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恶不作

第七十六章 两难

两个魔法师互相望了一眼,同时摇了摇头,其中一位魔法师勉强开口道:“据我们所知,没有!”虽然他们的伤在这里面是最轻的,但对于魔法师的身体来说还是有点承受不起的。

另一个魔法师接下去道:“而且钢铁皮肤最多也就是能在普通刀剑攻击时减轻些伤害,即便和魔法罩相配合也未必能丝毫不伤,更不用说马什本你的宝剑以及你的功力了。至于什么双重钢铁皮肤,如果有这种东西魔法师岂不是无敌了么?”

赫路道:“也是啊,魔法师我们也不是没碰到过,但是这么邪门的魔法师还真没碰到过。”

“什么都有第一次的,这次不就碰上了!?”奥斯接口。

“还有他的大力术也很邪门,那个力量啊居然能轻松的把我的剑拍脱手,如果不是手腕上有铁链只怕我的剑就不再是我的了。”

“就是!我也看到了,就是圣战牧师也不可能请到这么大的力量,如果魔法师有这么大的力量还要武师干什么?”

一个魔法师似乎发现这时候说话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大力术只是增加魔法师的一些负重能力与爆发力是基本上无关的,在战斗中的作用是不大的,没这么离谱的大力术的,更何况大力术只不过是加上一倍的力气,以大寨主的力量一个魔法师即便是加上个几十倍也是比不了的。”

赫路摇摇头,“也许有另一个可能,他是个武士,只不过是正巧押送着大量的魔法石”“切~”下面一阵嘲笑的声音,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再强的武士也不可能用咽喉抵受住马什本的快剑的,更何况魔法石虽然耗魔极小,但是那么多魔法石耗的魔力就算是个差一点的魔法师都承受不起,更不用说武士了。

马什本倒是有点同意这个说法:“有这个可能,其实在我们那一族里有一种特殊的武功叫做金钟罩铁布衫的,一旦运上气是绝对可以刀枪不入的,全身除了一个特定的部位作为罩门不能承受攻击其它地方都是坚硬无比的。”

赫路惊道:“早就听说你们单耳族有许多神奇的功夫,不过这么神奇的功夫你怎么不练,还专门跑去拜师傅为师学武?!”

马什本叹道:“我们族里的神奇武功虽然多但是大多数对于血统都是有要求的,血统稀薄的练什么都是事倍功半,好多武功族里已经很久没人能连成了,这个铁布衫虽然对血统要求不是很高,但是那也要少说二三十年功夫才能练到刀枪不入的,既要天分又需要苦功,而这功夫对魔法还没什么用处,碰到高手来不及运气也是常有,而且对于专打内伤的拳掌也是效果不大,反正就是除了个别对其它方面都没什么天分的族人是没人会练那个的,更何况练那个对速度是很有影响的。”

赫路点头:“这跟那个人倒是很像的,那个人的速度也是很慢的,有没有可能是你们的族人?”

“绝对不会!你没看到他那四片耳朵么?我们这一族不管怎么和别族通婚还没有四耳的呢!”

“也是啊,你的两片形状奇怪的耳朵还一直是师兄弟们拿来开玩笑的。”赫路接道。

“不过会不会是别的人从你们住那里学会来的这门功夫呢?”

“也有可能,不过我们族的功夫如果外族人没有我们的血统实很难练成的,而有没有我们的血统看耳朵就知道了。”

“这么看来他多半是个魔武士了!?不过魔武士的功夫能练到这种程度么?对了,好像还怎没看到他用什么明显的魔法呢吧?”

“他用了一个,不会错的!”马什本咬牙切齿,“他挟住我剑的时候想用手指坳断它的,我的剑十分有弹xing,即使他转了三百六十度都没事。这时我清楚地看到他手指间升起了一股奇怪的火苗,我的剑就被这个瞬间烧断了的。”

