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泪

第五十二章 故人

第五十二章 故人

“你说什么?”凌逍冷冷的看着眼前的佣兵,他这句话很有深意。这里可以指这个城镇,也可以指整个陈国,更可以指神种大陆。

凌逍的目光让说话的佣兵很是恐惧,不过,他还是硬着头皮说道:“上仙,我们团长不是这里的人,他和您一样,有着白色的头发,或许你们是来自同一个地方。”

这是佣兵的猜测,也是佣兵的希望。如果他的猜测是真的,那不但他们有救了,他们的团长也就有救了。

听到佣兵的话,凌逍不禁莞尔,这是什么推理。虽然大部分寒冰国的子民都是白头发,但是不代表白头发就是寒冰国人。况且,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不可能有他的故人。

不过凌逍还是问了一句:“他来自哪里?”

“这个,不知道。”佣兵低下了头,他真的不知道他们团长来自哪里。

“寒山城。”另一个佣兵大喊道。白色头发在这个世界真的太少见了,他的同伴提醒了他,这或许是真的。

铛!银枪脱落,掉在了地上。

寒山城这三个字对于凌逍而言,太过重要了。在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凌逍的整个人都失控了。惊喜,这是天大的惊喜,这个世界的人绝对不会知道这个名字。

凌逍的反应落在每一个佣兵的眼中,他们呼吸急促起来,莫非眼前这个人真的和他们团长来自一个地方?大水冲了龙王庙?如果真的如此,他们的团长就真的有救了。

直至过去了很久,凌逍才恢复过来,看向那个回答的佣兵:“他叫什么名字?”

凌逍没有发现,自己的声音都颤抖起来。

“唐尊。”佣兵脱口而出,不过他又附加了一句:“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他原本的名字。”

唐尊!听到这两个字。凌逍哭了,两行泪水再也控制不住,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在这个异世界还会见到自己的族人。

是的,对于唐尊这个名字,凌逍很熟识。闭上眼睛,凌逍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他的样子。曾几何时,他们在雪原上驰骋,在天空中翱翔。

唐尊不是凌逍的亲人,胜似凌逍的亲人。他和凌云一样,一直呵护着凌逍。唐尊,是凌云的随从,整日间都跟随在凌云的身边。所以,有凌云的记忆里,就有唐尊的身影。

凌逍还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会用尊来作为自己的名字。

当时唐尊的回答是,他的父母希望他可以成为最强大的人。

地名可以有巧合,但是人名不可能有巧合,世界上没有这么巧的事。所以,佣兵口中的唐尊就是凌逍记忆中的唐尊。

直至过去了很久,凌逍才平稳下来。

此刻,唐尊对于凌逍不仅仅是故人,更是解开自己来到这里的谜团。

佣兵们已经聚在了一处,佣兵首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凌逍的脚下。

他们很狐疑,到底是不是如他们所猜想的那样。如果不是,他们已经有了逃跑的计划。

凌逍擦了擦眼泪,对着佣兵团说道:“他是我哥哥。”

听到凌逍的话,佣兵团不禁大喜。原来真的是一家人。

接下来,众人重新回到了酒栈。佣兵首领受伤不轻,需要治疗。

凌逍拿出了上好的丹药为佣兵首领服下。

通过交谈,凌逍了解了很多。这个佣兵团叫烈火佣兵团,在陈国也算是小有名气,佣兵团一个有六个人,除了唐尊在外,他们五个人分别叫牙那扎,陈皓,白库仑,天宇和石录。

其中陈皓,天宇和石录是陈国人,其余二人来自小部落。他们五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相识,然后便一同组建了佣兵团,靠猎杀灵兽生存。唐尊是三年前加入的,那时他们遭人暗算,又遇到了兽群的包围。危难之际唐尊突然出现,救了他们。从那时起,唐尊就留在了他们佣兵团,因为唐尊实力最高,所以大家推荐他做佣兵团的团长。

从他们的口中,凌逍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唐尊是三年前出现的。欧阳宇轩也说过,他是在三年前捡到凌逍的。从时间上来讲,他和唐尊一同来到了这个世界。

那么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为什么会从另外一个世界来到这里?

凌逍只能希冀唐尊能够知道当年的一切,解开这个谜团。

那么唐尊哥哥现在在哪?你们说要去救他?他有什么危险吗?

