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尸语故事

第四十章 事出有因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般人的眼球视网膜膨胀系数的参数假设为1,而我的视网膜膨胀系数超过了9,这远远超出了正常值!一般人的瞳孔收缩系数参值为1的话,我的超过了3。4。他打了个形象的比方,说如果一般人的眼睛都是一部放大镜的话,我的眼睛则是一部军用望远镜。不过他也说这种聚视只能维持三秒到五秒左右,之后就会恢复,而且恢复时会产生瞬间的盲视,主要是眼球恢复时动态机能跟不上所致的。也就是说,我努力盯着看远处的一个苹果时,苹果会突然间放大到篮球一般大,这种情形会坚持五秒,之后我的眼睛会出现五秒的黑屏,期间什么也看不见,之后渐渐恢复正常人的视力。

医生说的没错,我确实是这样的,这种能耐起初没发现,后来是打靶子的时候发现的,我努力盯着靶环看的时候,环会突然放大,我利用五秒的时间从容瞄准并扣动扳机,子弹准确命中,然后我靠着贴腮板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缓和一下,所以我打靶子从来都是第一名,经常都是满环!

但这种能耐是怎么形成的,我有疑虑,但绝对跟当年土狼的血有关系。这点我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而且说来也怪,也许是平时的训练量太大,人太累了,在部队的两年我几乎没有日魇过,最多也就是在厕所里发生了两次,都被我及时化解了。

我曾经问过部队上的军医,我身上这种超级聚视是怎么形成的,会有什么影响吗?军医说他也不是很清楚,说目前咱们国内临**缺少这方面的研究报告,不过他曾接触过外军的报道,说美军曾在内华达的沙漠地区秘密进行人类士兵与猛兽基因的混合试验,以打造超级战士,说拥有这种合成人兽dna的超级战士会拥有人类的智力和野兽的爆发力,但医生也说目前这只是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实例,不知道可行性究竟有多大。

我暗暗伸了伸舌头!

军医不大相信我的身上有这种美国人梦寐以求的能耐,可他不知道,这种能耐虽然帮了我,但也差点害死我,害我身处重重危机之中,这是后话。

军医补充说这种能力可能和血液融合有关,至于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期影响则不是很清楚,但他推测可能会出现血液细胞互相排斥、变异的可能,导致士兵情绪不稳,肌体组织紊乱,代谢失常等等的,甚至影响神经组织,使人变得危险,不可接触,必须隔离检查。但他同时强调,有些聚视能力也可能属于遗传性质,虽然案例很少但仍属于正常现象。然后他问我是不是以前有过类似的跟动物野兽之间的血液或者体液的不良接触,我马上拼命地摇头,因为我想到了隔离检查的严重性。我并不怕检查,只是怕那种被隔离的孤独感。万一我被隔离了,肯定又会日魇,在部队上日魇可不是闹着玩的。

而后军医也没有多问,在我的体检报告上打了个对勾,说我这是属于“疑似遗传基因变异现象”,让我平时多滴滴眼液,保持眼部清洁,尽量少使用聚视功能,以免眼球干涩,瞳孔充血。可我老是忍不住用它,用它来看远处的标靶,用它来看远处的美女,用它来看远处的广告牌,看公交车号等等。

我时常猜想这种能力肯定跟当初的土狼有关,猜想当初能看到怪影是不是也跟这特殊能力有关。我想肯定是当初土狼的血液影响了我的眼球,肯定是土狼的血液细胞侵入了我的视网膜,进而侵入了我的内脏和大脑,我想我可能有些异变了,这让我很紧张。我甚至突然害怕自己会变得越来越烦躁起来,但往往怕什么就会来什么,最近我真的很烦躁,而且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受控制。我想这难道跟越来越热的天气有关?可仔细一想又觉的不对,以前也曾碰到过酷热难耐的天气,我都熬过来了,从来没有这种症状,怎么现在越发不对劲了?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

每天睡觉前,我都要看看手指甲是不是猛然变长了,这让我忧心忡忡的,可我又不敢多想,想多了就会日魇,就会干出格的事情!

唉!郁闷啊!我总预感着要出啥大事,而且时间不会久。

部队上的生活很有秩序,可毕竟已经成了历史。我现在面对的是职场生涯,其实我的职场生活并不如大多数书上写的那般有趣,我甚至觉得很枯燥无味。我在这二十平米的综合办公区呼吸着十三个人呼出来的废气,期间我被地上密密麻麻的插座和手机充电器绊倒过,也被电脑开机时缓慢的速度惹恼过。我摔过键盘,砸过鼠标,扯过电话线,扔过杯子。也捡过鼠标,满地找字母,然后重新拼凑电脑键盘。

反正我觉得该干的事儿我都干过来了。我曾连续三次在一小时内从十三楼的安全通道跑楼梯下去为同事们取快递,然后再顺着楼梯跑回来。只因为同事们说“心武,我的好兄弟,帮我个忙好吗?你肯定是最厉害的!”这样一个不像借口的借口,这样一个不像恭维的恭维。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你干嘛不坐电梯呢?即便电梯再忙、再挤,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你总能乘坐一次吧?没错,我的同事们也常这么问。每当这时我都会笑着回答他们说为了锻炼身体。其实,锻炼身体只是个看似合情合理的借口,我不愿意乘电梯是有其他原因的。

这个原因,让我失去了最好的朋友。这个原因,让当年开家长会时一个乌鸦嘴的“理想”得以实现。这个原因,就是上中我提到的读书时发生过的一件大事,这件大事会影响我一辈子,而这件事,我只想最后一次提及,以后永远都不想再说了,因为它给我造成的伤害比黑妞的死还严重。

那是很多年前一个初秋的傍晚。放学后,我和小学里最好的同学马可一起回家,马可是我的同桌,也是我的食品保管员,是我的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