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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新型首都经济圈_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共补“短板”

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共补“短板”

2014年9月,农工党中央邀请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京津两市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调研组赴河北就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调研发现,河北发展历史欠账多、产业结构不合理、交通对产业发展和人口转移掣肘严重,已经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短板”,农工党中央经过认真调研,从多个方面为补齐这个“短板”提出了意见建议。

数据显示,毗邻首都北京的河北省人均生产总值仅为北京的41.2%、天津的38.2%,其城镇化率只有48.1%,环京津集中连片贫困带有29个县、266万人,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明显的“短板”,且与京津的差距呈进一步扩大趋势。农工党中央调研组认为,当前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提高大气污染治理与协同发展的工作效率,尤其应从政策上给予河北更多倾斜,加快京津冀交通网络设施建设,支持河北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缩小河北与京津差距。

一、加大国家政策对河北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中,将河北定位为:首都圈城市群功能拓展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环渤海改革开放新兴区、国家级健康产业示范区、全国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并在以下八个方面给予具体政策支持:

一是改革政策支持。将河北作为相关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如新型城镇化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改革试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排污权交易等改革试点。

二是开放政策支持。把天津滨海新区政策赋予河北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三大开放平台,支持曹妃甸建设中外合作平台,支持建设北戴河国际健康城,打造国际医疗旅游服务贸易示范区。

三是科技政策支持。改变河北传统产业结构,加强创新驱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发可以放在北京,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可以放在天津、河北。但如果河北政策不如北京、天津政策优惠,北京的单位和企业就难以过去。因此,建议将北京中关村的政策延伸到河北的高新技术开发区。

四是土地政策支持。允许土地占补平衡政策在河北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简化用地审批流程,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对经国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经报审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可以先行用地;属单独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涉及补充耕地的可以依据经审查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边占边补。

五是财政政策支持。针对河北省为中国革命作出较大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财政较为困难的革命老区县(市),建议在《革命老区转移

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并参照西部政策在分配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时给予倾斜。

六是生态政策支持。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生态补偿,使张家口、承德等担当生态涵养任务的地区,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价值补偿问题。

七是扶贫政策支持。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在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河北重点支持。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逐步加大对河北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主要用于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种植和养殖业、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培训。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提升河北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八是产业政策支持。参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出台推进其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加大在财政、税收、审批、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如,提高对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对具备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等。

二、加快首都产业转移和承接,强化京津冀科技、教育、卫生协同发展

多年来,河北省牺牲自身利益支持京津发展,在阻风沙、供水源、保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其产业发展尤其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与京津相比始终处于落后地位。河北产业体系相对完整、自然禀赋好,建议国家在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向河北倾斜,尽快缩小河北与京津发展的落差。一是加快河北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支持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白洋淀科技城、正定新区、冀南新区等重点园区平台建设,打造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引擎;二是推动石化、汽车、机械加工等制造业,以及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高端制造业的生产和配套环节向河北转移;三是鼓励河北沿海地区发挥地域优势,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建设新型重化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钢铁、大型先进技术装备、石油化工、大型海水淡化、先进能源转化等产业;四是加快推进中石化曹妃甸千万吨级炼油项目开工建设,打造曹妃甸世界级石化基地;五是支持河北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和产业聚集平台,加快发展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物流、研发设计、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同时,重点解决河北在民生领域的“短板”问题,加大干部交流和智力支援,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向河北疏解科技、教育、卫生等功能。一是支持和鼓励京津科研机构在河北建设中试基地,实践产学研一体化模式,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内科技成果的发现、筛选、评价和转化机制。建议科技部以国家科技专项、“863”、“973”计划等成果为重

点,组织实施重大工程,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河北转化。采取多种形式促进高端科技人才到河北创新创业;二是设立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改革试验区,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通过建立合作共建方式,实现办学增量或整体存量向河北转移。建议教育部增加河北“211”高校数量,支持省部共建办学模式,协调驻京津高校对河北高校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增加在河北的招生规模,推行京津冀高考统一招生。与京津建立职业教育订单培养模式,建设面向京津的劳动力输出与技能培训一体化的劳务基地;三是以临近首都的区域为重点,支持驻京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整体搬迁等形式疏解到河北。用好京津冀医院成功合作的试点经验,鼓励医疗机构加强技术协作、组建医疗联合体、建立转诊和疑难重症会诊制度。积极推进高端优质医疗资源向河北转移和集聚,建设北戴河国家医疗保健中心,提高暑期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京津冀医疗定点医保衔接,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异地查询和即时结报。完善社会办医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通过报付比例调节引导居民就近就医,积极探索建立京津冀合作的异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三、加快京津冀地区轨道交通建设

建议按照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的思路,发挥轨道交通快捷、高效、绿色、安全,以及大容量、低成本等优势,加快跨区域轨道交通建设,建设相邻中心城市之间“一小时交通圈”,中心城市和卫星城之间的“半小时通勤圈”。

一是抓紧启动北京轨道交通延伸至河北燕郊、廊坊、固安、涿州等周边卫星城的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建成通州至燕郊轨道交通。可借鉴广州、上海的做法,组建市场化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机构,通过轨道交通沿线及站场周边土地开发,筹集建设运营资金。目前,北京市政府已经同意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向河北延伸的前期论证工作,建议有关方面尽快开展该项工作,尽早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加快启动京唐高铁客专建设,打通北京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京唐城际铁路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快速客运铁路项目。因2013年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模式调整,影响了建设进程。鉴于该项目在国家铁路网中的功能作用,建议将“京唐城际”改为“京唐客专”,作为实现京津冀交通一体化重点突破的一个重大项目尽快启动,与在建的京沈客专一起构成关内外双通道联络格局,提升路网综合运输效率。

三是加快启动京九客专京衡段前期工作。目前,受京九铁路线路条件和运力紧张等因素影响,北京至衡水客运列车难以满足协同发展需求。建议尽快启动京九客专京衡段项目前期工作,并与正在建设的保津快速铁路、石济客运专线相连,有效疏解北京新机场客货流,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