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 新作为:协同创新 共谋“十三五”

四、以“一带一路”为总抓手加快服务贸易强国进程

四、以“一带一路”为总抓手加快服务贸易强国进程

总的判断是:我国是服务贸易大国,但还不是服务贸易强国。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变化和“一带一路”开放战略深度实施的大背景下,从服务贸易大国走向服务贸易强国,成为我国“十三五”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战略选择。

13.我国正处于从服务贸易大国向服务贸易强国转型的关键时期。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超过6000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三大服务贸易国,但“大而不强”的特点突出。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为12.3%,远低于2013年全球平均19.6%、美国22.1%和印度26.5%的水平。建议把提高服务贸易占比作为“十三五”对外开放的重大任务,争取到2020年,服务贸易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提高到20%。

14.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形成自由贸易新格局。把发展服务贸易特别是跨境金融服务,作为四个国内自贸区转型升级的重点,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打造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的实验窗口。加快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自由贸易区网络,拓展与这些国家在金融、信息、物流业等服务领域的开放合作。扩大双边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打破一些国家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壁垒,争取“十三五”率先在新兴经济体、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取得突破。

15.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助推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扩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范围,培育若干个具有特定服务区域和特色领域供应链整合能力的示范城市。重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互联网、医疗、教育、健康护理、文化创意、交通物流等领域服务外包。尽快改革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审批制度,构建包括金融服务体系在内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争取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导权,以更加主动的态度推进双边、多边、区域等层面的服务贸易谈判。在推进APEC、G20等多边贸易谈判上发挥引领作用,在中美投资和贸易谈判、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等方面实现重要突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