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天后

第1354章 音乐的对决

火焰组合的演唱会进入第三天,气氛依然非常火爆,但相比前两天还是稍微差了一些,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毕竟,真正的铁杆粉丝大多第一天就来了,后来再过来的人会越来越少:尽管休顿恒星系来来往往的客商多不胜数,但是其中对音乐有兴趣的只有少部分,很多人就算不花钱都懒得把时间放在听演唱会上,更何况广场上多达百万个座位,最便宜的票价都需要数百个黑晶币?

其中靠前排的位置,除了少部分贵宾席的入场券是免费赠送的,想要购买前排作为已经不是黑晶币能做到的,而是需要更加珍贵的灰晶。

灰晶很珍贵。

按理说,没有谁愿意拿这种珍贵的战略资源,来观看这种‘毫无意义’的演唱会,可是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就好比地球上有些人,为了追星甚至倾家荡产,在你看来这是极不合理的,但在有些人看来物有所值。

当然,跟地球上类似的情况有所不同。

地球上的演唱会,大多数民众都能看得起,只是愿不愿意把钱花在这上面。然而,这种用灰晶才能购买到的前排席位,却只有一些有钱人才能消费得起,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哪怕一丁点这种战略级资源。

第一天,所有座位爆满几乎爆满。

第二天,上座率只有八成多。

第三天,上座率则剩下不到六成。

夜。

原本应该一片漆黑的天空,被璀璨的灯光照的一片绚烂,重金属摇滚的呐喊声响彻广场。

相比起广场上的璀璨灯光,其他地方虽然也是灯火通明,但光亮度却差了很多。

突然!

在广场左侧的一栋高楼天台上,一束束雪亮的灯光冲天而起,汇聚成一道规模不如广场舞台,但亮度却丝毫不差的光柱。这个变化来得极其突然,不过广场灯光太强音乐太吵杂,关键很多人的注意力都被舞台上的两男一女吸引,因此只有不多的人发现天台上的变化。

叮咚……

琵琶在炎黄被称为弹奏乐器之王,究其原因正是因为,琵琶拥有比其他乐器更强的穿透力。

在安静的旷野上,哪怕只是普通人弹奏琵琶,其声音都能传到几里外。

现在弹奏琵琶的不是普通人,而是将真元融入其中,本身实力强大无匹的牡丹,其声音的穿透力可想而知。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弹奏乐器之王的优势,在吵杂的环境下优势突显,纵然重金属摇滚声音极强,依然无法完全遮蔽琵琶声。

这些观看演唱会的可不是普通人,他们同样都是武者,只是实力强弱不同罢了。

琵琶强大的穿透性音律刚出,超过大半的观众,目光纷纷投向一侧的高楼天台,其中不少人忍不住怒骂出声:他们花钱来看演唱会,当然不希望自己喜欢的音乐,被其他的不同声音干扰。

该死!

以牡丹敏锐的听力,立马听到了那些很不好听的喝骂声,她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但是在骂声刚起的时候,秦焱的声音就传来了:“把他们当成傻逼就行了,用不了多久他们肯定骂不出来——别忘了,你的梦想是什么?完成梦想的过程,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不是吗?”

好吧,她难得的忍住了。

琵琶声刚刚出现,古筝的音律随之激荡而起。

相比之下,古筝没有琵琶那么强的穿透性,但是音色更加优美,而且音域极其宽广。足足21根弦比起琵琶来,导致它的演奏技巧更丰富——这种乐器入门不难,不过想达到臻美却很难。

两种不同的乐器各有千秋,却又弥补了各自的不足,如同琴瑟和鸣,只有这种才能进行最完美的演绎。

剪一段时光缓缓流淌……

流进了月色中微微荡漾……

弹一首小荷淡淡的香……

美丽的琴音就落在我身旁……

果然!

随着琵琶和古筝演绎完,刚开始一二十秒的音乐,牡丹那优美无比,透着古典的清新悠扬的歌声响起,所有的骂声被都惊讶和窃窃私语所取代。

这与众不同的乐器,这如同清泉般的歌声,跟吵杂的重金属摇滚,形成了最为鲜明的对比。

“这是什么音乐?怎么从来没听过?”

“太好听了!”

“简直就像是天外之音……”

“明显是跟火焰组合叫板的节奏。”

“你觉得哪个更好听?”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个人的喜好各有不同,关键来这里的都是喜欢重金属摇滚的粉丝。

但是!

即便是再怎么喜欢吃的大鱼大肉吃多了,突然换上一碟爽口的青菜,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吧?

