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再起

第四十三章 再起

“李峰,左前方六十米左右,身穿蓝『色』衬衫牛仔裤的年轻男子,受害者是前面相距不到三米,米黄『色』短裙的女子。快去,别让小偷跑了。”警车内,唐宋忽然放下手中那本厚厚的《中意双语词典》说道。

“我?”正坐在前面闲的无聊,还在奇怪今天唐宋为什么没下车抓贼的李峰指着自己愕然问道。

“当然是你,以后我告诉你消息,具体抓小偷就以你为主。嗯,奖金也有你一半,快去。”

李峰大喜,毫不犹豫便下车往前狂奔而去。

他却忘了自己身穿警服,这在小偷眼里有极大的威慑力。若是慢慢走过去也还罢了,一旦跑起来,本就做贼心虚却又机警无比,随时保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小偷当然不可能呆在那儿等他去抓。

结果,李峰刚跑出不到二十米,那小偷习惯『性』地一回头,忽然脸『色』一变,便发力狂奔了。速度似乎比李峰还要快上几分——那是当然,小偷要是跑不过警察,还是别做这行当的好。

唐宋摇摇头,对一边的钟情说道:

“你来开车,追上去,不帮他一把,奖金是拿不到了。”

十分钟后,载着受害人的警车跟李峰终于将那小偷堵在一个小巷子里。

“咳咳,这奖金还真不好拿,差点就飞了。看来明天我也要换便衣了,否则逮谁谁跑。”铐住小偷,将钱包还给受害者后,李峰喘着粗气说道。

唐宋不置可否,钟情抿嘴轻笑,忽然将头挑了过去,看着唐宋道:

“唐宋先生,昨晚的聚会如何?有没有擦出什么不该有的火花?”

本来,钟情今天从一上车到现在都没跟唐宋说一句话——她还在为昨晚某人撇下她独自去会钢琴王子而生气,打算一天都不理睬某人的。不过,唐宋刚刚指使了她一下,不知怎的,那气就不见了,顺理成章地关心起昨晚唐宋的聚会来。可见,某人已经很花痴了,却不自觉。

“什么叫不该有的火花?”唐宋眉头一皱。

钟情窃笑,李峰摇头。

其实,昨晚跟郎朗还真聊得挺开心的。

被小雯一下子揭了老底的唐宋,在郎朗的强力要求下,也没推辞,便用古筝弹了一首《梁祝》——其实这应该是最出名最能演绎古筝独特魅力的曲目,只是与世博会的氛围不对,所以那位小姑娘才选的《春江花月夜》。否则只要演奏古筝,则必有《梁祝》一席之地。

古筝在唐宋双手下如臂使指,悠远,哀怨,空洞,凄婉,转承起折间,无不彰显古筝这中国传统乐器的无上魅力。

一曲终了,倒让郎朗无言以对——自己的邀请实在太冒昧了,凭什么非要唐宋走钢琴这条路?人家凭着古筝,也能功成名就嘛。何况这小丫头说唐宋什么乐器都会,这才一种乐器而已,就已经显示了他的实力,由此可见,某人的实力到底如何。

之后,时间已晚,再嘱咐了小雯两句要努力,要坚持后,两人也便从她家告辞了。

在回去酒店的路上,两人又聊起了钢琴。郎朗只是钢琴大家,其他乐器只能算知道一点,也会几个简单些的,不过,跟唐宋比起来,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还不如不说。

聊起钢琴界一些知名故事,聊起一些过往钢琴家是如何努力用功的,聊起公认的世界十大著名难曲……当然,绝大多数时间都是郎朗再说,而唐宋充当听众。他本不好言,对钢琴所知更是远不如郎朗。

不过,唐宋可算是最好的听众了,虽然不怎么说话,不过一旦有所言语,则直指要害,一下子便说到朗朗心坎上。以至于已经到了酒店,郎朗还不下车,最后干脆邀请唐宋上去坐坐,嗯,还有份最适合唐宋的小礼物送给他。

