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小月老

第26章

这个路口的红绿灯时间很短,沉默间已经又从红灯转为了绿灯,陆铮踩下油门,慢半拍的对身边犹在生气的小神仙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相爱的两个人大约都是想和对方长长久久的过下去的。”

沈清棠朝天翻了个大白眼:“嘁,你个连恋爱都没谈过的单身狗,懂什么呀……”陆铮捏着鼻子笑了笑,没吭声。

过了这个路口就是王秘书住的小区,远远的就看见某个身影在小区门口来回徘徊,不是王秘书还能是谁?

沈清棠将车窗往下降,探出半个身子朝对方打招呼:“Hi,王秘书!你好呀!”

王秘书当然不可能看见他,见陆铮把车停了下来,下意识就要去开副驾驶的门,想着待会儿方便给老板指路。

却听陆铮说:“你坐后面。”

“啊?”

“你坐后面。”

陆铮一向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同样的话说上第二遍态度就冷下去了,王秘书哪里还敢二话,怂巴巴的开了后座的门,钻了进去。然后挤在座位上,缩成了一团。

准备坐副驾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胆子已经很大了,结果最后却坐进了后座,让大老板给自己开起了车!

这已经不是胆子大不大的问题了,这特么简直是他人生的巅峰时刻!

王秘书不是S市人,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是他贷款买的,面积不大,但装修的挺有格调,一看就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陆铮被引着在沙发上坐下来,好吃好喝的供着,王秘书自己则钻进了厨房,为自家大老板准备“午膳”去了。

“家里没别人住过的痕迹,看来他确实没对象。”沈清棠已经在各个房间溜达了一圈,得出了王秘书独居的结论,“我去对面看看,一会儿就回来。”

“嗯。”陆铮压低声音应了一声。他对沈清棠向自己报备行程这个举动很受用,心里美滋滋的,偷偷摸摸喂了人一瓣橙子。

小月老眯这眼睛:“很甜!对了我看见厨房里有馄饨皮,我想吃酸菜馅儿的。”

还学会点菜了,在别人家都这么不客气。但谁叫他是小神仙呢,陆铮只想宠着他:“可以。”

沈清棠满意了,身形一转就从陆铮眼前消失不见,转去了王秘书对门的新邻居家。

陆铮从沙发上起来,拉开厨房的玻璃拉门走进去,跟视察似的、背着手:“有什么要帮忙的么?”

开玩笑,王秘书怎么敢劳烦自家尊贵无比的大老板:“不不不!不需要!”

“噢。”陆铮本来也不是冲着帮忙来的,他根本连碗碟都没洗过,真要帮忙只会越帮越忙。

但他也没出去,在厨房里转来转去,然后状似不经意的将视线落在混在一堆果蔬里的那盒馄饨皮上,口吻随意地说:“有馄饨啊,不麻烦的话我想吃酸菜馅的。”

酸什么、菜什么,酸菜什么?家里压根没有这种东西好嘛!王秘书斟酌着字句问:“那什么,陆总,家里只有白菜和青菜,要么——”

“这样啊,”陆铮适时流露出些许遗憾,咂摸了下嘴,勉强道,“那好吧,那就吃——”

“要么——”王秘书见风使舵赶紧改口,“要么我现在就去买!楼下就是生鲜便利店,您坐会儿,我现在去买,很快的!”

陆铮终于满意了,点点头:“嗯,辛苦了。”

沈清棠在王秘书的新邻居家转溜了一圈。他们特地挑的周六这天过来,就是考虑到休息日或许能在家里堵到那位新邻居。

而那位新邻居果然也没让他们白跑这一趟。只是这位新邻居的身份有些……超出沈清棠的意料。

她是个孕妇。

沈清棠虽然没有照顾孕妇的经验,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天蓬跑,这姑娘的肚子一看就知道得有六七个月大了。

而她手上确实系着一条红线,只是天下红线都一个样,沈清棠也无法分辨对方的红线跟王秘书手上的是不是一对。

如果是,难不成是王秘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如喝醉酒的时候,跟人产生了一夜情,然后姑娘发现自己怀孕了,辗转查到王秘书的身份,故意搬过来寻人了?

或者是王秘书要当三,插足别人婚姻?

想到这里,沈清棠双眉紧皱,不认同的撇了撇嘴。他们月老掌管姻缘,干的就是成全天下有情人的工作,最见不得那些破坏人家感情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

但又或者这姑娘已经离婚了?

沈清棠站在靠近阳台的玻璃拉门旁边,一只手扶着门框,看着正在洗衣服的年轻孕妇,陷入了纠结。

好一会儿之后他转身又去每个房间转了一圈。

刚才匆匆忙忙顾着确认新邻居在不在家,看得并不仔细,这时候才发现新邻居家和王秘书家一样,都是只有一个人生活过的痕迹。

而这姑娘更离谱,不光只有一套洗漱用品,鞋柜里连待客的拖鞋都没有一双。看样子是根本没预备让别的什么人来家里。

所以真的是……带球跑?

这个词是沈清棠新学来的。介于陆铮的霸总身份,沈清棠觉得自己不能跟只无头苍蝇似的盲目奋进,对症下药才能有所成效。

所以他指挥着陆铮跑去书店买了很多书,比如《总裁的天价妻子》《带球跑,总裁的替身新娘》《999次落跑新娘》《豪门阔少霸道爱》《那个总裁说爱我》……每天认认真真学习。

带球跑这个词就是从这堆书里面恶补来的。

陆铮刷完第三篇财经新闻的时候,落跑的小神仙回来了。

陆铮有时觉得他是松鼠成精,有时又觉得他得是布偶猫成精,因为总是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就比如说现在,放着好好的沙发不坐,偏要蹦到沙发靠背上,两条腿在陆铮手臂边晃啊晃,晃得陆铮心猿意马,只想将这只不安分的小妖精就地正法。

“怎么了,不顺利?”他截住沈清棠的一只脚腕,拇指指腹故意在那块凸出来的骨节上按了按,然后轻柔地摩挲着。

沈清棠觉得痒:“你干什么呀……”条件反射地缩了缩脚,想挣脱开去,但没成功。

耳朵立马红了。

哪有人这么亲密的碰过他的脚腕啊,陆铮的手指微凉,贴在他皮肤上的触感就像有一回他贪玩偷偷碰了电母的法器,当场被过了一层电流,整个身体都麻了。

他有点后悔今天穿这条露脚腕的牛仔裤了。

下凡之初沈清棠穿的一直是那身红底绣金边的月老服,他们神仙的装束总是几百几千年一个德性,轻易不做大的改变,每天掐个拂尘诀,就相当于凡人的“洗衣服”了。

但陆铮是个事儿精,给他买了一大堆的衣服裤子回来,他每换一套都能得到对方的一句夸,沈清棠被夸得飘飘然,从此爱上了凡人的装束。

有时候兴致起了,一天能换上三四套衣服。至于那身月老服,早不知道被他丢哪里去了。

“新邻居不在?”脚腕是很好摸的,越摸越舍不得撒手,手掌蠢蠢欲动的还想继续往上。

不过陆铮是个懂分寸的,没敢做得太过,适时松开了手,捏着自己的手指骨节,不动声色地问:“怎么又哭丧着脸?”

作者有话说:

谁说棠棠是学渣,明明很会活学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