更何况,火焰组合的曲风并非唯一,在高等明有很多,跟他们类似的歌手或组合,然而秦焱和牡丹的组合,无论曲风还是所使用的乐器,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这方面又占了一个‘新’字。

新奇的东西总是更能引人瞩目,这是人类对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天性,很明显秦焱抓住了这一点。

萤火虫点亮夜的星光……

谁为我添一件梦的衣裳……

推开那扇心窗远远地望……

谁采下那一朵昨日的忧伤……

如果说重金属摇滚是一道口味很重的大菜,那么这首仿佛清澈泉水的《荷塘月色》,就是一道口味清淡,却让人难以割舍回味无穷的山野小菜——大菜在哪里都能吃到,这种山野小菜却很难一见,吃过一次足以回味一生。

谁能走进你的心房……

采下一朵莲……

是那夜的芬芳……

还是你的发香……

随着牡丹的歌声结束,秦焱变得无比温柔的声音,开始了一段让人心醉的吟诵,这让这首更添清新。

女唱男咏。

这种模式并非没有过,但是能达到这种境界,能让人完全陶醉于歌曲之中,让人们眼前仿佛浮现出真实景象的歌曲,绝对称得上前所未有——真正能打动人心的歌,是源自于自然的东西。

震惊的声音消失了。

议论的声音不见了。

甚至于,连重金属摇滚的声音也暂停了,因为火焰组合的两男一女,已经没办法继续唱下去。

他们三个人同样沉醉于,这首让人心旷神怡的歌曲之中。

广场只允许买票的人进入,但是秦焱和牡丹的这场演唱会,并不收取任何门票。以至于,当悠扬的歌声在夜空中传播开来,远远近近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关于跟火焰组合唱对手戏的消息,也如同长了翅膀似的传递开来。

原本死死锁定火焰组合的影音设备,几乎全都调转了方向,那些媒体工作人员如同闻到血腥的苍蝇一般,纷纷冲向那栋大楼的天台——还有什么比这更精彩的歌声?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价值的新闻?

终于,一首《荷塘月色》结束了,除了狗仔队发疯似的狂奔,已然围拢过来,把周围几条街都塞满了的人群,反而没有一丁点声音。

他们,全部沉醉于这首歌的余韵之中!

“我们成功了。”秦焱微笑着看向牡丹。

“我们……”

向来都是整天冷着脸的牡丹,流露出从未有过的兴奋神色,甚至连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

这一刻是她儿时的梦想,是她所期待已久的场景,在此之前她从不认为,这个梦想还有实现的机会。

现在,她的梦想实现了!

还有什么比梦想实现,更让人激动的事情呢?

“大家还想听吗?”秦焱用高八度的声音问道。

“想……”

“再来一首!”

“太特么好听了,听一辈子都不会腻!”

“偶像,你们是谁?”

原本沉醉于余韵的人群中,顿时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于是秦焱的声音再次传去:“我只是个小配角,虽然我们是个团体,但你们只需要记住一个名字——她的名字叫做牡丹!在我的家乡,牡丹是花中之王,而她的歌声,也将成为所有声音中的王者,但这需要大家的宣传和支持!”

“再来一首好听的,好听我们才支持!”

“好!那就再来一首!”

这次先响起的不是琵琶而是古筝,同时响起的还有秦焱的声音:“这首歌的名字叫做《纵横》。”

短时间内,秦焱不可能凭自己的能力,写出整场演唱会所需的所有歌曲,但是别忘了他以前是干什么的。

颜清音本身就很红,却被他捧到红得发紫。

颜清舞和姜小樱原本籍籍无名,却被他送上音乐的最高神坛。

那些年,他写下了不知多少歌曲,其中就有占了三分之一以上比例的歌曲,是以古风呈现出来的。

其中,这首《纵横》正是他当年为颜清音量身打造,而颜清音也是凭借这首歌,拿下了劲歌金曲的年度金曲。

如果说《荷塘月色》是清新抒情的情歌,那么《纵横》就是热血激昂的战歌,这两首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极端,唯一的相同之处就是,都带有古典的韵味。

身披金甲赴疆场……

谁笑红颜不如郎……

看我荡尽贼与寇……

纵横天下我为皇……

刚刚从那清新婉约的气氛中走出来,所有人的情绪还没缓过来,小清新立马被热血沸腾所取代。

疆场!

厮杀!

惨烈!

这些听众所不知道的是,秦焱在歌曲的演唱顺序上,也有一番大道理。

先是用一首跟重金属摇滚,截然不同的抒情歌曲,让人们有一种翻天覆地的不同感觉,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但是,这首歌是没办法吸引所有人的,特别是广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之所以听火焰组合的歌曲,不就是因为喜欢重金属摇滚吗?

即便拿出最客观的态度,也只能说两方春花秋月各有擅长,这个叫牡丹的女歌手并不比火焰组合强。

但是,《纵横》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