当时赫路正在张磊的身后,正好没看到,而其他人也都不在近前,这还真是刚刚才知道。

“什么火有这么大的威力,难道是他找到了什么魔法遗迹找到了什么特别的魔法?”奥斯这么一说搭架还觉得真的越来越像了。

“暗算我的那个也可能也是什么新魔法?”赫路也把当时的情景描述了一下……

马什本倒是想到另外一个可能,他这一族的血统是很奇怪的,血统越纯对于魔法越没什么天份,而对于族内特传的许多特殊的功夫就越有天份,而且纯血度很高的族人常会产生各种异能,火苗术就也是其中之一而且纯血度极高功夫也极高的族人甚至会产生第二第三异能,越后的异能威力越强,不过火苗术想有他那种强度和高温…马什本摇摇头那是不可能的。马什本没有把这个想法说出来,这和前面说出来的族内的功夫情况不同,那是公开的而这属于族内的高度机密,如果把这个吐露给外人那就等于说叛族了。

战斗总结并不一定要得出什么结论的,这个会的目的知识在于提高众人对战斗的认识以及提高以后的战斗默契度。

下面的才是真正重要的,赫路对众人宣布:“军事刚才跟我商量过写信叫中段的哈里也出下力打打这个商队!”

奥斯举手:“老大!”赫路一点他,奥斯发言:“叫那个废物有什么用,我们都啃不动的骨头难道他能么?”

军师替赫路解答了,还是让伤员省些力气的好,“一般是不能的,但是如果那魔法师的魔法石不够用了也许有可能,而且他能啃下来固然好,就算他啃不动他的实力也必然大损,我们这么多高手都受了伤兵力又大损,如果不能让他也吃点亏我们就太危险了!”军师就是希望中山的哈里也闹个元气大伤。

“那南山的老狐狸怎么办?那岂不是变成他一家独大了?”虽然还没开打但是显然没人以为哈里能不吃亏。

军师笑笑,“没错,米斯达是不会上当出手的,但是他想吃掉哈里也不容易,哈利那里的机关太多了,他未必能吃得下,就算他吃下了只怕也剩不了多少实力了!到时候我们的这几个伤员也都该好了,那就该我们吃他了。”

赫路摆了摆手,“军师已经给大家解释的很明白了,有没有人有反对意见的?!”

过了片刻间无人反对,赫路下令,“那就这么办了,军师我们在研究一下措辞,不能让哈里问出什么味儿来,还有我们前面的战斗要绝对保密,不能让他们的探子得到一点消息,寨子里的那几个jiān细也给我派人缠住了,不能给他们机会把消息传出去!”

就这样那封信到了哈里的手中。

而也就这样哈里也就如同他们所愿的在三天后截住了张磊所在的商队。

哈里选了一个很险要的地方设伏,无奈商队好死不死的就在这之前一丁点的距离提前安营扎寨了,哈利火不打一处来,这群混蛋想干什么,才刚中午就不走了。

这里虽然地势险要但是离他的寨子是很远的,而且正以为地势险要想要爬上来也是很吃力的,所以带个兵器和一些箭矢上来已经很困难了,所以就连干粮都没带多少,也就没人凑合个一口半口的,在这大太阳下面还觉得风呼呼的冻的慌,真等到晚上还不要冻死人,带帐篷上来?开什么玩笑,这么多人要多少个帐篷,不要说山寨没这么多帐篷,就算有又有谁有本事把那么一大堆东西搬到这个上面来,再说在这山顶上就算有帐篷到了晚上那透骨寒风一吹,咻咻……

看来看去这商队都打算在这里过夜了,他们可以哈里这些人可不行,有心回去安排哨兵把守可是一旦他们突然起行想赶回来那时根本来不及的。继续等?在冬天的高山峻岭上过一夜连个帐篷都没有就算是哈里自己不不敢保证能活到明天天亮。

如果不想放弃只能这时冲下去强攻了,不过这样占地势之优的就不是他们而是商队了,但是哈利可不想被赫路那小鬼胆小怕事,就这么放弃是不可接受的。

不说哈里这面两难的处境,就是张磊那面商人也大有不满,以前提过这是一个大商人,不管张磊的功夫如何的让人不可思议在他看来也不过就是个小佣兵团里的佣兵罢了。

现在这个小佣兵团里的小佣兵居然说走就走说停就停,连一点请示的意思都没有,看他选的这地方四面通风,在这种地方扎营晚上的山风会穿透帐篷直透入骨的,商人有心委曲求全找张磊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