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太美,爱卑微

第100章 莫非御和容容篇 (番外 )

那一年我十三岁,楼下一个被欺负的一个少年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白色的衬衫上沾满了血迹,脸上也多处挂花。看起来十分可怜,只是被好几个少年围攻,他都死死抱着怀里的皮球不放,仿佛那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大小姐,那是莫家的庶子。”管家站在我的旁边,这样为我解释。

我淡淡一笑,“这个少年很有趣。”

我说着,就踱步下楼,预备好好看看这场游戏,一个被群攻的庶子,竟然如此有骨气,十分难得。

“大小姐,这是莫家的事,您不该……”管家劝我。

我侧头瞟了他一眼。嘴角冷笑,“怕什么?我有胆量做,自然有办法解决。”

他立即低眉顺眼,“是。”

“你这个蠢货,不配玩这么漂亮的皮球。给我,给我,我是莫家的大少爷,这球应该是我的!”一群少年叽叽喳喳。我就站在一旁看着他们争斗。越看越觉得有趣。

其实这样欺负庶子的事情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多的是,不过将人打成这样的,还是不多的

所以,由此看来,这个少年的母亲,在莫家掌门人的眼里真的什么都不是,不然也不会任人欺负。

“不,这皮球是我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是我的!”少年强调,仍是拼死护着皮球。

看着他脸上的红肿,我的心神迅速波动一下,原来,这还是一个孝顺的孩子。

于是,我不再看戏,对这群人说,“都住手!”

他们果然停手看着我,那个傲气十足,自称是莫家大少爷的男孩儿仰头问我,“你又是从哪里跑来的野丫头?”

我冷笑一声,野丫头?我可是他们莫家请来的贵客,他父亲都要对我恭恭敬敬,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家伙竟然骂我。

“你就是莫家的少爷?”我好笑的看着那个比我矮了一头的男孩儿。

他仰着脖子,一脸骄傲,“是的,所以你识相的不要多管闲事,免得我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真是个大言不惭的家伙,小小年纪别的没有学会,倚强凌弱倒是学会了。

我对于这种人从来都是不屑的。

“你是莫家的少爷?可是我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地痞的小混混,哪家的少爷如此没有家教,怂恿下人欺负人?”我故意讽刺他。

“你你……你竟然骂我!”他气得瞪圆了眼睛,对他后面的人说,“金山,给我上,教训教训这个野丫头,让她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我好笑的看着他后面叫金山的人,战战兢兢的看着我,然后小心的在他们少爷耳边说了一番,那男孩儿立即变了脸色,眼中都是惊恐,指着我半天只吐出一个字,“你……你是,你就是那个席雅容……”

我知道,他之所以会露出这样的表情,多半是知道了我做过的那些事情,所有得罪我的人都没有好果子吃,就在前不久,家里的那些庶子被我教训的服服帖,所以,一传十十传百,我便有了个恶霸的名声,小孩子们见了我都吓跑。

而事实上,事情没有那么夸张,我只是在那些讨厌的人身上试试的伸手罢了,因为最近教练师傅说我进步很快,很有学武的天赋

“金山我们走!”那男孩儿也不等我说话,就朝着一边,一路小跑走了。

“大小姐,这毕竟是莫家,您这样做,恐怕是不好吧?”管家再次在我耳边提醒。

我没有看管家,抬步走向那少年,他此时被人打趴在地上,呼哧喘着粗气,然后慢慢抬头看着我,嘴角都是讥讽,“又来了一个耍威风的!”

我挑眉,发现这少年眉眼清秀,可惜,那眼神中满是戾气,显然是经常受欺负,就像是家里的那些庶子庶女们,永远都要卑微的活着。

“我们小姐好心救你,你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真是不知好歹!”管家生气的对那少年说。

少年却是嗤之以鼻,“救我?不过是想我感激她罢了,顺便耍耍威风,这样的人我看多了,哼!别把自己说的这么高贵!”

“你……”管家还要说话,已经被我阻止了。

“我本来想看着你怎么被这群人打死。”我笑望着少年。

他这时候已经从地上爬起来,虽然衬衫破了,也遮掩不住他周身不一样的气度。

他十分诧异的看着我,“你……那你为什么又救我?”

“你应该感激你的母亲,我是看在你一片孝心的份上,才让他们住手的。”这比起我们家中的那些庶子巴结我母亲,将自己的母亲晾在一边,更有甚者嫌弃自己母亲的身份,对亲生母亲下恶毒的手段。

所以,我觉得这个少年很特别。

后来,我渐渐知道,他的名字叫做莫非御,她的母亲竟然是一个歌女,却十分有骨气,这样出身还努力骄傲的活着,这让我十分震惊,于是从那时候起,我十分敬佩这个女人,只是后来这个女人得了肾病死了,临终将莫非御托付给我,我才跟莫家人说,看上了莫非御。

莫家人当然求之不得,甚至莫非御的父亲因此开始将目光放在莫非御身上,送他出国深造,好好培养,最后让他做了莫家恒远公司的总经理,这样的举动,显而易见了

然而,虽然在我的庇护下,莫非御获得这么多的机会,他却依旧没有半分感激我,甚至在我面前趾高气扬,一副大少爷的模样,但是,对于他这样的态度,我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很欣赏,因为这才是一个正常男人应该有的霸气,为自己争取获得尊重的机会,比那些点头哈腰的人看起来舒服多了。

