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红警玩修仙

第二十一章 要改变就要彻底

回到自己的那座小院,林牧通过神识联系上汉库克。

“汉库克,那只吞火兽王的尸体到底有什么用处?”

汉库克妩媚一笑:“作战实验室里面有一套符阵,可以让警犬和吞火兽王融合,这样警犬就有了吞火兽王的部分能力,比如对火焰的控制。”

“一只吞火兽王能融合出几只警犬?”林牧赶紧问道。

汉库克竖起一根白皙的手指:“一只。”

“啊!吞火兽王的尸体可是有一艘巡洋舰大小啊,怎么就只能融合出一只警犬。”林牧很失望。

“别不满足了,警犬本来就是强力兵种之一,一只拥有吞火兽王部分能力的警犬,起码要等到三级红警文明的时候,才能造出来,现在你就能拥有一只三级文明的战斗单位就别在这边抱怨了。”汉库克慵懒的打了个哈气。

林牧想想也是,接着他怯生生的问道:“那……要花费多少灵元才行?”

“因为吞火兽王的尸体经过你的吸收,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特征,可以说已经完全变成一种材料了,所以你只要支付一百颗灵元,来维持融合所需的能量就行了。”

“融合一下就要一百颗灵元,一只警犬才只需要两百颗灵元啊,一百颗灵元,我都可以在招一个解放军了。”林牧嘟着嘴小声的抱怨。

抱怨之后林牧对汉库克说:“我现在只有六十颗一品灵元不够用啊,看来我需要多去赚点灵元了,否则红警空间什么时候才能晋阶到二级文明啊。”

汉库克一脸的欣喜:“王,这可是你第一次想要赚灵元来升级红警空间啊。”

林牧嘿嘿一笑:“早上我就说过了,以后只要有赚到灵元,那么第一件事情就是拿来升级红警空间,不过我现在又改变主意了,以后我要拼命的赚灵元,而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升级红警空间!”

正太略微不信:“你说的是真的?不会过两天又变一个注意吧。”

林牧摇摇头,声音中充满了不甘和愤怒。

“我林牧上辈子为了能多赚点钱,不惜卑躬屈起的,跟抢走我女朋友的高富帅合作,这辈子我一到这边来,先是被欧阳鸣日欺辱,若是没有张飞我现在应该已经死了,之后又被罗诚欺凌,甚至连灵智未开的吞火兽我都差点死在他们的手里!”

“窝囊了一辈子,难道这辈子还要在窝囊,上辈子可以说是没有办法,可以说我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说我没有显耀的出生,说我没有丰厚的家底,所以我只能窝囊度日。”

“那时我被生意对手羞辱过,我被人当中逼着喝尿过,我被人当狗一样赶出酒店过,我被心爱的女人羞辱过,我被情敌在大街上逼着磕头过!”

“这辈子,我拥有红警空间,我学会斩破乾坤,我还会夺魄大•法,我更有一个待我如父如师一样的长辈!”

“若如此我还是狗一样的性格,虫一样的懦弱,那么我这辈子也就只能窝囊度日!”

“谁没想过在人前耀武扬威,谁没想过被万人敬仰,谁没想过挥手间樯橹灰飞烟灭!”

林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我林牧是胆小,我林牧是懦弱,我林牧是为了钱可以做狗,但是!那是前世,那时我没有资本,我没有能力,我没有势力,我只能在游戏中寻找安慰。”

“每当我带着解放军把其他八个冷酷的敌人压着打的时候,我总会兴奋,我总会高兴,我总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王,当作一个挥手之间就可以灭一国的王!”

“我承认刚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我无法立刻转变自己的身份,但是!现在我看清了,不管是哪个世界,不管是哪个位面!”

“弱肉强食,就是基本规则!”

