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之刃

第44章 :出发!大草原(2)

纳什根本不了解大草原,也无法反驳,只能默默的跟在后面。

“大家等一下。”慕拉汗突然停下:“我们身上带的东西有点多,很难混过去,万一被蒙克拉怒族的人识破,那我们就危险了。”

除了玻琪,另五人都看了看自己的身上。

倒也是,蕾缇亚丝送来四口大箱子,虽然箱中装的很散,但分到七人身上,每人都是近二十件武器。

“再向前走吧,我记得前方再有半天的路程,会有一座矮山。”拉里德木指了指另一个方向。

天黑之前,果真看到了拉里德木所说的那座矮山。山上多是一些低矮的树木,几乎看到不肉食性的魔兽,一眼泉水从山半腰流下,在山脚下积成一个不大的池塘。

玻琪与小白负责给大家找些吃的,纳什与杰里木负责在池塘装水。

“我的意思是,留下三分之一藏在这里,然后直去落鹰湖,一路上找合适的地方再把其余的分散藏匿,身上每人只要留下两枚爆空雷,一枚魔影,一枚地陷雷,这样带的少了,也不容易被对方发现。”慕拉汗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这些武器还好说,杰拉尔看看自己手中的长剑,有些为难。“这怎么办,蒙克拉怒族应该没有人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常用的是弯刀。”

“只好藏起来了。”青狼也有点舍不得自己的剑。

七人中五人,都是用剑的,只是慕拉汗与玻琪的武器不用拿在手里。

吃过东西,借着火光。拉里德木打开一张地图:“我们顺这个方向去,一路上还能遇到两片树林,一片绿洲,都可以作一些机关,为我们的撤退作好准备。”

“对不住各位了,现在想来我当时有点太冲动了,一想到莫里郡被血洗,就只想着报仇,让各位和我一起深入险境。”慕拉汗突然开口,青狼整个人一愣:“兄弟,这不象你,这话不应该从你嘴里说出来。”

“操了,老子来的时候就没有打算活着回去。”纳什直接开口就骂了。

倒是杰拉尔说话比较斯文:“人固有一死,可怎么死却不一定,今天如果拉着突利王一起死,我的死的时候,会很开心。”

“别,别,我还年轻。”飞狼杰里木总是在说些与大家不同的话:“活着,才能享受无数的美女,所以要计划,杀死突利王不是本事,杀了这家伙再活着回去,才是骄傲。”

慕拉汗感觉到心头一暖,朋友,这就是朋友。从自己逃亡开始,除了玻琪与崔尼蒂之外,他没有真正信任过任何人。可这个时候,他感觉面前的人可以信任,在战争上是可以托付性命的朋友。

想到这里,慕拉汗站起身来,缓缓向着草原上走去。

青狼等人不明白为何,刚准备追过去,被却玻琪挡下。

玻琪也不说话,只是挡住不让五人过去。五人这才站在原地,远远的看着慕拉汗。只见慕拉汗抬起双手,手掌向前,开始缓缓转圈。

“这种本领不知道他是从拿里学到的,可以探查很大的范围,除非有人能完全隐藏自己的气息,否则一定会被他发现。这种本领对我们日后的行动,有着极大的帮助。”杰拉尔说明了慕拉汗这种动作的含义,其余几个也都点点头,可以理解,能探察敌人的存在,有多么的重要。

五人正聊着,突然眼前大地出现金色的光芒。光芒象是有生命一样,慢慢的升高,直到将慕拉汗完全的包围在其中。

“啊!喝。”慕拉汗暴喝一声,金色的光芒象火焰一样的闪动着。十六把纯金的无柄刀快速的在慕拉汗周围转动着。

“厉害,无死角防御。”杰拉尔自认以自己的剑术,这种情况下根本碰不到慕拉汗的身体。而狼帮的三人则是头一次见以慕拉汗的武器,全都惊讶的张大嘴巴,傻傻的看着。

四攻上,四攻左右,四把浮在慕拉汗身前,四把继续在身体四周旋转。

杰拉尔也被震惊了:“配合的太好了,虽然只剩下四把防御,却也是无死角的防御,太厉害了,就算面对千百敌人,也无人能靠近自己。”正在杰拉尔说话之时,负责攻击的八把刀,对着一个位置或砍,或刺。

