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款款爱上你

第6章 路上的爱情

有时候我们愿意原谅一个人,并不是真的愿意原谅他,而是我们不愿意失去他。

妞妞,我原谅你了。

高中以后,我的生活就一直在漂泊着。没有继续读书,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工作自然也是换了一份又一份。我做过很多种工作,罐头推销员,网吧管理员,酒吧驻唱歌手,甚至,我也批发过小商品在街边摆过地摊。存够了到下一个城市的路费,我便会动身。我不善于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只能用这种办法逼着自己一步一步往前走,不后退。

我没有手机,觉得那玩意儿对于我这种人是一个累赘。每一个城市都不会待上半年,即使会结交到几个朋友,在我离开以后,也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被淡忘。谁也不会记得,有一个叫易浅的女孩曾在他们的生活中出现。即便是城市,也不会记得我曾经来过。

武汉是一个慵懒躁动的城市,我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随着吵杂的人群踏上这座城市,心里没来由的浮出一个词:动荡。一个动荡的城市。可不管怎样,武汉都是我的必经之路。

不顾身上的劳累,我一头扎进网吧,现在,我急需找到一处落脚地,而偏偏我又不愿意住小旅馆。

我是在近乎绝望的时候,发现妞妞发布的出租信息的。我拿出笔,迅速记了号码,找了公用电话,拨了过去。

喂。是一把慵懒的声音。

我要找住的地方,多少钱一个月?

你过来让我看看,我想让你住在这里的话,再说钱的事儿。

买了一张武汉的地图,我用很短的时间便找到了妞妞的房子。位置很中心,小区很豪华。

妞妞开门把我让进去。天,我可以说这不是房子,至少,不是普通人可以住得起的房子。每一件摆设都透露着豪华,布局跟格调都像是出自大师之手。后来我知道,原来,这大师,就是妞妞本人。

我没有钱租这样的房子。

哦,没有事儿。你在这儿跟我作伴就好了,我也不需要靠租金生活。只是一个人寂寞了。

后来,我问妞妞,为什么是我可以住在这里。她说,来过很多人看房子,可是,只有我身上有那种流离的味道。原来,长期的漂泊,还可以为我谋到一处好的安身之所。

妞妞可能真的是一个人久了,滋生了太多寂寞。她会连着几个小时的跟我讲话。好在,妞妞说话的声音还算动听,她说的事情也不会叫人乏味。我也就仔细听了下来。

妞妞二十八岁,职业是室内设计师。在国外深造过,回国后,是炙手可热的主儿。豪宅,名车,她有。身份,地位,她也有。可是,妞妞唯独没有的就是爱情。所以,她看起来没有那么点儿水灵劲儿。

易浅,我渴望爱情。妞妞总爱跟我说这句话。只有说到爱情的时候,妞妞眼里才会闪现动人的光彩。每每此时,我便觉得妞妞十分动人。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妞妞是美女。眼波流转,便能抛出一丝魅惑,鼻子嘴巴也都生的好看。皮肤白皙,身材高挑,青丝浓密。这样的妞妞,是不该没有爱情的。

可妞妞说,我一次爱情都没有遇见过。

妞妞说的极其认真。我也就相信了。

我重操旧业,在老街酒吧驻唱。

我起了个很俗气很纯情的名字,angel。我很享受台下的疯狂。很多人喊,angel再来一首。angel你真是个妖精。甚至有人喊,angel别唱了,我包你,以后只为我一个人唱。

妞妞经常会随我到酒吧,有时候,她也会尖叫。她喊,易浅,我爱你。妞妞的声音柔柔弱弱的,很快便堙没在那一片呼喊声中。即便有人听到,也没有人知道是在叫我。

在老街酒吧我的人气很高,收入自然不菲。妞妞说,易浅,赶明儿我不做设计师了,我也去酒吧驻唱。忘了说,妞妞的声线跟王菲的很像,她其实也唱得一嗓子好歌。但是,妞妞有正经职业,她还要不染尘埃的等待她的爱情。

白天的时候,我跟妞妞基本就是窝在她的豪宅里。我在纸上写写画画,妞妞在电脑上写写画画。一个周,妞妞只需到公司一次,交上设计稿便可。

妞妞,我挺羡慕你的生活的。我说。

易浅,可我羡慕你,可以到处走,说不定,在路上就遇见爱情了。

可是,动荡不安。

对的,我的生活就是动荡不安的。一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故事。有时候,兴致好了,我也会说给妞妞听。

