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十年

第27节:第二节 QQ保卫战(4)

“珊瑚虫版QQ”应该说是其中一个典型。2000年,“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打着屏蔽广告及显示IP地址的“特性”,开始在网络上传播“自己的”软件。伴随着腾讯及QQ用户的高速发展,聚集了大量的用户,此时,他已经不满足仅仅篡改QQ,并开始在安装文件内添加自己合作伙伴的软件,如265**等,来获取大量利润。

“打一个比方,如果QQ是一本书,他就是把这本书的书皮给拆下去,换上自己的书皮,同时在里面加了几个广告的插页。这样别人再去买这本书的时候,表面上看到的便是他写的书,同时书里的广告又可以赚取广告费用。”负责珊瑚虫案件的腾讯法务部齐守明解释道,“‘珊瑚虫’看似满足了一部分用户的需求,但它是寄居性的业务模式,如同蛔虫寄生在人身上。不是没有‘珊瑚虫’,QQ就活不下去,而是没了QQ,‘珊瑚虫’的模式是活不下去,两者并不是互相依存的。这种不健康的方式腾讯绝对不能容忍。”

由于“珊瑚虫版QQ”将QQ的安装文件进行篡改,导致用户无法在腾讯的网站上进行升级工作,也让这些用户失去了腾讯相对安全的技术支持,使原本严重的盗号、病毒等网络安全威胁进一步加大。更为严重的是,“珊瑚虫版QQ”严重地侵犯了腾讯的知识产权。

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用户的切身利益。腾讯在2007年将“珊瑚虫版QQ”的始作俑者告上了法庭。经过取证分析,2008年3月20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珊瑚虫版QQ”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认定了检方提供的全部证据,被告人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17条,犯罪事实清楚,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我们要坚定不移、全方位的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腾讯的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都要一系列地建立起来,这才是稳固的。公司内部要稳固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又要我们通过自身的经验和案例,依靠国家的司法机关,树立案例,推动立法,营造好的、公众理解的外部环境。”

“新兴的网络,庞大的用户群也引来不少非法利益的觊觎,黑客攻击、游戏私服、软件外挂、木马病毒、盗号盗网络财产、网络诈骗等等,都是严重侵害广大网民利益的行为,我们要有维护广大网民利益的决心予以打击,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维护用户安全和放心的上网环境,并逐步得到公众网民的认可。”陈一丹在“珊瑚虫版QQ”作者的侵权案判决后,通过媒体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并坚定地说:“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长达7年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给了几亿网民一个权威的“说法”。QQ企鹅与“珊瑚虫”的斗争,不仅是互联网行业侵权与反侵权的斗争,也是腾讯在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探索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腾讯也不断听到用户更多的声音,不断自我审视,不断自我提升,优化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让用户有更多的满意,让用户有更多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