凌逍一连串问了很多问题。三年前,唐尊便已经是灵动境界。三年过去了,唐尊的境界一定会大幅度提升。

这个时候,佣兵首领醒了。他醒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向凌逍跪了下来。

“您快救救我们团长,再晚就来不及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凌逍很焦急。

佣兵团长一五一十的道来。原来,他们接了一个捕杀金丹境界灵兽的任务,在密林之中,他们遇见了一头受伤的金丹境界灵兽。他们大喜望外,就设计将灵兽诱杀了。但是,他们没想到,就因为这个灵兽,他们惹了大祸。

这个灵兽是有主的,当时唐尊就被抓了起来,要处死。他们到处求人,才让对方松了口,要他们在三日之内准备二十个高级灵兽的内丹,否则就当众活剐了唐尊。

可是他们哪里去寻那么多高级灵兽的内丹,动用了所有力量也才弄了不到十个。他们也是看出了凌逍的银枪的价值,才动了歪脑筋。

“今天是第几天了?要怎么找到他们?”凌逍询问,二十个内丹对于凌逍不是难事,只要能救下唐尊,凌逍付出再多也是值得。

“第三天。他们是邺都城的徐家。”

邺都徐家是邺都城最大的家族,其家族老祖更是化丹境界的老怪。不仅实力强大,并且把控着陈国三分之一的军队。在陈国是名声大燥,在邺都城更是唯一的霸主。

黑色已经褪尽,黎明已然到来。留给凌逍的时间不多了。邺都城距离这里有百里之遥,他们必须得抓紧时间。

六个人六匹马直接出了小镇,一路向着邺都城赶去。

这一路上,凌逍等人没有任何停歇,与太阳比速度,终于在正午时分赶到了邺都城。

邺都城内,万人空巷,往日热闹的景象消失不再,一片冷清。

邺都城的百姓都聚集在徐府的门前,等着看热闹,徐府门前的空地上,一个白发少年被钉在十字架上。

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唐尊。此时,唐尊伤痕累累,面目全非,早已昏迷了过去。

在少年的旁边,一个少女坐在椅子上摇着扇子。很显然,这个少女就是徐家的人。少女的身后有十多个护卫。

“小姐,已经正午了,看来烈火佣兵团的人是不会来了。”一个护卫向着少女说着。

少女仰着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一脸不耐烦的说着:“本小姐才不稀罕那二十个内丹呢,今日就让他给我的兽宠陪葬。动手吧!”

“好咧。”听到少女的吩咐,护卫应了一声,将唐尊解了下来,准备行刑。

“哎呦,徐莹小姐,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在这个少女的对面,一个年纪略小的少女开口。这个少女名字叫新萍,是新家家主的掌上明珠,年纪虽轻,天赋却强,十二岁的年纪已经化境大圆满,未来不可限量。

新家是邺都城的后起之秀。

新家家主新不尘早年间拜在陈国三大宗门的玄水宗,年纪轻轻便已经成为了化丹境界的强者,更是为陈国立下了赫赫战功,是陈国后起之秀的佼佼者。只是,徐家和新家向来不合。

“新萍小姐真会玩笑。我徐莹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徐莹轻笑,看都没看新萍一眼。世人眼中的这个天之骄女,她根本就不放在心上,甚至还很厌恶。

“徐莹小姐不是说过,会给烈火佣兵团三天的时间吗?三日之期未到,你竟然要处死此人,不是食言是什么,我都替你羞的慌,徐莹小姐。”

“哼。”徐莹冷笑:“你以为一个小小的佣兵团,也值得本小姐去许诺?新萍妹妹,只有你这种小门小户才能看的上这些低贱的佣兵团。”

徐莹的话语带着刺,对着新萍是冷嘲热讽。

“新萍妹妹,你还在这里有闲工夫管别人的死活,你应该担心你父亲才是。听说,新大将军又上前线了,这一次,他的敌手并非泛泛之辈,我真担心他能否活着回来。”说完,徐莹发出一阵娇笑。

“我新家为陈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不像某人只能做宿头乌龟。”新萍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显然她也为她的父亲担忧。但是,她的嘴却依旧不饶人。

对于两位千金的斗嘴,四周的民众已经见怪不怪了。只要两个人遇见就会都上半天,偏偏邺都城就这么大。两个女孩基本天天都会碰面。

不得不说,女人之间的斗争要比男人更加耐人寻味,不会像男人那样只会用拳头去解决,一张利嘴也是至关重要。

两个女孩天天斗嘴,却没有胜负,一旁的民众看的也是很过瘾。

最后,还是徐莹退出了争吵的队伍。

“这太阳真是毒,皮肤都快晒化了,本小姐可没有时间在这里浪费。把那个家伙杀了吧,让他到地下去给我的兽宠做奴隶。”

“也是啊,如果我的兽宠被人给宰杀了,我会立刻将他剥皮抽筋。我可不会向徐莹姐姐这样,让他多活三天。”

“哼。”徐莹狠狠的瞪了新萍一眼。

新萍则毫不示弱的回瞪回去。

“把他给我千刀万剐。”或许是因为新萍的刺激,徐莹下达了更为残忍的命令。

得到命令的护卫丢掉了手中的大刀,改换成了匕首,向着唐尊的身上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