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石拾

教书

教书

从参加工作到退休,我的职业一直都是教师,当然,我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教书啦。这书一教就是40年。与那些终身不离讲台的老先生比,我的教龄不算长,但作为一名普通教师,40年也算得上是漫长岁月了。40年间,我也干过士农工商、党政工团,但那些工作,或为间歇,或为兼职,无法冲淡教书这个主业。除教龄外,我的教书生涯还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跨度大,从小学一年级一直教到了大学四年级,跨了十六个年级。不能说我把各级学校的所有年级都教过来了:我没有教过学前班,没有当过硕导、博导,因为我所在的这所学校的这个专业没有硕士点和博士点。但尽管如此,教学能跨十六个年级者,在所有的教师中也算得上是少数了。第二个特点是科目多,中学的语文、政治、数、理、化、史、地、生,我都教过;大学中文专业和外文专业的大部分课程我也教过。中文专业如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写作通论,乃至秘书学和应用写作;外文专业如精读、泛读、语法、听说、口语、国情、文选、文学史、翻译学等,均被我囊括其中。第三个特点是在40年的教学生涯中,我从来没有写过教案,但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无论我教哪个年级,哪个学科,都被学生认为是好老师。

我教学之路的第一步是被流放至穷乡僻壤,尽享疯狂中的恬静时迈出的。当时已经到了十年动乱的中后期,大概是1972年,邓小平出来主持工作的时候,也是我与那位天津师大毕业的同伴心无旁骛地当着农民的时候。上级来了通知,让我们分别到两个村子去教小学。我去的那个村叫杏树沟。它的景色同它的村名一样美,十几里长的一条大山沟,长满了野山杏树,杏树丛中,稀稀拉拉地散落着十几户人家。春暖花开之际,漫山遍野都开着杏花。杏花不像桃花那么红,也不像梨花那么白。站在山沟一头的一个陡坡放眼望去,十里长沟,一片粉白,在粉花绿叶的空隙间,偶尔能看到一两间农舍,或草顶,或瓦顶,有时还依稀可见青烟缭绕,隐约可闻鸡鸣犬吠,给这荒凉的大山沟增添了几分生气。上海十里洋场的繁华,家乡十里钢城的火热,似乎都不如这十里花沟的灿烂。金秋季节,树上的杏子成熟了,但这种果实的口味并不好,酸中带苦,个头也很小,大一点的也只有乒乓球那么大。村民们没有人去吃它,任凭野鸟啄食,听其随风撒落。等到果肉腐烂消失以后,村民们就沿着山沟到处捡拾杏核。别看杏子果肉不美,杏仁却十分甜润可口。农民们把这些杏核装进麻袋,用驴子驮着送到十几里路之外的公社供销社去,能换回几个零钱来供急需时开销。我想,现在那里的山民们一定很富裕了,光凭这些杏核,每家每户就都能赚回大笔的钱,可在当时……

