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狐为祸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三门禁术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三门禁术

这三个禁术在的丹青子交手的过程中,他都用过,我也见识过这三个禁术的威力。

丹青子用活死人咒弄出了活死人军团,如果不是老头用出来伏魔印第六层,凭我根本不可能把那些活死人军团给消灭了。

这活死人咒和咒法有些类似,不过使用的办法和咒法有很大的区别,出了念咒语以外,在使用这个咒的时候,还需要用施术人的鲜血进行祭祀,祭祀血液的数量决定着这个咒的威力,而且这个咒只对死去肉身腐烂的骷髅有用。

像丹青子弄出来一个活死人军团,估计得抽出自己身上一半的血液。

这活死人咒作用在骷髅之上以后,会因为施术者的血液,和施术者产生一定的联系,骷髅在复活过来以后会完全服从施术者的命令,大多都具有很强的攻击性,而且因为骷髅的性质,除非是完全烧的一点东西都不剩,那么被复活过来的活死人骷髅是永远不会死去的。

想要用出来这个咒,必须得在存在骷髅的地方,没有骷髅,这个咒也就没什么用,那个酒吧原先是个死人坑,丹青子才能弄出来一个活死人军团。

看纸上所写,这活死人咒在骷髅达到一定数量以后,还会有一些威力特别大的衍生咒术,就像丹青子弄出来的那个超大个的骷髅,这个咒术真正的作用就是这些衍生咒术,如果只复活一个骷髅的话,除了打不死以外,面对稍微有点实力的对手,可以说是没有什么特别大的运用。

这个咒之所以被列为禁术,就是因为想要弄出来活死人军团,得先抽自己一半的血,有时候活死人军团还没弄出来,自己倒先死了。看来以后想要用这活死人咒,还得经过慎重的考虑啊。

驭鬼术,顾名思义,就是驾驭鬼魂的办法,那几个噬心鬼估计就是丹青子用这驭鬼术来控制的。

其实在老头给我的《阴阳相术》当中,也记载着很多驾驭鬼魂的方法,不过那些方法都相当复杂,有的需要进行很长一个过程,才能控制一个非常弱小的鬼魂,毕竟鬼魂是人死后变成的,都具有着意识,想要控制当然不容易。

不过这个驭鬼术当中记载的方法可谓非常简单,而且无论多么厉害的鬼,只要条件足够,都可以控制。

想要通过驭鬼术来控制鬼魂,要做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炼魂,通过这个步骤,可以把鬼魂原来的意识给抹除掉,一个鬼魂如果没了意识,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魂飞魄散,而只要在它魂飞魄散之前,在要控制的鬼魂之上留下自己的印记,就可以成功控制这个鬼魂,从而保持它既没有独立的意识,也不会魂飞魄散。

想要炼魂,只需要一样东西就可以,就是活人的生命力,驭鬼术中有讲专门的炼魂方法,所以只要有足够的生命力,就可以通过那个方法,用活人的生命力来冲刷鬼魂的意识,阴阳相冲,鬼魂的意识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自动消散。

通常对一个最弱小的鬼魂进行炼魂,就需要一个正常成年人所具有的生命力。小孩的生命力一般比成年人要旺盛,有的小孩身上存在的生命力,能比得上好几个成年人的。

像丹青子弄出来的那几个噬心鬼,已经算是比较厉害的鬼魂了,要想把那几个噬心鬼都控制了,最起码得杀五六个小孩才能做到。

难怪这个驭鬼术会被列为禁术,原来是炼魂的这个过程太过残忍,想要控制一个厉害点的鬼,就得杀好几个人,除了一些丧心病狂的人,正常人谁会用这种办法去驭鬼。

不过看到纸上对炼魂的描述以后,我心里边一喜,生命力并不一定非得从活人身上获取,我拥有轮回印,靠着轮回印我可以过得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或许我可以不靠着杀人,就可以成功控制鬼魂。

最后一个化尸法印,就是丹青子最后变成旱魃所用的方法。

化尸,也就是让自己变成一具尸体,让自己总有僵尸的战斗力,从而来攻击对手。

这个禁术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需要先在自己身上结出一个法印来,然后通过自身的生命力,精神力来孕养,这个法印会随着时间不短成长,成长的越快,能够化成的尸体就越厉害。

当然这个禁术也讲了一种可以不用太长时间,就能让结出来的法印成长到很厉害的地步,那就是献祭心脏。不过如果把心脏献祭了,那就和死人没什么区别了,本身就成了一具尸体,一般只有极端的人才会这么做。

我对这个化尸法印的兴趣远远超过前两个禁术,因为这个化尸法印,化尸之后,增加的是自己近身搏击的实力,毕竟僵尸不会用法术,都是靠着身体来攻击。

我现在并不会什么近身搏击的招数,如果能够学成这个化尸法印的话,等我也能变成旱魃的时候,就可以趁着敌人还没用出法术呢,直接就把他们给撕碎了。

不过这化尸法印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化尸的级别越高,就越不好控制,到最后有可能完全丧失意识,变成一个杀戮机器。

我心里边对于这个倒没什么感觉,毕竟我只是想要增强一点自己近战的实力,不让自己显得那么被动,不用化成太厉害的那种僵尸,真要到了那种时候,一个可能是我已经具备了控制的实力,另一个可能是我面临着生死危机,不用也是死,用了说不定还能活下来。

把三页纸上的禁术都大概看了一遍以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三页之上写的东西,被列为禁术,还是有着一定的原因的,因为它们都具备着害人和失控的因素,看来我如果真要用这三个禁术的话,也必须得小心加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