礼物则是《世界十大钢琴难曲曲谱》,这是郎朗自己整理的,并未成书,只是打印装订在一起——先前听唐宋说十大难曲里面只知道《野蜂飞舞》跟《钟》,其余的听都没听过,更别说会了。郎朗便有了送他这样一份礼物的想法,在他想来,以唐宋的实力,这十大难曲,似乎都不是问题。

只是一本装订书,唐宋也没有推辞,便收下了。老实说,他对所谓的十大难曲,还是很有兴趣的。

郎朗难得碰到一个知音,而且跟自己没有什么名利之争的,结果又聊了半宿,直到深夜,唐宋方才从酒店告辞。

第二天,他便带着新买没多久的《意大利语词典》上了警车。

既然昨天已经决定不再以抓贼抓罪犯赚钱为中心,那就没什么必要将全部心思放在那上面了。这样一边背词典,一边耳朵听着车外,正好还可以锻炼锻炼一心两用,嗯,也可以说一心三用——两个耳朵可是分管不同方向的声音,希望可以将次声控制推向更高境界。

当初面对渔船七个劫匪,之所以没用次声炸弹,便是因为他的『操』控力度还不够,还不能有针对『性』的控制次声方向,一旦用了的话,钟情也免不了受灾。而且,次声最大的特点在于攻击无声无息,让人防不胜防,也无法防,不过也有一个更大的缺点——太慢,不能一下子置人于死地。要是真用的话,劫匪们也有足够时间将他跟钟情打成麻袋,所以自然舍弃不用。

说到底,对声音的掌控,才是唐宋最关心也最下力气的,其余,都是附带罢了。

窃笑完,钟情又看了看唐宋手上的词典:

“想不到我们的无名歌神还这么用功,居然学起意大利语来,怎么,想改行唱歌剧了?”

其实,钟情只想引起唐宋的注意,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却管不住自己做记者那尖酸刻薄的嘴,话一出口,便是讽刺意味。

不过,也亏得她面对的是唐宋,视若未闻,理都不理,问李峰道:

“前天的事情查的怎么样了?”

瞪了后面的小偷一眼,李峰说道:

“具体还不清楚,不过有两位兄弟怕是跑不了了。”

“呃,还真有吃里爬外的?”唐宋一怔。

李峰叹了口气,摇摇头道:

“他们也是没办法,家里人全被威胁了,不妥协就是死。可惜,就算这样,家人也没能跑得了,而且,他们自己还得面对法律的严惩,希望到时候能法外容情,判轻一点。老实说,警察这碗饭有时候并不好吃,社会不理解,经常背黑锅,而且,还常常连累家人处在险境。像他们这样经历的,并不在少数,一年总有几起。”

因为钟情还有那个小偷在旁,李峰说的很含糊,当然,作为前晚事件当事人的唐宋明白李峰每一句话的意思,不过他也只能摇摇头,除了感叹之外无话可说。

不过,对于恐怖分子的嚣张狠毒,唐宋倒是多了一点了解,心道那样的家伙千万别落到自己手上,否则……他向来不为外物所动的心境,第一次有了些许变化。不为别的,就为现在同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员,那些恐怖分子能找到一般警察头上,未必就不能找到他头上……

“说什么呢?又是威胁,又是黑锅的。”钟情有些奇怪。

李峰唐宋却都不说话了。

虽然唐宋不亲自下车逮小偷了,不过,有他指点,李峰的效率也还可以,一个上午,又抓了六个,看看时间已经到了中午,李峰便开车将他们送回警局。

警局门口,唐宋习惯『性』地沉入太极意境。

倒不是唐宋怀疑警局的安全『性』——实际上,警局向来都是最安全的,除非丧心病狂之人,否则没有哪个犯罪分子敢去找警察的麻烦,躲还来不及呢。而是经历了前晚的事情后,唐宋给自己定了一个要求:无论到哪个地方,都先用太极意境测试一下周围环境——这世界实在太危险了,保不定什么时候又跑出来一个炸弹。

他可不想自己什么时候死到临头了还不自知,尤其是他明明还有能力察觉的情况下,那也实在太冤。何况,这样做对太极意境的提升也有极大好处,都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功夫便是花时间磨练出来的。

当然,这本是他下意识的动作,根本没想过警局里面真有什么危险。

然而,在他真正沉入太极意境后,心神却不由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