回过头来再说教书吧。这条大山沟里的十几户人家中,识字者寥寥无几。农民们也盼着子女能识几个字,起码在划工分、分粮食的时候不至于受骗。动乱开始之前,山沟里的一间破庙也曾经是一所小学,本村的一位初中毕业生曾在这里当过民办教师,有些孩子在这所小学里读过书。动乱开始了,学校停课了,那位民办教师又当回了农民,挣他的工分去了,学生们也都回家帮着父母去砍柴、烧火、照顾弟弟妹妹。此时,听说学校要重新开课,而且来做教师的是一位从城市来的大学生,农民们有的欣喜,有的好奇,更多的是期待。他们把那间早已凋敝不堪的破庙又重新整理了一番,摆上一些灰砖和土坯作为学生的桌椅,不知从谁家弄来一条高一点的长几放在前面就当我的讲桌,墙上原来就有一块用石灰抹的黑板,现在他们又用墨汁把它涂了涂。这样,一所学校就落成了。我上任的那一天,整个山沟里的几十口人都聚在庙门口,算是给我举行的欢迎仪式。农民们朴实,不会讲空话,只是七嘴八舌地闲聊了几句,大家就散去了。我的教学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全班一共有十一二名学生,最小的七八岁,最大的已经将近二十岁了。按照学生文化水平的不同,把他们分成了五个年级(当时农村小学是五年制)。记得当时一年级的学生最多,大约有五六个人,其他各年级的都只有一两个人。五个年级的学生同时在一个教室里上课,这种教学方式叫“复式教学”。老师给一个年级的学生讲课的时候,就布置其他年级的学生做练习。有过“复式教学”经验的教师告诉我,写教案的时候要在教案本上划出几个竖格来。同一时间,这个年级干什么,那个年级干什么,都要标示出来。我说过,我这个人是教学的无政府主义者,从来不写教案,一切由自己灵活掌握。课程只开两门:语文和算术;上下课没有信号,好在我还有一块手表,时间不会差得太多。至于在课堂上给哪个年级讲多长时间,讲什么;让哪个年级练多长时间,练什么,也都随我心之所欲。我这个人天生是教书的料,搞“复式教学”虽然算不上什么特别复杂的事,但我从来没干过,应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不过我一上手就能应付裕如。面对这十几个学生,说我伶牙俐齿,满腹经纶,毫不为过。仅仅过了一个星期,这些大大小小的孩子们就被我迷住了,一个个随着我团团转。这其中还发生过一些很有趣的故事。

首先是我教学的无政府主义,说得好听一点,叫“教学民主,师生平等”。刚一到任,山里的大小孩子都把我看成遥不可及的人物。学生们不敢说对我敬而远之,在课堂上起码是拘谨有余,自如不足。但他们与我接触不够一个星期,这种拘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学生们年龄不同,年级不同,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固然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他们毕竟是孩子,七八岁的也好,二十岁左右的也好,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好奇心强。他们中间绝大多数连县城都没有去过,有超过一半的人没有出过这条山沟。不能说他们孤陋寡闻,因为山沟里的事情他们比我知道得多,但我脑中的知识,心里的故事,对他们来讲毕竟是新鲜的。正是鉴于此,我所搞的“复式教学”与那些搞“复式教学”的前辈专家们有着很大的区别。这种区别的关键点就是有分有合。我说过,我从教四十余年,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四年级,无论教的是什么学科,从来没有写过教案,所以我在课堂上随意性比较强。这种随意性虽被人讥为“教学的无政府主义”,但,正如毛主席所说的,我“至今不悔”。正是这种“教学的无政府主义”

给了学生更多的知识,受到了学生更大的欢迎。在大山沟里我教学生涯的起步阶段,这个特点就已经体现出来了。我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总是不失时机地往孩子们的头脑里灌输一些新鲜的东西,这个时候就是“合”了。山里的孩子智商一点都不低,有时候连我都认为他们接受起来比较困难的东西,实践证明,他们轻而易举地就把这些东西攫进了自己的头脑。后来,我对他们的自信心越来越强,给他们灌输的东西也就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我举两个至今记忆犹新的例子。一个是给他们讲简·爱的故事。也许是我讲得太娓娓动听了,也许是孩子们太投入了,当我讲到罗切斯特双目失明以后,简·爱又回到了他的身边时,十几个孩子,无论大小,个个眼含泪花。被他们所感动,我这个讲述者也忍不住热泪盈眶了。用现在的话讲,这叫“互动”,师生互动到情感交融的程度,学生们能不喜欢你这个老师吗?另一个例子是,我跟他们共同体会李清照的《如梦令》,当说到“绿肥红瘦”时,他们每个人都能说出是“叶多花少”。后来我在城里教中学语文时,有不少初中学生的反映都没有这么快,看来主要是他们有切身体会。实践出真知嘛!山沟虽然闭塞,但山民们毕竟有出去的时候。这样,他们就成了我的义务宣传员。没过多久,我在周围的十里八乡居然声名远扬。甚至有好学者,每天从沟外步行几十里路来听我的课。说实在话,当时确实有几分沾沾自喜,不过后来想起来,难免有些后怕。那毕竟是在闭塞的山沟里,山里的孩子们天真、朴实、渴求知识,他们并没有觉得我所讲的触犯了什么禁忌。假如是在城里,我讲那些东西,肯定会被扣上“宣扬封、资、修”的帽子,真让人戴上尖帽子被拉到街上去批斗也未可知。这就是我多次表白过的“流放的幸运”。

