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流氓丁逸

第一百三十二章 前朝诗歌界的黑幕

其次,丁逸当初向建设局申报的时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用,因此只请建设局堂馆审批委员会吃了两顿饭,没达到堂馆审批委员会只要出马就必须吃满三顿的标准,所以让堂馆审批委员会的会长很没有面子,在审批的时候也就本着对等的原则勤俭节约起来,只批给了丁逸成立六个堂的建设标准。实际丁逸却超标违规建设了十二个堂,当然这个事实不能让堂馆审批委员会知道,要不然是会被罚款的。因此丁逸对外宣称只有六堂。

第三,丁逸一向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他内心的追求是要把自己的“绝对不色/情,是真的不是假的哦”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做成本市的行业龙头——插一句,当然这里的“龙头”不是“水龙头”的那个“龙头”而是“龙的脑袋”的那个“龙头”,嗯,插完收工——因此口碑很重要。但如果堂子多了,或许会给不明真相的群众产生严重的误解,误以为丁逸的公司档次较低,里面全是堂子,可能全是食堂、礼堂、饭堂、澡堂、棒棒糖等等诸如此类,一听档次就不高,远不像餐厅、会所、桑拿、沙龙、俱乐部听起来格调高。为了不给众人造成自己公司档次较低里面全是堂子的误解,所以丁逸对外宣称只有六堂。

再说,要是堂子多了,超过了十个以上,就有可能会被外人称之为“堂主”,而在武侠小说中,“堂主”却是一个小官,比起“香主”、“舵主”、“总舵主”来说,低了若干个档次。这样的称谓和丁逸的远大理想太不相符。但要是把各堂对外称之为“桶”,而让大家称他为“总桶”,这样的称呼与“总统”谐音,很是动听,虽然丁逸愿意接受,但把“堂”称之为“桶”,又和大家的语言习惯相抵触,所以事情很是难办。

不过丁逸本质上是一个务实的人,所以他虽然有些小小在意,但却对称谓这种事情并没有真正地放到心里去,因此不久就淡忘了,他现在心里的主要安排,一是把“绝对不色/情,是真的不是假的哦”有限公司做好,二是把薛宝钗搞定,三是把他的复仇大业完成。

为了让“绝对不色/情,是真的不是假的哦”有限公司的服务更上一层楼,丁逸本着狠抓服务质量,一定要让顾客满意的原则,狠抓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他还经常假冒顾客的身份对小姐妈咪们明察暗访,亲身体验她们的服务态度、服务技巧和服务质量,对服务不到位的工作人员立即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严重的予以除名并通报行业协会,还在她们的职业操守档案中记上一笔,使她们从业经历有了污点,这将对她们今后的重新就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在丁逸的身体力行严格管理下,再加上丁逸的用人制度是任人唯贤,严格把好进人关,基本杜绝了任人唯亲的现象,只有品貌出众服务一流的小姐才能进入丁逸的场子里服务,他的场子又是本市娱乐行业中设施最高档的,环境又是一流,软硬件都是南博万,因此他的生意是蒸蒸日上,企业走上了可持续经营的健康快速的发展道路。

在拓展业务方面,丁逸的场子和各种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组成了友好共建关系,对他们实行量大优惠的政策,累计消费十次以上,可免费消费一次,并配合各单位对他们的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各单位的优秀员工,只要持《优秀员工证》、《劳动模范证书》、《良民证》等证书,即可在消费时享受八五折的优惠。这一举措,对各单位的员工们起到了一个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积极作用,掀起了各单位的员工们争当优秀员工、劳动模范、真正良民的**,同时使假证贩子们的生意也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制作伪造的《优秀员工证》、《劳动模范证书》和《良民证》的**,最终,这些或真或假的优秀员工、劳动模范、真正良民成功地让丁逸的小姐们达到了一波又一波的性/高/潮。

由于丁逸在公司正式营业后,将大多精力都放在公司的经营上,他虽然也想找个时间约薛宝钗出来happy,但刚开业确实太忙,除了全面地掌控公司的整体运行外,他还忙着抽查小姐们的服务质量,累并快乐着,暂时也没有精力和薛宝钗约会。因此这些天来他没有主动约薛宝钗。