妞妞最爱那个回族少年。她总说,易浅,如果我是你,我肯定会跟他再见,而后萌生出一段浪漫。

去呼和浩特的火车上,在我身边坐着的是一个轮廓深邃的回族少年。一路上,这个陌生的少年给了我一个陌生人所能给予的所有温暖。

一夜昏睡,是这少年脱下西装,披在我身上,守着我,把我乱动的手一次次的放回西装里。然而困倦至极的我,竟无法睁开眼,对这少年道一声谢谢。早上醒来,又被这少年填鸭似的喂了饮料和早饭。

临近下车,少年摘下手表,套在我腕上。可他哪里知道,我留给他的,是虚假的手机号码。我们,将永世不见。

妞妞说我心狠。

易浅,你可能错过了一段美好的爱情,甚至是一段姻缘。

亲爱的妞妞,因我深知,纵使千万温暖,我与这少年的缘分,也只够诉这一路衷肠。

我拿了我记事本给妞妞看看,上面记录着许多许多大事小事。

易浅,你从不说爱情,你给人的疏离感就像是从骨子里散出来的一般。可你依旧也摆脱不了对爱情的向往。妞妞是看了我写的印象武汉之后说出了这些话。因为,关于武汉,与一个叫林笙的男子有关。

我与林笙,从未谋面。可依靠网络,我们知晓对方的一切。这四年,我的行走,林笙的生活,我们都托付给对方。我跟他说每一个城市的喜怒哀乐,他跟我说生活的柴米油盐。除了我的长相,除了他的长相。我们几乎知晓对方的一切。

林笙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易浅,你就是另外一个我。

我说武汉是我的必经之路,便是因为林笙。我曾经对林笙说过,有一天,我会到你生活的城市去看看。林笙问我,那是否会顺便看看我?看心情,我答。

易浅,你看,你错过了回族少年,那这个林笙,你一定不要错过了。

易浅,说不定,这真是你的良缘。而林笙,便是你的良人。

易浅,如果你见了林笙,然后你们互生情意,你便能留在武汉了,我也便多了个伴。

我不算是个坚定的人,妞妞三言两语便说的我心有所动。其实也不然,或许,我的心底也是渴望见到林笙的,不然,也不会在原来的旅途上生生插进一个武汉。

林笙的公司在国际贸易大厦。几十层高的写字楼,气势辉煌。

妞妞说,我们应该偷偷摸过去,然后暗地里看看林笙的长相。如果,相貌不堪,那么我便没有现身的必要了。如果气宇轩昂,那我定是要牢牢抓住了。妞妞自告奋勇,一个人爬上了十七楼。

等待妞妞回来的时刻,有点儿激动,有点儿不安。

妞妞是一脸沮丧回来的,她扬了扬手里的手机,有一张图片。一个穿西装打领带,其貌不扬的男子。妞妞问我,是见还是不见了?我摇头,这与我想象中的林笙,完全背道而驰,那么,自然是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易浅,总会有段好的感情等着你的。妞妞这么对我说。

妞妞最近的工作开始繁忙,她说,易浅,有一个大案子我要亲自参与。

妞妞每每出门之前,都会细致的打扮自己。她说,搞设计的人,最忌讳邋遢了。否则,设计看起来就没灵性了,又怎么会打动人?妞妞穿三宅一生的套装,穿精致的小细高跟,喷香奈儿的香水。

妞妞越发越水灵,越发越动人了。

我依旧是晚上去老街酒吧唱歌,还是一如既往的唱黄小琥的歌。妞妞说,黄小琥的声音也大抵就如此了。

妞妞工作完总会开车去接我,是红色的甲壳虫。

酒吧里渐渐有了传言,唱歌很好听的angel是拉拉。我说给妞妞听,妞妞就笑,易浅,不然我们两个来段海誓山盟?反正这年头,这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一本正经的回答妞妞,这个,可以考虑。

妞妞就笑,笑的花枝乱颤,笑的面色绯红。妞妞最近是越来越好看了,好看的动人。

易浅,要么你留在武汉吧?以后,我自己开了设计公司,你可以给我帮忙。

易浅,我的同事圈里,有很多单身的钻石王老五,给你介绍几个吧?有时候,女人的事业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经营好这份事业,才有心情说别的。