大地轻微的震动了一下,被八把利刃攻击过的地方,出现直径五米的,深二米的一个大坑。

慕拉汗这时才收回了利刃,作了两个深呼吸,调整了一下自已的内息。走回到几个面前:“那是我的武器与力量,刚才约是五成力吧。现在……”慕拉汗侧头一看玻琪,点了点头。

玻琪向着慕拉汗刚才站的位置而去。

大家都明白玻琪也要施展自己的武艺,这会最入神就是纳什,因为他曾经面对玻琪,连剑都没敢出就认输了,这会想要知道,玻琪有多强。

与慕拉汗不同,玻琪才是刚刚突破了第一层。

玻琪不习惯喊,默默的双手合什,在玻琪双手慢慢分开的时候,银色的光芒从手上出现,立即在背后就出现一个银色的魔法阵,两道雷光自后背射在手中,瞬间延伸出去,两把银色的巨剑出现在玻琪手中。

向天空中看了一眼,玻琪向前快跑几步,高高跃起。

“好,玻琪练习了很久的绝招,天雷闪。”慕拉汗有一点激动,只见玻琪跳的有近四米高,双手平伸,两把巨剑分列身体两边,身体高速旋转着向着冲去,两把银色巨剑每一次转着向下的位置,就发现近百道闪电攻击。

数以千计的雷击打在刚才慕拉汗弄出的坑内。

“天之剑,这是传说中的天之剑。”杰拉尔看到生平最让他震惊的一幕,爱剑如命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天之剑的记载呀:“这是天之剑第一层的力量,剑根据使用者的喜好变化外形,可以是任何的样子。但是刚才的招唤,那背上的魔法阵,银色的光芒,雷击,这绝对就是天斗气与天之剑。”

听杰拉尔说完,慕拉汗倒一点也不惊讶:“你知道的还真多,当时得到这剑的时候,石壁上就是写着天之剑。”

“那,那你的,写有什么。”杰拉尔却惊讶的盯着慕拉汗。

“啊,地之刃。我的武器叫地之刃。”

“天之剑,地之刃,哈,哈哈哈。”杰拉尔向是发了疯一样,狂笑着:“这次我没有白来,传说中的两大神兵,竟然,竟然都出现了。”

杰拉尔突然停止了笑声:“这次,我们一定能活着回去,传说之中,当天之剑与地之刃同时出现在世间之时,拥有这两件武器的必将成为死敌,可是现在,这两件武器的拥有者,却是你们两个,这是天意。”

“未必吧,这个世界上成为绝世第一高手的人太多。”飞狼杰里木是一脸的不屑:“象老兄你一定也想成为最强剑士,所以了,象你们这种人,拿到这种武器,根本是要与对方死斗。”

杰里木还没有说完,青狼就接过话头:“慕拉汗兄弟与玻琪兄弟两人,都是与世无争的人,也根本不在意什么绝世第一高手这种虚名。”

两人几句话把杰拉尔说的面红耳赤:“惭愧,我深感觉惭愧。学剑之时,老师不止一次教导过我,用剑之人心要静,不要有太多的杂念,世俗的好恶过多,就不可能达到极高的境界,看来我的心还需要修炼。”

说完向大家一拱手,拿出自己的剑也打算展示自己的剑法,也好让大家在行动之时,可以相互了解实力,更好的配合。

杰拉尔不愧为帝国皇家学院的高材生,剑术,斗气,步法。虽然此时还显年少,可以初现名家风范,让狼帮人都深为佩服。

“我就不试了,我的剑术砍砍小兵还行。”纳什自嘲的大笑几声。

“就是,我的功夫在**,任是那个夫人小姐,一夜之后没有不想着我的。”飞狼很是得意的笑了起来。

杰拉尔并没有小看这狼帮的三人,仅是主动参与这次行动的决心与勇气,就是豪杰一样的人物,让自己深为佩服。客气了几句,青狼才说明三人的独特水平。

纳什看似是个狂剑士,实际却是一个很精细的人,善于制作机关等巧妙的物品。杰里木飞狼的名号不是白叫的,其速度之高就是一流剑士也未必能伤到他,曾经一天一夜在马不能行的山路中,狂奔三百公里,将一份边境求救信秘密送给最近的驻军。而青狼自己,平时总是喜欢用剑,却也有一套绝招,青狼中会一系魔法,就是火系的攻击类魔法,在用剑拼杀中,左手突然使用火系攻击魔法,那可是很可怕的技巧。

而拉里德木先生,对蒙克拉怒族非常熟悉。

所以说,这次虽然只有七人,却是最合理的七人组合,成功身退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也正因为这样,所以现在大家的心思不在进攻,反倒是如何安全的离开大草原。

每走一天,就更接近落鹰湖一步。

沿路上,七人把身上带的爆空雷分别藏匿在了四个地点,以备逃出时使用,这么宝贵的东西,也都认为失去了太可惜。

“已经感觉有小部落了,大约有二三百人。”慕拉汗感觉到前方有人存在,急忙对拉里德木说了情况,拉里德木查了地图,又默默计算了这些天走过的路程:“不能绕,想让他们不发现我们,至少要绕行十公里。而这里离落鹰湖不到二天的路程了。”