薛宝钗似乎也没有主动约他。他们之间还有些业务关系,除了将装修款按期如数支付外,丁逸作为业主,还按合同约定,保有一些尾款,起到一个质保的作用。因此,单纯从业务上来说,他们还是有联系的。

薛宝钗有时也会借业务关系的托辞到丁逸的公司来。当然,丁逸的办公地点和他的夜总会并不在一起,虽然在夜总会里,丁逸也有一个总裁办公室,但为了在假扮客人抽查服务质量时不让小姐们认出来,像康熙微服私访一样,能够真正地起到微服私访的效果,丁逸很少到总裁办公室来,他白天在另一幢大楼里办公,听取下属们的汇报,作重要的工作指示,分析无烟工业的发展前景,规划公司的未来,召见各月的服务明星并亲自测试她们的服务技巧(这项工作是在丁总的业余时间里做的,可见丁总是一位极为敬业的人),总之,工作是很忙的。

对于丁逸的场子的性质,薛宝钗是知道一点的。她作为一个江湖儿女,虽然不混江湖,但对于江湖上发生的事,她也会有所耳闻眼见。夜总会是做什么的,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它的服务对象又是什么,它的主要从业人员是什么,服务宗旨又是什么,这些薛宝钗都知道一些。

根据她的了解,丁逸这个场所,就是传说中的风月场所,在古代,是文人骚客聚会联欢的地方,据说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等著名诗人都喜欢到这种场所去happy,对外号称是去开诗歌沙龙,但实际上却是一边左拥右抱一边喝着花酒,一边吟出千古传诵的**诗,吟完**诗后趁着酒兴,真是酒助**/兴干柴烈火风借火势火助风威火急火燎地就过起了或和谐或不和谐的性/生活。

但现在的风月场和古时候却大不相同了,现在的风月场,是骚客依旧在,文人无影踪:骚客们是一代更比一代骚,文人却是不名一文,他们是去不起风月场所的,哪里像古代的诗人们这么潇洒快活地经常和不同的女性们过过性/生活呢?

作者大人写到这里,心说这些前朝的文学泰斗早已乘鹤仙去,所以也不怕他们窜到法院告我毁谤,不打无把握之仗是作者大人的一贯原则,此次在这里大揭前朝诗歌界的黑幕,大暴他们糜烂的私生活,也是本着这一原则,既然是前朝的事,揭了也就揭了,有揭白不揭,揭了也是白揭,揭了以后还能对本文的字数做出贡献,何乐而不揭?所以作者大人现在就开揭了。

说到他们驾鹤西去,作者大人在这里爆一个料,据说李白在天上乘的鹤,牌照是鹤A00518,白居易的鹤的牌照是鹤A00520,都是好号码,受人艳羡,而杜甫由于经费有限,没有拍到好牌照,牌照是随机抽取的,是鹤G13514,被解读为“我是十三点我要死”,很被天庭的诗歌界耻笑,而王维却是个烦不了,已无牌驾鹤了上千年,但由于他的干舅姥爷是天庭的交通部副部长,因此也没有执法部门去找他的麻烦,正是由于他们在天庭上骑着鹤到处飞来飞去,已无法亲自到法庭递交诉状来起诉作者大人侵害他们的名誉权,他们的后辈又人心不齐,公推不出能够代表各后辈分支的公选诉讼代表人,因此作者大人也不怕被人提出侵害名誉权之诉。

再说作者大人也不是对所有古代诗人的起诉可能性都心存疑虑,有些人他是不怕的。比如说那个李白,酒后乱性这是名闻天下众所周知的,某次喝多了居然敢让政府领导干部帮他磨墨、脱鞋,这样的人既然酒后能狂乱至此,那他酒后去花街柳巷嫖嫖/娼想来也不是没有一点点可能性,因此作者大人对他喜欢去风月场所happy并和从业人员过上和谐的性/生活的判断也不能说是含血喷人含沙射影。另据江湖传言,李白就是因为酒喝多了失足坠江而淹死的,这说明他饮酒无节制,一个无节制的人在酒后去嫖/娼的可能性,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五,他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行为,那他心中有愧自然不敢起诉作者大人了。但如果他饮的酒里面被无良小贩掺了工业酒精造成他酒精中毒而瞎了双眼进而失足坠江,那就不能说他饮酒无节制是个无节制的人,那又该另当别论了,不过这不在本文的研究范畴之内,在此略过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