我甚至有时候在想,或许这个男人能配得上我,做我的丈夫,只可惜,他当上总经理后,越来越嚣张,大有种得意忘形的势态,不仅仅跟演员有勾搭,还有小模特,围在他身边的女人真是越来越多。

这让我十分生气,这件事也让我意识到了,莫非御,他真的是没有将我放在眼中,但是,我仍是有一线希望,毕竟,我为他也付出了这么多年,不能一下子放弃了。

于是我开始暗中观察他,派人跟踪他,将他所有的事情都了解的一清二楚。

当然,莫非御还是很聪明的,偶尔我的人会跟丢了,应该是被他发现了,于是我连续换了很多批人。

可是,最终,他还是让我大失所望,他先是愚蠢的要将白易赶出恒远,我多次劝他,要好好利用这个人,而不是将其驱逐,他就是不听,这个时候,我也意识到,这个人,并非可塑之才,他甚至为了公司内部争斗,将我费心找到的建筑天才给降职了!真是太蠢了,于是我当天就去劝他,可是他又是一个字也听不进去。

我对他越来越失望,甚至多次想要就此放手,任其自生自灭,我心烦意乱,每天又十分忙碌,能抽出的时间越来越少,我以为这样我或许会忘记那些不愉快,可惜,等我从美国回来,他竟然送了我一份大礼,跟我最好的姐妹在**滚了!

我当时气得恨不得掐死他们两个,当然,我最终在冷静片刻,只是给了莫非御一个大巴掌,让他明白,他在我眼中,已经是废人一个了,我席雅容再也不会将心思放在他的身上。

然而,当我知道,那只是莫非御为了将白易踢出恒远自导自演的戏码的时候,我又突然对他有了希望,或许,他到底还是一个知道轻重的人,又开始暗中瞧瞧观察他。

谁知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他最终给了我一份更惊人的大礼,和我的妹妹周诺新上了/床,而且,两个人在美国的时候已经好上了,真是暗度陈仓

我席雅容这一生最痛恨的就是背叛和欺骗,所以果断的将莫非御送入拘留所,我要他亲眼看着,背叛我是个什么下场,我要他后悔对我所做的一切,同样,也为了成全白易。

当然,我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对蔓蔓的愧疚之情,是我将她卷入其中,所以,我总是要做些补偿的,当然,我没有将实情告诉她而已。

她太单纯了,不应该知道这些污秽的东西。

只是,最后恒远被吞并,莫非御并没有来求我,而是由莫家人送到了美国,我后来也去美国看他,我想,那时候,他找我认个错,也许,我还会帮助他,然而,他没有。

我知道,他是个硬骨头。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终是做不了顶天立地的大人物,我又何必将一颗心放在他的身上呢?我总是这样劝自己。

可是,还是想要知道他的消息。

我知道,自己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骄傲的心不容被人拒绝,莫非御这样的男人,本就应该在我面前屈服,可是他没有。

所以,我不甘心。

我席雅容从十岁起就知道,我父亲需要一个最优秀的继承人,他甚至不在乎那孩子是他的私生子,也是从那个时候,我才有了危机感,为了不让那些庶出爬到我的头上,我拼命的努力,成为席家最优秀的孩子,父亲最终也将我捧在手心,我有着常人没有的天赋,尝尝被人夸奖前途无可限量,我早熟的性格,在席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何曾被人如此不敬?

所以,莫非御必须要屈服。

于是我处处为他设置障碍,让他生活窘迫,甚至几乎到了去街头要饭的地步,当然,他最后没有去要饭,因为他是个硬骨头,他做了地痞混混,骗取一些女人的芳心,然后赚一些钱。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生活,也没有过多久,因为又被我搅合了,他终于走投无路,去找了蔓蔓,大放厥词的想要利用蔓蔓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真是痴人说梦。莫家在美国的产业也被白易打击的快要不行了,哪里还有精力去反击?

终于有一天,他被我逼的露宿街头

那天,他坐在街头,我从加长林肯车下来,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就那么欣赏着他落魄的模样,终于觉得爽快多了。

他经历这么多的挫折,终究还是要屈服的,终究还是要求我的!

我这样想着,看着他慢慢抬起头来看我,那表情一点儿都不诧异,“不要妄想了,席雅容,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我定定的看着他,狠狠的攥紧他的手指,他竟然这样说,他是在讥笑我吗?是在嘲讽我对他的执着吗?

没错我就是对他执着了!他不想屈服,我也要带他走!

所以,我冷冷的看着他,对他说,“这可由不得你。”女亚女扛。

他一愣,一看我背后的几个人,就明白了,拔腿就跑,我立即挥手,让保镖去追,他显然很清楚这个地方的路线,他跑到一个小胡同,漆黑的夜色,并不好找,我连续走了好几个处,才找到他,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举着一把枪,对准了莫非御的眉心。

我大喊一声,“不要!”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莫非御倒下,我迅速跑了过去查看他的伤口,结果,正中眉心,一招毙命。我真是连他的一句遗言都没有听到!

竟然是这样死了,就这样死了!

可是,我却哈哈大笑起来,死了好,死了好,死了就再也没有牵挂了。

我看着漆黑的夜色,一个黑洞洞的胡同里,他最终结束了生命,脸上染满血色,在凄迷的夜色中那么妖艳夺目。

后来,我知道了,那个穿黑风衣的男人是我父亲的人,他是早就想要解决莫非御了,因为我已经在这个人身上花过多的心思了,影响了我事业发展,必然要成为父亲的眼中钉。

所以,最终,还是因为我,他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