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谁买单

第一百一十九章 认罪伏法(上)

当杨倩乘坐警车进入久静区公安分局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到了她原本的上班时间。

“我是否可以打一个电话回公司请假,我们要上班了。”杨倩对两杠两星的老警察提出请求。

“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明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拘捕后不可以与外界进行联系,你只可以会见委托律师。”老警察回答道。

“那我有权利请律师吧?”杨倩问道。

“可以请律师,不过公安机关批准律师会见你的时间是在四时八小时内。”老警察再次解答了杨倩的问题。

也许是为了便于稍后审讯的便利,在前往公安分局审讯室的一路上,老警察对杨倩一直都是比较和蔼,并不相杨倩想象中那般严酷,就在简单的一问一答中,三人来到了审讯室前。

久静区公安分局的审讯室是一字排开,每间里面又在中间用铁栏杆隔断,靠近审讯室大门的一边放着一张普通的桌子和两把椅子,而铁栏杆另一边则是放着一把铁制的、被固定在水泥地上的、能把人锁起来的椅子。

杨倩对于自己此时的处境感到十分的无力,虽然在扎下那一簪前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但是当真正进入公安局的审讯室后,不免还是感到有些恐慌。无意间一抬头,看到两位警察身后的墙壁上写着四个魁梧有力的大字“认罪伏法”后,心情更加烦乱起来。杨倩觉得,“认罪伏法”这四个字非常的不恰当,作为公安机关刑侦审讯的场所,难道要求进来的每一个人都要认罪?没有犯罪的人也要认罪吗?

“好了,我们开始正式的询问。”小警察开口说道。

“在董公馆的时候不是已经问过了?”杨倩有些不明白公安机关审讯的流程。

“那是了解情况,现在你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与之前能一样吗?这是第一次正是询问,你必须从实交代。”小警察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

杨倩看了看手腕上明亮的手铐,识相的点了点头。

“姓名?”

“杨倩。”

“性别?”

“女。”杨倩看过不少刑侦题材的影视学作品,并没有觉得小警察的问词有什么好奇怪的,选择了配合。

“民族?”

“汉。”

“年龄?”

“二十四周岁。”

“知道我们把你带进来是为了什么吗?”小警察很满意杨倩的态度,言语中和缓了不少。

“有些知道,不过还是不太清楚。”杨倩仔细的措辞,她深知在询问中的记录对于今后的司法审判程序中起着多大的作用。

“是什么事情相信不用我们多说,你只需要原原本本的把你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亲手做的事情说一遍就行。”老警察也进入到了工作中。

于是,杨倩又一次叙述了今天的不幸遭遇……

“你说被害人李国基有强、**的犯罪动机,这点有什么证据吗?”老警察听完杨倩的叙述后提出问题。

“有,在我路过李国基包厢的时候,恰好有一位服务生给他送菜,他是在李国基的威胁下离开事发地的。”杨倩回忆道。

“好,这一点我们会进行调查。还有别的吗?”老警察在记录本上记下了杨倩提供的线索,抬头问道。

“相信你们在第一时间也看到了我的衣服被李国基给扯破,那件衣服应该可以作为物证,上面肯定有李国基的指纹,我现在身上的衣服还是董公馆服务生的衣服,这点我需要向你们表示感谢。”杨倩无法起身,微微对着老警察点头表示谢意,接着说道,“另外,在我被迫用发簪扎了李国基一下的时候,就立刻有服务生撞开了包厢的房门冲了进来,而且他们进来后先是拍照,随后是叫来了他们会所的医生,在这期间,我先要求他们叫救护车,随后还多次要求他们报警,不过他们直到拍完照片后才报警。”杨倩继续补充着。

“你说他们先拍照后报警,这点我们也会去调查的。”老警察公式化的应对着。

……

就在这样的一问一答中,时间很快过去,转眼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多。

杨倩被警察的询问给弄的精疲力尽,直到此时她提出要委托律师的请求还没得到批准,不仅如此,还迎来了给予她的沉重打击。

“那好。今天就谈这么多。你在笔录上签字。”小警察递给杨倩一份询问笔录。

杨倩拿过询问笔录,认真看了起来。

询问笔录写的并不是很具体,简单的列出了杨倩所叙述的事情经过,其中衣服被撕破的细节并没有记录下来。

杨倩指出这个没有被记录的细节,而小警察则说:“我们的询问笔录并非要把你说过的每一个字都记录下来,我们只会记录对于本案有关的问题,询问笔录的关键点在于上面的美剧话都是你真实的意思表示。”

杨倩则是坚持道:“我认为这一点至关重要,对于本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不能记录下来,一定会给予别人很大的误解,这样的询问笔录无法体现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你们不能把这句话加上去,那么我是不会千字的。”

老警察很不情愿的说:“那你就加上去吧。”

于是,杨倩一笔一划的把这些细节补充道询问笔录中去,长久使用电脑打字导致她书写的速度十分缓慢,用了十多分钟才写完。

杨倩一边写的时候一边还想着,如果你们不让我补充,那么我就不签字,只要我不签字,这一份询问笔录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起码的法律常识。

“你在讯问笔录上签字吧,这样写: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然后签上名字和日期。”小警察指导杨倩如何千字。

杨倩按照小警察的指导在询问笔录上签了名。

老警察拿着杨倩签好名的询问笔录走了出去,半小时后才回来。

在此期间小警察一直都在抽烟,把审讯室弄的乌烟瘴气,杨倩对他自始至终都没好印象,也就低着头想着心事。

老警察回到审讯室后并没有觉得满屋的烟雾有什么不妥,径直走到杨倩面前,语气平淡地向她宣布:“经久静区公安分局分局领导批准,我局决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你立案侦查,并且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杨倩痛苦而平静的说道:“我的行为应该是正当防卫,我很意外你们会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你们对我采取的刑事拘留措施会影响我一个年轻女性的一辈子前程。”

老警察对于杨倩的抗议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毫不理会的递过一式两份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说道:“现在请你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签字,你应该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吧?”

杨倩点点头表示自己不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沉着的分别在两份《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日期是2014年5月25日。

当看到5月25日这个日期的时候,杨倩突然想起来这便是1915年5月25日袁世凯与日本秘密签订二十一条的日期,那件事被广泛的称为“59国耻”,距今正好九十九年,冥冥中是不是也预示着自己的清白呢?

老警察见杨倩呆呆的看着《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千下的名字,开解道:“有一些被采取刑拘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为表示自己被冤枉,会选择拒绝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字,我们的办案人员也不会勉强,照样依法收押,那样的抗议举动在法律程序中没有任何意义。”

杨倩点点头,淡淡地说道:“我知道,我已经签字。”

只是这一刻,杨倩心中十分清楚,即使自己被法院判处正当防卫而无罪释放,自己在ls集团的前途也已经被毁了,ls集团是不会允许有过蹲看守所经历的人继续存在在公司里的,何况自己弄伤的是老董事长李凌云的大儿子。

杨倩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签完字后,小警察又递过来一份件,说道:“这是《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你必须认真阅读后在上面千字。”

杨倩仔细地看了一遍《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其中一处引起了她的注意:犯罪嫌疑人有权修改笔录,或者提出自己书写笔录。杨倩牢牢记住了这点后,提笔在《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签上了名字。

“在把你移送至看守所前,我最后再问一个问题。”老警察停顿了一下,面无表情、缓缓地说道,“对于你被刑事拘留,有什么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