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王妃:王爷请笑纳

第162章 并驾齐驱

林书玖在现代生活的时候,就酷爱骏马,现在穿越到了古代更是如此。

千里马可日行千里,已经是马中极品。而“踏雪寻梅”这种骏马更是极品中的极品!

即便是南翼国地大物博,资源辽阔,也不是盛产骏马的地方。

真正称得上是盛产好马的地点,还是要属于南蛮国,南蛮国本来就是北方游牧民族,自小便与马匹打交道,骏马红鞭,骑射打猎自小都是好手。而在南蛮国境内,能够培养出千里马的地方就要数南蛮国偏西南方向的月氏一族。

就拿这种踏雪寻梅来说,放眼整个辽阔的南翼国内,即便是皇室贵族,恐怕都没有几匹。

而南宫邪竟然能够寻得此马,还愿意将这种珍贵稀有的马儿送给自己,林书玖当然是愿意了。

以往,只是在武侠小说当中,看到有关于踏雪寻梅的描述,知道这种马匹毛色油亮漆黑,只有四个马蹄处的毛色是雪白的颜色。

就好像是从皑皑白雪的苍茫雪原中跑出来的一样,故取名为“踏雪寻梅”。

现在有机会亲眼见到一批活的,这让林书玖开心的不得了。

所以,在虎兰说完那些话以后,林书玖已经兴奋的两眼冒光了,那模样就放佛是在深夜里看到了饥饿了数天的野狼看到了猎物时的眼神,眼底真的是泛起了锃亮的光芒,二话不说的点头答应;“好啊,要是真的能给我一匹高头骏马,军营就算是有刀山火海等着我,我也要回去!”

看到林书玖一口答应,虎兰紧张的心也缓缓落地了:“如此便好,王妃早些休息,奴婢会在明天辰时之前,前来接您回去。”

语毕,虎兰便转身走了出去。

翌日。

天刚亮不久,林书玖的房门就被叩响了。

林书玖睡眼惺忪的爬起来打开门,就瞧见了宛郁柔儿端着洗脸水站在门口,用着银铃般悦耳的声音,脆生生地唤道:“见过小姐,奴婢是来伺候您洗漱的。”

“……这么早啊。”林书玖到现在为止还是不会太认时辰,瞧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只知道大概是卯时。

打开门口,柔儿将温热的水放到洗脸架子上,林书玖几乎是在半醒半梦的状态下给自己洗了脸的。

柔儿是个细心的姑娘,看到林书玖脸上的水珠后,不用吩咐,便已经将温热柔软的洗脸巾递到了林书玖的手里。

就这样,在迷迷瞪瞪的状态下,林书玖坐在了梳妆台前,柔儿手中拿着一把牛角梳,正为林书玖细致的梳理发丝,同时自问自答地说道:“小姐,奴婢给您绾个什么发鬓好呢?用现在云都女子最时兴的流云鬓您看如何?”

“什么鬓?”一听到‘云都’这两个字,林书玖立即清醒了许多,这次啊反应过来刚才柔儿说了什么话,赶紧扭头过告诉她:“千万别,什么花哨的发鬓都不要,统统不要,柔儿,你别忘了我是女扮男装,你帮我梳头,就弄的跟昨天一样,越简单越好。脸上也不要给我抹什么胭脂,就涂点香粉就可以了。”

“那奴婢懂了。”柔儿俏生生的笑了起来,口中甜甜地说道,“小姐也真是美人,昨天装扮成男子的模样,倒也有几分俊秀呢。不然,那个轻薄的狂徒也不会误把小姐当作书生来调戏了。并非是每个女儿家,都能扮的像个男人。可小姐却能演的惟妙惟肖的。您把头发散下来的时候,眉目清秀温婉,发鬓一绾上去,那也是有几分英姿呢。”

“千万别夸我,我这个人不经夸,一夸就飘飘然了。”林书玖对她眨眨眼,打趣地说道,“要论美貌,谁比得上我家柔儿,模样甜美娇俏,楚楚动人。我若真的是个男子,一定娶了你为妻。”

“小姐,您可别拿柔儿说笑了。”柔儿当真是个不大点的姑娘,被林书玖这样一开玩笑,竟然脸都红了,双颊露出亮膜绯红,像是旭日升起时的朝霞。

“好了,不逗你了,梳了头以后,咱们吃了早饭,我就带你去军营。不过你这身女装也得换了,你这个个头,正好可以装成一个小书童。”林书玖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认认真真的瞧了瞧柔儿的模样,给出吩咐。

柔儿按照林书玖的吩咐,给林书玖绾了一个简单的书生发鬓,用着一条青绿色的发带绑好了发鬓,然后给自己打扮成了一个小书童的模样,穿着茶色的半袖对襟,下身穿着青蓝色的长裤,那模样活脱脱就是个秀气的小书童。

然后再辰时之前,抱着林书玖的包袱,跟着林书玖走出了升龙客栈。

客栈门口,虎兰已经备好了马车在外等候多时。

一行人上了马车,由车夫赶着马车,摇摇晃晃的上了官道,走出了白合镇,过了雁门关后,就来到了真正与南蛮国交界的北疆“杀虎口”。

杀虎口,是一座海拔不高的小山,也是防御南蛮国的一道天然的屏障。虽然海拨不是很高,但山崖却十分陡峭,此关口,也是南蛮国的人想要大举进攻雁门关的必经之路!

