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传人闯都市

第五百二十九章 迷惑

不知道过了多久。。。。。。。

轩辕风伸一伸懒腰,看了看周围,他终于醒了过来。

而此时,他看了看周围,皱着眉头,这是怎么回事?

在轩辕风眼前的,有的只是那些魔女战将,和一个林雪沫罢了。

她们,正在沉睡之中,有的一脸痛苦,有的一脸甜蜜,也有的,只是一脸迷茫罢了。

这是怎么回事?

轩辕风回忆之前,顿时感到难以置信。

自己居然。。。。。。

想到自己居然**了林雪沫和她那些手下,轩辕风心中,有的只是难以置信。

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怎么回事?自己居然,变得那么残忍,邪恶,无耻,善变。这。。。。。。

难道。。。。。。

轩辕风脸色一变,那就是**之瞳。

让自己,被自己的**完全支配吗?

该死。

想到这里,轩辕风的眼中,带着寒芒。

...................................................................................................................

“你终于醒来了。”一个妖媚的声音,在轩辕风耳边响起。

轩辕风,抬起头,只见到一个身影,慢慢靠近自己。

“舒服吗?”女人的声音,有些邪恶:“天魔女的身体,是不是特好玩呢?”

“哼。”轩辕风冷着脸:“九天玄女娘娘,你是什么意思?”

当然,来人,自然是九天玄女,绝妖。

绝妖听言,脸上,带着古怪:“没什么啊。”

“我只是帮你开启**之瞳而已。”

“然后,封闭你身上的几条神经,又用一种特殊的手法,让你慢慢享受罢了。”

“哼。”轩辕风脸色不屑:“林雪沫是你的女仆,你平白无故,控制我,让我上她,恐怕,没有您说的那么简单吧。”

“那又如何。”绝妖邪邪一笑:“老规矩,我什么也不说。”

“你。。。。。。”轩辕风听言,脸色冰冷。

“嘻嘻。”绝妖像是想到什么,继续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样子,邪笑道:“对了,我那位手下,能让你满意吗?”

“无聊。”轩辕风没有直接理会她,只是直接说了这句话。

“你真的很无聊吗?”绝妖脸上,带着古怪:“那,我要让你有些事情做。”

“嗯。轩辕风,你说,如果现在,天魔女醒来,第一件事,是做什么?”

“这。。。。。。。”轩辕风听言,不禁勃然变色。

该死的,自己居然忘记了。

自己刚刚**了林雪沫,她现在,岂会放过自己。

而自己现在,失去了一身真劲。

这样。。。。。。

轩辕风的脸上,带着一丝阴冷。

“嘻嘻嘻。”绝妖笑了笑:“怎么样,想清楚了吗?”

“哼。”轩辕风看了看她:“娘娘,你做的好事,真狠啊。”

“是吗?”绝妖一脸无辜:“我可没有做些什么啊。”

“只是启动你的魔瞳而已。”

“而强暴她们,是你轩辕风的杰作。”

“或者说,是你内心那不为人知的黑暗面做的吧。”

“这。。。。。。”轩辕风听言,不禁感到语塞。

这个女人,真是。。。。。。。

轩辕风脸上,浮现出一丝懊恼。

该死,自己有些后悔,来这里了。

...................................................................................................................

“好了,不逗你了。”绝妖看了看轩辕风,想了想,问道:“话说回来,刚刚,你的魔瞳开启的时候,你变成了另外的样子。”

绝妖皱着眉头:“你觉得,那个样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轩辕风一脸不解。

“我是问你,你的评价是什么?”

“残忍,卑劣,好色,下流,不择手段,狠毒。”轩辕风皱着眉头:“那个样子的我,不是我。”

“我不想,变成那个样子。”

“是吗?”绝妖想了想:“可是,我觉得那个样子,更好一些。”

“做一个枭雄,更适合你。”

“是吗?”轩辕风叹了一口气:“算了。”

“哼。”绝妖摇摇头,看了看她,没有说些什么。

而轩辕风,也是没有开口。

整个场面,再次变得有些压抑。

...............................................................................................................

不久。。。。。。。

绝妖看了看轩辕风,没有理会他,而是开始,将什么东西,打入魔女战将体内。

只是,她单单忽略了三个人。

闻人薇,宇文柔和天晨星。

“你在干什么?”轩辕风皱着眉头,问道。

“给她们一件礼物。”绝妖想了想:“我三天前不是说过,我要提高她们的资质。”

“现在,就在做啊。”

“这样啊。”轩辕风皱着眉头:“这么说,我睡了三天。”

“嗯。”绝妖点点头:“就是如此。”

“嗯,那两个资质好的,和那个比较特别的,要换其他方式。”

“我还在想。”

“是吗?”轩辕风的脸上,带着冷意。

该死,这个女人,到底想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