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归
第三十五章 归
卡车在路上平稳地驶过夜幕镇郊外的公路。今天是个晴天,阳光非常的好,但是夏日的阳光好就以为着今天会非常的热!
戈利坐在车里,打开了车窗吹着风。他很庆幸自己不晕车,不然这样长途跋涉,他肯定受不了。
窗外的风景很好,不管科技多么发达,人都需要粮食才能生存。这一带都是种植农作物的,所以更加的有自然的风情。
“听说耕作用的机器人早就研究出来了,可是许多农民都认为自己亲手种植的作物是最好的,所以真正去购买那种东西的人很少。”
吉姆握着方向盘,时不时看看外面的风景。
“是吗我也觉得,自己种的比机器人种出来的要好。”
戈利想起了自己家里的那朵玫瑰。现在应该差不多要开花了吧。
“哈哈,是吗,我记得你家是卖花的。”吉姆想起的是戈利的母亲温莎那漂亮的脸蛋,“有机器人的话你妈妈就不用每天起那么早了。”
“也是哦。”
戈利突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今天的风不小,但是夏天的风总是带着热气,吹着没什么凉爽的感觉。
戈利拿出了包里的书。看书对于打发无聊时光来说实在是个极好的办法。戈利在选书的时候基本避开了“讲道理”的教科书,更多的选择了有趣的小说。虽然他没上过学,但是妈妈教的东西似乎比学校教得还多,戈利也是一直惊叹妈妈竟然是这么知识渊博的一个人。如果不种花,去教个书之类的,应该也能成为很好的老师吧。
戈利拿出了一本侦探小说看了起来。他对这种类型很感兴趣,可能是因为他从来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他不像洁丝莉儿一样有着强大的计算能力,但也喜欢这样烧脑的故事。
因为吉姆毕竟是个老司机,一路下来都非常平稳,没有影响到戈利看书。戈利看书比较快,虽然不及洁丝莉儿那样几秒就翻页,但也是看完就翻,看起来就跟还有三十分钟就要把借来的书还回去一样。
“看什么呢?”
“侦探小说。”
“好看吗?”
“还可以吧。”
“讲什么的,给我讲讲,开车真是无聊死了。”
“哈哈,开车的话乘客会很开心的。”
“……”
“这本小说讲的是主角为了调查案件不小心误入了一个有很大犯罪嫌疑的地下组织,最后他成功的从这个组织的内部逃了出来,还收集到了有用的信息,从而破了案子,也成功瓦解了那个地下组织。”
“嗯好像是电视剧常用的桥段啊。”
“哈哈,是啊,大体剧情是这样的,怎么说呢,精彩的是细节吧。”
“要是我开车的时候也能看书就好了。”
“那样会翻车的吧大叔”
“是啊,老司机也有翻车的时候,所以我还是选择稳一点吧。”
戈利合上了书,由于他的习惯,这本书看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快。所以打算从头再跳着看一遍,这样可以细细品味一下这本小说烧脑的部分。
“那晚在森林,就差点翻车了。”
吉姆冷不丁地说。
“大叔你还记着呢。”
“废话,事情过去也才两天不到吧!”
“是吗?好像是哦。”
“……”
戈利跟吉姆说话的同时,眼睛也没有离开手里的书本。
吉姆的视线也同样没有离开面前的道路。已经快要到森林了,他现在对森林有着一种恐惧。不过他一个大人,居然比旁边的孩子还胆小,真是丢人呢。
“大叔,你觉得我们会不会再遇到它啊?”
“‘它’?哪个?”
“就是那头老虎啊。”
“别乱说!”
“难道我还能真说中不成?”
“你不会还想碰到‘它’吧?”
“那倒没有,只是到了森林就能联想到那头老虎。”
“快结束你可怕的联想!那头老虎没有栖息在这一带的,我这么多年开车的经验总结出的这条路,虽然距离会有点远,但是是最安全的。”
吉姆是个非常怕死的人,所以信奉安全第一,能赚钱没命花是没有意义的。他也是个非常知足的人,在这个能装多少就装多少的时代,他的货车从来不会超载,以至于承重上限达到之后后车厢总是会有空位。虽然他开的路大多没有什么交警会来管制他,但是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念。
“既然他不住这边,为什么我们会遇到啊?”
“大概,我们倒霉吧。”
“也不算啦,最后不是被人救了吗?”
“那只能说我们命不该绝吧。”
“那个觅能师,好像很厉害呢。”
“你说那个见谁都好像欠了他几百万的家伙啊?别提了,感觉一言不合就会‘带带带’。”
“‘带带带’是什么?”