如果南蛮国想要和南翼国开战,用百万精兵大举进攻,却不走这条路的话,那就要绕远翻过其他山群,山路难行不说,光是耽误的路程就要消耗不少粮草。到时候还没开战,军用物资已经更不上了。

所以,若是南蛮国要攻进雁门关,务必要从杀入此地。

而南宫邪带领的十三万大军,就驻扎在杀虎口这个地方。

到了军营前的栅栏处,还没等进入主要军营内部,看守的士兵就已经将马车拦下了。

柔儿一直是养在深闺中的姑娘,哪里见过真正的军营,才看到举着红缨长枪的士兵,就吓得退缩到了林书玖身后。

虎兰面不改色,从腰间掏出了令牌递给看守的士兵。士兵一看到令牌,立马恭敬地对在虎兰身后的林书玖抱拳行礼,让出了一条道,放马车通行。

等到马车一路赶到南宫邪所在的帅营后,正好是辰时。

而南宫邪,早已在自己的营帐门口恭候多时了,看到林书玖的马车后,将手中的渊虹剑递给了身边的小七,自己迈着步子,几步走到了林书玖的马车前。

马车的门帘缓缓掀起,率先冒出来的果然是林书玖那嬉笑的脸庞。

“你若是在晚来一步,那难得的踏雪寻梅,你可就见不到了。”南宫邪并不主动伸出手搀扶林书玖,而是站在马车前,望着林书玖娟秀柔和的脸庞,用清冷的声音调侃着她没,“你可不知道,我营帐里的卫将军,可是想要这匹骏马想的紧啊。辰时你没来的话,那马儿可就归了卫将军了。”

他心病未消,而今能和林书玖近距离接触牵手,已经是他的极限。况且这里是军营,他乃征战主将之一,必须有大将的威严之风,岂能在阵营中与有林书玖过多接触。

“你放心吧,我感兴趣的东西,我一定会守约准时。就算是天上下刀子,我都会来的。”林书玖也不介意南宫邪不和自己亲近,大方的站在马车上往下一跳,身子稳稳地站在地上,眉毛得意的一跳,调皮地问道,“你看我这轻功,可有长进?”

自从练了无泪经,这内里愈发的凝厚勃发,就像是春风拂过野草一样,在体内的真气一天比一天强劲。

林书玖已经很清楚的感觉到了自己的武功的长进,这才敢开口向南宫邪讨要一些夸赞。

“你这轻功,和虎兰的倒不相上下。”南宫邪眼眸一转,淡淡地扫了她一眼,三分打趣,七分认真地说道。

“什么!我这轻功比以前好多了!”林书玖愤愤不平,她又不是要和天下第一比轻功,她是再和自己以前比啊。

可他居然还嘲笑她,说她的轻功跟虎兰一样。

虎兰的轻功还不如小七呢!顶多也就是个二流的轻功,飞檐走壁还行,要是想无声无息的像是白廉那样闯入王府皇宫,还差的远呢!

“王爷,是不是该把那匹踏雪寻梅牵出来,让公子过目了?”小七乐的看两个人斗嘴,都也知道林书玖深爱骏马,站在一旁沉声开口,将话题转到今天的正事上。

“对啊!光顾着和你斗嘴了。你说好了,我在辰时赶来,你就把传说中的踏雪寻梅给我,现在马儿呢?牵过来,我要宣布我的所有权,我要给我的宝马起名字!”小七一提醒,林书玖立马想到来军营的正经事了,直接超南宫邪伸出手,想要孩子似的索要起来。

“小七,快去让人把那匹马牵过来。”南宫邪微微侧头,对着身侧的小七吩咐道。

小七颔首点头,转过身就从一旁的过道跑了去,一炷香的功夫后,马蹄踏尘的声音已经渐渐响起,并且越来越近。

过了一小会,林书玖便看到小七手里拉着缰绳,牵着一匹全身漆黑的高头骏马,那马儿连鬃毛都是黑亮的,唯独四个蹄子上的毛色是一片雪白,当真是和小说里描述的一样。

当小七牵着马匹走近以后,林书玖更是被那黑马优雅的体型和迸发力量的肌肉线条所震撼了!

黑马,从脖子到后背,臀部,腹部,每一处地方都覆盖着蕴藏了强悍力量的肌肉,整个外形的线条感十分强烈,一看就是上等好马!

“这骏马,是什么品种?”望着眼前的骏马,林书玖出声问道。马的品种众多,习性和耐力也不一样。想要养好马,必须先搞明白品种问题。

“公子,这可是纯正的大宛马!”小七恭敬地回答林书玖的问题,在军营里,他不便称呼她为王妃,便改口叫公子,“是和王爷的坐骑一样,也是一匹稀有的汗血宝马。”

南宫邪的坐骑已经是汗血宝马,现在又寻了一匹一样品种的骏马赠与林书玖。

这其中暗藏的深意,便是愿意与林书玖——乘马而行,并驾齐驱。

小七是南宫邪的多年心腹,自然明白王爷的这番心意。自家的王爷,只有对自己喜欢,心爱的人,才会愿意与其并驾齐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