“欧阳鸣日可以对我想打就打,因为他实力比我强,因为他势力比我强,罗诚可以当众给我一巴掌,因为他拳头比我大。”

“而我呢?我不连反击都不敢反击的太过,因为门派有门派的规则,但是如果当时那个人是欧阳鸣日呢!他难道不敢当场将罗诚击杀!”

“没错他的姑姑是叼,但是他姑姑的叼也是建立在实力上面的,如果我的实力强大起来,强大到可以对抗整个世界的时候,我看谁敢不服!”

“勾践能忍,因为他忍了之后能为王,我也能忍,因为我不忍就会没命!”

“但是这种忍我不想要了!这种忍不是忍,是窝囊!是退让!是无奈!”

“反正我已经死过一次了!我连死亡都体验过了,我还怕什么!从此以后我林牧就要堂堂正正做人,我林牧必须要达到让所有人仰望的地步!”

“主人你看到了吗?这次林牧是真的要奋起了。”漩涡•正太目光灼灼的盯着玉简空间中一块血红色的古玉,双唇紧紧的抿着。

波雅•汉库克白能的玉手轻轻的捂着自己的嘴唇,林牧此时虽依然稚嫩,但那股隐向火山就要喷发的霸气,深深的刻在了汉库克的脑海中!

突然林牧嘿嘿一笑,呼了一口气:“OK,发泄完了,我现在要去赚钱了,天魁宫作为金莲器宗的格斗场,也是整个金炼器宗人气最旺的地方,不少师兄弟都在那边聚集,那么多人我就不信他们身上就没有一两件需要鉴定的东西,三级文明才能拥有的警犬,嘿嘿嘿……我可是满怀期待啊。”

“王,现在已经都要凌晨了,那边还会有人吗?”

林牧嘿嘿一笑:“修仙者几个月不睡都没事,顶多打个坐也就全部恢复过来了,再说了哪怕整个金莲器宗都静悄悄的,天魁宫也绝对是人声鼎沸。”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去过那里。”

“我是没去过,但是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去过啊。”

正太点点头:“没错,天魁宫也可以说是金莲器宗的不夜城,那边是金炼器宗为一个可以合法决斗,甚至是杀死同门弟子的地方,在那边决斗的金莲器宗弟子多不胜数,平均每天都会有十多场,而且在门派的默许下,那边还有人在那边开出盘口,供弟子们赌博,以前的林牧就有去赌过,不过任何地方都会有黑暗,那些去决斗的,有的是真的有仇,有的却是那些庄家们请去的,但也因为这样,所以天魁宫任何时候都是人声鼎沸。”

有些疑惑正太的态度,刚刚见到正太时他的倔强,之后正太的高傲,现在正太的态度似乎又变了,不过林牧才不管这些,管他怎么变,只要正太不害他就行。

其实正太之所以性格如此多变,是因为他的性格继承了林牧的祖先,哪个以一己之力对抗全世界的牛人。

他的倔强是怕他后继无人,他的高傲是他看林牧朽木不可雕,现在林牧已经算是初步成才了,那么他的意念,他的人生观就再次改变,他以后的一切都将以林牧为主,他从这一刻开始,才真真正正的认可林牧。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话分两头各表一枝。

那个想要做林牧小弟的愣头青,现在正鬼头鬼脑的潜入紫云曦的小院。

而此时另一个不管是名声、实力还是美貌,都压过紫云曦一头的姜蝉,不知道为何突然心血**想要去天魁宫看看。

那欧阳鸣日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姜蝉要去天魁宫的消息后,立刻招集了自己的一些狗腿子,也往天魁宫去了,其中就有那个打林牧一巴掌的罗诚!

至于那个林牧一念之间,现在正冒着内裤被偷的紫云曦,此时正被几个好姐妹压去天魁宫,原因是今夜天魁宫据说有人要在那边放烟花,而且还是用一百只王级妖兽的骨骸炼制而成的烟花!

风云际会龙腾飞,月色似血蛟龙行。

今夜注定不是一个风花雪月的日子,今夜可以说是改变林牧一生命运的一大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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