所谓“教学的无政府主义”,恕我狂言,其实是真正的教学民主,因材施教。这种理念,从那个山沟开始奠定,以后越来越坚实,它伴随了我整个的教学生涯。在山沟那间破庙里,我和孩子们真正做到了平等相待。我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小弟弟、小妹妹(其实有的比我小不了几岁),他们也把我看成是自己的大哥哥。我经常走下讲台,与他们一起坐在用灰砖和土坯搭成的矮凳上,和他们共同探寻知识,甚至讨论人生。这不同于大学里的“семинар”,也不同于故意制作的“情境教学”,而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教学方式,能把点点甘露滴进学生的心田,滋润学生的灵魂。有时学生在课堂上要求回家去拿点吃的,甚至有人把两三岁的弟弟、妹妹带进课堂里来,我都是允许的。正是这种教学民主,这种因材施教,让这些山沟里的孩子后来很多都成了各方面的有用之材。前不久我接过一个电话,就是当年这条山沟里那些孩子中的一个打来的。不知道他通过什么渠道得知了我的电话号码。他现在已经定居北京,而且已经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话里话外他都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对我的感激之情,说如果没有我当年的领路,他也不会取得现在的成就。他还告诉我,说当年班上“最笨的”、学习成绩最差的几个同学也都各有归宿,有的成了远近闻名的致富能手,有的则在村里、乡里甚至县里担任了领导职务。我这个当老师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平等对待所有的学生,尤其对那些所谓“脑子不好”、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从来没有歧视过。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如果说学习成绩差算是一个学生的缺点的话,那么他肯定在其他方面有优点,比如组织能力强,交往能力强,能吃苦,甚至可能有在生产劳动方面发明创造的头脑。这种理念一直跟随着我,从青年到老年,从小学都大学。教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学生学习语言的能力相当差,直到大学毕业也不会发俄语中的舌颤音。我认为,这完全是先天因素造成的,是不可逆转的。在看到这种现象的同时,我在他身上也发现了另外一些因素——他具有相当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且为人谦逊,肯于吃苦耐劳。我抓住了这一点,利用我当系主任的那一点点权力,鼓励他去竞选班长,竞选学生会主席。他都做到了,而且做得相当优秀。毕业时,通过我的力荐,他踏上了仕途。不够十年,他就迁升到了副厅级的岗位。至于那些语言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的,我则根据他们的不同特点,分别在口译、笔译、教学科研等方面,对他们进行着力培养。现在,他们有的在高校当了教授;有的成了军械部门的专家,专门研究从俄罗斯进口的武器;有的凭着一口流利的俄语,成了外企老板的得力助手;有的则翻译出版了相当数量的文章和书籍。我不敢贪天之功,但这些学生们满意的归宿以及他们所取得的成就不能说与我对他们的引导毫无关联。

