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旅

第二百七十章 情深义重

李三带着公孙轩,横渡虚空,离开了那颗星球。

那颗星球因为公孙轩将所有的灵气都吸收光了,成为了一颗废弃的星球。而星球上的大多高阶修真者,都死于相互打斗之中,整颗星球,只剩下那么几个高阶修真者了。而大多实力低微的修真者,因为没有了灵气,也将会终生不能进步了。没有了灵气,这颗星球上的生命也都将会慢慢的死去。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种下了多大的因果。

李三带着公孙轩,来到一颗繁华的修真星上,找了一座最好的酒楼。

公孙轩闻着酒壶中的酒,忽然有点嘴馋,他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仰头灌下,一股灵气冲入他体内,流转一周,化为精纯的真元。

“好酒。”公孙轩赞道。这酒,比起他以前的猴儿酒,不知要好上多少倍。这才是真正的酒。

“二弟,你当初的猴儿酒与这个比起来,怎么样?”李三看着公孙轩那喝酒的模样,笑着问道。

“这哪能相比。那猴儿酒虽然不错,却终究只是凡酒。与修真者所酿之酒,差太远了。”公孙轩再度饮下一杯,心中无比的舒畅。

“哈哈。二弟,想当初,我俩在那离国京城外的西山上结拜为异性兄弟,是何等的豪迈,此刻却在这慢酌细饮,多么的无趣啊。”李三回想起当日与公孙轩相见,一时豪迈,与不过是一个普通凡人武者的公孙轩结为异性兄弟,可没想到如今的兄弟,却是成长到让他惊讶的地步。

“大哥。那咱们就不多说,先干了再说。”公孙轩端起酒壶,为李三满上一杯,两人对敬起来。

“哈哈,二弟。就这么喝。这可不是你的风格。”李三戏谑的看着公孙轩。

“厄。大哥,虽然我也几年没喝酒了。不过,今日,我就舍命相陪。一定让大哥尽兴。”公孙轩本来对于酒,是可有可无。他喝酒,那是看心情。

“好。咱们兄弟有几年不见,一定要喝个痛快。”李三大叫道,“掌柜,给我们摆上十坛好酒。”

听了李三的叫喊,酒楼的掌柜顿时吓了一跳。要知道,他这酒,可是用灵药酿制的,可以增强修为,每一壶,价格都不菲。可现在,居然有人开口直接要十坛,这能不让他震撼么。

他看了看李三,又看了看公孙轩,以自己渡劫期的实力,居然看不透两人,心知这两人一定是散仙。不敢怠慢,将十坛好酒快速的奉上。

“二弟,你是怎么离开那颗星球的。又怎么来到这里的。以你当时的实力,怎么可能离的开那颗星球的。”两人对饮了一坛之后,李三这才开口询问着公孙轩这几年的事情。

“哎,说来话长。”公孙轩叹道,他将自己被石大路抓住,带到洪荒,又在洪荒中不断的提升实力,又是怎么离开洪荒的,将自己这几年的经过,全部将给李三听。不过有些事,他还是隐藏着没有说出来,不是他不相信李三,而是有些东西,他不得不隐藏着。

当听完公孙轩所述经历,李三心中不得不震撼。公孙轩能以凡人之躯,在洪荒中生活几年,并能够在短短的几年之中,将自己的实力提升到现在的地步,可谓是天纵奇才。

公孙轩这几年中,奇遇不断。可每一次奇遇,都伴随着危险。他的进步,也是经历过了生死的考验。

他当年看到公孙轩时,就知道那个少年很不平凡,可那不平凡,却是让他内心震撼。

“没想到二弟这些年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哎,当年大哥追杀那疯魔,闯入洪荒,却是中了疯魔的计,被玄武一族缠上了。却是错过了与你相见的机会,也让你吃了不少的苦楚。只是,听你说,那疯魔想得到你的功法,将你打晕,可当你醒过来之时,他就死了么?”李三听到疯魔死的消息,沉默了了。

“不错。我也不知道,那疯魔为何突然死去。他的脖子是被人捏断的。难道大哥认为那疯魔没死?”公孙轩疑惑问道。

“二弟,你可知,修真者修炼到化神期后,就有了元婴,只要元婴能够逃出来,就不会死亡。而散仙,虽然没有了元婴,可元神却是隐藏在身体之中。若是单凭砍断手脚脖子,对于修真者来说,都不是致命的伤。以散仙的能力,很快就能让自己的身体恢复。而疯魔被扭断脖子,我想,他的元神也在那一瞬间被人抹灭。只有元神被灭,他才可能死去。”李三解释道。

“好了。二弟,既然那家伙死了,也算是了却我的一桩心事了。咱们说说其他的事情吧。你今后的打算怎么办?”李三忽然将话题一转,询问公孙轩今后之事。

公孙轩看出,李三并不想在疯魔这件事上纠缠。他也知道,大哥与疯魔之间,有着很深的仇恨,至于什么仇恨,大哥没有说,他也不想问。如今对方如今死了,他的心也解脱了。于是,他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李三听了,皱了皱眉头,说道:“二弟,我看你还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先参悟几年武艺,等自己的境界提升上来了,再到修真界中闯荡吧。如今,修真界可是不平静啊。”

“大哥,发生什么事了?”

