制度何以为制度、制度何以存在、制度变迁的可能及其局限、制度价值的形成及其异化等事关制度的“元问题”作出哲学追问、反思和辨析,为制度变革、发展、创新提供理论支持。

阐明制度发展的历史性

摒弃个人好恶和长官意志,崇尚制度、运用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一大进步。这也带来对制度的迷信。现在,一些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归结为制度问题,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从理论上认识到并设计出一个好的、先进的、优越的制度,这一制度就会自发地变成现实,就能解决所有希望解决的问题。这种制度观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制度本质上是“非中性、有成本”的,现实社会中的任何制度都会导致偏好群体和优势策略,根本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横跨古今、皆大欢喜的制度。

形成什么样的制度、选择什么样的制度,并不是制度自我建构、自我实现的结果,而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然,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合力使然。制度哲学要阐明制度发展的历史性,把抽象的、想象的制度乌托邦变为具体的制度,让制度从虚无缥缈的天国回到现实大地。

揭示制度变革的辩证法

制度发挥功能必须保持相对稳定,而制度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又须与时俱进。对于今日中国来说,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制度必须进行深度变革。制度什么时候保持稳定什么时候进行变革,什么可以变

什么不能变,什么时候小修小补什么时候改造变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理论上讲不清,实践中就不可能做得好。因此,揭示制度变革的辩证法是制度哲学的又一着力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适应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反映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不能不切实际地超越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一味追求高级的制度模式与制度形态,又不能固步自封,一味迁就维护现有生产力系统中的落后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在完善和发展中不断成熟、定型。一般而言,应保持制度弹性,为先进制度形态的孕育和发展创造条件;不能在过渡阶段形成路径依赖甚至路径锁定,让落后的制度形态逆淘汰先进的制度形态。

探究制度借鉴的方法论

人类社会的制度不仅在历史上是多样的,在当代世界也是多样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在相当长时期内要共生共存。制度共存就带来制度借鉴问题。今日中国的改革就从西方的制度体制中借鉴了不少有益内容,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也吸纳了不少社会主义成分。做好借鉴工作,要有清醒认识,还要有科学方法。

对于今日中国来说,不能脱离经济社会条件、历史文化传统,照抄照搬西方社会的制度模式。这是邯郸学步、饮鸩止渴,会犯颠覆性错误;也不能拒斥人类文明进步的有益成果,坐井观天、闭门造车。探究制度借鉴的方法论,应把握好“拿来”与改造、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把制度的基本精神与制度的具体模式

区分开来,把制度的本质属性与制度的工具性区分开来,做好“本土化”工作,勇于拿来、善于改造,消化别人、成就自己,在制度借鉴中赢得制度竞争优势。

彰显制度创新的价值观

制度创新是现代社会的主旋律,小到幼儿园的班次设置,大到国际关系治理,都在讲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只是手段,不能成为目的,不能为制度创新而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直接动因与结果都是社会政治经济利益结构的调整与再调整,因而价值立场在制度创新中具有决定性地位和根本性意义。

制度哲学注重制度创新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也强调制度创新的人文关怀、道德评判与意义追问,彰显人本、自由、发展的价值观,为制度创新确立目标、划定边界。制度是以人为目的而不是把人当手段,人本是制度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制度创新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能异化蜕变为管制人、压迫人的工具。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制度创新“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从而“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制度创新是为了“向前看”,而不是为了“向后转”,发展是制度建构的落脚点,制度创新把促进社会形态从低级走向高级、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进而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

概言之,制度哲学研究不仅着眼于解释制度,更着眼于改革制度。从哲学层面、用哲学方式在全社会确立制度权威、培育制度意识、建设制度文明,是制度哲学对时代的回应与担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