我摇摇头。妞妞,我还有好多城市没有走过。

那么,易浅,如果你有一天不想走了。那么,一定要来武汉,武汉的动荡,武汉的烟火,与你十分贴切。你,似乎就是为了武汉这个城市而生的。

我决定走的时候,是在武汉呆了七个月零十一天。

妞妞抱着我哭得厉害。易浅,谢谢你陪我住了这么久。

其实,是我该谢谢你,是你收留了我这么长时间,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处。

妞妞拉着我到小吃街,她说,易浅,我还未曾带你来过这里。满目琳琅的小吃,热腾腾升起的热气。我跟妞妞吃的满头大汗,辣的泪水在眼里打转。

易浅,我叫你记得武汉的**。我叫你爱上武汉的食物,直到你忍受不住的时候,再跑回来。

我想,我真是爱上了武汉的小吃。可是,我知道,我不会回来。但对于妞妞,我依旧点头。

我把这些年在路上写完的记事本都留给妞妞了,我把那一大包东西递给她的时候,我看见了她满目的欣喜。

易浅,我会好好保存这些东西的。

空出来的背包,被妞妞用武汉小吃给塞满了。她说,我不能叫你空着背包走到下个城市。妞妞开车送我到火车站的,本来,她执意要送我机票,说火车太过拥挤。可拗不过我,还是帮我买了火车票。

妞妞在月台上拥抱我。

如果我是男人,易浅,那么我一定会娶你。

妞妞,别这么矫情,你会找到你的爱情,我也会到达我的归宿。这一切,命中注定。

妞妞塞了一把钥匙给我,是她住的大房子的钥匙。易浅,如果你来武汉,直接回家。这个小女人,着实的温暖了我。希望我的到来,足够赶走她的寂寞。

我跳上了火车,捡了靠窗的座位,然后对着月台上的妞妞挥手。

我听见她说,易浅,再见。

火车在轰隆隆的声音中开动。窗外的风景从繁华落入荒凉,让人觉得心安。我喜欢所有广袤荒凉的风景,身处其中,那感觉就像亘古与未来的交错,时间混沌,让人分不清年代,仿佛一切在这个瞬间可以延续至永远。

这个时候,我听得见心中所有的回响。

突然想起《与猫共舞的单身女人》里的一段话:“单身不可怕,变老也不可怕,可怕的只是你无法面对单身和变老所带来的惶恐和不安。任何时候,你只需要优雅的面对生命里的风景,并抱有美好的期待和梦想。”

那么,再见,武汉。

那么,再见,易浅。

是的,妞妞的大名也唤作易浅。

妞妞,武汉,只需要一个易浅存在便可。我伸出手,那把妞妞塞给我的钥匙落入了铁轨旁边的荒草丛里。

其实,我有去十七层。

也看到了妞妞给我看的照片上的男人。

我叫他林笙。他礼貌的对我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是这里保安,林总在最里面的总经理办公室。

是的,妞妞给我看的那个人只是穿西装打领带的保安。

妞妞给我看照片的时候,我便知道那不是林笙。因为林笙说过,无论怎样的场合,他都不会穿西装,因为那是他最讨厌的装束。他只穿阿玛尼的衬衣,并且从不系领带。

林笙在msn上说,易浅,你真美。那时候,我便知晓了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小手段。

我在msn上回复林笙,以后,不用这个msn了。我们之间,再也不需要这个作为联络方式了。

妞妞口里说的大案子,便是林笙。她眼里散发出来的光彩,那是爱情才有的动人色彩。我偷偷跟踪过他们,女的巧笑嫣然,男的温厚纯良。他们挽手走着的时候,那么和谐,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成了配角。

妞妞每天出门之前,精致的打扮自己。脸上那抹红晕,是爱情里的女子才有的娇羞。

我不能怪妞妞,因为,她收留我,给我一处容身之所。那么,我用一段情回报她,最是妥当。

为了爱情,耍一点点的小手段,是可以原谅的。况且,若是真没有感觉,那么即便耍了小手段也不会成功。

那些留给妞妞的记事本,也只不过是害怕日后林笙问起的时候,她无法回答。既然给她一段情,那么,就避免掉一切可能发生的枝节。

我背着妞妞给我拾掇的一大包武汉小吃回到了小镇,我生活许久的小镇。我也要安定的生活,或许,不久以后,我也会遇到一段活色生香的爱情。

妞妞在msn上给我传了一张照片,是她与林笙的婚纱照。

照片上的妞妞很美,照片上的林笙,亦是我喜欢的模样。

妞妞留言说,易浅,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