“就在一年半前,仙界之中忽然降下一把仙器,这把仙器环绕整个修真界飞行一圈,之后消失在洪荒之中。这把仙器的出现,惊动了整个修真界。如今,修真界中无数高阶修真者出动,都在寻找那把仙器。修真界中那些隐居潜修的散仙,平时难得一见,也都跑出来了。就连仙界,也派遣了不少仙妖魔下来寻找那把仙器。如今,整个修真界闹得沸沸扬扬的。你现在实力虽然强横,若真遇到那些强大的存在,你将毫无反抗之力。就如那血炼老祖,只不过是五劫散仙,他杀你,虽然费点力气,却也不难。”李三说出心中担忧。

“多谢大哥告诫。但是,我所走的路,若是太过平淡,我将不会进步。只有不断的磨练,我才能更快的进步。大哥,对于危险,我不在乎。这些年来,我也是遇到过无数危险,不也走了过来么?所以,我的安全,大哥就不用那么费心了。”

李三深深的看了公孙轩一眼,忽然笑道:“也是。你小子就算有危险,也会化险为夷。我担心那么多干嘛呢?”

“哦。对了,大哥,你说那仙器出现,震惊了整个修真界?”公孙轩忽然问道。

“是啊。修真界中只要是高阶修真者,都感应到了那仙器的强大。”

“那你知道那是把什么仙器么?”

“一把黝黑的长枪。”

“黝黑长枪?”公孙轩心头一震,那不是端华神王送给自己的么。他那想干什么?送自己武器之前,还大张旗鼓的炫耀一番,这才将那把枪送给自己。他有何用意?公孙轩暗暗的猜测着。

“二弟,怎么了。你见过那把仙器?”李三忽然心头一震,有些急切问道。

“大哥,那把仙器对你有着很大的用处么?”公孙轩并没有回答,而是问了另一个问题。

李三苦涩的说道:“二弟,你不知道。大哥马上就要渡那第十一次天劫了。若是能得到那把仙器,我成功渡过的机会将会提高很多。”

“这样啊。”公孙轩低着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不过,这把仙器虽然得不到。但是我还有一次机会。”李三双眼中露出了一丝期待。

“什么机会。”公孙轩好奇的问道。

“现在修真界中又传出一个消息。仙界的一位强大仙帝的府邸,将会开启。我若是能在仙府之中得到一件仙器,这次渡劫,我的把握也会高些。”李三说道。

公孙轩微微沉吟,思索了一会,才说道:“大哥,难道渡这第十一次天劫,会那么难?”

“二弟,你不是修真者,自然不知道修真者渡天劫有多难。若是渡不过,那就只能元神消散,再也没有机会存活了。能够渡过,则实力更上一层楼。当渡过第十二次天劫,就可飞升仙界,成为仙人。可惜,无数年来,只有少数几个能够真正渡过十二次天劫,飞升仙界,成就仙人。”李三叹道。修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公孙轩想了一会,缓缓说道:“大哥,如果你想渡过这最后两次天劫的话,最好是得到那把长枪。”

“嗯?”李三疑惑的看着公孙轩,不知他为何如此一说。

“其实,那把长枪,不是仙器,而是神器。”公孙轩暗中传音道。

这传音,不过是利用真元,控制自己的声音,传给另一人。只不过,公孙轩的功力还是太低,只能在三米范围内传音。

“神器!什么!”李三满脸震撼,但他很快恢复过来,环顾四周。立马布置了一道阵法,将两人笼罩进去。

“二弟,你说那把长枪是神器?”李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颤抖的问道。

“嗯。”公孙轩点了点头。最后,将自己与端木神王之间的关系说了出来。

听完了公孙轩所讲,李三沉默了良久。他实在是太震撼了。

过了很久,李三才重重的叹了口气,说道:“二弟,我还是小看你了。我本以为,你身后不过是有着一个强大的仙帝为靠山。没想到,你更是与神界的神王有着这么一层关系。你的秘密,还真是多啊。”

“也谢谢你,看的起我,将这么重大的秘密都说出来。你放心,你的神器,我一定会想办法将它抢回来的。”

“大哥,那把神器对于我来说,其实也没什么作用。如果能够抢回来,就送给大哥吧。”

“二弟。这么珍贵的东西,大哥可不敢奢望拥有。大哥拿了,只怕会潇洒不了几天就会被抢走,还会有性命危险。而你则不同。你背后的那人,不会看着你有性命危险的。”李三苦笑着拒绝道,“我的话,还是寄希望能够从这次仙府之中看能不能夺得一件仙器了。”

公孙轩看着李三拒绝了,也不多说什么,“好吧,随大哥心意就是了。只是,以大哥的实力,从仙府之中夺得仙器,应该不是很难吧?”

李三摇了摇头,叹道:“若是以前,我还有把握。可现在不同。因为你的神器,仙界派下来不少仙人。这些人的实力,相当于十二劫散仙。这次仙府之事,只怕他们也会参与进去。而我的希望就更小了。”

“我和大哥一起去吧。”公孙轩想了一会,说道。对于仙器,他没有一点都不在意。这次仙府开启,有着很多强大的修真者前去,他很想会会这些修真者。

李三沉吟了一会,说道:“好吧。你可以跟我一起去。不过,这次前去,一切你必须听从我的安排。”

“行。”看到李三答应,公孙轩无比的乐意。

“仙府之事,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中,我得去寻找几位朋友,你就在这颗星球上好好的游玩一番吧。等到时候,我再来找你。”李三说道。

“好。”

李三挥手将阵法散去,扔出一个储物袋给公孙轩,说道:“这里面有些灵石,够你这段时间花销了。”

“嘿嘿,多谢大哥了。”公孙轩毫不客气的将储物袋接了过去。

李三摇了摇头,又扔出一个储物袋给掌柜的,那是结算的酒钱。之后化为一道黑光,冲天而去。

看着李三离去,公孙轩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与李三结拜为异性兄弟,相处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可两人之间的兄弟之情,却如同亲兄弟。他知道,李三此次出去寻找朋友,应该不只是为了仙府之行那么简单。应该是为了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