我当老师,另一个堪称优点的特点是一直秉承教学相长的原则。我历来反对师道尊严,主张把学生当做自己的朋友。我相信礼尚往来这个道理,你把他当成朋友,他自然也把你当成朋友。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可以把自己之所长传授给他们,但同时你必须承认,在某些方面则是彼长己短,你必须向他们学习。越是这样,学生对你越尊重。在杏树沟教小学的时候,班上有一个年龄最大的学生,二十来岁,个子不比我矮,面庞看上去好像比我还老。他朴实敦厚,平时少言寡语,学习成绩一般,但力大无比,在生产劳动中又善于找窍门,是个干农活的好手。他最大的优点是心地善良,乐于助人。而且别看他平时傻乎乎的,一旦跟他混熟了,他的话一点都不少,且极富幽默感。当时我和我那位天津的同伴,既要教书,又要种地,所以,只要放学不是很晚,我们都要从教学点回到自己那块田园里去。我那个教学点距我们的田园将近二十里路,每次回去,都是这位年龄最大的学生赶着毛驴送我。我骑在驴背上,他则穿一双厚底布鞋在山路上走,有时在前面牵,有时在后面赶,但无论他做什么,主要心思都在于尽心尽力地护着我。毛驴是山区最好的交通工具,它灵活方便。峰回路转,坡陡路险,它都能应付裕如。在路上,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大孩子,则完全对我敞开了心扉,经常打开话匣子,说个没完。现在记忆最深的是他给我讲过的两个笑话。这些笑话实际上都是城里人或平原地区的人诋毁山民的。我知道,他讲这些笑话的时候,内心也充满了矛盾和无奈,其中也难免夹杂着想从大山里冲出去,投入另一个世界的怀抱,从而不再受人讥笑的欲望。

现在,我就简要叙述一下这两则笑话的内容。请不要误解,在这里,我绝对没有讥笑山民的意思,有的只是对我那位学生的怀念。更何况,现在的山民富裕了,也见多识广了,山外人再也没有讥笑他们的资本了。

南北走向的长山沟,东西两面都是高耸的大山,沟又窄,所以山沟里的居民比大山外边的人见到太阳的时间要短得多,我对此深有体会。如果是冬季,上午九点多才能见到太阳,到下午三点,太阳就落山了。他的第一个笑话讲的就是这种现象。说有一对父子第一次从山沟里出去,来到平原地带。看到这样的开阔地,那个七八岁的儿子感到兴奋不已。同时,他也产生了一个疑惑,于是问父亲:

“爸爸,他们这里阴一次天大概需要一年吧?”

父亲赶紧捂住儿子的嘴,往四周看了看,说:

“别瞎说,让别人听见笑话咱没见过世面。我想,阴一次天有一个月也就够了。”

他的第二个笑话讲的是山里人因为孤陋寡闻而发生的误会。说有一个将要出嫁的山里姑娘,听说城里有一种叫“镜子”的东西,女人能够对着它梳头,就向婆家提出一个条件:结婚的时候要一面镜子。婆家人也不知道“镜子”是什么东西,就四处打听。山里有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他说听人说起过“镜子”,那是一种表面很光滑的东西。于是,未来的新郎就跑到镇上去买。他不敢向别人打听,怕人家笑话,就自己偷偷地留意看。在一家农具店门前,他发现了一把木锨,用手摸了摸,觉得很光滑,自以为这就是“镜子”了,于是把它买回了家。结婚以后,新媳妇每天就对着这把木锨梳头。后来有一个城里人进山,看到这种情景,觉得奇怪。等他弄明白以后,就告诉他们,这不是镜子,而且带着那个新婚的小伙子进城买回来一面真的镜子。新媳妇高兴得拿过来一照,当时脸色就变了,哭着喊婆婆:

“妈呀,你儿子变心啦,他又买回来一个女人!”