“哈哈,这个啊,不太好说,反正就是杀人的意思。”
“好吧,其实我还是挺想再见到他的。”
戈利对觅能师有了大概的了解。他很清楚自己也是个变异人。根据自己的特性或者说是能力来看,他应该也是火属性。所以他对那个会搓火球的觅能师有着极大的兴趣,毕竟有缘嘛,没准能让他收个徒什么的,学成之后自己就可以一挥手就搓出一个火球,然后扔出去,“轰”的一声产生一个巨大的爆炸,接着他冷冷的转身离开,真男人从来不回头看爆炸,哈哈哈哈哈哈。
“喂?喂?想什么呢?”
“啊?啥?”
“你在想什么啊,一直傻笑。”
“我傻笑了?唉,真丢人。”
“哈哈。”
戈利的思绪又重新回到现实。一个在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相遇的人,也不知道对方的名字,甚至连相貌都没怎么看清,想再遇见的概率也太小了吧。或许人家正忙着工作呢。他也只是个隐世小镇的普通居民罢了,当觅能师什么的,对他来说应该只是幻想吧。
“小子,我听几个孩子说,你似乎不是普通人啊。”
“这个”
戈利想起了近年来的遭遇,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难看起来,就算他是非常乐观的人,作为一个孩子,也难免会伤心难受吧。
“额,我是不是提了什么不该提的东西?”
“没有没有,有些事情,我们控制不了我的确不是普通人。”
“哈哈,不普通其实挺好的,那些厉害的觅能师都不是普通人。”
“嗯,不过我大概没机会成为觅能师吧。”
“谁知道呢,也许哪天突然来了一个某学院的院长,说你骨骼惊奇,让你跟他学做菜呢?”
“学做菜”
“其实你应该庆幸。”
“庆幸?什么?”
“庆幸你还能跟普通人一样生活。”
吉姆的目光突然变得暗淡下来,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悲伤的事情。
“我我见过一些变异人。他们挣扎在发狂的边缘,他们被世人抛弃。他们渴望跟其他人一样生活,但是天生的变异让他们只能选择远离人群。”
“怎么会这样?”
“你以为变异一定是好的吗?”吉姆叹了一口气,“很多人出生就是畸形,或是拥有可怕而无法控制的能力,不光伤害别人,就连自己也会伤害。”
“不是吧。”
“我见过一个孩子。他的身体会自己产生毒素,直接分布在身体的表面。别说跟人一起玩了,就连他的父母都没有办法触碰他,拥抱他。为了不连累别人,他只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免得毒素传染给别人。即使是他自己产生的毒素,他也会受到影响,毒素蚕食着他的生命,医生也拒绝医治他。他每天睡前都会祈祷明天还能再次醒来”
吉姆的语气越来越悲伤,仿佛随时要哭出来。
“大叔,你没事吧。”
吉姆深吸一口气,平稳了一下情绪。
“没事,只是有点心疼那个孩子。”
“原来变异是这样的吗”戈利听了吉姆的话,有些难受,又有些庆幸。
“物竞天择,而变异是没有方向性的,如果是负面的变异,只会危害身边的人,也危害自己。所以普通人才会害怕变异人,讨厌变异人。因为他们就像是一个不知道会不会爆炸的炸弹,不管怎么样,离远点肯定没错。”
“知道了”
戈利沉默了。他原本以为,普通人都是惧怕或是嫉妒变异人的特殊能力,所以排斥变异人的。结果原来是这样。戈利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哪天也会自己自爆,导致自己身边的出事了。未知的东西往往是最可怕的,这种事情,越想越难受。
夜幕降临,卡车也如吉姆计算的开出了森林,今天一路都没有遇到什么意外,虽然吉姆急着赶路,但是车开得也相对平稳,出了森林,一般就不会有太多野兽出没了。
戈利拿着自己的背包下了车。
“我就送你到这儿了,往前走,走过那个山头就能看到黎明镇了。”
“好的,谢谢大叔。”
卡车开走了。戈利转身顺着吉姆给自己指的路前进。
戈利心中有抑制不住的喜悦,明明自己是个渴望离开的人,却在回家的时候非常高兴。他也爱着这个地方。
在戈利眼中,今天的月亮格外的圆,大概是因为他今天要回去了吧。其实总共也就离开了两天而已,这么开心干什么,戈利在心中吐槽了一下自己。
今天听了吉姆的话,他总觉得心里有些闷。而且他现在很纠结,回去之后,要不要跟缇亚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