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之倾城艳后

第六十四章 :才女pk名妓

“呦,这不是江珊珊小姐嘛?怎么也有闲情站在这里呢!”一个女人的声音使冷言回头一看一个身穿蓝色锦袍女子笑吟吟的站在那里,眼睛还瞄慕容樱颜,旁边的粉衣女子的脸上有点生气,不过慕容樱颜现在想在陆地上的床休息,根本不想理她们,只是看了一眼那两个女人,一个眼里闪过兴奋,一个依然面不改色的笑着!

“那蓝衣女子倒是很象你!”慕容樱颜低声对着艳裳的耳边说。

艳裳回头也看了眼蓝衣女子,只是一笑,四个人就往客栈走去!

这还在路上南宫译晰虽然只带来左司辰还有另外两个侍卫快马加鞭的往江南去,后面还有暗中保护南宫译晰的隐卫和杀手!

夜晚,客栈!南宫译晰尾随着慕容樱颜,也跟着去江南的路上

“主子!明日下午就能到达!”左司辰已经打探过了。

“你说颜儿她们到达江南没有,她们两个女子上路,真怕有危险!”

“主子放心,慕容小姐聪明伶俐,武功高强,不会有事!”

“但愿如此,今晚好好歇息,你也下去吧!”

“是!”南宫译晰又写了封信给慕容樱颜,告诉她明日就能够到了!

夜晚,慕容樱颜终于在白天时在客栈的**躺了一下午,晚上就清醒多了,来到楼下,叫了他们三个人出来

“少爷!”三个人一起叫慕容樱颜!

“恩,晚上我们出去逛逛吧!”

“是!”主仆三人便向大街

河边走去,人确实多,早就听说这几日是赏诗会!

一位身穿粉衣的女子和艳裳撞了下

“唉呀!”那女子娇娇的叫了声!慕容樱颜想吐,故意撞的还装呢,一看这不是白天的那个女人吗?

“小姐,没事吧?”旁边的丫头来扶着那位小姐

“没事,是我不小心撞了几位,请多包憾!”那位小姐说着对不起,眼睛却一直看着慕容樱颜

“今日人多,倒是小姐没事吧!”慕容樱颜看出了那个心思!

“无碍,小女子江珊珊见过公子!”一边还很有礼貌的行礼!

“哦?原来这位就是江南的第一才女江小姐!真是失敬了!”慕容樱颜早就在客栈里听说过了。

“那只是各位的抬爱而已!”江珊珊微微一笑!

“江小姐若不嫌弃可否陪在下一同走走!”

“好!”这一说好,脸上的那个喜悦啊,连旁边的那丫头也是,她们就是策划好了的。

慕容樱颜故意又搂过艳裳的腰,俩人相互一笑。这亲密的动作让江珊珊的笑脸冷了下来,以为那女子会生气吃醋,没想到还那么开心,真是会装。

江珊珊站在了慕容樱颜的另一边,其它人跟在她们身后。

“不知公子何名,是从哪里而来!”江珊珊边走边于她聊起来

“在下冷言,家住影月国都!”

“哦,原来是天子脚下!怪不得…”后面的三个字她以为别人没有听见,真是不好意思,他们可都是高手。。。。

忽然听见了古筝弹奏的声音,慕容樱颜向河面上望了望,是一艘蓝色的花船,琴声是从那里传来的,弹得不错啊,跟轻雨有点一拼!

“那里是?”慕容樱颜问夜冥!

“少爷,那是霞壁阁蓝莹姑娘的花船!”

“哦?莫非就是江南第一名妓蓝莹?”

“是的,少爷!”夜冥依然冷冷的回答,

“有幸结识江小姐这第一才女,也能遇上第一名妓,我倒是很有兴趣看看这个第一和那个第一为何可以一同排名?不知道江小姐是否有兴趣跟在下一同前去花船?”

“哼,蓝莹怎么能于我江姗姗相提并论!她只是青楼女子,我怎么可能去花船”江姗姗脸上那个怒气啊。。

“哦?那真是不好意思了,恕在下失陪了。”慕容樱颜只是淡淡的说完便用轻功上了花船。。

“哇。。。。”好厉害啊。江姗姗心里都把他当做心目中的男神了,可是他却去了花船,而他身边的女子也毫不犹豫的也同样上了花船,琴儿,夜冥也一样跟随上船

“这。。。小姐!”丫头灵儿看见一个个的武功高强好崇拜呀

“哼,我们也去!”江姗姗已经不能管那么多了,怎么可以便宜那么蓝莹呢!!绝不…这个蓝莹平日里于她的争执已经不去计较了,但是今天不能让她再得任何便宜,江珊珊叫岸边的船夫带她也去那搜花船…

蓝莹见慕容樱颜几位上来并不太惊讶,依然风平浪静的谈情,几个丫鬟们又为他们摆了一桌。慕容樱颜他们是从船尾上船,那几个还在听弹琴的都在船头那里,所有并不知道他们是轻功飞上来的。

原来这个蓝莹是白天见过的那位,呵,世界真是小!这蓝莹一边弹琴一边眼睛直瞄慕容樱颜,慕容樱颜当然也毫不客气的边喝酒边听曲看着蓝莹,一曲完毕

“啪啪…”另外两桌在场的一些公子哥都拍手叫好!

“蓝莹姑娘,不如就让在下替姑娘赎身吧!”一位身穿灰褐色看起来二十几岁的男人站起来说!

“多谢公子抬爱,蓝莹并不想做别人家的妾室!”蓝莹拒绝回答。

“姑娘误会了,在下的妻子在五年前因病去世,从此并未再娶妻!”

“蓝莹只是青楼女子,高攀不上!”

“这…汗!今日在下告辞了,改日再来看望姑娘!”那男子下船乘坐小船靠岸了。另一位大约二十岁的公子也一样,垂头上气的离开了!船上除了丫头们,只剩下慕容樱颜一行还在。

蓝莹没有赶他们走,慕容樱颜没有想离开的样子,蓝莹又弹起了琴!

“不愧是江南第一名妓,琴声是绕梁三日啊”弹到一半时,江珊珊从船舱后出来了,口语中带着轻蔑,不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