老太太不信,赶紧把镜子抢过来,自己一照,就劈头盖脸地对儿子连打带骂:

“你个没良心的,竟敢从外边买女人!再说,你也太没眼力了,买来的还是个老太太。”

黑色幽默,让人哭笑不得。

在他送我的路上,要过一条沙河。河水不深,最深的地方不过没膝盖,但他还是十分小心,怕驴在水中走不稳,把我甩到河里,所以每次过河,他都要背着我。到对岸以后,才让我重新坐到驴背上。你想想,我虽然瘦小枯干,但毕竟也是一米七几的个子,他背上背着个大人,手里还要牵着一头活驴,自己挽起裤脚来在没膝盖的河水里趟着走,其难度可想而知。我过意不去,经常想自己卷起裤管来跟他一起蹚水过河,可他从不允许我这样做。诚哉心也!我曾向那位定居北京的网络作家打听过他,得知他凭着一身力气和一颗诚心,再加上党的好政策,现在也过上了富裕日子,并且儿孙满堂了。这是个让人欣慰的消息。我欣慰有加,感激之情却从未减过。

那一段教书的时间并不长,但它体现了我整个教学生涯的教学理念:民主、平等、教学相长、因材施教。最重要的是摒弃教学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让学生实实在在地学到一点本领,尤其要学会如何做人。后来教中学,教大学,这种理念从来没有改变过。我从来没有计较过学生的分数,当然,更没有计较过个人得失。在中学教语文时,我没有按照中学语文教学的固定模式,搞什么词语解释,总结段落大意,归纳中心思想,而是把重点放在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上。每一篇课文,我只抓一两个在写作方面的突出特点,着力铺展,用心启迪,广开言路,最后获得让学生心中有悟,笔下有神的结果。我最重视的是作文课。每次作文课前都要精心指导;对学生交上来的作文一定认真批阅,有时甚至满卷飘红;发放作文的时候必须详细讲评,而且每次作文我自己都写范文。我的学生最爱上作文课,还真有几个我教过的学生经常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说几句不该说的话,有的语文老师,在学生的作文后面只写一个“阅”字,甚至只打一个对钩。我认为,与其这样对待作文课,不如干脆取消作文课。还有的老师,按照教学参考资料,让学生抄词语解释,抄段落大意,抄中心思想。我不理解,这种做法对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我认为,词语解释、词义辨析之类的工作是专业语文工作者做的工作,至于语文老师,只要教会学生正确使用这些词语,你的教学任务就完成了。在大学教外语也是这样,我从来不做诸如词义辨析以及语法分析之类的工作,我对学生的要求是:听得懂、说得出、读得进、写得对、译得好。我这个教书的,从来主张一跟到底:从初一跟到高三,从大一跟到大四。这样,我一手**出来的学生,会跟我一样,秉承我的理念,做他们应该做的事,而不应该他们做的事,绝不去做。

有人可能说,从应试教育的角度看,我这样做可能影响学生的考试分数。我不这样认为。按照考题样式,让学生去做模仿练习,看似捷径,实为治标,甚至可能让学生产生厌学情绪。言传身教,潜移默化,提高学生对这一学科的学习兴趣,这才是治本。这也正是我主张“一跟到底”的原因。实践证明,我教的学生,不仅仅有实实在在的能力,考试分数也不比那些专门作表面文章的老师所教的学生差。我在中学当校长时经历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位语文老师病了,我给他教的那个班代了一个星期的课。后来我听说,等到那位老师病愈上班以后,班里还有很多学生经常盼着那位老师再得病,好再一次获取我给他们代课的机会。如果你给我扣上一顶四个字的帽子:“自我吹嘘”,那我就同样回敬你四个字:“耐人寻味”。

上面讲了那么多,目的在于强调我的教学理念以及通过实践这种理念所达到的效果。我教了四十多年书,一直热爱这份工作。无论在小学,在中学,还是在大学,每次上课,我都至少提前十分钟进教室。我喜欢学生,更喜欢课堂上的那种气氛。一进教室,我就感觉犹如春风扑面,浑身气力倍增。我平时不善言谈,但在课堂上,我可以谈笑风生,口若悬河。也许这就是命吧。人如果真的有来世,来世还可以选择职业的话,我还会选择当教师,继续教我的书。陈省身先生要求把他的墓碑做成一块黑板。我这样一个热爱教书的人,太了解陈先生的良苦用心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