青狼接口问了一句:“你是说,这里人会多起来,就算绕开这个,也要碰到其他的部落,一样会被发现。”

“对,就是这个意思,不如选择直行。反倒能快一些,而且到了那边,是个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

“那就直行吧,杀过去。”纳什很是兴奋,先是摸了一下那把弯刀,又把爆空雷拿出来看了看,嘿嘿直笑着。

慕拉汗看到爆空雷很是紧张:“那个东西,不会万一爆了吧。”

“放心了,不会的。”纳什指着红色圆拄:“这里有个小机关,要把这个小铁片抽出,才能按下去。如果不把铁片抽出,就算力大压了下去,也无法弹起来,不会爆开。”

“收起来吧,我们扮作商人过。”拉里德木抢过纳什手中的爆空雷,塞在了自己怀里:“打杀会引起人注意,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慕拉汗点点头:“对,没有错。找准机会再出手,只出手一次,不管成败我们就逃,活着回去就还有机会再出手。他是王,身边高手如云,可他也一定有单独一人的时候,那就是我们行动的机会。”

众人纷纷赞同慕拉汗的计划,心想别说单独一个,就是只有几个亲随也能出手,凭着爆空雷的威力,干掉二三十个卫兵是小意思。

“我们需要化妆一下,别让他们记住我们。”慕拉汗又提议。

这次,大家却不同意。这里是蒙克拉怒族的地盘,又是不偷偷在帝国内作什么坏事,还怕人认出来,纷纷表示,在见到突利王之前,可以化妆骗过普通的蒙克拉怒族人,但是对付突利王,一定要用真面目。

没多久,慕拉汗一行七人来到了小部落,这里是落鹰部落的一个居住地。

蒙克拉怒族,每一个男人都是战士,就算日常生活中也是带着随时出战的武器,马都是各家自己的,是家畜,也是战马。

“这时有来自南边的盐巴,皮匹。来看一看呀。”拉里德木原本就是商人,可以非常纯熟说一口蒙克拉怒族的语言,几声叫卖马上就吸引了许多人围了过来,原本准备检查他们的部队巡逻队也不再过问。

蒙克拉怒族并没有什么钱币,用来交换的钱就是一个个大小一样的小银球,就算是从卡司汉帝国抢过的金币,银币,也被他们融成球状。

慕拉汗给自己还有除拉里德木的六人在进入村庄前就使用了语言魔法,这种魔法使用之时,需要一个精通目标语言的人。以慕拉汗的魔力值,也只能维持这种魔法三个小时,就要重新再施展一次。

这时慕拉汗才留意这个部落的一切。

帐蓬,全都是帐蓬,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屋子。在手中准备的货物卖的差不多时,看来买东西的也几乎没有,这才小声问拉里德木:“来之前,您说过,突利王所住的地方并不是戒备森严的,那他也是住在这种帐蓬里了。”

“是,蒙克拉怒族也一样有贵族,他们的帐蓬非常华丽,非常大就是了。”

没有围墙,没有岗哨,这是慕拉汗听到的一个很不错的消息,找个夜里的时间,只要查明突利王帐蓬所在的位置,就一切好办。

这个部落总算是平安度过,没有人怀疑他们商人的身份。

“再向前半天时间,就是落鹰湖。”拉里德木再一次查看了地图,对照自己行进的速度,按比例算出现在所在的大致位置。

慕拉汗这时想起蕾缇亚丝给的一次资料:“冬天,对于蒙克拉怒族来说,是很重要的季节,草场枯死,特别是大雪降下之后,那可是非常厚的雪,也极为的寒冷,所有人都会留下比较温暖的地方。而落鹰胡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这也是落鹰部落之所以壮大的原因。”

“你的意思是,突利王肯定会在这里。”

“应该是吧,我们赶到后,分头行动。先找到突利王所住的帐蓬,根据资料,蒙克拉怒族的贵族并是住在一起的,而是各自带着自己的族人,分别居住,只有战急暴发时,才会聚集在一起。”慕拉汗又重复了一次大家都看过的资料内容,生怕这次行动有误。

其他人都是点头表示同意。

“我和飞狼向左,慕拉汗与玻琪兄弟向右,其余三人在中间。搜遍整个落鹰湖区,也一定要找到突利王的帐蓬所在。但是,不管谁找到了,都要回到这里来,别自己行动。”

正当大家准备分开之时,慕拉汗突然拉住马头。